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传统的学术研究在指涉葛兰西的政治哲学时,常常从分析其市民社会、国家以及领导权等理论问题入手,而从葛兰西与他的思想先驱马克思之链接来看,他的政治哲学之构造的根本支点却是“实践哲学”。一方面,葛兰西讲的实践哲学经由文化范式,顺滑地过渡到政治哲学的理论逻辑中来;另一方面,葛兰西把作为实践哲学的马克思哲学置放于一种总体性的理论视阈中进行审理,从而也成功地开显出政治哲学的理论空间。根据葛兰西指认的问题来反观马克思,我们同样能够看到实践哲学与政治哲学的内在贯通。不过,这一信息在相沿成习的学术讨论中经常“被遮蔽”,由此导致对马克思实践思想和政治哲学的双重误读。所以,沉潜到葛兰西实践哲学的背后,进而开出通往马克思哲学之解读的特定路径,意义将是非凡、深远的。
关键词 葛兰西 实践哲学 政治哲学 马克思
〔中图分类号〕B5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2)05-0010-08おおお
谈到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葛兰西,人们最先想到的是他的政治哲学。传统的学术研究在指涉到这一内容时,常常是从分析其市民社会理论、国家理论、领导权理论等入手的。在直观的意义上,这并无不妥,因为葛兰西论述过的这些理论问题,本就系于政治哲学的范式。但如果从葛兰西与他的思想先驱马克思之链接来看,他的政治哲学之构造的根本支点却是作为其重磅理论组件的“实践哲学”。人们往往以为实践哲学与政治哲学在葛兰西理论结构中是互为他者、彼此外在的,但我们发现在实践哲学中却也包藏着一种政治哲学的理论逻辑,这种逻辑又因为葛兰西与马克思的关联而通向了后者的思想之躯体。如果忽视了这一信息,进而不能使葛兰西不同理论节点内在打通,无论对其政治哲学还是实践哲学的研究,都会是褊狭的、不完整的。基于此,本文拟对葛兰西实践哲学之政治意蕴作一考论,由此一方面凸显葛兰西实践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政治哲学的独特梳解路径,另一方面将问题连带地导入到马克思的理论语境中,澄明其“被遮蔽”的实践思想。
一、从实践哲学到政治哲学:ぞ由文化范式的内在过渡
在逻辑上,葛兰西是通过论述“哲学是什么”来论述“实践哲学是什么”的。在他看来,在哲学史上流布甚广的观念,总是将哲学研究指认为一项奇特而艰难的事业,哲学活动也就被界定为在特定领域内、由特殊群体所专门从事的智识活动。其实,这是对“哲学是什么”问题的一种片面、应当予以革除的理解。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人类的大多数,就他们都从事着实际活动,而在他们的实际活动(或在他们的行为的指导路线)中又都暗含着一种世界观、一种哲学,从这一点而言,都是哲学家。……从我们的观点来看,仅仅研究各个哲学家的哲学的历史和逻辑还远远不够。作为一个方法论的指导线索,至少应该把注意力引向哲学史的其他部分,引向广大群众所持有的世界观,最狭隘的统治(或知识)集团的世界观,并最终引向这各种不同的文化复合体和哲学家的哲学之间的联系。一个时代的哲学并不是这个或那个哲学家的哲学,这个或那个知识分子集团的哲学,人民群众的这一大部分或那一大部分的哲学。它是所有这些要素的结合过程,这个过程在一种整体的趋势——其顶峰变成为集体活动的标准,变成具体的和完全(完整)的历史——中达到顶峰。”②③[意]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姜丽、张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56、7、198页。
葛兰西在这里要确立的一个直截了当的观点即在于:人人都是哲学家,职业哲学家与非职业哲学家只有“量”的区别,而无“质”的不同。这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成为生物学家、数学家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一个人既不是职业哲学家、也不按照哲学的方式进行思考也是不可能的。换言之,哲学不应当只是少数职业哲学家的理论,而应当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行为法则、世界观、文化和意识形态,是一个时代的“生活”和“历史”,是“世代承传的大量的变动”。或者更具体地说,人们所固有的“自发”哲学包含在语言、常识、大众宗教以及民俗的观念体系中,包含在相对平静的生活世界以及波涛汹涌的历史流变中。