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社会主义若干基本概念辨析

2012-04-29 19:13王金磊李心华
教学与研究 2012年7期
关键词:无产阶级工人阶级

王金磊 李心华

[关键词]无产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层;农民阶级

[摘要]本文结合理论界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对科学社会主义的若干基本概念做了辨析,即: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人阶级即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工人阶级;旧社会中由多个阶级组成的农民阶层和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农民阶级。搞清这些基本概念,对于研究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中图分类号]D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7—0087—05

搞清概念是研究理论问题的首要前提。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所说:“概念不清,能搞好学问吗?”而不少社会主义问题的研究者,忽视所使用的概念的确切含义,因而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不正确的。有鉴于此,本文结合理论界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对科学社会主义的两对基本概念进行辨析,以求教于学界同人。

一、关于无产阶级和工人阶级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无产阶级”是同一概念;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却不是“无产阶级”。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不注意区分这两个概念,因而导致一些认识上和提法上的混乱。

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也就是本来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即无产阶级。恩格斯在1888年英文版《共产党宣言》的注释中,曾对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下过定义:“资产阶级是指占有社会生产资料并使用雇佣劳动的现代资本家阶级。无产阶级是指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因而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现代雇佣工人阶级。”从恩格斯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无产阶级”是作为一个与“资产阶级”相对应的概念提出来的。它的内涵包括:(1)它是现代雇佣工人阶级;(2)它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3)它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活;(4)它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联系。

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被剥夺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被消灭了,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也就随之被消灭了。与此同时,工人阶级不仅成为国家政权的主人,而且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这时,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联系的,作为资产阶级对立面的无产阶级也就不存在了。但是,工人阶级却不能立即消灭。列宁在十月革命以后明确指出:“显然,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这就是说,工人阶级作为一个劳动阶级,将长期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但是,它已经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工人阶级了,此时的“工人阶级”与“无产阶级”也不是同一个概念了。

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较之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具有新的阶级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的代表,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力量。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工人阶级为阶级基础的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决定了工人阶级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整个革命历史证明,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要失败,有了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胜利了。”因此,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人阶级不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人阶级在社会政治领域里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不再是进行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和夺取政权,而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不仅是先进的社会化生产力的代表,而且是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代表。这一根本特征,不仅从性质上区分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而且决定了两者具有完全不同的根本任务。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的根本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包括以无产阶级专政代替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革命和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代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社会革命),最终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从而实现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的转变。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的根本任务却不是消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而是进行经济建设,维护和改革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的进步。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同社会化的大生产相联系,因此它的觉悟最高,纪律性最强,能在现时代的经济进步和社会政治进步中起领导作用。”

第三,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代表,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代表。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人阶级不可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代表。由于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历史继承性,因此,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人类的一切优秀文化遗产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继承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里,也面临着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相似的任务,那就是抵制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发展本阶级的社会意识;同时,它又面临着一项特殊任务,那就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第四,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在阶级结构和阶级素质方面,也不同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工人阶级。这在我国表现得尤为明显和突出:一是队伍迅速扩大;二是内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三是素质不断提高。进城就业的农民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成为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职工所依存的经济组织的所有制形式日益多样化,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的职工已占全部职工的一半以上;知识分子从总体上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加上社会主义工人阶级自身知识化的进程,这就大大提高了科技文化素质。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一般说来,工人的文化程度较低;知识分子作为一个大的阶层也呈现较为复杂的情况,不仅有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而且有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和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这里应该强调指出的是,我国工人阶级队伍发生的变化,并没有改变它的历史地位。工人阶级仍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要建设者、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仍然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领导阶级。

第五,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担负着消灭一切阶级,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历史使命。列宁说:“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使社会全体成员成为劳动者,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现象的基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意味着剥削阶级的消灭,但是,由于存在着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和劳动成果分配上的差别,所以社会上仍然存在着不同的劳动阶级,存在着工农之间的差别。而消灭阶级,不仅要消灭剥削阶级,而且要消灭劳动阶级,消灭工农之间的差别。这就需要工人阶级在用现代化生产力装备工业的同时改造农业和其他部门,在用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身的同时教育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当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消失之后,社会就将进入共产主义阶段;工人阶级在完成解放人类的伟大历史使命之后,作为社会上最后一个阶级也将自行消亡。

