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惠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的祖先遗留下丰富的文化遗产,包括极为珍贵的流传至今的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二十四史”。不过,“二十四史”应该是对所谓“正史”的一个概称,它的得名和发展也是有若干变化的;虽然都是“正史”,但它们的名称却有“书、史、记、志”的区别。
一、“二十四史”的产生和得名
所谓“二十四史”,指的是得到官方认定的“正史”。按《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五的说法,正史类“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我国编修史书具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各个朝代都设有史官,专门记载朝廷发生的事件。在唐朝之前一般是个人编修史书;从唐朝开始设立史馆,几个人共同编修,由宰相监管。我国官修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史书编修的延续不断。自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问世以后,历代著名的纪传体的史书就编修了若干部,但其中被官方列为“正史”的仅有24部,所以称为“二十四史”。
三国时期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
《三国志》面市后,与《史记》、《汉书》、《后汉书》被称作“前四史”。这四种史书是“二十四史”最早的,写作质量比较高,是“二十四史”中的精华。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出现了“十三史”。“十三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清代著名史学家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就是据此命名的。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
《旧五代史》佚失后,在《四库全书》编撰过程中,馆臣邵晋涵等自《永乐大典》中辑出五代史料,用数十种典籍作为考异附注,大体按原书篇目编排而成《旧五代史》。重新编完的《旧五代史》虽然还是150卷,但已被清朝史官篡改,不是《旧五代史》的原貌。不过,经乾隆皇帝钦定,列为正史,于是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
“二十四史”总共3249卷,约有4200万字。它记叙的时间,从《史记》记叙传说中的黄帝起,到《明史》记叙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止,前后历时4000多年,用统一的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二十四史”的内容非常丰富,从经济、政治、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系统、完整地记录了清以前各个朝代的历史。
“二十四史”有不同的版本,声誉比较高的是张元济先生编订的“百衲本”。现在通行的是中华书局调集全国百余名文史专家投入巨资整理的289册排印本。
在“二十四史”确定以后,清末民初的史学家柯邵忞利用明清时期有关元史研究的新成果,又吸收了西方有关元史的资料和书籍,对元史进行系统的研究,前后用了30年时间于1920年编撰成《新元史》。北洋军阀政府总统徐世昌明令把《新元史》列入正史,于1922年刊行。这样,“二十四史”就成了“二十五史”。但是,由于当时国家没有统一,所以“二十五史”的说法并未得到社会公认。
民国初年,北洋政府组织编写了《清史稿》。它编写出来后,虽有人将其列入正史,合称“二十六史”,但仍未得到普遍认可。所以,正史还是“二十四史”;至于“二十五史”或者“二十六史”的说法,都是非正式的,民间的。
二、“二十四史”中的“书”和“史”