如此一来,葛兰西首先将哲学与历史会通起来,进而也就将哲学证立为实践哲学,因为在葛兰西的语境中,“实践性”在某种意义上就意味着“历史性”,抽离历史的“绝对观念论”和“纯粹物质论”都与实践之精神相悖而行,称为“实践”的那些东西,一定要在历史活动、历史关系、历史结构中去寻找。进一步论之,葛兰西所彰示的“历史”与“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又有对等性,历史活动及其意识的呈现,也就是他或隐或显地论述的文化之脉络。在《狱中札记》以及葛兰西的其它文本中,“文化”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学术界在研究文化哲学时回避不了葛兰西,当与这一点相关。在这个意义上,实践哲学也就是一种文化哲学,而从葛兰西对哲学的规定中也很容易看出,哲学的内容其实就承载在文化的实体当中。在这样一个关联点上,我们发现在实践哲学中同样涌动着一种政治哲学的理论逻辑,这需要结合葛兰西对“市民社会”的界定和说明来加以理解。
葛兰西对市民社会的界定和说明是在他的国家学说中完成的。葛兰西认为,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具有了整体意义,它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一为政治社会,二为市民社会。它们以不同的权力形式行使国家的统治职能,前者实施的是直接的强制性权力,后者则实施的是立基于民众同意之上的“文化霸权”。这两部分也就构成了上层建筑的两大领域,即如葛兰西所说,“我们目前可以确定两个上层建筑‘阶层:一个可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称作‘私人的组织的总和,另一个是‘政治社会或‘国家。这两个阶层一方面相当于统治集团通过社会行使的‘霸权职能,另一方面相当于通过国家和‘司法政府所行使的‘直接统治或管辖职能。这些职能都是有组织的、相互关联的。”②我们在此需要指出两点:其一,葛兰西虽然确认了国家结构的两个部分,但相形之下他更加看重市民社会,因为“市民社会无须‘法律约束或强迫的‘义务就能运转,但是照常可以带来集体压力,并且通过风俗的演化、思想和行为方式以及道德风尚等产生客观效果。”③而对于政治社会来说,甚至要随着整体国家之强制性职能的式微而被纳入到市民社会当中。更为重要的是,市民社会与一种政治哲学所要表达的“政治的”那个具有“价值指向”的维度链接起来了,相反,政治社会却不一定如此(这源于政治社会与直接的“政治学”问题的关联)。毕竟,文明的传扬以及道德的教化,作为国家具有价值引导性与规范创造性的职能,是在市民社会的种种存在形式——政党、工会、学校、教会以及新闻机构等——中完成的。所以,市民社会不仅同政治社会一样具有“政治性”,而且前者的政治性在某种意义上大于后者的政治性,这或许就是葛兰西将“霸权”与市民社会而不是与政治社会对应起来的内缘所在。就此而言,市民社会问题群在实质上构成葛兰西政治哲学的逻辑起点与逻辑中心。其二,葛兰西界定市民社会的理论路数不同于黑格尔和马克思,即不是在经济意义上而是在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意义上来界定市民社会,这正如博比奥所指:“在葛兰西看来,市民社会所包括的不是‘整个物质关系,而是整个思想文化关系,不是‘整个商业和工业关系,而是整个知识和精神生活。”转引自朱塞佩·瓦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狱中札记〉的解释》,载萨尔沃·马斯泰罗内主编《一个未完成的政治思索:葛兰西的〈狱中札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49页。于是,问题变得简单而明了:市民社会在葛兰西这里,被解释为大众文化、公众价值观、知识体系以及精神生活等的场域与载体,一言以蔽之,市民社会的核心范式即是文化,这一点在葛兰西以降的理论史上也被继承下来(如帕森斯、哈贝马斯等人对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即凸显了葛兰西厘定的文化范式)。