总之,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无产阶级)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我们在使用“工人阶级”的概念时,应该加以明确区分。笔者认为,在词语表述上,不应再用“无产阶级”一词来表述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也不宜再用“工人阶级”一词来表述社会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可用“新工人阶级”的名称代替二者,以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阶级”和“无产阶级”。至于“无产阶级专政”,则以“工人阶级专政”代之为宜;尽管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后者更能准确地反映历史事实。

二、关于农民阶层和农民阶级

在旧社会,农民不是一个阶级,而是一个包括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等各阶级在内的大的阶层;他们只是由于所从事的工作——农业生产的性质相同,才被统称为“农民”。正如在旧社会知识分子不是一个阶级,而是一个包括地主阶级知识分子、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无产阶级知识分子等各阶级知识分子在内的大的阶层一样。但是,长期以来,理论界对此却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农民”这一概念的使用上多有混乱之处,因而不免造成一些错误。比如,有的教材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动力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而根本的动力是工人和农民。”在这里,农民被作为一个“阶级”来看待;而富农作为农民的一个组成部分,则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根本的动力”。又如,有的文章一方面说,“富农是中国农民中人数不多的一个阶层,富农经济也不是农村的主体经济”;另一方面又说,“富农是农村的资产阶级,富农经济是农村的资本主义”。在这里,富农既是一个“阶层”,又是一个“阶级”。

当然,从经典著作和中国共产党的文献中,“农民阶级”的提法是不难找到出处的。但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划分阶级的标准,称旧社会的农民为“农民阶级”,则是不科学的,不准确的。

列宁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按照这一标准来衡量,旧社会的农民,显然不属于一个阶级。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曾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农民”包括不同的阶级;他们从未把农民作为一个阶级来看待。

1870年2月,恩格斯在谈到德国农村阶级时指出:“大农属于资产阶级”;“农业无产阶级,即农业短工”。而处在两者之间的小农,也有不同的类型:有的是封建的农民,他们必须为自己的主人服劳役;有的是佃农,他们深受高额地租之苦;有的是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进行经营的农民,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靠抵押借款来维持生存。1920年6月,列宁在为共产国际“二大”草拟的《土地问题提纲初稿》中,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村各阶级进行了详细分析。他指出:在一切资本主义国家内,农村被剥削劳动群众有以下几个阶级:第一,农业无产阶级即雇佣工人,他们靠受雇于资本主义农业企业来获得生活资料。第二,半无产者或小块土地农民,他们一方面依靠在资本主义农业企业或工业企业中出卖劳动力,另一方面依靠在仅能给他们家庭生产一部分食物的小块私有的或租来的土地上耕作,来获得生活资料。第三,小农,他们拥有自己的或租来的一块不大的土地,可以应付他们全家以及经营上的需要,并不另外雇用劳动力。上述三类农村居民的总和,构成一切资本主义国家农村人口的多数。此外,农村还有其他几个阶级:“中农”从经济上来说是小农,他们也拥有一小块自己的或租来的土地,但是,他们的收入通常自给有余,并往往另外雇用劳动力。大农是农业中的资本主义企业主,他们通常都雇有几个雇佣工人,他们之所以能归入“农民”之类,只是由于亲自参加自己农场中的体力劳动。在做了上述分析之后,列宁指出,资产阶级极力掩盖农村被剥削各阶级同剥削者即地主、资本家之间,以及半无产者和小农同大农之间的巨大区别,而无产阶级在革命中则必须区别对待农村中的各个阶级。

列宁在谈论“工农联盟”问题时,总是强调农民分为不同的阶级,必须在农民中划清阶级界限。1914年2月,列宁指出:“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求把农民无产阶级和农民资产阶级混为一谈。”“无产阶级的利益要求反对这种混为一谈的做法,要求处处(包括在农民中)划清阶级界限。谈论‘农民决不能自欺欺人:我们自己就应当知道,并且应当告诉农民,即使在农民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鸿沟也正在日益加深。”同年3月,列宁又指出:“无论是农民无产者,还是农民资产者,都有反对地主这一共同的利益。这一点是不用争辩的。这是任何一个工人马克思主义者都知道的。但是用所谓‘劳动农民的空谈来模糊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对立的意识,那就是站到资产阶级一边去了,站到社会主义的敌人一边去了。”这就告诉我们,工人阶级和农民中的不同阶级的联盟,在时间上和程度上都是不同的。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农民的情况也大致如此。

