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王朝宗教传播特性浅析

2012-04-29 19:38孟姣
群文天地 2012年5期

摘要:不同的传播环境与传播媒介,传播受众的不同选择以及传播着自身的素质等都对传播效果产生重要影响。宗教作为文化领域中重要的支系之一,在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常常起到的是“先头兵”作用。无论封建王朝时期的中国还是近代处于殖民地状态中的中国社会,文化侵入的过程总是以宗教作为首要选择和主要手段。

关键词:封建王朝;宗教传播;传播主题;接受主体

作为文化“先锋”宗教在传播过程中表现出了其惊人的妥协性与坚持性的双重矛盾,并展现出了宗教作为一种文化本身所具有的融合性与适应性。在中国这样一个受儒家文化深度影响,并一度将儒家文化作为宗教形式崇拜的国家,外来宗教的传播都显示了对自身在相当程度上的改造。

元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少数民族建立的多民族的统一的国家,在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碰撞中更是表现出了文化传播过程中的多种特性。元朝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种宗教并存,萨满教、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宗教在当时都受到统治者和人民的接纳,各宗教也在传播过程中表现出了文化传播过程中的众多特性。但是,文化在传播和交流过程中的本土选择性、外来文化在传播过程中自身改造调适性、主流文化的接受力及宽容度等在文化传播过程中的作用也是不容小觑,并在多数情况下起着决定性作用。德国学者马莱茨克于1963年按照传统的基本要素(即传播者、讯息、媒介和接收者)提出了传播模式,是一个“有条理地、经过周密考虑建立起来的模式,显示出大众传播是一个心理学上非常复杂的社会过程,其中解释可能多属于多因素类型而不是单因素类型。”

从传播主体来看,宗教在进入一个新的环境之中时,首先面对的是整个社会对其的接受程度与包容度,整个社会是否有适合这种宗教发育及生长的土壤,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统治者的支持或者反对起着极大的作用;其次要面对的是社会群体是否有足够的心理宽容力以接受及辅助传播作用;部分社会个体在接触到新的宗教时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心理共鸣,因此,宗教在传播过程中这些社会个体因共鸣而产生信仰,但并没有在自身生活范围内产生影响。这就产生了宗教在传播过程中本土文化接受力的三种情况:(一)社会接受力。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先后消灭西夏政权,将青海、甘肃等地的藏区也并入版图。1244年阔端与萨迦派领袖萨迦班智达会晤,并表达了希望借助宗教领袖统一西藏的意图,同时萨迦班智达也希望能利用蒙古人的力量凌驾于其他教派之上,这样统一全藏的政教合一政权逐渐形成。由于统治者的推崇,使得藏传佛教与汉地佛教陈陈相因、勉维宗绪的状态完全相反,仍处于上升时期,并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将其信仰扩大到其他民族。(二)群体接受力 社会有不同的群体构成,而宗教必然是在某一类特定的群体中首先进行传播的,因此群体的接受能力也成为影响宗教传播速度的重要因素之一。成吉思汗及其孙西征西亚与东欧,建立了横跨欧、亚的蒙古帝国,中西交通由此畅通;西亚伊斯蘭国家也因此残败,穆斯林大批归降或被俘加入蒙古统一中国的战争,形成了“西域之军”。忽必烈建立元朝统一全国以后,这些人在全国各地屯驻,与当地的汉族、蒙古族等居民通婚繁衍,形成了新的民族——回族,伊斯蘭信仰群体在中国产生。同时中国回族在形成之初,由于长期收汉族群体的影响,已具有了高度的中原文化素质,有保留了西域文化的某些特点,特别是将伊斯蘭教的信仰与习俗完整地保持了下来,因此在他们身上体现着中西文化的融合。伊斯蘭信仰也通过这些群体由内部向外延扩展,元史记载,镇守唐兀地区(今宁夏一带)的阿难答,所部15万人,大半皈依伊斯蘭教。(三)个体接受力 社会由不同群体组成,群体由不同个体填充。在宗教传播过程中社会个体因心理共鸣而产生信仰,但由于个体接受力本身的局限性与群体社会本身所具有的文化传统,信仰个体对周围群体并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力,该种宗教也不会有大范围的传播和长时间的留存——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就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这种特性。景教在唐初传入中国,流传200余年,武宗灭佛后在中原湮没无闻,只在西域少数民族中存在少数信仰者,随着元朝的兴起,基督教再次传入。成吉思汗与其继承者建立的是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的帝国,因此对各宗教都采取了一定的宽容政策,也里可温教也并不例外。但是,伴随也里可温教一起进入中原的是蒙古铁骑,在蒙古贵族推行的民族歧视的政策下,也里可温教不可避免的染上了一层外来征服者的色彩,因此汉族人民对其始终抱有怀疑、冷漠甚至是敌视情绪。而基督教本身思想具有极强的入侵性与不妥协性,其思想在某些方面与汉民族的传统文化发生冲突,并出现侵夺领管之权,与佛、道等教一争高低的情况。因此元代的也里克温教信徒主要集中于蒙古人和色目人之中,并没有在崇尚儒释道的汉民族中扎根。随着元代的覆亡,也里可温教在中国惨淡经营数百年的事业也灰飞烟灭,中国宗教史上基督教第二次销声匿迹,信仰个体也随之蛰伏甚至背弃。

从接受主体来看,外来宗教在传入新环境之时必然要与本土文化与产生极大的冲突与摩擦,而社会在接受时也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一、强迫性接受元朝统治者在夺取政权后给予藏传佛教很大程度上的宽容与支持,宗派领袖也获得显赫的地位和重大的权力,这样就对下层人民有了一定的强迫性,以扩大信仰范围;二、选择性吸收多种文化的传入必然伴随着多种宗教形式的入侵,受众在接受吸收时也必然会具有选择性以使自身文化完整的存留并吸收其有益的部分以完善自身宗教体系。三、适用性留存宗教在传入时必然会与本土文化产生碰撞,甚至于对本土文化构成威胁,而接受者因为长期积淀的文化传统影响必然已形成自身的个性结构,这个结构的基础便是几百年乃至几年前的文化传承,因此宗教适用性便显得尤为重要,佛教与基督教在传入后便因为其思想适用与否而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佛教本身的思想与儒家的思想有一定的契合与交叉,又在传播过程中不断的进行本土化改造而发展成为中国三大宗教之一,但基督教却因为其本身的思想具有不适用性、强烈的入侵性及不妥协性而几经波折并一再消失;四、兼容性发展新的宗教在传入后必然要融合吸收本土文化以改造和发展自身,作为文化的一个支系,各种宗教间的冲突、摩擦及融合不可避免的会在表象和思想上显示出兼容性,儒释道三家思想的融合、伊斯蘭教的“以儒诠经”、基督教在明清时期再次传入后的“儒化”、明清时期佛教造像上的改变及寺院供奉上的杂合,都是宗教在内在思想和表象形式上兼容性发展的表现。

中国自从进入封建王朝时期,历代都是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国家,各代的封建统治者为了稳定和管理成份复杂的社会,在信仰上都给予了宽容政策,同时由于社会历史的不断传承和积淀,人民的接受力及宽容度也较高。但相对的,也由于本身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整个民族在思想的接受力上也必然会表现出了多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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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孟姣(1986-),女,甘肃省定西市人,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0级宗教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藏传佛教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