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族唱法科学性的纷争由来
众所周知,中国现代民族声乐发展至今不足百年历史,它是在继承传统,融合现代,并在与西方声乐文化的碰撞、交流、交融和出新的过程中不断形成、发展和初具规模的声乐表演形式。
抗日战争前的民族声乐的唱法基本上停留在自然状态,主要依存于传统民间小调的演唱方法,少有的一些国外归国的早期声乐家并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抗战爆发后,一些学习西方声乐专业的师生走向救亡运动,西方声乐的观念、技巧开始和火热的抗日战争、救亡运动以及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国现众的审美要求、中国的民族音乐相碰撞,并产生了一系列优秀作品。当时的民族声乐唱法不同程度上吸取了欧洲传统歌唱形式和方法,并不同程度上学习、继承民族歌唱的优秀传统。
民族声乐艺术实践,特别是一些“土洋结合”作品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声乐民族性的思考。上20世纪50年代初,声乐界发生了一场关于“土嗓子”、“洋嗓子”的争论,其实也是中西声乐观念的碰撞的自然结果。“土嗓子”和“洋嗓子”分别指的是民族民间唱法和欧洲传统歌唱方法。支持民族民间唱法者指责“洋嗓子”为“嘴里含着热豆腐,听不清字”,“声音发抖像打摆子”,“两手捧着一炷香,不会动”等。而热衷于“洋嗓子”的人则嘲笑“土嗓子”“没有歌唱方法,喊叫,嗓音白、扁……”。两派观点针锋相对,后来在国家文化部门的组织下,展开全国大讨论,提出了“提倡唱法上的百花齐放,提倡‘土、‘洋共存,但也要提倡歌唱家们互相学习。保持艺术特点并不意味着可以闭关自守,只要我们不愿我们的艺术方法僵化,只有加强我们的学习。”
到20世纪90年代,随着土洋结合的“民族声乐唱法”越来越精致化、规范化,关于民族唱法问题再次成为声乐界的争论焦点。尤其是中央电视台组织的“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成了这次论争的诱因。大奖赛使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的提法广为普及,甚至成为学院中的“专业名称”。“三种唱法”概念的提出是为了不同风格的歌唱在比赛中能够平等参赛,互不干扰,具有评比的可操作性。比赛分类的导向性使得各个唱法内部的共性加速形成,唱法之间界限越来越分明。而“三种唱法”的划分是否会影响和限制其他唱法的形成和发展等问题不断涌现。这些问题需要音乐理论界,特别是声乐理论家和声乐教育家们去总结和归纳,并在教学实践中去检验。因此,近几年来一部分人开始认识到“三种唱法”导向带来的消极后果,于是展开了对唱法分类的质疑和争论,其中重点是民族唱法科学性的质疑。这被理论界称为继“土、洋之争”之后的第二次声乐论争。
与前次有所不同,这次争论的是“‘学院派民族唱法”与“‘原生态民族唱法”之“科学性问题”。此次论争的核心是民族唱法的发展方向问题。是遵从“‘学院派民族唱法”推崇的“技术第一性”,还是回归自然按“‘原生态民族唱法”等倡导的“艺术风格第一”。是承认“洋为中用”的结合方式的多样性,还是固守自己业已形成的歌唱风格和规范。
争论的另一个“焦点”是各种唱法之间是“分”还是“合”。“分”是为了突出“个性”,“合”是为了展现共性。经过多届分唱法比赛过后,逐渐形成了各自唱法的特点,但同时带来了一些弊端,尤其是民族唱法,出现了比较雷同的唱腔规范,演唱风格,甚至服装、表演等形式上都比较相似、雷同,也就是“千人一腔”的现象。而主张“合”的人,确实也通过最近几届的比赛,看到了一些歌手在唱法上追求着一种共性的声音规范,在互相汲取、吸收各自唱法的优点,出现了“民通”、“美通”等新提法、新概念。这种共性的声音概念就是通畅、省力、耐久、优美而富于音色、音量的变化能力,语言生动,演唱富于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第二次论争的深度和广度明显超过了第一次。这次论争不仅涉及声乐民族性问题,还涉及声乐的传承与革新、主流与民间声乐的关系、声乐艺术的艺术标准等等一系列问题。本人认为,这次论争涉及到一个核心概念,就是民族唱法“科学性”的问题。每一种论争者似乎都试图为了揭示某种唱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因此就民族唱法“科学性”的问题展开探讨将有助于民族唱法的可持续发展。
