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华
近期,保定一些医院的医保出现“总额预付制”。医院收治病人“定额”,甚至出现医保患者被拒收的情况,虽然医保部门和医院也很无奈,也有其理由——比如为了防止过度医疗,比如医院无力承担资金垫付等。然而处在患者的角度来说,既然我参加了医保,那么显然就有权利在求医时,享受诊疗优惠、住院按比例报销等政策。笔者认为,如此“因噎废食”地将医保患者拒之门外,未免有失医德。
首先,过度医疗、套保等现象泛滥,其根在医疗体制的漏洞,不在医保制度。众所周知,不需要住院的住院,开便宜药可以的却开了贵药,开一盒可以的却开了三盒等情况的出现,其大多责任在于医院的“以药养医”制度。很少会有患者没病在医院里住着,也很少会有人愿意多吃药。原因很明确,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并不是全额报销的,患者花的钱越多,表示自己出的那一部分也越多,相信就是小学生也能算明白这笔账。担心过度医疗就制定“定额”,就下指标,一方面是没有抓住过度医疗等问题出现的根本,另一方面无疑是先入为主的将患者怀疑成了占便宜者、套保者!
其次,如果拒收医保患者是因为医疗资源有限,那么何以自费者却能被收治,却有住院床位?医保和自费的待遇为啥不同?追求利益的冲动,显然已经让某些医院走上了“嫌医保爱自费”的功利之路。
拒收医保患者是公然与国家医保政策和制度叫板,是对患者利益与权益的一种伤害。不可否认之处是,拒收医保患者的根源在于医疗管理与体制乱象。因此,对拒绝收治医保患者说“不”,一方面,需要加强管理,用制度和命令的方式,严禁医院拒收医保病人;另一方面,无疑需要进一步加快医疗体制改革,完善医保管理,为医保病人求医治疗铺平道路,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