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及研究模型构建

2012-04-29 01:01李瑞军
人民论坛 2012年32期

李瑞军

【摘要】文章认为公平和效率的辩证关系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所不同。社会在公平与效率“新结构性”模型基础上运行、滚动以吸纳社会政治经济要素,破解旧社会的“结构性”障碍,结束社会发展不平衡“畸形滞胀”状态,才能推动社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关键词】公平与效率模型 人大代表制度 收入分配制度

政府行政组织力与社会经济结构力的关系

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体制建立与目前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渊源,有利于构建社会体制改革的整体科学架构。目前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由点到面的操作方法,不易自然顺延到社会体制的全面改革中。而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又亟需全面解决,否则将影响社会稳定、制约持续发展。因此,不突破体制内的“结构性”障碍,社会便无法持续发展。这是一场攻坚战,其实现标志是公平与效率机制模型的建立及非人治化的运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社会经济基础结构中,政府组织力的进入与撤出,进入的广度或者深度,唯何是从?社会公平如果政治化高悬,而抽空、剔除个人利益,公平的基础何在?社会经济何以组织?社会效率何以产生?

在公平和效率之间,人为制造有狭隘逻辑对立的社会问题,源自中国结束大规模社会关系改造、国内主要矛盾转变之后,在由计划经济(政治控制经济)向市场经济(经济疏离政治)转向的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的耽误(社会机制不发力),改革开放的进程非常艰难。而在启动社会改革的过程中,仍然是“人为”因素大于机制启动功能。研究中国公平效率理论与体制改革的关系渊源,客观指向社会体制建立初期的“结构性”障碍的破除,这是目前全面改革、社会保持持续发展的突破口。这一障碍的破除有利于社会体制改革的整体科学架构的构建,有利于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归结到社会公平“革命性”的适时对象、适时步骤、适时程度这样一个可操作性的社会广泛层面上来。

当前,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平衡状态日益凸显,而消除社会不公平却机制乏力。因此,研究探索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社会公平的发展脉络,以社会效果作为横向坐标,构建现代社会公平效率理论模型与科学运行机制框架,具有重大时代意义。在社会持续发展遭遇不平衡障碍和与此对应的政府组织“结构性”存在惯性阻力时,需要寻求改革突破的关口,也是探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出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亟需“加速力”,保持社会稳定亟需增强社会结构的“消化咀嚼力”。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全国实行大规模变革以改变社会关系,其政策、步骤、方法,对于今天的社会改革来说是重要的经验,是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的研究素材和思想入门路径。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改造与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改革,二者一个是夯实社会经济基础,做“增量”运动,政府作为组织力量掌控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的方向;一个是释放社会活力,做“减量”运动,将原来由政府掌控的经济力量放权给社会。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改造政策被贯彻执行的“彻头彻尾”和目前改革开放时期社会改革政策被贯彻执行的“掐头去尾”,就是因为前者是做大蛋糕作为政府控制的经济基础,其体制组织结构内的“损耗量小”;后者是“拿走”政府控制的经济基础,踌躇徘徊是因为体制利益结构内的“损失量大”。

在主导经济社会改革开放和改革社会利益关系中,政府作为行政组织力与社会经济结构力有一定的交叉、重叠关系,其前进与撤退,其可逆性变化,没有机制可循。究其根本,还是因为政府不能主动抽身到利益之外。但是,话说回来,政府完全抽身出社会利益格局之外,对社会发展同样是一场悲剧。

在目前的社会经济发展中,人们在社会利益格局中的位置,因受到社会体制“惯性”的限制而不能释放出最大的修正空间,所以也不能实现改变社会利益关系的目标,保持社会和谐,结果是积累了大量的社会不平衡问题,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那么,改革社会利益关系或变化其中的利益结构,是靠人性和利益之间的自觉疏离,还是建立机制保持人性和利益之间的客观公平结合呢?

社会公平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全方位的,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是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社会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和改革开放更加深入的社会支点。但是,一直受制于社会制度和观念的惯性阻碍,时至今日,非公有制经济一直没有被公平对待,至今影响和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公平建制、社会均衡发展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且非公有制经济的发生、发展乃至壮大,是对社会经济政治体制同步改革是否到位、能否实现容纳社会利益关系更大变化、发展空间的一个检验标准。

研究考察非公有制经济“彼一时消,此一时长”发展的历史脉络,发现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在改革开放时期,非公有制经济都处于基本相同的社会经济结构中。表面上,前者是消灭非公有制经济而后者是恢复非公有制经济,像是社会经济结构某一种成分的“简单轮回”问题,而实质上,这两个时期都是社会政治、经济问题交叉重叠的时期,面临着同样的政府权力对社会经济结构是否冲撞、伤害或者能否体贴有加的问题。在政权更迭或者政府改革、“洗牌”以改变社会利益结构的时候,是来自于社会组织的自觉力量与政府组织力量平衡承担保护社会生产力的责任?还是社会制度新旧期衔接时的体制建制失衡丢掉了这种责任?从公有制经济的“旧毛线团”,扯线缠大非公有制经济的毛线团,保持二者社会平衡发展状态,这是社会公平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结构性基础。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政策重心是效率优先,这与当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心工作是一致的。

2002年十六大首次提出两次分配的不同侧重点: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再分配注重公平,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要求“改革分配制度,理顺分配关系”,“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显然,政府开始倾斜加大社会公平。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有“两头平分,中间扩大”的政策倾向,而这一倾向性政策表述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社会主义改造政策“中间不动,两头平分”何其相似,但是社会效果却今非昔比!

社会发展的模型及其对改革的启示

从公平和效率的运作机制状况考察公平内涵变化,前者是公平观“革命性”超前,后者是公平观“革命性”滞后,但症结是一样的,都表现为政府上层建筑对社会经济基础“公平体贴”不够,公平与效率运行空间狭小,其社会覆盖外延受限。

建立一个经济学实证分析模型来考察中共历届全会重大社会公平与分配政策的出台对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推动影响有多大。在这个模型中,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领域和发展体量作为横向坐标,以中国GDP发展增速作为纵向坐标,而社会公平政策落实的局限与社会不平衡问题的堆积则是其参数。

建立这个模型对后续社会制度的改革设计和改革步骤的倒计时制,有重大理论意义。这样的社会运行数学模型是上层建筑保持与经济基础的多种利益均衡适应性的社会结构是否理性均衡的一个政治经济考核指标。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步伐是否到位?是否在市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构建了多种利益的平衡决策渠道或参政议政机制?

这种机制要真正有效运行需要上下配套的改革。每年的人大会议如何选择人大代表?如何进行制度安排、平衡各方利益,参与社会管理、实现基层代表的合理社会结构,这是下面基层代表的问题,但是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修改选举法,来改革下面的问题。因此,改革不是先下后上的问题,亦不是先上后下的问题,而是要上下同时配合。同样,社会收入分配改革问题,也是上下配合改革的问题。

(作者单位: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本文系2012年河南省级软科学计划课题项目“公平与效率模型化建制与社会收入差距动态监管”的主要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124004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