二、由“科学唱法”到“唱法科学”
唱法的科学性是学习声乐的目标和方向。美声唱法发展了几百年,日臻完善,总结出一整套科学的训练方法,使人声的各种音色和声部都得到充分的发展和发挥;而我国的传统戏曲也经过了几百上千年的发展和提高,产生适合各种年龄与性别的角色(行当)的生、旦、净、丑等各种音色和人物形象的唱法,可以说也是十分科学的唱法系统。而民族唱法的科学性又如何而来呢?按“学院派”民族声乐教学的领军人物金铁霖教授的说法:“它是继承民族传统声乐基础,不断创新。当然,还有一个借鉴问题……,不能说科学方法是美声的,民族声乐也可以用科学方法。我们用科学发展的是中国音乐,而不是变成西洋唱法……从发声角度上来讲,我们可以借鉴,借鉴不是为了改变自己,而是为了发展状大自己,以我为主,不断创新,使自己成为世界上最科学的训练方法”。
所谓“最科学的训练方法”是一个永远无法企及的远大目标和最高追求。这种提法本身就有一些不科学的因素,按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没有绝对,只有相对,唱法也是如此,我们只能追求更好,很难达到最好。另一方面,民族唱法一但由“最科学的训练方法”训练出标本化的唱法和歌唱演员,那样也是很可怕的事,男声都像“阎维文”,女声都像“宋祖英”、“彭丽媛”,那么没有他(她)们那种音色和条件的人不就永远不要学唱他(她)们所喜欢的民族唱法了?那么何谈让民族唱法在所有人民群众中发扬光大?又怎能丰富民族唱法的声部?民族歌剧又怎能发展,总不能让“阎维文”们去唱老大爷的角色,让“宋祖英”们去唱老太婆的角色吧?!
顾明思义,唱法就是具有特色的演唱方法,这种特色就是这种声乐演唱的韵味、个性、风格以及润腔特点等等,正因为有了这些特点,我们才可以把唱法分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以及原生态唱法等。那么只有唱法具有了“科学性”,才能更好地体现韵味、个性、风格以及润腔等不同于别的唱法的特点。而“科学”也不能教条、僵化,更不能绝对化,“科学”是灵活的和发展的概念,“科学唱法”更不能以一定典型的形式去呈现于人,而应该是以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形式来展现,而这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和风格,不仅具有民族性,更具有民间性和地方性,因此,它不能脱离民族唱法的总体要求,所以这样的民族唱法的科学性,才能具有活力,才能更加有发展和丰富的空间,“唱法科学性”才更有说服力。
科学方法和艺术技巧的差别首先体现在科学方法有先进和落后之分,艺术方法则无所谓先进与落后。科学方法的提高主要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先进的科学方法意味着高效率,因此一旦出现先进的科学方法,落后的方法自然会被淘汰。因此科学技术方法执行的是否定律,即先进对落后的否定。先进的和落后的科学方法一般不可能共存。如同有了打火机人们不可能再钻燧取火。
艺术方法则相反,没有先进落后的区分。比如,绘画艺术中,国画采用的是散点透视的方法,西方绘画主要采用焦点透视的方法。前者重视的心理体验,体现出一种动态观察效果,讲求神似,不求形似;后者,则重视观察的客观性,从一个固定的视角观照对象,追求形似。无论采用何种透视法,都能产生优秀的绘画作品。即使是散点透视中诸多方法如高远法、平远法、深远法之间也没有高低优劣之分。文学创作方法也是这样,我们不能说浪漫主义创作方法比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先进,或者相反。两种创作方法都能产生脍炙人口的佳作。从都能产生优秀作品这个角度看,艺术方法没有优劣的差别。
从艺术方法的使用效果来看,即从艺术作品的审美效果角度看,无论采用怎样的艺术方法,都能引发人们的美感。从能激发人们的审美愉悦这个角度考察,艺术方法之间没有可比性。如此,我们不能判定利用所谓“科学唱法”演绎的声乐就一定比采用“原生态唱法”的声乐更美。在美感层面,它们是共存关系,而不是相互排斥的。同一个听众既可以对前者如醉如痴,也可能对后者青睐有加。
因此,“科学唱法”是一种不太严谨的提法。唱法是一种艺术技巧,而不能用科学与否来界定。既然“科学唱法”存在问题,那我们如何界定那些成熟的唱法呢?美声唱法、戏曲唱法、民族唱法等发展了几百年上千年可以说也是成熟的唱法。
