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慧娟
明光市(原嘉山县)明代隶属凤阳府,地处皖东平原,位于安徽东北部边缘,居江淮分水岭北侧,与滁州市南谯区接壤,北临淮河,东与江苏省盱眙、泗洪等县相邻,西邻定远、凤阳两县。据《泗州志》记载:“明光山,集主之山也,明太祖生时有光灼天,因赐名。”明光得名由此而来。
一、李贞其人及墓葬结构和随葬品的基本概况
李贞,明光人,氏三十岁娶妻,其妻是朱元璋的二姐,婚后生子取名李文忠。其子长大后随其舅舅朱元璋驰骋疆场,是明初的开国功臣,既是义子又是外甥,与朱元璋的关系在义子中算是最亲近的。
此墓系朱元璋的姐姐(曹国长公主)、姐夫李贞(恩亲侯驸马都尉)夫妇合葬墓。墓葬位于明光市的东南郊大李村的曹姑坟,距城大约1.5公里。此墓的封土堆较高大,神道上有石人、石兽等,该墓在文革期间遭到破坏,1969年2月省文物部門对此墓进行了清理发掘。如今曹姑坟的旧貌难寻,仅幸存石马一件。石马石质坚硬,工艺精湛,神态惟妙惟肖,大小与真马相近。
该墓葬系前、后室砖筑拱形顶结构,墓室底部铺青砖一层,为南北向,设一个前室、并列两个后室,全墓长7米,宽4.2米。①
墓葬形制结构保存基本完好,随葬品不多,共出土玉器、金器、铜器及圹志等34件器物。圹志位于墓门口。前室正中有一件釉陶缸和朽烂的竹蓝残迹。东耳室有一件铜锅。西后室应是墓主人李贞墓室,但棺木均已残朽,骨殖已腐,只剩下两对铁质的棺环。东后室有残存的棺木两块,未见尸骨,在棺的北端出土的有玉器、金器、金钱及玉灵牌等28件器物。玉牌上刻有“吴孝亲公主朱氏之柩”,因此可判断该室应是李贞之妻朱氏的墓室②。
该墓出土圹志一盒,保存完整, 呈正方形,长宽各80公分,志盖刻隶书“有明陇西恭献王墓”八个字,志文共478字。志文是由李文忠撰写,志文虽然不长,但可清晰地了解到李氏家族的来龙去脉。由文而知李贞生于元大德七年,卒于明洪武十一年。该志文的出土对研究明史和朱元璋与李氏家族的关系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史料。
二、随葬玉器的器型及纹饰
李贞夫妇墓共出土玉器8件,除玉灵牌外均为装饰用玉,具体有:
白玉凤鸟纹簪首:长3.98cm、宽2.54cm、厚0.4cm。白玉质,在凤鸟的中心部位有绿色锈斑,局部有灰白色沁。体扁平,镂空透雕。凤鸟作回首展翅飞翔状。丹凤眼,凤冠向上卷曲,小嘴与翅膀相连,双尾分开。冠、两翼、尾均饰排列整齐的短阴刻线。翅下饰透雕的卷叶纹,背面打凹,有残存的镶铜簪插碎片。整体线条刚劲挺拔,纹饰疏密有致,雕工精细。
白玉凤鸟纹簪首:长2.83厘米、宽1.8厘米、厚0.2厘米。白玉质,尾部有绿色锈斑,局部有灰白色沁。体扁平,镂空透雕。凤鸟作飞翔状。圆眼突出前视,短凤冠上翘,头部及双翅饰排列整齐的短阴刻线。双尾卷曲宛转飘逸,充满动感,翅膀与尾部相连。背面打凹,也有残存的镶铜簪插碎片。整件器物打磨精致。
白玉持荷童子(2件):通高2.44厘米、宽1.7厘米、厚0.72厘米。两件童子成对,纹饰与形质相同。白玉质,局部有绿色锈斑,其中一件玉质晶莹,另一件的上半部受沁严重呈灰黄色。童子头颅硕大,头顶梳桃式发型,并以阴刻线表示发毛,微微突起。五官均以简练的阴线刻成,弧线合成眼眶,双眼角下垂,契形鼻,阴刻倒八字纹表示嘴和下巴。双手持灵芝与荷叶,灵芝贴在左肩,荷叶绕于身后紧贴右肩(另一件正相反)。衣服上阴线刻米字纹,腰部阴线刻束带,向后作蝴蝶结下坠。双腿向一侧微屈,小脚。童子神情专注,静中见动。