1950年8月通过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中,将农村阶级分为五个: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雇农在内)。而这个文件的基本内容取自1933年瑞金民主中央政府颁布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可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也不是将农民作为一个阶级来看待的。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根据列宁的论述,全体农民一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同生产资料的关系是不同的,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而“区别各阶级的基本标志,是它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也就是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因此,农民中必然存在不同的阶级。

在农村的各个阶级中,地主属于剥削阶级而不属于农民,因为它本身不参加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所以,我们讨论旧社会的农民问题,将其排除在外。现在,我们就来具体分析农民中的四个阶级。

关于富农。“富农一般占有土地。但也有自己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的。也有自己全无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富农一般都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地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或大部。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请长工)”。富农的阶级特征是:占有优裕的生产资料,剥削他人劳动,自己也参加劳动。这就是说,富农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剥削者,又是劳动者。依据“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雇佣劳动”,将其称为农村的资产阶级是恰当的。“但富农一般都自己参加劳动,在这点上它又是农民的一部分”。富农的这种阶级地位,类似于产业资本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同货币资本家相对来说,产业资本家是劳动者,不过是作为资本家的劳动者,即作为对别人劳动的剥削者的劳动者。”惟其如此,所以富农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动力之一。他们在农民群众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可能贡献一分力量,在反对地主的土地革命斗争中可能保持中立。这一判断,完全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我们知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除了根据它们所解决的社会主要矛盾来区分之外,还可以从无产阶级同农民各阶级的联合程度上来加以区分。1918年10月,列宁指出:俄国无产阶级“起初同‘全体农民一起,反对君主制,反对地主,反对中世纪制度(因此,革命还是资产阶级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然后同贫苦农民一起,同半无产阶级一起,同一切被剥削者一起,反对资本主义,包括反对农村的财主、富农、投机者,因此革命变成了社会主义革命。”可见,富农只是到了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才作为农村的资产阶级成为革命的对象。但是,必须强调指出的是,即使在民主革命阶段,富农也不是革命的“根本的动力”;我们在评价农民的革命作用时,必须将其与“贫苦农民”区分开来。

关于中农。“中农许多都占有土地。有些中农只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有些中农并无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中农自己都有相当的工具。中农的生活来源全靠自己劳动……中农一般不剥削别人,许多中农还要受别人小部分地租债利等剥削。但中农一般不出卖劳动力。另一部分中农(富裕中农)则对别人有轻微的剥削,但非经常的和主要的。”中农的阶级地位,相当于城市小资产阶级。他们受帝国主义、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剥削,没有政治权利。中农不但能够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而且能够接受社会主义。因此,全部中农都可以成为无产阶级的可靠的同盟者,是重要的革命动力。

关于贫农。“贫农有些占有一部分土地和不完全的工具;有些全无土地,只有一些不完全的工具。一般都须租入土地来耕,受人地租、债利和小部分雇佣劳动的剥削。中农一般不要出卖劳动力,贫农一般要出卖小部分的劳动力,这是区别中农和贫农的主要标准。”贫农是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最广大的动力,是无产阶级的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者,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无论在民主革命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中,贫农都是无产阶级的最主要的依靠力量。

关于雇农。雇农一般全无土地和工具,一些雇农有极小部分的土地和工具。雇农完全地或主要地以出卖劳动力为生。雇农是农村中的无产阶级,是中国无产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无产阶级则是中国革命的最基本的动力,是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

由上可见,旧社会的农民不是一个阶级,而是一个由多个阶级组成的大阶层。农民作为一个阶级出现,则是在土地改革之后,尤其是在农业集体化之后。这时,无论是个体农民还是集体农民,他们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都是相同的,同生产资料的关系都是相同的,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也是相同的。“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的现象已被消灭。地主阶级在被剥夺了赖以剥削他人劳动的生产资料之后,随着本身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也成为农民阶级的组成部分。新农民阶级与新工人阶级一起,构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两大劳动阶级。

总之,不能用“农民阶级”来表述旧社会的农民大阶层。在需要表述全体农民的时候,应该使用“农民各阶级”一词。比如:“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动力是工人阶级、农民各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而根本的动力是工人和贫苦农民(即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农民阶级”的概念,只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农民。

参考文献:

[1]孙冶方全集[M].第5卷,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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