将上述两点结合起来,我们不难推知:凡是有关大众的行为法则、世界观、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东西,即葛兰西所理解的一个时代的“生活”、“历史”和“文化”的东西,或者说在他看来成为哲学之内容的东西,说到底都会因为市民社会之“文化霸权”的职能而烙上强烈的“政治性”的印记,因而在最终的意义上都会成为政治哲学予以关涉和行将释放的内容。这样一来,我们的问题就已经“柳暗花明”了:认为“人人都是哲学家”从而将哲学界定为大众生活以及历史与文化的葛兰西,不就是证明了实践哲学之文化性与政治哲学之实质是同宗同源的,或者直接说,实践哲学归根结底就是一种政治哲学吗?对此,葛兰西本人也有明确的说法:“达到‘哲学和政治、思想和行动的平等或相等,也就是说,达到实践哲学。一切都是政治,甚至哲学或各种各样的哲学(参看关于意识形态的特征的注)也是如此。”③④⑤[意]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姜丽、张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70、237、265、312-313页。“既然一切活动都是政治的,那么怎么能不认为每个人的真正哲学都整体地包含于他的政治活动中呢?”③“真正的哲学家是而且不能不是政治家,不能不是改变环境的能动的人。”④实践哲学就这样成功地过渡为一种政治哲学,这不能不说是葛兰西理论中的一种显性逻辑,它代表了葛兰西理解哲学的重要定式。
二、总体性视阈下的实践哲学:ふ治哲学的另类可能
葛兰西讲的实践哲学,在其文本的叙述中经常直指马克思哲学(这对于身陷囹圄的葛兰西来说,是一种“暗语”和“隐喻”,不过在其根本意义上,葛兰西却正是试图沿着“实践”的理路来理解和阐发他所认定的哲学形态以及马克思创立的哲学本身的),所以“实践哲学”之“政治性”的内涵,在他论及马克思哲学的历史与理论时,亦赢获了一种阐发。我们先来看葛兰西提出并回答的这样一个问题:“有人断言,实践哲学是在19世纪头50年中文化发展的最高领域中诞生的,这种文化以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和法国的政治著作和政治实践为代表。这三种文化运动是实践哲学的来源。但是,要在怎样的意义上去理解这一断言呢?是每一个这样的运动分别有助于实践哲学的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建立吗?还是实践哲学综合了这三种运动,就是说综合了那个时代的全部文化。而且在这新的综合中,不论人们考察理论的,经济的还是政治的哪个‘要素,人们都将发现这三种运动中的每一种都是作为一种预备性环节出现的?我认为,实际情况正是如此。而且,在我看来,要把综合的整体环节和内在性的新概念、思辨形式的内在性概念等同起来。而内在性概念是由德国古典哲学提出来的,借助于法国政治和英国古典经济学,它被翻译成历史主义的形式。……在我看来,最有意思、最有成效的研究课题之一,还是就德国哲学、法国政治学和英国古典经济学之间所作的研究。我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这么说,实践哲学等同于黑格尔加大卫·李嘉图。”⑤
葛兰西提出这个问题的一个实际背景是:人们在理解马克思哲学史时,虽然都注意到了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经济学和法国政治著作与政治实践对于马克思哲学的发生学意义,但又往往在“一一对应”的意义上来看待马克思与他之前的思想史之间的关系,进而也就把本来作为一个思想整体的马克思哲学粗暴地分割为“纯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这种学术倾向在葛兰西看来主要流播于教条主义马克思主义阵营当中,由于这一阵营动辄以“绝对肯定性”的眼光来审视一个本来充满矛盾的、复杂的历史性实体,所以,马克思哲学之思想来源被其僵硬地切分为互不关涉、彼此外在的几个部分似乎就顺理成章了。但实质上,“实践哲学以这所有的过去的文化为前提: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德国哲学和法国革命,卡尔文主义和英国古典经济学,世俗的自由主义和存在于整个现代生活观的根子中的这种历史主义。实践哲学是这整个精神和道德改革运动的顶峰,它使大众文化和高级文化之间的对照成为辩证的对照。”[意]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姜丽、张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08页。葛兰西在此强调“所有的过去的文化”,就是强调马克思是在“综合”的意义上来处理他之前的思想史的遗产的,所以葛兰西眼中的马克思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是同一世界观的组件,这三种理论活动彼此之间具有可转译性,即任何一种理论活动之要素都包含在另外两种当中,从而共同构成一个同质的循环。葛兰西考量马克思思想前提的这种方式,显然也就是在卢森堡和卢卡奇理论中被当作方法论之根本的总体性,在这种总体性的视阈内,实践哲学在另外一条路径上通向了政治哲学。情形何以至此?
