政府采购中商品文化的过度需求

2012-04-29 00:44罗抒
商场现代化 2012年28期
关键词:文化需求政府采购

罗抒

[摘要]自商业活动产生以来,文化需求作为消费者需求的有机组成部分,一直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消费者对物品选择的方向。“商品文化”是指一般商品生产和交换过程中,凝结在物品和劳务中的人文价值,它首先表现为一种情感模式、道德精神,审美观念,继而物化或人格化于商品和劳务之中,从而构成商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品文化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本身就具有一定价值。但是当文化附加价值超过商品本身价格时,因此有可能产生的就是一种“泡沫”,而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采购者,在采购上资金来源于公众,受到法律,公众的监督。采购的产品必须做到满足基本要求,不铺张浪费,不过分追求商品文化附加,并且政法采购也应该一定比例倾向国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这样对我国民族产业将会形成保护和支持。

[关键词]商品文化 政府采购 文化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近十年来,指导我国政法采购工作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的原则。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改进,监管日趋严格,采购流程逐渐规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赢得了公众的信赖。但是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虽然许多采购都符合法律法规,但从采购结果来看,虽然有国际国外同类型产品众多,但在同等情况下,国外高文化附加值的商品明显占据了更大的市场份额,我国企业并没有受惠于国家的政府采购,发展受到了限制。同时,在通过的采购观察中,还存在着重复购买的现象。是什么造成这种合法合规,却不利于我国企业发展的现象呢。一部分原因是政府在采购工作中注意了公平公正,但还是受到采购人和社会环境的一些制约。

一、采购中文化需求理论

什么是商品文化?在很长时期里,文化生产在社会生产中并不具有主导的地位,而是作为物质生产的功能性要素而存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人们需求层次性跳跃发展,文化需求作为消费者需求的组成部分,一直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消费者选择物品的方向。马林诺夫斯基在《文化论》中说:“文化是包括一套工具及一套风俗——人体的或心灵的习惯,它们都是直接的或间接的满足人类的需要。” 我国学者傅华确也表述了“文化需求成为消费者选择物品与劳务的内在依据”这一鲜明观点。因此,商品不仅要满足人生存的需要,而且应满足他们的文化需求。为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并且在销售里获利,商品生产者和经销者经常利用商业文化与商品本身历史的研究,满足人们从商品中得到精神享受的追求。这其实是采购中把自身与商品中的文化联系起来,比如在购买德国制作的,不自觉就联系到了“做工精良”。购买奢侈品现象通常有这种心理过程,奢侈品本身虽然有一定价值,但更多推崇的是它们所代表的文化以及社会地位。应该说文化需求与商品文化,是当代市场活动的正负两极,有一定商品文化追求是如今大众普世的价值观,文化赋予商品更多的价值,发展商品文化是促进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亮点,也是现代经济良性循环的逻辑基点。

重复购买的情况也同样与商品文化相关。当人们在消费时,通常有两种需求,一种是实用需求,另一种是所谓“文化需求”。实用需求的转变与递进非常缓慢,实用需求一旦得到满足,短期内很难发生新的变化。这由于实用需求的增加要依赖于新的科技发明以及人们日益细分的活动。欧美许多学者一般从商品供给的角度揭示了文化需求的客观存在。商品说明了或向我们的感官展示了它们的能力,即它们能满足或刺激某种需求。同时文化需求的多变性对消费也起了反作用。商品的文化附加值不断变换着它的表现形式,因而也拉动商品整体的推陈出新,商品的生命周期因之越来越短。尽管实用价值未变,但消费者的购物冲动依然,使商品的实用价值在相对静止的条件下扩大了自己的市场份额,这也是消费者常常重复购买的原因,例如这段时间陕西因贪污腐败落马的政府官员“表哥”杨达才拥有的多块手表,从实用来说手表本身一块就够了,但是商品中文化却可以吸引消费者重复购买。所谓购买的不是表,而是其中的文化。

