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孩子们的健康

2012-04-29 00:44董向东
甘肃教育 2012年4期
关键词:供餐食堂计划

董向东

“在农村地区主要还是先解决吃饭问题,就是怎么先让农村的孩子有饭吃,一下子谈营养多好还谈不上。”教育部财政司副司长田祖荫指出,在调研中发现,我国整个西部地区农村孩子营养问题比中部地区的要严重:农村学校的食堂普遍不足。供餐机制也十分陈旧。“对此。有些地方采取试点解决,但是仅靠地方的试点和现有的投人还不能解决全部的问题。”田祖荫说。

据统计,我国有1.3亿农村学生,其中有3000万学生在学校住宿,这些学生一日三餐都在学校里解决。“孩子们是否在学校里能吃上热饭、饱饭不但是每个孩子个人的问题。而且是家庭乃至全社会都关心的问题。”田祖荫说。基于这些背景相关部门经过反复研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该计划要求。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关注孩子营养改善意义重大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营养状况,不仅关系着个人的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也关系着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关注青少年营养改善问题,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显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小学是青少年身体发育和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如果营养不良。将影响孩子们体格和智力的正常发育,更谈不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出发。明确规定要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可以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目前,全国1.3亿农村中小学生中,有3000多万在学校住宿,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不住校,但需要在校午餐。孩子们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饱饭。是每个家庭、每个父母乃至全社会都关注和牵挂的一件大事。但目前有的地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没有完全落实,吃饭费用没有完全解决;有的寄宿制学校食堂建设滞后,配套设施缺乏,就餐条件较差;一些非寄宿制学校中,离家远的学生午饭问题突出。因此,国家加大资助力度。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解决孩子上学吃饭问题,不断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老百姓办的实事好事的具体体现。

第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举措。青少年的健康水平事关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也是国家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早在一百年前,英国就开始实行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校园餐计划,并于1944年立法,规定地方教育部门必须提供学生营养餐。上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法国、日本等国也纷纷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供餐计划,不仅有效地改善了国民身体素质,也快速提升了教育发展水平。印度、巴西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初等教育营养支持计划,促进了本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

当前,我国一些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营养不良问题,不仅影响到青少年健康成长,也影响到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的提高。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对于巩固“普九”水平、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具有重要的作用,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保证资金投入。确保计划高效实施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指出,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那么,这3元钱的标准,是根据什么标准制定的呢?

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说,将补助标准定为每生每天3元钱,基于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水平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801元,小学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每天3元钱,一年就是600块钱,相当于1/3的当地农村居民食品支出。

而且,先前已经有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费,小学生为4元钱。初中生为5元钱。如果把这两项补助加起来。那么试点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一天的补助就是7元钱,初中生一天的补助就是8元钱。以一年来算,小学生得到的补助是1600元,初中生得到的补助是1850元,已经超过了当地的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并非全包标准。“在一些特困地区3元钱的标准完全能够换来一顿营养午餐,这是基于现阶段的国情,更主要的是与试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基本相适应。这样我们这个政策才有可操作性。”孙光奇说。

另外,从国际比较来看,大多数实施营养工程的国家,如日本、法国等,实际上和我国“一补”的政策基理一样。另一方面,政府还是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改善问题,家庭要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孙光奇强调,目前把这个标准定为3元,政府一年补助160多亿元,在当前并非一个小数了。孙光奇说:“大家觉得可能不太高也想多一点,但是这也要与目前的国情相适应,也希望各个方面能够理解,共同开展这项工作。”

田祖荫认为,在农村孩子营养方面有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近期加紧解决:一是营养不良的问题:二是现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面比较小、标准比较低的问题;三是中西部一些学校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需要解决。“在西部很多地方农村孩子上学、吃饭还得带炊具。因此解决他们吃饭的问题也确实是迫在眉睫了。”

改善就餐条件是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孙光奇介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学校食堂改善给予50%的奖励性补助,比如需要lO万元建一个食堂,中央财政就补5万。这两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169亿元中,相当一部分是地方统筹用于食堂建设的。2011年年底,财政部和教育部又专门追加了食堂建设专项资金100亿元,重点用于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农村学校的食堂建设,改善学生的就餐条件。

高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需多方努力

要让营养改善计划取得实质性的效果,需要多方努力。这多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政府主导作用不可缺少。政府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农田到餐桌,涉及学生营养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大,需要多部门、各方面高度重视和协同联动,其中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为此,政府必须做好两点。

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实施好这个计划,单靠一个学校、一个部门难以完成,需要政府加强统筹,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机制和政策平台,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积极协调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以及所有热心公益的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汇集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计划实施。

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国家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领导。省级政府重在“统筹”。包括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安排资金使用,统筹改善就餐条件,统筹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市级政府重在“协调”,负责指导本地区计划实施工作;县级政府重在“具体实施”,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具体落实计划实施工作。

2.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好这个计划,一方面,要从最困难、最需要的地区起步,搞好试点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要集中支持中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远山区等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并把国家试点范围首先放在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总计680个县级单位。这些地区都是经济不发达、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集中解决好这些地区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使他们与全国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共同走向富裕,是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这次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多亿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通过这一政策,首先解决最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在校吃饭问题,受益学生达到2600多万,占中西部农村学生的近30%。

另一方面,要完善“一补”政策,解决“面上问题”。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建立以来,“一补”政策的实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有效改善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健康状况。这次《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实际。对“一补”发放范围和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今年,“一补”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每生每天小学4元、全年1000元,初中5元、全年1250元。国家试点地区(680个县)原来就享受“一补”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两项相加,能享受7至8元的补助,基本可以解决在校膳食问题。

3.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供餐机制,改善就餐条件,防止“一刀切”。科学制订供餐方案。科学的供餐方案是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关键。国家试点县农村中小学有的有食堂,有的没有。针对这种情况,《意见》提出了三种供餐模式: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

合理选择供餐内容。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饮食习惯、独特物产。供餐内容不一定非要统一,都是牛奶加鸡蛋,关键是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食品原料除外购以外。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以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着力改善就餐条件。目前,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普遍不足。食堂等生活设施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缺口。要加快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加大食堂建设和卫生管理的工作力度。已经设有食堂的。必须安全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的,要本着安全、卫生、够用的原则,安排专门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来建设。标准不能降低,也不能盲目提高。坚决防止超标准、豪华建设。小规模农村学校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以不单独建设学生食堂,但要通过配备伙房以及必要设施等。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在加强食堂硬件建设的同时。要特别重视食堂工作人员配备,保障工资待遇,做好相关饮食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

积极开展营养教育。要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保障链条。《意见》专门用一部分篇幅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强调,明确提出要把食品安全摆在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首要位置。

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各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学校食品原料生产、收购,农牧、质检部门要加强监管,从食物链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对供餐单位、个人的主体资格、进入门槛,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核,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坚决不能参与学校供餐计划;对学生的就餐环境和健康状况,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管理,及时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卫生、安全、合格。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前不久,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布并开始施行,将食品安全事故做了分级。要求对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事故提高相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各级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制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牧、卫生等部门与学校、供餐单位和托餐的个人或家庭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各级政府和学校要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未雨绸缪,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链接

《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就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农村学生营养健康水平。

编辑: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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