其一,在一个相对于葛兰西而言的旁观者的立场上审视,我们可以推知:将马克思的理论人为地切分为经济学、哲学、社会主义学说这样三个互不相干、各自为论的领域,由于肢解了作为一个整体的马克思的思想表达,所以,使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研究变成了一种对纯粹客观的经济规律进行探询的理论实践,使哲学研究变成为一种空悬于历史上方的物质本体论绘制,使社会主义的理论求索与一种政治学或政治社会学直接结为一体。这种以“非整体性”的方式来观察马克思的理论镜像,形成的只能是一种对马克思思想的幻觉、错觉,因为正如卢森堡所言,“马克思的思想作品之所以具有这种不寻常的作用,不仅是他本人的天才,而且也因为他始终按他所论述的一切问题之间的最重要的辩证关系,从最全面的历史观点去阐明它们。”③《卢森堡文选》上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03、485页。也就是说,马克思本人并没有对不同学科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的指认与论述,相反,哲学、经济学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在他那里通过一种辩证关系相互盘结在一起,将任何一种问题从一个思想整体中分离出去,造成对马克思理解的偏颇、简单、贫乏、空疏,都将不可避免。就此而论,葛兰西的指证和揭示是深刻的。从政治哲学之关切性上来讲,将马克思的理论分解为几个独立的部分,无疑看不到马克思对哲学的创造是在一种资本批判的历史语境下发生的,看不到马克思的哲学乃是因为被他赋予了一种阶级政治的内涵才显得卓尔不群,哲学在此情形下只能被标指为一种“去价值性”、“去政治性”的理论,它与政治哲学是全然脱钩的,甚至那些与政治哲学仅有着微弱联系的理论探发,也只能被它拒之门外。相反,从葛兰西总体性的论式中我们能够推出,马克思哲学是可以被指认为一种对“最好的社会制度”、“最合理的人之生存的结构”等具有终极和形上意义之问题进行回答的理论(虽然葛兰西并未从一种类似于“生存论”的角度来作以政治哲学的思考),而这恰恰正是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和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散发出来的一种精神气质,这也就是卢森堡、卢卡奇、布洛赫等人或直接或间接讲到的“往前看”的理论诉求所折射出的政治哲学的欲求。在最直接的关切点上,这一政治哲学就体现为工人阶级的历史观,而“自从马克思使工人阶级的历史观在哲学、历史和经济领域中发生作用以后,资产阶级在这些领域中的研究工作就中断了。经典意义上的自然哲学终结了,资产阶级历史哲学终结了,科学的国民经济学终结了。”③而作为政治哲学的实践哲学或者作为实践哲学的政治哲学就兴起了。
其二,将观察的视角切入到葛兰西自身的理论逻辑中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相似的:在完全的“分门别类”的意义上来认识马克思的理论,如果说正代表了作为教条马克思主义之主流的决定论者的一种理论归宿,那么,对决定论者的挞伐其实也正是葛兰西在“实践”的意义上来理解马克思哲学的一个基本语境。在对决定论者布哈林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俗手册》进行批评时,葛兰西指出,《通俗手册》将实践哲学(即马克思哲学)变成了最坏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即变成了永恒的、绝对真理的教条体系,这就将实践哲学与绝对的“物质”形而上学混为一谈!无疑,从葛兰西论述的真实语境出发会一目了然:反对将马克思哲学描述成物质本体论的葛兰西,不仅认识到了“历史”对于一般哲学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认识到,对于马克思哲学的理解之所以导入到物质论中,是因为作为马克思哲学之统摄性原则的“历史”溢出于人们的视线,由此导致以自然唯物主义的片面性来遮盖或消解马克思哲学的丰富性。在此认识的基础上,葛兰西主张将被流放的“历史”重新找回,使之成为领会马克思哲学微言大义的根本座架。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葛兰西指认马克思理论之整体性的旨归:既然马克思在吸收德国古典哲学之思想资源的过程中,亦借助了法国政治和英国经济学,那么他也很自然地在历史的地平上厘定哲学研究之内容,或者反过来说,他在哲学的形式中切近或再现了历史的内容。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将德国哲学提出的“内在性”概念——意指黑格尔的辩证法——转译成历史主义的形式,使哲学与历史合二而一。认为作为文化的历史和作为历史的文化具有强烈的“政治性”的葛兰西,一旦在超越“自然必然性”和“理念必然性”之坐标的基础上将马克思哲学看作为一种历史主义的理论,他也就顺理成章地在马克思哲学中发现了“政治”,从而将之界定为一种政治哲学:“一个大人物表现他思想的较有创造力的方面,并不是在从表面的分类的观点来看显然应当是最合乎逻辑的形式中,而是在别处,在表面上看来可以被认为是与之无关的部分中。