二、政府采购与个人采购的区别

虽然消费者对于商品的文化消费属于正常现象,为其包含的文化享受买单也属于无可厚非。但是作为政府采购却不能和个人采购一样随意,而是对国家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同时有一套相当严谨的执行规范流程与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提到的公共采购是政府采购的萌芽阶段,它作为对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一种方式。西方经济学家理论认为国家处于市场经济阶段时,政府不应该不参与、干预一般的市场经济活动,而应该以“看不见的手”顺应其自然经济的发展。政府只可以在有限的范围内承担公共工程和物资采购。但美国次贷危机的深刻教训提醒了我们,政府不干预最终会导致诸多的经济问题,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干预,是保证国家经济正常运转的必要手段,其中利用政府财政收入采购来调节就是一项重要措施。

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从采购主体上来看,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单位,由此政府采购与个人采购相比,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他代表了公众利益,有责任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采购资金是财政收入,因此对已生产商和经销商来说,政府采购的资金稳定,交易安全性高,同时采购力度与私人企业等规模不可同日而语。在采购时,经销商和生产商往往给出更优惠的价格或更优质的服务。因此政府采购也是节约财政资金的一项举措。政府采购流程有严格的规范要求,受到相关部门监督。

除此以外,政府采购能够发挥保护和扶持民族产业,推动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作用。世界上保护民族产业的手段主要有关税贸易壁垒和政府采购两种,两种手段互为补充并且可以同时发挥作用的。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世界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快速推进。全球国家纷纷加入WTO世贸组织,以期待更多的商机和利益,这也使得国家已经不可能利用强有力的关税手段保护本国民族产业。关税制定受到世贸组织的约束。目前唯一的政府采购制度是一种作为非关税贸易壁垒,可为本国厂商提供巨大的需求市场,是保护本国民族产业的有效手段。虽然各个国家政府贸易条约都相互约束互开多边政府采购市场,在政府采购中允许其他国家仪公平竞标的方式进行参与,但各自也会相应的给本国民族企业一定倾斜。目前,就连美国、日本等最发达国家的政府也没有全面放开本国巨大的政府采购市场,而是采取政府采购,反倾销政策,工会等,尽力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把政府采购中进口比例控制在10~20%。

第二,我国政府是以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在采购都有一定计划性,根据“十一五”“十二五”等规划,拨款花钱,刺激经济。

三、政府采购实施上商品文化的影响

政府招标采购虽然有严格的监管,但确仍受到商品文化的影响因素,其中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虽然有一定流程,但是仍然会因为采购人对商品文化的需求,导致这些本应该满足基本要求的公共设施,包含了不少文化附加值,同时政府单位在购买时过分迷信国外宣传的高新技术,也常常追求所谓的“高,精,尖”技术,而不着眼于实际用途,购买的产品带有高文化附加值,常常有购买过于“奢侈”的现象,形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也破坏了政府采购在社会当中的公正性。

在政府采购中,在采购检测仪器,采购软件这些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时,国外产品都占据大半江山。国内与国外产品相比,政府采购中用户,专家大部分会一边倒向国外进口产品,而国外产品中,欧美与日韩相比较,采购中由不由自主倾向欧美企业。国外大公司具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多年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使其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在多年的市场中摸爬滚打,这些国外大公司的产品已经有一种成熟的商品文化,并且已经占据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而与亚洲其他公司相比,欧美公司更由其独特创意,相应也有更高的文化附加值消费,采购中文化消费占产品的部分超过实际使用价值。于此相比,国内的高科技企业或新兴企业在此不占优势,首先没有强大研发费用,多为低附加值生产,开发商品文化方面能力欠佳,更有许多自主品牌仍购买国外退役的生产线或者国外二线的技术,他们以满足基本需要为主,产品也只能以低价策略来吸引顾客,更谈不上有商品文化的建设。

如果政府采购当中,对国内自主品牌以及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太少,将使得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链不足,无法投入更多进入研发,这样将形成一个国内企业的恶性循环,最终被市场淘汰。

在目前全球经济并不景气情况下,中国政府为拉动经济发展,不断的刺激内需,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公共资源建设,对公共设备投入也越来越大。“十一五计划”,“十二五计划”期间都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市场。这样给一些政府单位客观上造成出高价,买高价货,在采购中非国外进口不买,同时在招标采购中,提出一些只有高价产品才有的特殊技术指标,造成我国财政资金的浪费,也成了欧美经济危机的买单者。