如果我们把“二十四史”全部摆在一起,会发现一个关于“二十四史”书名的有趣现象,即在《旧五代史》之前的17部史书,除了《史记》、《三国志》和唐朝时才撰写的《北史》、《南史》外,所有史书的名称都是“书”,而从《旧五代史》开始,所有史书的名称都是“史”。
什么是“书”?《说文解字》说:“书:著也。”“著:饭技也。”“书”是古代载记的通称,司马贞在《史记索引》中说:“书者,五经六籍总名也。”即是说,古代的所谓“书”,是非常珍贵的,这不仅在于它所记载的内容是传播思想、知识,积累文化的重要手段,更在于当时“写书”的过程是很艰难的。在唐代以前,所有的“书”都是由人工书写;春秋到两汉时,能够作为书写材料的还只能是简和帛,东汉以后才逐渐为纸张所代替;唐宋以后,由于印刷术的兴起,书籍逐渐由手抄改为刻版印刷再到活字印刷,书籍这才开始普及和广泛传播。宋代欧阳修、宋祁等编写的《新唐书》是“二十四史”最后一本称为“书”的“正史”。当时印刷术已经普及,《新唐书》之所以还称“书”,是因为它是在五代后晋时官修的《唐书》的基础上完成的,故只能加“新”字以示区别。
什么是“史”?《说文解字》说:“史:记事者也。”“凡史之属皆从史。”即是说,所谓“史”,就是记载过去事迹的书。“二十四史”中第一本被称为“史”的是《旧五代史》,它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因为当时印刷术普及了,此书不再由人工抄写,发行的数量必然远甚于过去“正史”书籍。
三、“二十四史”中唯一的“记”
在“二十四史”中,只有《史记》和《三国志》很例外,一个称为“记”,一个称为“志”。其实,这是有原因的。
所谓“记”,《说文解字》说:“记:疏也。”“疏:通也。”“记”在古代本是一种公文,如“奏记”、“牍记”,表示分条陈述;“记”的本意是记录、记载,《汉书·艺文志》说:“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即是说,古代史官对君主的言论和发生的相关事件这些与“历史”有关的东西所作的记录、记载,就是所谓“史记”。
被称为司马迁所作的《史记》,其实面世时并不是这个名称。司马迁和他的父亲司马谈都是西汉时的史官“太史公”。在司马迁之前,司马谈已经着手写了部分章节。公元前110年司马谈去世,遗命司马迁完成自己的心愿。前104年,司马迁继承父志,开始续写《太史公书》。前98年,李陵败降匈奴,司马迁因替他说情而遭受宫刑。此后,他忍辱负重,继续写作,约于前91年完成130卷的后来被称为《史记》的这本书。
《史记》是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伟大著作,是我国历史学上一个划时代的标志,是司马迁对我国民族文化特别是历史学方面的极其宝贵的贡献,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的这本书创造了“纪传体”的史书体例,以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成一个完整的叙事网络。其中的本纪、世家、列传记录不同阶层人物的生平,最具文学价值。当时的人们都将这本书称为《太史公书》、《太史公记》,或简称“太史公”。由于这本书在面世后比较广泛地传播流行,大约是在东汉中期以后即有人以“史记”作为司马迁著作的专称。据现知材料考证,最早称司马迁这部史著为《史记》的,是东汉桓帝时出现的《东海庙碑》。不过《史记》这个名称当时还说不上广泛流行,因为还有许多人仍在使用“史记”来指称别的书。
例如,班固和其父班彪虽然也曾称司马迁之书为“史记”,但在班氏父子的辞典中,“史记”却是作为一个比较通用的名词而非专称出现的。在《汉书·艺文志》中就有“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在《汉书·司马迁传·赞》中有“孔子因鲁‘史记而作《春秋》”。在这两段话中出现的“史记”显然不是指的司马迁之书。这说明,“史记”一名在班氏父子那里还是个通称。又如初唐人释玄应所撰的《一切经音义》:“‘史记云:‘籀者,周时史官教国子学童之书……。”这里的“史记”指的是《汉书》(详见《汉书·艺文志》)。再如敦煌写本《贞男》称:“颜叔子,鲁人也……周时人,出‘史记。”这里的“史记”指《后汉书》中的一条注。