一个搞政治的人进行哲学写作:情况可能是,他的‘真正的哲学反倒应该在他的政治论著中去寻找。每个人都有一种占支配地位的活动:正是必须从这里去寻找他的思想,这种思想处在一种往往不是暗含在、而且甚至经常是同公开表达的东西相互矛盾的形式中。”②③[意]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姜丽、张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17、308、294页。一言以蔽之,实践哲学(马克思哲学)“既是一种也是政治的哲学,又是一种也是哲学的政治”。②
由上可知,在整体的意义上来理解马克思哲学,显然同样将实践哲学与政治哲学内在打通,进而使在第二国际和苏联理论家的解释模式中遭到摈弃的“政治的”要素重新被注入到哲学中来。如果说,这还不足以在这一问题的说明上提供一个完全的、充分的“由头”,那么,葛兰西指认的另一个有关总体性的情况就值得我们继续注意了:实践哲学是要说明如何在历史的地平之上批判和改造属人的文化世界,因而它必然把实际的政治运动纳入其中,于是在审视实践哲学的历史和理论时要看到,它包含了“科学的世界观”和“实际的革命运动”两个相辅相成的部分,这两个部分的关系简单地说就是马克思哲学和列宁哲学的关系。“对比马克思和伊里奇(指列宁——引注)以造成一种等级差别,这是愚蠢且无用的。他们分别表现了两个阶段:科学和行动,这两个阶段既是同质的,又是异质的。”③在这里,葛兰西自然不是认为,马克思哲学是缺乏政治说明因而只有将列宁哲学补入进来才使政治哲学的谈论成为现实;葛兰西恰恰是要表明,马克思的世界观天然就是一种区分现实与想像、真与假、好与坏的“政治的”法则,可这对于第二国际和苏联理论家(尤其是布哈林)来说却置若罔闻,因而对列宁之“革命行动”这一实践哲学延伸部分进行“补白”式说明,只不过是要给予那些分解了实践哲学并因之而误读了马克思的人一个“刺痛”的警醒:越是执迷不悟地按照庸俗唯物主义者的方式在马克思的所谓纯粹哲学或纯粹经济学文献中清理其哲学思想,就越有可能忽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即马克思是一位理论活动与政治实践活动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的人物,因而他的思想处于持续创造的过程当中,但无论如何,在他的思想发展中又有一个根本的主题始终未曾隐退,这就是如何以一种革命性的世界观来审理和指导实际的政治实践。一种世界观即代表了一种政治的实践,而并非像实证论者或观念论者所认为的那样,要么是一种指向“必然性”的实体化的理论,要么是一种定位于“偶然性”的彻头彻尾的观念体系。对于既是科学又是行动的马克思哲学来说,“建立一个指导性阶级(也即国家)就等于创造一种世界观。德国无产阶级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人,这个说法如何理解?马克思要指出的,难道不正是在成为一个变成了国家的阶级的理论的时候,他的哲学所具有的历史功能吗?……领导权得到实现,意味着对于一种哲学、对于它的真正的辩证法的真正批判。”[意]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姜丽、张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293页。可以说,葛兰西在此强调“科学与行动”、“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在一定意义上就是要告诫人们,不应以“理论思维”和思辨形而上学来解构马克思的“实践思维”和绝对历史主义。这当中的政治哲学真义,需要我们深长思之。
三、马克思实践概念的遮蔽与解蔽:な导哲学之政治性的一个再判断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从葛兰西与马克思关联性的角度说,在人们还执迷于将马克思哲学解释为或者实证的理论或者思辨的学说——这也是中国目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两个极端——的节点上,葛兰西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通过实践哲学的推导而证明了后来阿伦特的想法,“马克思所产生的影响及其科学工作的根底里的东西是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很难找到合适的说辞。真要说的话,恐怕是他的政治哲学。马克思对此并未特别精雕细刻,也不是始终明确,但是它产生的冲击力要比那些精心论述的理论产生的影响的总和还要大。”[美]阿伦特:《马克思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孙传钊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81-82页。平心而论,葛兰西考察马克思哲学的理论视角是独特的,取得的成果是富有见地的,对我们自身的学术研究来说,也具有十足的“冲击性”和“挑战性”。在此,有必要将讨论链接到近些年中国学术研究的一个断面中来,以此挑明问题之实质。
