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2012-04-29 00:44
上海人大月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正当性正义矛盾

2012年第七期 《瞭望》

市场经济中如何“保卫社会”

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为实现其发展目的,出现了与民争利的现象。要改变这一状况,地方政府就必须重新建立“民对官”的信任关系。第一,政府恪守承诺。应该将守信作为考核政府的一个目标,即使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履行承诺,也要善于向老百姓做出解释。第二,建立与民众的平等对话和交流机制。政府为老百姓提供服务是义务,公民享受政府服务是公民的权利。政府与老百姓在权利义务上应该是完全对等的,只有如何平等对话和交流的问题。第三,支持社会自治组织的建设,使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在社会群体内部化解。第四,培育公民意识,社会中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贫富,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营造弱者“贫而不贱”社会氛围。

2012年第四期 《南风窗》

政策出台要“三重论证”

任何一项制度、政策、规定,本质上都是政府与人民的契约的体现或落实。其制订出台的过程必须经过严格的三重论证:正当性论证、程序正义论证、功利论证。正当性论证一望而知,有些事情或者侵犯了公民自由,或者不正义,是政府所不能做或认定为合理的。程序正义论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一项制度、政策、规定的出台,仅仅是政府意志的产物、特殊利益集团影响的结果,还是经过了各阶层充分的博弈和协商?在博弈和协商时,各阶层是真正参与了还是“被代表”?功利性论证就是看一项制度、政策、规定的成本收益,带来的是好处多还是坏处多,如何通过最大限度地消除漏洞而避免坏结果。这三重论证,就像一个过滤器,不通过这三重过滤的制度、政策、规定,那就只是政府意志,而欠缺“法理”、“民意”。

2012年2月23日 《人民日报》

宁要不完美的改革 不要不改革的危机

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改革顶层设计”,从经济领域到社会政治领域,改革越是向前推进,所触及的矛盾就越深,涉及的利益就越复杂,碰到的阻力也就越大。在改革进程中,可怕的不是反对声音的出现,而是一出现不同声音,改革就戛然而止。对于当前各地各部门千头万绪的改革来说,如果怕这怕那、趑趄不前,甚至将问题矛盾击鼓传花,固然可以求得一时轻松、周全某些利益,但只能把问题拖延成历史问题,让危机跑在了改革前面,最终引发更多矛盾、酿成更大危机。宁要微词,不要危机;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面对全新的改革历史方位,当以“不畏浮云遮望眼”的宽广视野,以无私无畏的责任担当,把风险化解在当下,让发展乘势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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