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全国人口突破3亿。乾隆忧心忡忡地说:“朕查上年各省奏报民数,较之康熙年间计增十余倍,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朕甚忧之。”
清代经学家、进士洪亮吉为此写了《治平篇》和《生计篇》,全面分析了人口增长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关系,建议广开土地,迁徙人口,禁止土地兼并,且减轻赋税,厉行节约,力争物尽其用。
晚清的历史学家汪士铎在其所著人口学专著《乙丙日记》中,明确反对早婚,提倡晚婚,“严禁男子25岁以内,女子20岁以内嫁娶。定30而娶,25而嫁”。他谴责当时农村中广泛流行的“喜人多婚早,每十五六皆嫁娶”的陈规陋习,劝说人们不要十五六岁就结婚,更不要十多岁就生育子女。
他还提出了“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思想,认为倘若“生女两个,生男三个”,都应多交税,以示惩戒。(文/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