众所周知,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学术界热衷于全面地反思、反转传统教科书体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当中,人们在释放“实践”之哲学能动性的基础上,于“理论哲学”的对面设置了“实践哲学”,进而在“实践”的基本解释路向上对马克思的理论进行了多方位的研究。这可以说是教科书体系批判的一个重大理论成果,但随之而来的学术现象却让我们不得不进行一个“再反思”:当人们在“实践唯物主义”、“实践辩证法”、“实践人学”、“实践美学”等名下进行这样那样的学术诠释时,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实践”却要么被注解为一种抽象思辨、空洞无物的东西,要么被诠释为一种类似于亚里士多德讲的“制作”的东西。从葛兰西实践哲学与政治哲学内在贯通的角度来看,这些研究似乎还难以达到葛兰西的理论高度,我们在其中既发现不了“历史”,也无法开显出“政治”。可“实践”毕竟又被认定为马克思理论的硬核,于是浓缩地看,马克思哲学在其实质上往往不会被界定为一种政治哲学。所以,当中国学术界开始讨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时,常常还要依据于西方主流政治哲学的范式来构造一个研究的框架,并用这样的理论标准来判断马克思的话语。例如,学术界在讨论马克思的正义理论时,即有意无意地假以西方自由主义之正义范式来构造一个研究的语境,这无形中屏蔽了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可能性开掘。关于这一问题的具体指证,可参见李佃来:《马克思与“正义”:一个再思考》,《学术研究》2011年第12期。就此而论,如果说传统的教科书体系几乎没有为马克思的政治哲学存留理论空间,那么,教科书体系批判之后的学术研究也还是在这一问题上形成了空缺。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旨在“改变世界”的学说,是以政治哲学作为其深厚的理论底蕴的。在一定意义上,只有将马克思哲学辨识为政治哲学,方才领略到马克思的理论实质和思想“技艺”。所以,在问题之延伸的链环上,我们需要一个继续的“诊断”。
可以说,教科书体系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使马克思主义理论面向具体的、现实的问题,而是着力于追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是否以及如何趋于合理,范畴是否以及如何达及恰当,论述是否以及如何符合人们习惯以为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试图在此基础上建构不同于教科书体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以为如此一来就可以摆脱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面临的困境。这一趋向于学术性的研究定式,实际上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引导到经院哲学式的概念推演中。我们并不认为这一定式毫无意义,因为它毕竟提供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更多观察视角,由此也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更为广阔的可能性发展空间,但它的缺陷也注定要存在:从概念到概念、从范畴到范畴的纯逻辑演绎和以纯粹思辨理论的坐标体系来重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学问,实质上更多的是重返象牙之塔,使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脱离支撑前台理论话语的后台思想语境,使之蜕变为自言自语的学理公式的铺陈与推导。参见李佃来:《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方法化的两个问题》,《江汉论坛》2011年第10期。实际上,实践之所以很容易被理解为一个抽象的概念,就在根本上与这一研究定式或显或隐的引导相关。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将实践理解为纯粹的工具性行为的理论范式并没有随着学术性范式的出场而消除,相反,它被包藏在学术性范式中,借助于后者的勃兴而得以重生,因为可以想见,强调概念和逻辑指导之优先性的理论话语,终究还是要寻求一个实体性的支点。如果说这就是事实之真相的一个剖面,那么,我们离马克思讲的“实践”究竟有多远?
