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来元
一、喇家遗址基本情况
喇家遗址是2001年批准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位于青海省民和县南部黄河北岸二级阶地前端的官亭镇喇家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属新石器时代的大型聚落遗址,同时还保留了4000年前地震、黄河大洪水以及山洪袭击的多处灾难遗迹,被认为是极为难得的史前灾难遗址。遗址早上世纪在70年代平整土地时因出土了大量齐家文化玉器而被发现,1986年被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列为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之一。
从2001年起,经过十年的考古发掘和研究,喇家遗址被认定为黄河上游地区最新发掘的齐家文化时期的重要遗址。而齐家文化是西北地区社会发展和史前文化最为关键的时期,喇家遗址的发现,有可能反映出该地区文明化进程的初步模式,同时也是黄河上游区域文明起源探索研究的一个重要标本。
如果从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角度来看,喇家遗址具有很高的保护和利用价值。首先,喇家遗址是迄今为止我国考古发现并经科学论证的第一处史前灾难遗迹,堪与意大利古罗马时代的“庞贝古城”相媲美;其次,喇家遗址的聚落布局以及发现的丰富的文化遗物,对研究齐家文化的社会形态乃至中国文明的起源等具有重大意义;第三,喇家遗址所处的三川地区是土族聚居地,民族风情浓郁,具有较高的旅游观光价值。
二、喇家遗址的保护和利用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的见证,也是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在历史科学研究进程中人们发现历史古城、建筑、遗物等都有很深奥的科学道理,有的甚至是现在人们还不清楚的科学现象。保护凝聚了4000多年历史文化的喇家遗址,对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具有重要的保护价值
喇家遗址遗存内涵丰富,以罕见的史前灾难而闻名。他十分难得地保留有古地震、古洪水等多重灾难遗迹,揭示出了距今4000多年前,先因地震、后由洪水,接踵而至的灾难把“喇家村落”彻底摧毁的灾变过程,直观地再现出齐家文化时期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喇家遗址揭示的史前灾变现象,可能印证了远古时期的洪水传说,也反映了多变的自然环境对人类社会的强烈影响。喇家遗址发掘出了大型围壕、特殊的聚落和建筑形式、石器、陶器、玉器等。许多遗迹和遗物是齐家文化所从未有过的发现,这些重要的灾害遗迹和遗物,不但对于探索青海及黄河上游地区史前文化和文化起源,具有深远的意义,而且为环境考古及多学科的交叉研究等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具有独一无二的科研价值,是不可多得的文物考古资源。
(二)具有重要的利用价值
喇家遗址作为难得的史前灾难遗址,由于它本身的独特性和珍贵性,被称为“东方庞贝城”。截至目前,共出土了千余件玉、陶、石、骨、牙、铜、漆器等文物,均是精美的艺术品。尤其是出土的一碗面条,经研究认定是压制而成,并且有肉、有调味品。说明在史前,这里的农耕文明已发展到了一定水平。遗址区清理出十几处结构完整的窑洞式建筑遗迹,对于认知黄土阶地史前聚落类型和生活方式很有意义。史前时期的灾难现场,让人们看到了4000年前黄河慈母以身佑子的壮举,此景此情,感天动地、摄人心魄。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
(三)具有重要的人文价值
喇家遗址位于青海省东部,与甘肃省积石县大河家隔黄河相邻,是历史有名的“临津渡口”。青海省东部重要的交通干线享堂——大河家公路直达喇家,距青海省西宁市和甘肃省兰州市相距120公里左右,距甘肃省临夏市100公里左右,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喇家遗址有典型的沟、塬、梁、峁等独特的黄土地形地貌,具有西北地区黄土高原特有的景观效果。海拔高度约为1786-1809米之间,光照充足,气候宜人,并且有土族纳顿、刺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丹阳古城、三川杏雨等著名景观;当地正在修建的积石峡水库、寺沟峡水库分居东西。喇家遗址是集史前灾难遗址与人文、民俗风情于一体的风景区。加快喇家遗址的保护利用,让人们在早期的西部文明与当代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的交汇中领略时空,感受沧桑,体味人生,有利于陶冶情操,增长见识,净化心灵。同时,可带动民和乃至青海省旅游业的发展。
三、喇家遗址保护和利用现状
喇家遗址的本体类型主要有建筑遗址、灾害遗迹、壕沟、墓葬遗址和祭祀广场等,喇家遗址先后发掘了31座房屋及墓穴遗址,遗址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大部分发掘出的房屋遗址因惨遭破坏已不具备保护价值,均采取了回填的保护措施。目前保留下来的仅有10余座。内容包括齐家文化祭祀区、大型环壕、广场等重要遗迹。仅采取了建保护棚和对遗迹表面覆盖塑料膜等简陋保护措施。遗址周边的环境以及遗址内居民耕作拢土掏挖、房屋建设、水利设施、村镇建设等人为因素和暴雨、水涝、渗漏、沟蚀等自然因素对遗址存在一定的威胁。因限于财力的制约,没有针对遗址本体采取安防设施、应急预案、信息保存、科技保护、日常维护、巡视等相关保护措施。
