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林
近期人民论坛杂志对领导干部应当树立的新观念进行了年度调查评选,很有意义。领导干部的观念也好、责任也好,除了基本的准则相同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构建一个差异化的责任和观念体系。
首先来看动态变化原则。显然,领导干部的观念和责任除了亘古不变的基本内容(如忠诚、奉献等)以外,其他的内容则处于一个不断变动的过程,我们可以称之为“历时性”特征。例如,在改革初期,有一个阶段“抓经济”、“懂经济”、“招商引资”几乎成了大多数领导干部的基本观念;随着改革的深化,党和国家陆续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统领性的目标和原则,绿色GDP、分好蛋糕、民生等成为领导干部履职的关键词。
其次来看职位差异原则。说到底,除了共约性的内容之外,领导干部的责任和观念最应该与其职位相一致。长期以来,受到传统政务信息传达机制的影响,较低层级的领导干部话语口径几乎与高级别的领导人物高度一致。例如,一些县级领导、甚至乡镇领导干部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或工作部署时,就不加思索地讲到“我们要抓大放小,做好宏观调控”,这种话语口径简直就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的话语翻版,显然不应是这个层级官员所该讲的。事实上,因为受管理区域、管理内容、领导体制、领导环境所限,要求所有领导具备同一种责任规范是不行的。差异化原则,就是基于领导干部分工和职位,形成相应的责任要求和文化观念。例如,中央领导最应具有战略统辖、顶层设计、开明民主、国际观念等责任,越到基层越应强调依法办事、递送公共服务的责任。因为,到了乡镇这一级或其他基层行政单位,如果还要强调宏观调控,那么由谁来直接面对公众呢?
当然,差异化的观念和责任体系,深植于当下的社会运行体制。要科学地进行这个体系的架构,首先就要求领导干部“职责归位”。近年来,有很多干部被临时抽调或者安排维稳去了,如果领导干部职责不归位,是没办法、没基础谈责任的;其次是强化与群众的联系,就是“走基层、接地气”。越到基层,领导干部就越应该体恤民情;三是对领导干部的观念和责任理解不能教条化。
总而言之,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和责任具有纵向上的动态变化性,也具有横向上的职位差异性,要针对这些特点,分领域、有层次地构架起差异化的责任和观念体系。
(作者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中央编译局博士后)
责编/李逸浩杜凤娇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