白玉龙戏牡丹纹簪首(2件):长5.75厘米、宽1—1.65厘米、厚0.25—0.45厘米。2件簪首成对,纹饰与形质相同,簪已缺,仅存玉饰簪首。白玉质,局部黄白色沁,下端榫处有绿色锈斑,应是与铜簪插(残缺)相连处。扁平体,通体镂雕,簪首的顶部弯折,雕一朵盛开的牡丹花,短阴刻线布满花瓣。花枝下雕琢一条升腾的龙,龙曲颈,昂首盘曲呈“S”形,嘴微张,吻部上翘,圆眼上有阴线刻排列紧密的梳形眉。短毛发向上飘拂,龙身满饰阴线刻斜方格纹,以示龙鳞。三爪,长腿,关节处雕有飘拂状的短腿毛,细尾卷曲,龙身的一侧雕有隐现的祥云流动。这种行于花枝中龙的题材,是元末明初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在雕琢技法上还具有元代深刀、粗犷的遗风。
白玉凤首簪:长12.9厘米、凤首宽2厘米、厚0.2厘米。白玉质,局部黄白色沁,簪从中部断成两节,后又用铜鎏金镶接,有绿色锈斑。扁平体,簪首雕琢一凤首,凤鸟头部的高冠似公鸡冠,阴刻丹凤眼,短颈,尖嘴有一穿孔,可穿珠玉穗状串饰。一撮毛发飘于脑后,由镂雕卷草纹托起。簪尾的顶部为掏耳勺,此簪集装饰与实用为一体。
青白玉灵牌:通高20.6厘米、碑宽6厘米、碑厚1.4厘米、底座高4.6厘米、底座宽8.1厘米。青白玉质,局部有黄白色沁。由碑身和碑座两个部分组成。上部呈长方形,拱形顶,底端有半月形插榫。碑座近似梯形,上端中部雕琢一弧形凹槽,与碑身的插榫正好吻合。一面阴线刻楷书体“吴孝亲公主朱氏之柩”九个字,另一面光素无纹。
三、玉器的制作年代
据圹志记载:“先考讳贞姓李,世居泗州之盱眙,醇厚笃实,与先妣孝亲曹国长公主,事仁祖皇帝,能尽孝道。岁癸巳先妣去世。……先考生于大德癸卯,以洪武戊午十月十一日薨于京师之赐第。……凡丧事皆官给之。”③另据《明史·列传第九·公主》记载:曹国长公主,太原主母妹,嫁李贞。主性纯孝,助贞理家尤勤俭,早卒。贞携子文忠避兵,依太祖于滁阳。洪武元年二月追册主为孝亲公主,封贞恩亲侯驸马都尉。先是,兵乱,主未葬,命有司具礼葬于李氏先墓。诏曰:“公主祠堂碑亭,其制悉视功臣之赠爵为王者。”三年改册主陇西长公主。五年,以文忠贵,加册曹国长公主,并进贞右柱国曹国公。贞性孝友恭谨。初,文忠守严州,屡以征伐事出,皆委贞权掌军务。文忠克桐庐,以所俘卒送严。严城空虚,俘卒谋叛去。贞飨其众,醉而缚之,以归应天。太祖嘉之,累授官如子爵,赐甲第西华门玄津桥之西。帝数临幸,太子诸王时往起居,亲重无与比。晚岁尤折节谦抑,尝曰:“富贵而忘贫贱君子不为也。”十二年冬卒。赠陇西王,谥恭献。文忠自有传④。
由上述记载得知李贞是一个忠厚老实和有谋略的人,在掌管军务时,受到了朱元璋的赞赏,与太子诸王的关系也很密切。夫人曹国长公主死于1353年(至正十三年),李贞死于1378年(洪武十一年),曹国长公主死后由于战乱未安葬,两人去世相隔25年,在李贞死后才将其遗骨迁来一起合葬。从随葬品分布情况来看,李贞的墓室除随葬陶器和铜器各一件以外,其它则一无所有。(此墓早年文革期间遭到破坏,是否被盗发掘者并未注明。)而曹国长公主的墓室随葬有玉器、金器、金钱及玉碑等28件器物,这可能与她是朱元璋的姐姐有着很大的关系。李贞夫妇早年并不富裕,根据朱元璋的姐姐死之前当时的家境情况,笔者认为出土的玉器并不是她生前所用之物,应是李文忠为其母亲所陪葬的,或者,如圹志所记载的“凡丧事皆官给之”。因此,我们认为这批玉器的制作年代应该是明代初期。
