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瑶
当前,社会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重叠交织,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复杂,利益结构的调整和社会成员利益诉求的多样化,使得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各种能量比较充分地释放出来,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提高人大信访工作的实效,笔者认为应当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抓思想,确保认识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新时期区县人大常委会要深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要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和检验政策的“调节器”,要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日常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促使信访工作与听取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倾听民声、了解民情、集中民意方面的作用。要完善常委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机制,安排一名常委会主任分管信访工作,做到“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分管主任直接抓、日常工作由信访承办部门具体抓,各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共同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具体问题,了解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了解“一府两院”在法定职权内开展工作的情况,了解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增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抓参与,确保领导到位。到人大信访的案件,多数都是在“一府两院”重复上访多次,没能得到满意解决的疑难信访案件,他们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找人大的。针对这些缠访、复访等现象,要建立常委会领导直接接待信访人、直接批示信访件、集中办理信访件的工作机制。一是要亲自接“来访”。根据工作安排,要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对接访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二是要认真阅批“信访”。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调查研究、查阅案卷,亲自研究处理意见,信访承办部门要根据批示及时督办,对每一件信访案件做到一督到底。三是要包案“信访”。对重大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问题及时督促办理,认真推动解决,维护一方平安。
抓落实,确保制度到位。区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从信访工作的角度对已有的一些规章制度进行修订、补充,适时制定一些新的规章制度,使信访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同时,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及时依法有效地处理信访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另外,区县人大还要推行和实施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要求最先接待来访人员的信访干部必须作为首问责任人,有义务做好接待、解释和处理工作。并要求信访工作人员按要求认真进行办理,对于信访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办理不当、工作不负责任的,按照《信访条例》和组织程序进行限期办理、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负责人和承办人的责任。
抓协调,确保配合到位。区县人大常委会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完善信访调处机制,确立大信访理念,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信访大格局。一是要建立双向交流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与“一府两院”的定期沟通和联系,交流通报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对少数疑难信访件要进行沟通协调,对到期信访件要进行跟踪督办。二是要完善人大信访工作的纵向联动机制。对全国、市人大转交办的信访案件,要统一做好登记进行备案,要及时批转承办单位,督促其在期限内按时进行办理。同时,要加强对各街镇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畅通信息渠道,理顺区、镇两级人大在信访工作上的关系。三是要开展联合调研、办信、办访。区县人大信访部门要与“一府两院”信访部门开展联合调研,联合办信办访,共同谋划和破解带有普遍性的信访难题,要牵头召开由区法院、区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化解工作协调会议,大力推动信访事项的化解和缓解。
抓引导,确保释明到位。在工作实际中,大部分涉法信访的起因是较为复杂的,背后带有当前社会转型期间各种各样深刻的法律原因和体制原因。在正常情况下,涉法信访到达人大机关之前,当事人往往已经向其他机关信访或上访多次了,对信访接访人员或许存在一定抵触情绪。为此,要在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的下,建立律师“坐堂”机制,聘请业务精通的资深律师,参与法律监督咨询小组。就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信访人进行指导和讲解,并就信访问题对信访人予以明确的答复和指引。引导上访人员通过正当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信访人息访。
抓履职,确保代表到位。区县人大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参与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全面深化。要实行市、区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接待,直接了解社情民意,传递群众心声,加强代表同选民的联系,加深代表对社区情况的了解,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社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急难愁问题。人大代表要在信访工作中发挥“三员”作用。一是要发挥代表宣传员的作用。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信访法律知识,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二是要发挥代表信息员的作用。人大代表在信访接待时,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及各种矛盾,及时上报信访不安定因素。三是要发挥代表调解员的作用。针对代表政治素质强、群众威信高的实际,对一些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力所能及地做好调处工作,使一般不安定因素能够得以及时解决,避免因调处不及时造成矛盾激化。通过代表参与信访接待这种履职形式努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抓服务,确保感情到位。区县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干部,对每一名上访群众,都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在做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特别注重对当事人的细节关心,实行人性化办案,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坐,一杯热茶解渴,一句话语暖心”,要做到适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信息,保持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在接访时,要做到热情接待,说话和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信访干部的真诚赢得来访者的信任。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认真听、详细记,对应该予以解决并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帮助协调和督促解决,对暂时无法解决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来访群众,要用心体会群众感受,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切实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让群众抱着怨气来,带着满意走。
抓跟踪,确保督办到位。信访工作的落脚点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群众信访,就是希望各级机关能够把他们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区县人大常委会要将督办催办信访案件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疏导群众情绪、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要在督办落实上做文章,建立健全督办制度,对信访案件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要在督办的“重点、方式、时效、质量”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督办的重点上,要把重要信访件、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上级交办、领导批办件列为重点,做到认真督促、及时解决、按时反馈。二是在督办方式上,要采取催办、通报、组织人员督察、召开信访问题协调会、信访联席会、信访情况通报会、报送信访问题呈阅件等多种形式,促进问题实事求是地解决。三是在督办的时效上,要实行限期办结制,对已到时限尚未反馈的信访问题先进行电话催办,超时限还未反馈的进行书面催办,如书面催办后仍无反馈的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在督办的质量上,要注重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对信访问题承办结果逐一由信访工作人员、主管信访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常委会分管领导进行四道审核把关。对承办单位处理不妥、反馈不清楚或办理不完整的信访件发还承办单位重办。要通过强化督办工作,努力做到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