在国家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下,修建了永久性的保护陈列展厅一处,并对展厅内遗迹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复原保护工作,有望在近期向公众开放。但由于缺乏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喇家遗址的知名度不高,还没有对其进行充分的利用。
四、喇家遗址保护利用的几点建议
对喇家遗址的保护利用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文物保护方针,坚持遗址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
(一)合理规划,明确保护范围
无论保护还是利用,都要坚持规划先行,尊重科学,确保遗址保护和利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以有效发挥。喇家遗址保护和利用,目前主要存在遗址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和遗址保护与乡村建设之间的矛盾。因此,必须精心研究和设计保护利用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措施;明确展示内容、展示方式,并将保护利用规划列入“十二五”规划之中。
(二)落实相关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力度
一是要尽快建立喇家遗址博物馆。充分利用遗址、遗物和文字、图像、多媒体、沙盘模型等展示手段,全面传达喇家遗址所包含的相关历史信息。二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展览等多种宣传手段,让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人们了解和掌握喇家遗址历史文化信息、文化内涵。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并支持喇家遗址保护工作。三是要编制《喇家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编制《喇家遗址保护利用管理条例》,对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界划、保护管理、利用管理、居民生产生活管理,管理体制与经费保障、奖励与惩处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把喇家遗址的保护开发纳入法制轨道。四是要落实保护措施。在根据遗存具体问题落实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建立安防体系,加强物防、人防能力,配备管理人员、管理设备,对遗址实施24小时监管。五是要从长计议,逐步建设遗址公园,实施全面保护。
(三)有效组合喇家文化和旅游开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喇家遗迹内的遗产丰富、利用价值高的特点为发展民和文化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对其进行精心打造,合理保护利用,是做大、做强民和文化产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民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是借助喇家遗迹出土的第一碗面条,开发饮食产业,逐步建立喇家特色的餐饮一条街,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饮食文化,从而拉动喇家历史文化的有序延伸。二是以民族服饰、刺绣、彩陶仿制、黄河奇石、中藏药材、土特产品等具有纪念性、实用性、工艺性和便捷性的高原特色的民间民俗手工艺品,以此带动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壮大。三是借助三川“纳顿”、“巴依儿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开发独具特色的民族娱乐节目,以此来扩大和提高喇家遗址的宣传力度和知名度。四是把喇家遗址和“大禹导河积石”、“黄河水上游”等项目相结合,发展集观光、娱乐、探险于一体的文化旅游圈,扩展娱乐外延。五是充分利用青洽会、环湖赛、郁金香节等节庆活动,制作各种宣传品,广泛宣传民和喇家独特而又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以整体形象,制造轰动效应,提高影响力,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总之,保护和利用喇家遗址功在千秋,利在当代,造福后世。喇家遗址作为全国唯一一处多重灾难遗址,其科学价值和潜在的经济价值非常巨大,因此,在保护利用喇家遗址的过程中,一定要本着“在保护中开发、开发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整旧如旧,以存其真”的原则来进行,对喇家遗址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严格保护、永续利用。
(作者单位:民和县文体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