若要列举马克思谈论“实践”的文本,大体上应包括《博士论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等。这些文本虽在写作的背景、思想结构的呈现等方面不尽相同,但涉及到“实践”思想时,却有一个同质之处,即马克思基本上是都赋予了“实践”以事实与价值、经验与理想、必然与自由、形下与形上等多重的意涵,而并非是仅仅通过说明“改造自然的生产”、“获得物质需求的劳动”来规定其内容。而且更重要的是,马克思的实践就像葛兰西所讲的那样,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而不是一个凝固的概念。在其中,由历史性所给出的政治批判和政治改造的那一维度,构成实践的根本性价值指向。让我们来对马克思集中讨论实践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思想结构作一个简要分析:
《提纲》第一至九条(特别是第一、二、三、四、五、八、九条)集中论述到“实践”概念,直接的意义大致在于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和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同时也批判了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第一条)。然而,马克思接着就在第十条和第十一条中谈到市民社会和人类社会、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的区别。从形式逻辑上说,前九条与最后两条似乎并无太大关联,但从思想内涵上说,它们之间应当不会是分离的,而这正是《提纲》看似语言简洁、实则思想丰富深刻的魅力之所在。也就是说,马克思在这里讲的实践之内涵,一定蕴藏在市民社会和人类社会、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的辩证法中。如果说这是我们走入马克思实践理论之堂奥的一个起点,那么,类似于阿尔都塞提出的“症候阅读法”的方法论需要我们注意:《提纲》之前,马克思对市民社会和人类社会、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之矛盾的解述,主要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论犹太人问题》等写于1843-1844年间的文本中进行的;如此,这些文本虽未郑重其事地去梳理一个实践概念,但他的实践思想却显然与它们链接在一起。这些文本的核心主题,可以说就是在肯定现代市民社会之历史进步性的同时,又去指证它内在的分裂和自解不了的矛盾,进而提出“从揭穿人的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到揭穿人的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从市民社会和人类社会”、“从政治解放到人类解放”、“从资产阶级革命到无产阶级革命”等的推进。这就是《提纲》最后两条的内容之真实的呈示,也是马克思讲的“实践”的内容之真实的展现。在如此这般的思想关联中,我们自然看到了实践之政治内涵的流露,看到了对实践的理解如若隔离了对政治价值的判断就会流行走样这一事实。所以,得出以下的断言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实践”在马克思那里本来就不是一个抽象的逻辑性范畴,它在本质上指涉的是一个与“超越”、“批判”、“革命”、“解放”等关键词链接在一起的政治哲学语境,它的实体性内容就是由政治哲学的论式给出的。进而言之,《提纲》虽然将批判的标靶直接对准费尔巴哈,但它之所以能够成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却是因为之前马克思在与黑格尔等近代政治哲学家对话的过程中形成了一段重要的、系于“改变世界”之旨向的政治哲学的思想运演。正是因为如此,马克思在《提纲》中才用到了“革命的实践”、“在实践中使之发生革命”等说法;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则直截了当地指出,“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7、519页。
实际上,马克思实践概念的上述理论特质,在他之前的思想史传统中早已有之,其理论源头大抵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在以《尼各马可伦理学》为代表的著述中,亚里士多德将人的活动区分为三种类型,即理论活动、实践活动与制作活动。其中,理论活动追求永恒不变的终极真理,制作活动是系于自然之必然性的外在工具性行为,而实践活动则指向伦理的、政治的事务,追求伦理和政治目标的实现。亚里士多德将人在其本性上看作是政治动物,认为城邦中的公民如何达及系于政治的善的生活,比追求真理的科学活动以及变革对象的技术活动更为根本,所以在他看来虽然理论活动最高,但实践活动却最重要。亚里士多德之后,康德沿着实践的理解路向进行了厘定,他索性将实践直接限制在道德领域,并区分了纯粹理性与实践理性。在广义上考察马克思的思想史前提,我们似乎也没有充足的理由认为马克思的实践思想一定受到了亚里士多德实践理论传统的影响,但在实践之精神实质上,马克思(包括葛兰西)显然与亚里士多德甚至康德有相通之处。不过,马克思是在“思入历史”中,是在解决作为现代性困境的个人与共同体之分裂的矛盾中来阐发实践的政治意义的,这一点使他与亚里士多德和康德在根本上区分开来。
务必澄明的一个连带性问题是:马克思实践概念中并非没有亚里士多德所讲的“制作”活动之内涵,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这样说道:“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②这里讲的“生产活动”,自然应当是马克思意指的实践之一种。但我们要强调的一个观点是,如果停留在纯粹的、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历史唯物主义层面上,极有可能将马克思哲学歧变为仅仅是解释世界的学说。实证主义将经验作为惟一的认知和推理前提,而马克思哲学却是将经验当作历史的物质基础和展现方式。所以,指涉到实践不同层次之内涵,需要认识到制作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只有在关联到政治活动的时候,才变得可以理解。或许正是因为葛兰西读透了这一点,他才总是强调这样一个观点,即“物质本身并不是我们的主题,成为主题的是如何为了生产而把物质社会地组织起来,而自然科学则应相应地被看作本质上是一个历史范畴,一种人类关系。”[意]葛兰西:《狱中札记》,曹雷雨、姜丽、张跣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384页。葛兰西的观点显然与我们指认的问题是对等的,从中我们还是能够看到一种显在的实践哲学与政治哲学的贯通。既然如此,当马克思实践思想还在继续被遮蔽、其政治哲学还在继续被误解时,沉潜到葛兰西实践哲学之背后,进而开出那条通往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路径,意义无论如何都将是非凡、深远的。オ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责任编辑:张 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