把司马迁这本书正式定名为《史记》并赋予其官方权威色彩的是唐代的名相长孙无忌。长孙无忌与魏徵、于志宁、李淳风等人联合撰成《隋书》,时间为公元656年。在其记古今图书存佚及其源流的《经籍志》上有这样一段话:“《史记》一百三十卷,目录一卷,汉中书令司马迁撰……《汉书》一百一十五卷,汉护军班固撰。”这样便将《史记》与《汉书》并列,使之在官修史书中出现,正式确定了《史记》的名称。
从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7世纪,已在地下修文七百余年之久的司马迁,终于为自己的呕心沥血之作“争”来了一个正式名称。应该说,将过去用作记载历史专称的“史记”来做司马迁著述的专称是很有意义的,因为一是可以从中窥见史学前辈司马迁进行史学创作时所经历的千辛万苦;二是司马迁这本书毕竟不同于当时都是断代史的史书。《史记》记载的是长达两三千年的历史,这在“二十四史”中是独一无二的。
四、“二十四史”中唯一的“志”
在“二十四史”中,《三国志》是唯一的书名被称为“志”的“正史”。
所谓“志”,《说文解字》说:“记志也。”它原本指的是记事的书和文章。
《三国志》是陈寿撰写的,但是这本书的原名并不叫《三国志》。陈寿撰写三国时期的历史,采用的是司马迁在撰写《史记》时所开创的纪传体。所谓纪传体,就是以人物为中心的史书体载。表面上,陈寿是以曹魏政权的历史为正统的,在《三国志》的三“书”中,他只在《魏书》中安排了曹魏政权的武帝(曹操)、文帝(曹丕)、明帝(曹叡)、三少帝(曹芳、曹髦、曹奂)这四个“本纪”来提挈这一时期历史的大事,全书其他的都是“传”。但是在实际上,他是将三国历史分别撰写的,三个国家的历史是独自成书的。这在客观上就表述了三个国家在这一时期鼎立的历史事实。
陈寿采用三国历史并叙的方法,而且书名并列分署为《魏书》、《蜀书》、《吴书》(这也是非常符合在《旧五代史》之前的所有“正史”书的名称都是“书”的惯例),这就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当时三足鼎立的形势。《魏书》、《蜀书》、《吴书》这三本书写出后,从西晋时期一直到北宋初期这七百年间,都是独立地刊行面世的。后来,司马光首先把三部书合在一起,取名为《三国志》。可是《三国志》这个名称,既不与传统的“书”、“史”相吻合,而且就《三国志》本身而言,偏偏没有史书应具备的礼乐刑法、天文地理、食货艺文等属于“志”的内容。那么,司马光为什么偏要取这个名字呢?
其原因,从司马光编撰的《资治通鉴》来看,很可能是来自他对三国难以理清所谓正统的看法。也许在他看来,三国这个特殊的年代,既然不好厘定谁才是正统,那就只有在厘定的“书”、“史”之外增加一个“志”,以示区别。当然,从司马光的思想倾向看,他更偏向于以曹魏为正统。
北宋元丰七年(1084年),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六十九《魏纪一·文帝黄初二年》中“论正闰”时认为:“昭烈(刘备)之于汉,虽云中山靖王之后,而族属疏远,不能纪其世数名位,亦犹宋高祖称楚元王后,南唐烈祖称吴王恪后,是非难辨,故不敢以光武及晋元帝为比,使得绍汉氏之遗统也。”
据刘羲仲《〈通鉴〉问疑》(该书由刘恕口述,其子刘羲仲笔录而成)所记:司马光的这种说法,当时就引起不少文人的质疑,连为司马光撰写这段历史的刘恕也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刘恕还与司马光直接辩论说:“然汉昭烈窜巴蜀,似晋元。吴大帝兴起于江表,似后魏。若谓中国有主,蜀不得绍汉为魏,则东晋非中国也。”
司马光的这种立场在后世引起的攻击,恐怕是他做梦也不曾想象到的。在明代,就有人直指司马光为晋司马氏后人,所以偏向曹魏和司马氏。如许自俊《研潜堂文集》卷三十八附《〈资治通鉴补〉序》就写道:“余少时尝作《〈通鉴〉三大失论》,一为依陈寿《三国史》,帝魏寇蜀,则失之乱;一为晋魏禅代,不直书司马懿父子篡弑,自以晋裔而为尊者讳,则失之诬。”特别有趣的是,据《宋文鉴》(下册),苏轼在司马光去世后为其所写的《司马温公行状》中称:“其先河内(今河南温县)人,晋安平献王孚之后。”而查《晋书·安平献王孚传》,可以知道,这位司马孚,正是司马懿的三弟。苏轼确实将司马光抓了个正着。
但是,司马光及其《资治通鉴》的影响毕竟太大了,而且将《魏书》、《蜀书》、《吴书》合为一部书,偏向以魏为正统,也并没有“违背”陈寿的“本意”,所以,《三国志》这个书名还是被大家所接受并且流传下来。
作者: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