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
依法治区工作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一项系统工程。依法治区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尤其是专门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大代表,要以一技之长,在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群众参与的基础是普法和法制宣传。要利用本区丰富的律师资源优势,利用各种载体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特别是利用生动案例,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正确表达自己合法诉求的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构筑群众参与平台。要结合区情实际,发挥法律专业人士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通过现有的依法治区办公室、五大人民调解品牌、商务楼宇人民调解工作室、房地物业、消费维权等领域调解组织等平台,实现“1+3+X”静安大调解模式的拓展延伸,让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提升自身能力。强化四所(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联动机制,推进街道安帮工作站建设,实现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无缝衔接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培育和发挥社会组织在引导群众参与中的作用。
畅通群众参与渠道。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就是让群众通过合法渠道畅通表达自身诉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可以先从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实事项目和关系重大民生的零星地块旧区改造项目入手,特别是对目前本区改造资金量严重不足的零星地块旧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应当采取政府统一公布全区列入零星旧区改造地块的名单,公布全区统一的改造动迁方案、安置房源及当年可用于改造的地块数量或资金量,由街道、居委及人大代表组织零星地块居民根据公布的动迁方案竞争投标后确定哪个地块先行改造,哪个地块签约达到100%的先来,一年一次,100%签约地块数量超出资金计划的,摇奖决定,人大可参与并主持竞标。由于零星改造地块面积小,人口少便于民主集中,且分布散、影响大,搞好了,对本区大的旧区改造项目有正面影响且群众的参与度一定会很高。 (作者系静安区人大代表、上海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