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利用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内农户迁居意愿的实地调查数据和访谈结果,分析了农户居住空间行为的动力机制,认为压力和引力两种力量农户居住空间行为演变过程中共同发挥作用,而且还利用了调研数据与消费理论模型对理论分析进行了论证。然后分别从土地利用方面、公共政策方面和村镇布局规划方面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居住空间 消费模型 动力机制
一、引言
目前,农户居住空间行为变化及影响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相关学术研究明显不足。从现有的文献看,仅有少数学者如李伯华、曾菊新(2008)研究了农户居住空间问题,呼吁过从村镇微观主体空间行为的视角重新审视城市化发展道路。国内学术界关于居住空间行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城市区域,长期以来,经济学、地理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都把城市化居住空间行为关注的焦点,取得了颇为丰硕的研究成果。
但是国内外学术界对农户居住空间行为研究不多,相关的研究成果较少,而且國外关于居住空间行为的研究是在后城市化背景下进行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成果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基于此,本文试图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基础上,以湖南“长株潭”城市群地区为例,以调查问卷和实地考察为依据,研究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农户居住空间行为演变的动力机制,为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和“两型社会”建设提供理论指导,为解决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空间问题提供理论参考。
二、研究选择与数据获取
1.区域选择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是我国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与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城市群总体竞争实力强劲。当前“长株潭”城市群城市化进程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步伐提速,整个长株潭地区已经进入快速城市化阶段。因此,本文选取“长株潭”城市群为案例研究对象,以2010年7月~9月期间对“长株潭”城市群内农户的实地调查问卷数据和访谈结果作为分析依据,以期探索出快速城市化地区农户空间行为演变的一般规律。
2.数据获取
本文采用的主要调查方法是访谈调查法和问卷调查法。根据城市综合实力的不同,并基于长沙、株洲、湘潭三个城市的发展现状及农户分布情况,课题组抽取样本采取了如下原则:(1)考虑到长沙市主城区的五个区主要是城市居民而农户相对较少,因此主要对长沙市的外市区、县进行调查;(2)株洲、湘潭城市化水平与长沙相比有差距,对于其主城区仍采取抽样选取,但通过合并抽取的方式,抽取样本量较少;(3)株洲、湘潭外城区农户样本数据的抽取原则,以人口和县区面积考虑要素。调查问卷共发出300份,问卷回收253份,回收率为84.3%,实际有效问卷225份,有效率为88.9%.调查问卷总体反映了农户实际的意愿,样本性质良好,可以作为数据和信息来源.。
三、农户居住空间行为演变的动力机制
农户居住空间行为演变实质上就是农户从原来的居住地向周边地区迁移的过程,因此农户迁居的动力机制实际上就是农户居住空间行为演变的动力机制(李伯华、曾菊新、2008)。农户从有迁居意愿然后到该迁居行为发生过程中必然存在一定的驱动力,根据调查研究表明压力和引力这两种力量是农户居住空间行为演变的驱动力(表1)。
表1农户居住空间行为演变的动力机制
Tab 1Dynamic mechanism of households residential space behaviors evolution
1.农户居住空间行为的压力分析
农户迁居的压力首先源自于个体需求。虽然“长株潭”城市一体化之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较快,农户的人均收入也有很大的提高,但是农户的迁居观念还是受传统意识的影响很深。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大部分农户还拥有比较严重的封建迷信思想。他们认为有些祖宗的东西是不能乱动,不然就会影响本族的“风水”,就像这宅基地,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让别人动的。所以很大部分农户是不容许别人侵占自家的地基的。二是很多农户也还拥有“树挪死,人挪活”的思想观念,盖房子应该选择新的宅基地,这样可以摆脱很多自家以前的晦气,可以给整个家庭带来好运。
家庭因素、居住环境状况和住房质量的好坏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农户迁居行为的发生。在现代农村生活中,随着家庭人口的增长和家庭结构的小型化的发展,空间较小的原居住地就越来越不能满足新家庭对居住空间的要求,从而使得大部分农户会选择重新获取新的宅基地并在此之上建立自己的住房。再加上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把有没有新房作为嫁或不嫁的前提条件,这也迫使很多家里有到了适婚年龄儿子的农户负债也要建新房或是装修原有的旧房。
居住环境的恶化一般也是农户迁居行为发生的动力。农户对现居环境的满意程度一般反映了农户当前的现实感知和期望的差异程度。调查的结果显示农户对目前的居住环境满意度的总体评价为非常满意的占6%,满意的农户占18%,一般的占32%,不满意的占30%,很不满意的占14%。非常满意的主要是一些新搬迁的新户主,而不满意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交通不便、子女上学不方便、环境污染、看病就医的条件不好、环境污染等方面。农户由于对当前居住环境不满意会表现出较强的迁居意愿(表2),从而也会使其选择在原来宅基地上新建房屋的可能性明显降低。
表2 不同满意度农户的居住空间选择统计表(2010)(N=225)
Tab 2 Statistics of households residential space choice with different satisfaction levels
