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尔兴
社会关爱涌热流,慈善之光映高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在押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帮助支持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降低在押未成年犯重新犯罪率,福清市慈善总会、福清市人民法院、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共青团福清市委共同举办“慈善之光映高墙”活动。
2010年5月22日上午9点30分,“慈善之光映高墙”活动在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广场拉开了帷幕。活动的主题是:由福清市慈善总会、福清市人民法院、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共青团福清市委共同设立“新生基金”,帮教救助未成年犯。鼓励在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未成年罪犯遵守监规、积极改造、努力学习职业技能,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守法公民。今后,“新生基金”将主要通过福清市慈善总会继续向社会募集,由福清市人民法院设立新生基金专项账户。
大会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工委主任包光荣、福清市慈善总会会长俞兆坤、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徐珊珊、福建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共同开启“慈善之光映高墙”活动启动仪式。接着进行首批新生基金慈善款交接仪式,宣布新生基金成立。福清市慈善总会会长俞兆坤、荣誉会长陈荣华将福清籍的山西省宏能投资公司董事长何荣捐赠的面额十五万元支票牌匾,共同交给福清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平与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紧接着与会领导为有关服刑人员颁发新生基金积极改造奖26人、新生基金改造努力奖45人、新生基金贫困帮扶金200人。由获评三类奖金的服刑人员各派十个代表上台领奖。受颁奖的服刑人员列队依序,在进行曲的昂扬旋律中,会场气氛隆重热烈。颁奖后,福清华信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荣华、福清长青藤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俞建荣、福清浩顺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昌辉、福清市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力辉、福清冠威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泰经寿,同25名即将刑满服刑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签订就业意向书的服刑人员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从三个月内即将刑满释放的积极改造人员中确定。
最后,500名未成年服刑人员表演大型手语操《感恩的心》、《從头再来》。团体操动作整齐划一、刚劲有力,展示着他们将告别昨天、正视今天、迎接明天,走进积极改造回归社会的光明之路。
此外,福清市法院还积极探索创新关爱帮教方式,设立每月固定一天为“固定帮教日”;每年春节前后,组织法官们积极参与“献爱心、送温暖”帮教团,对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帮教。同时,该院还创办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站,在“国家级科普教育实践基地”福清市天生林艺园建立了青少年警示教育展览馆,着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有的因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有的从轻情节免除处罚,有的判处缓刑等。针对这些高危群体,福清市慈善总会、福清市人民法院、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共青团福清市委给予高度关注。他们组成一支特殊队伍——青少年心理“医生”,以爱心荡涤扭曲的心灵,用真情挽救失足青少年。
据近两年统计,开展“慈善之光映高墙”活动,共同设立“新生基金”,资助改造中表现好的未成年犯271人。同时福清市企业家与积极改造的未成年犯签订《就业意向书》,已安排释放犯就业37人,对挽救改造未成年犯取得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