四、随葬玉器的艺术风格和雕琢技法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为了巩固汉族的统治地位,下诏恢复唐制,在冠服的制度上也用玉来标志等级的贵贱,并且规定玉是最高统治阶级的专用之物。由于政治统一,在商品经济和文化事业高度发展的同时,各类工艺手工业品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玉器制造业发展得极其迅速,达到了鼎盛时期,成为我国琢玉史上最繁荣的时期之一。
众所周知,历史上政权的交替可以在朝夕之间发生,而玉器本身的更新换代、时代风格的演变是非常缓慢的,玉器纹饰的变化也是渐进发展的。因此,洪武时期的玉器在纹饰、造型、风格和雕琢技法上都不同程度的具有元代玉器的遗风,同时,也萌生了一些该朝的新特点。
艺术作品是人们生活和感情世界的真实写照。在人物题材中生活气息最为浓厚,世俗倾向尤为明显的应属童子。玉持荷童子这一题材最早出现于宋代,是两宋时期玉器中最为流行,最具有生活气息的玉雕之一,上至帝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对其十分青睐。其形象来源于佛教 “鹿母生莲”的故事⑤,成人佩戴寓意“连生贵子”和“连年富贵”,而童子佩戴则寓意“健康成材”。该墓出土的两件白玉持荷童子,其造型粗犷浑厚,刀法朴拙简约,雕工粗率,线条刚直,衣纹粗硬,神态天真质朴,不同程度上还保留着元代玉器的遗风。不像宋代的持荷童子气息浑厚、简约而有力,大气非凡,姿态活泼可爱,神情呼之欲出。也不如明中后期的持荷童子造型生动,童趣盎然,五官刻画得较为突出和写实,面带笑容,开像喜庆。佩挂童子这一习俗不但民间盛行,上层社会也同样如此。
龙纹在中国艺术史上是一个经久不衰的题材,在玉器上出现是从新石器时期开始一直延续到清代,经过了几千年的变化,逐渐形成了各时代自己独有的特征。龙,历来是帝王的象征,各朝的帝王用具、服饰、宫殿无不以龙为图案,皇亲国戚也不例外。该墓出土的两件龙纹玉簪首,雕琢简练却十分传神。手法上采取深刀雕刻,主要表现在牡丹花的花瓣上,立体感较强,牡丹是明清时期玉器中的常见题材。龙纹还保留着元代龙纹的时代特征,如龙的躯体呈细长,鼓腹、秃尾、三爪、眼睛呈丹凤眼,粗眉压眼,目光熠熠,一副凶猛的样子。但龙的发毛却起了变化,向上冲,而不是像元代的龙发细长向后飘浮。
该墓出土的几件玉器均由和田玉雕琢而成,表面磨工都很精细,但拋光不强,而明代的中后期玉器正好相反,讲究抛光,而不注重磨工,明代玉器在继承与发展中成就了自己的特色。尤其是用玉石刻成的灵牌并不多见,它对了解元末明初丧葬制度具有一定的价值,是一件珍贵的玉质祭祀用品。
总之,该墓出土的玉器数量虽然不多,但玉质精良,雕工精美,是元代向明代过渡时期的典型作品,为我们研究明初玉器提供了标准性的实物资料,同时,也是我们鉴定传世明初玉器真伪的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①②③吴兴汉,《嘉山县明代李贞夫妇墓及有关问题的推论》,《文物研究》,1988(4)
④清张廷玉:《明史》第十二传《明史·列传第九·公主》,中华书局,1974:3662
⑤张广文:《玉器史话》,紫禁城出版社,1988
(作者单位: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安徽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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