居住密度大、居住空间小和住房质量差这些也是农户选择迁居的原因。有些村庄院落,由于开始时缺少规划和设计,房屋建设的比较密集,而且房屋的建筑材料也不是很好,从而显得整体的村庄效果不但较拥挤而且较为破旧。而且有些村落由于位置的原因,村民人均耕地较少,很难满足现有的空间居住需求。
2.农户居住空间行为的引力分析
在这里所指的引力因素指的是能够吸引农户进行迁居的各种主观、客观和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因素。首先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其居住空间行为的发生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当前,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快,市场经济制度也在不断健全,大量的农户开始在非农行业付出自己的劳动,使得其收入的来源也不局限于农业,而是日趋多元化。根据统计调查结果表明,该调查地区农户的主要经济收入的来源是外地打工收入、养殖家畜和种植经济作物,而支出方面,除了日常的开支与小孩的教育费用,其它的绝大多数都是用来新建或者是改善住房条件。再通过进一步的统计分析,发现不同收入群体的农户迁居的意愿也有区别的,低收入群体的农户的迁移意愿不是很强,而且这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农户一般会选择在原地新建或是改扩建,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重新建设新房的很少。而中高收入群体的农户表现出的迁居意愿就很强,空间移动的范围较大,能力也更强。此类中大部分的农户都选择在交通便利或环境较好的地方重新建设新房。
农户对精神层面的追求也是其产生迁居行为的引力因素。如果是新建住房的话,农户就能够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重新设计房屋的建筑结构等,这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其个性化的空间要求。房屋外表大气与内饰精美等情况一般能表现出其主人的身份和地位,在当地能起到较好的标杆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户攀比与炫耀的心理需求。
管理制度的缺失也是农户发生居住空间迁移行为的引力因素。在如果政府缺乏对农村的土地管理,造成引起宅基地价格较为便宜,这会大大地减少了农户的迁移成本。如果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农户必然是在一定收入预算约束条件下做出自身的迁移决策。在这里,我们假设农户的所有收入的开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用来购买宅基地,一是用来购买其他,那么在宅基地价格正常和政府对土地管理到位的情况下,AB即为农户的收入预算线, 即为农户消费的宅基地面积,但是在实际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农户在信息的获取方面相对来讲具有优势,因而当其预计政府在土地的监管方面力度较弱时,农户会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想出各种办法尽量占用更大面积的建房用地。再加上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只需要支付相对较少的使用费,这也使得农户更倾向于占用更大的宅基地。在这情况下,农户的预算线会由AB移至AC,从而农户消费的宅基地面积变为(>),这表明农户在消费其它物品不变的情况下,其不用付出很大的成本就可以消费更大面积的宅基地。并且由于农村普遍缺乏村庄规划,只要农户自身经济情况容许,其迁居的自由度相对较大,宅基地的审批较为容易,一些农户为了尽可能的扩大居住面积,甚至不惜占用农田(见图)。
图 农户宅基地消费曲线
Fig 1 Consumption circle of households resident base
区位优势同样是农户迁移的重要引力因素。通常农户在做迁移决策的时候会充分考虑预算迁移成本与预期迁移后的收益,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只有当成本小于收益时,才会真正的进行迁移。而且区位优势不但可以节约交通成本,出行也方便,更重要的是它带来获利的机会比较多(如可就近在居住地或附近做点生意)。此外,新居地良好的居住环境(包括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也是吸引农户迁居的引力因素。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利用2010年“长株潭”城市群内农户迁居意愿的实地调查数据和访谈结果,分析了农户居住空间行为的动力机制,认为压力和引力两种力量农户居住空间行为演变过程中共同发挥作用,而且还利用了调研数据与消费理论模型对理论分析进行论证。并且得出了以下几个观点:一是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农户居住空间行为的演变是其必然会出现的结果。在快速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影响下,农户的思想观念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对待空间的态度也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内外环境的压力与引力的双重作用和影响下,农户居住空间行为必然会发生巨大的改变,这种改变必定会打破原有的传统的居住模式,并在动态变化过程中去重新寻求新平衡点;二是对农户居住空间行为,应进行合理有效的引导。农户的空间居住行为的演变如果不加以合理引导的话,会出现很多违规的问题,这样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而且还会对乡村人居环境甚至是村镇布局产生不好的影响。因而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再合理引导和规范农户的居住空间行为是十分必要的;三是应该运用多项措施全方位地引导农户居住空间行为。首先应做好村镇规划工作,应全面统筹协调城乡发展与区域发展,特别应加强乡村道路與村镇公路的规划与设计。采取一定的措施吸引和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向中心村镇迁移。其次应做好基层的管理工作,着重提高乡村基层民主水平,提倡村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树立和加强农户的主体与参与意识,最后,应合理利用经济杠杆和现代技术与制度约束部分农户居住空间膨胀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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