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洪锋
[摘 要]税收筹划问题的重心在于如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少纳税,减少检查风险,使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但是,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由于对税法条例的理解出现偏差,造成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较多问题,甚至风险。针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笔者给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税收筹划;税负;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0057-02
1 前 言
作为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支出成为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过程中的一个较大困扰。不少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税负压力,采取各种避税手段来尽可能地压缩税收支出。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也面临着诸多风险与问题,对此,笔者立足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现代企业,就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加以探讨。
2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实务操作中的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再加上税收征管中所强调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许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显得极为片面。他们认为税收筹划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作用不大,与税收筹划不当的后果相比,税收筹划的价值贡献度远远低于税收筹划风险。另外,我国税收征管环境目前还并不完善,这对企业税收筹划也给予了一定的限制。总体而言,我国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税收筹划发展的税收环境有待完善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参与全球化进程的速度进一步提升,国内税收法律的变化速度惊人,各种税收条款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发生着不断变更和更新。即使是针对同一个税种,一年中可能会颁布多条解释文件,或者是不同地区对同一税种作出不同的公告解释,只要稍微不注意,对该税种相关法律制度的使用就会出现过时甚至是偏差的情况,这很可能被税务机关定性为偷税。正是由于我国税收发展环境的不完善和不健全,企业纳税人难以较全面地掌握税法内涵,对税收筹划的应用就难以扩展,使税收筹划难以做到有的放矢。
2.2 税收筹划的目标单一,仅考虑税负最轻因素
对于税收筹划,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存在这样一种误区,就是税收筹划的目的仅仅只是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使得某一税种税负最小化。事实上,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个连续且复杂的过程,而企业所涉及的税种通常并不是单独的一种,而是多种税收相互交织影响。换而言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并不能仅仅定位于降低单独某种税收负担,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的整体情况。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有时为了满足这一目标,企业反而需要选择税负较大的纳税方案。因此,企业不应该将税负最小化作为税收筹划的唯一目标,而应将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相对照起来,与企业经营活动、财务活动等有机结合。
2.3 偏重税务机关权力的强化,忽视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当前我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被普遍定义为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过分强调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对纳税人进行监督管理,要求纳税人服从、被支配和履行义务,纳税人通常被当做税务机关的“被管理者”来对待。由此忽视了纳税人本身的权利,纳税人往往难以发挥能动性,与征税机关的良好互动关系也就难以形成,纳税被看成是一种不得已的负担。
2.4 企业内部财务人员运作税收筹划存在风险
为了节约成本,不少企业开展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自己内部的财税工作人员来具体运作。尽管内部财务人员熟悉本单位的经营运行情况,但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受自身知识以及自身利益的限制,难以通晓财务会计、法律以及管理等方面知识,在税收筹划时很可能存在考虑不周全或者心存侥幸的心理,这将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可行性缺乏,潜在的风险较大,税收筹划的价值效应不能有效发挥出来。
3 促进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的对策建议
实施税收筹划不仅能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还能推动税收筹划相关各方的发展。为了使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得到有效开展和利用,针对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3.1 增强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优化我国税收筹划环境
企业在面对税务问题时,普遍都以税负最小化的目标来衡量,这可能迫使企业采取非法手段来达到减税甚至是不缴税的目的。企业的逐利性固然是一方面的影响因素,但是,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全面也是导致企业进行非法逃税、漏税等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优化税收环境,主要是从税务机关以及外界力量来进行科学宣传。
(1)税务机关在对税收征管等进行宣传时,应该将税收筹划作为宣传的重点内容之一,对纳税人所拥有的税收筹划权利进行讲解和宣传,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合理性,扭转将正当纳税筹划作为偷税、逃税的观念。
(2)经常在我国主要税务刊物上登载一些浅显易懂的税收筹划文章或者案例,扩大税收筹划的社会影响力,让企业普遍知晓和接受税收筹划的真正含义,促使其树立税收筹划意识。对于那些成功的税收筹划案例,各种税务刊物应该及时报道并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社会舆论,褒扬积极的、合法的筹划行为,谴责消极的、违法的偷逃税行为。
(3)国家和各级税务机关需以官方身份对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税收筹划的行为表示肯定。更有利于纳税人消除疑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筹划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企业和个人纳税者实施税收筹划。
3.2 积极遵循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要遵循不违法性、成本收益及综合利益最大化等原则,严格遵循这些原则是企业取得筹划成功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现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进行的,企业在筹划决策过程中和以后的方案实施中,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获得利益,与此同时也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产生一定的成本费用。当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获得的收益大于为筹划而花费的成本时,企业方可考虑实施税收筹划。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站在实现企业的整体财务管理目标的高度,从全局出发,把企业的经营活动联系起来全盘考虑,整体筹划,综合衡量。单单着眼于企业某一税种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使企业总体成本下降和企业整体收益水平提高,只有将税收负担的变化情况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制定出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
3.3 明确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权
通过立法确定作为税收筹划主体的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确立税收筹划的规程、税收筹划的范围;确定作为税收筹划认证人的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权力、义务;确定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认证的法律效力,使纳税人及其税务代理人和税务机关都有法可依,在进行税收筹划问题上有刚性的法律依据,避免再出现在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认定上有分歧,企业认为是“节税”筹划,而税务机关则认定为是避税,甚至是偷税。如转让定价策略、费用扣除等问题,各执一词,容易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而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后,又因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法律依据,致使发生最后的判决、裁决难以让双方信服的现象。
3.4 大力发展税收代理事业促进企业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综合的、复杂的、要求相对较高的工作,所以对文化水平高、业务技能强的高素质税收筹划人员的需求变得越来越紧迫,对税务代理机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且,即便税收筹划人员具有了较强的业务水准,也应坚持持之以恒的后续学习态度。因为税收政策不断变化,所以税务代理机构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准确把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以免形成税收筹划风险。税收筹划工作,除了拥有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员外,还应有一套完善的税收筹划系统来收集准确的筹划信息,确保税收筹划工作顺利完成。
3.5 动态防范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筹划人员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税收筹划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并且在一定的范围内发生作用,所以无论是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还是接受筹划的纳税人,都应当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和涉税事务中始终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不要以为税收筹划方案是经过专家、学者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活动拟订的,就一定是合理、合法和可行的,就肯定不会发生筹划失败的风险。
应当意识到,由于目的的特殊性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复杂性,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无时不在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当然,从筹划的实效性看,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还是远远不够的。各相关企业还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风险,立即向筹划者或经营者示警。
3.6 加强我国税收筹划的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我国的税收筹划从业人员较少,整体素质不高,他们现有的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难以适应税收筹划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必须加快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以适应税收筹划发展的需要。首先实施资格认证制度,为行业入门设置较高“门槛”,严格把关,保证进入本行业的人员素质,使这部分获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成为从事税收筹划工作的中坚力量。其次是在高等院校开设税收筹划专业,专门培养优秀的税收筹划专业人才,与此同时在管理类、经济类等专业诸如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中开设税收筹划课程,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打好坚实的基础。再次制定税收筹划人才的后续教育相关制度。当今世界日新月异,知识在不断更新,政策在不断变化,为防止知识结构老化,必须建立一个持之以恒的后续学习制度,对税收筹划人员进行再造就、再培养,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筹划水平。
参考文献:
[1]潘洪英.试谈企业税收筹划[J].科学咨询,2011(7).
[2]王瑛.关于企业纳税筹划的综合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