政府一些采购人员给出的购买高价,高文化附加值产品的客观原因有三个:

一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二是别的部门已经有这样的仪器,本单位也不能比别人差,买了便宜的怕质量不好,随大流;三是预算执行的需要,国内外同样东西,不断审批下来的经费过剩,超过了原来的预算。根据《预算法》,如今不仅有财政预算编制,还有预算执行。如果当年预算没有执行完,财政就可能收回,这样必然会影响第二年的得到的预算,造成以后预算不足。实际上这三个理由都站不住脚,法律无禁止即允许的原则,针对的是公民行为,而政府行为应该遵循的是法无允许即禁止。第二确保采购质量也并不见得越贵越好,越贵越能得到更大的功用,如果预算不是花在了采购产品上,那产品质量与预算资金的正比关系就是个伪命题。花完预算的说辞也不能成立,因为预算应根据实际调整,多了就削减,少了就应该追加,让预算成一个死条框,少了买不了合适的,多了就应该浪费,这于情于法都不合。

四、政府采购防止商品文化过度影响对策

在公共管理理论中,政府作为管理者在决策方面能够扮演一个资源分配者的角色。管理者组织战略制定的核心就是资源分配,资源分配包括了管理者对资金、时间,人力等一级资源的分配,同时包含了采购过程中对资源的再分配。这样政府采购行为就是一种重要的分配公共资源,国家财富的重要形式。政府作为一个资源分配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有理由在分配的过程中有责任对国家的民族企业进行一些资源补偿,在分配的过程中执行国家,民族的意愿,发展本国自主品牌。

各级政府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把好预算编制和审计这一关。各个采购人要进行政府采购时,特别研究,基础检测类的,尽量这个让这个预算是购买国内产品的,而不是购买国外产品的,预算审批要把好关。另外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该制定措施使采购人能够购买国内的高新技术产品,从预算上把关,从具体源头上把关。

除此以外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建设我国特色的商品文化,使得我国的商品文化更加丰富。如今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国家的发展状况决定了国民生活水平与国家在世界上所处地位,其自身公众利益,民族利益对每一个国家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中国大陆在全球经济危机情况下,还能以四万亿来刺激内需,可见国内巨大的市场容量。如果这种刺激内需政府采购都采购以国外更富于优势产品,并不能足以拉动我国经济复苏的拉动。自己的企业不发展,不创造出自身的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就只能甘当“国际代工者”,仅赚取低廉的手工费。国家的刺激经济计划只会沦为别的国家经济危机的牺牲者。所以在政府采购主体单位必须加强爱国主义和全局意识的教育。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采购时避免过度崇洋媚外,要树立政府采购就是要保护本国的民族产业,扶持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要优先购买本国的产品。

第三点,避免政府各级单位中的攀比现象,政府各级单位职权范围以及研究处理能力并不一致,但是常常处于同一体系的各级政府单位会根据上一级单位采购品目,采购相同产品,觉得自己买了国内品牌就觉得低人一等,实验能力不如别的单位,比如省级质检院以及市级质检院采购了国外产品,下面的县级,区级质检院常常跟风采购相同的高端产品。其实下面区级,县级单位在采购时,由于自身能力范围有限,可以采购满足基本需要的设备或国内品牌,毕竟采购的目的是为公众服务,而不是攀比。同时提高政府单位人员业务水平,当用户方业务水平熟练时,能够更好发挥产品的功用,不会造成采购回来的浪费或同一产品重复购买。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向前发展.政府采购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涉及到千千万万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希望在政府采购中能够做到不过度消费,以实际需要为主,兼顾中小企业利益,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费孝通译.第14一15页,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2]曹富国,何景成.政府采购管理国际规范与实务.【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8

[3]傅华.《论商品文化与价值传播》.【J】.商业经济,2008年,第11期

[4]傅华 .《论商品文化与价值传播》.【J】.商业经济,2008年,第11期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

[6]杨子实.《试论政府采购的现状和问题及完善采购监管制度的建议》,2009

[7]高志远.《政府采购助力“扩内需、促就业”大有可为》, 中国招投标网

[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

[9]刘文荣.《浅议政府采购中买贵不买对的问题》.现代商业,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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