“精致的唱法”和“质朴的唱法”如同精英艺术和民间艺术的差别。一个规范、成熟、复杂,另一个粗糙、质朴、简单。前者把后者精致化了,因精致化、规范化也可能导致了僵化,因为复杂而可能曲高和寡;后者则通俗易懂,和生活贴得很近,因此显得流俗。总之,两种唱法各有千秋,它们彼此也可互取长短,共荣共存。
“科学,用正确的公式和抽象的字句表达出现实生活的基本原因和基本规律;而艺术则不然,人在艺术上表现基本原因与基本规律的时候,不用大众无法了解而只有专家懂得的枯燥定义,而是用易于感受的方式,不但诉之于理智,而且诉之于最普通的人的感官与感情。”因此,我们在尊重科学的时候,一定要尊重艺术的规律。“当我们把一切艺术纳入规范化、正规化轨道和体制的时候,虽然尊重了科学,但我们却忽略了艺术的本质和灵魂……”。科学在与艺术结合时就犹如一把双刃剑,具体表现在民族唱法的科学性问题上,我们接受某种唱法、某种教学方法是科学方法,那么我们就在不知不觉中,开始用一个大家都遵从的统一的审美标准规范我们的声乐表演艺术和声乐教学艺术,规范我们的声乐产品的生产等等,似乎一切都成为一种模式化的东西了。实际上,大家都不约而同的逐渐在成为“科学唱法”的奴仆。另一方面,“科学唱法”给学习者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使得人们不再去钻研和追求新的艺术个性,逐步走向疏于勤奋而去盲目模仿,使民族唱法走向死胡同。
人们在对科学技术的渴望和对建立民族声乐学派向往的同时,要能够把握住“科学”与“唱法”的不同规律,切不可混为一谈、盲从和迷失。“工业社会所推崇的,是科学化、规范化。而科学化、规范化的结果,就是我们具备了批量生产歌手的能力,但却抹杀了个性。现在我们已提前进入信息化时代,信息化时代的审美标准是回归自然,是个性化和多元化。”艺术的多样性,决定了“唱法”的多样化、多元化。如果是相同的风格,技艺再高超,声音再圆润,也会让人腻味和衰败的那一天。欧洲声乐发展史上,阉人歌手的衰落就是典型的例证。因此,“科学唱法”应该由“唱法科学”---既唱法的多样化来取代。
三、民族唱法“科学性”的理论思考
对于当前关于民族唱法而出现的各种不同的声音,笔者认为:应该广开言路,在全国的声乐演唱界以及声乐教育界、声乐理论界展开学术大讨论,并与多种唱法之间进行广泛的交流,努力摆脱“科学唱法”概念的束缚,还“唱法”多样化、多元化的本来面目。当然,在这种讨论和交流的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意见和认识难以统一的地方,但只要本着“求同存异,共商民族声乐大事”的思想觉悟,只要“互相交流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民族声乐就一定能得到丰富与发展。
那么,怎样才能使民族唱法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呢?这是广大声乐界的一个重大课题,需要广大声乐同仁群策群力,才能使这一课题得以解决。要从“科学唱法”的原有的藩篱中寻求突破,达到“无法之法”的境界。“无法之法”是从“有法”之中走过来的,是在积学累功和融会贯通后艺术灵感的领悟和总结出来的新的演唱风格和方法,其实质就是民族唱法的多样化、多元化。我们要讲规范,但不崇拜规范、迷信规范。民族唱法在一大批声乐教育家们的几十年来的探索过程中,形成了非常有益的经验和规范,我们要学会借鉴,此乃“在规范中学有法”;但不能固步自封,裹足不前,我们要善于变通,不断交流与学习,从变通中求无法。必先有法,方能无法。看似无法,实则有法。笔者认为,解决这样浩大而艰巨的难题,必需要做到:摒除名利思想,更新学术观念;开阔艺术视野,注重交流学习;打破学术规范,提倡百花齐放。
首先,摒除名利思想,更新学术观念。所谓“摒除名利思想”,就是要把个人的名利得失置之度外,拥有海纳百川、兼容天下的艺术胸怀,冲破门户之见,摒除带有强烈个人功利主义的名利思想。在现实生活中,要能够接受不同于自己声乐规范要求的声音,只要是不违反基本发声要求的声音,我们都可以接受,然后再去分析。所谓“更新学术观念”,就是要解放思想、提高学术和认识水平,树立一个正确的态度和科学的观念。民族唱法应该是多民族、多技术准则、多审美标准的唱法系统,是能够经得起实践和群众检验和认可的演唱方法;因此,只有我们对待民族唱法是积极的、开放的和民主的态度,那么这样的唱法就一定是有生命力,也一定能够令人信服。其次,一定要“开阔艺术视野,注重交流学习”。所谓“开阔艺术视域”,就是跳出个人相对狭小的艺术视野,融入到其他演唱形式和演唱方法中,包括美声唱法、民族戏曲、民歌以及原生态的唱法中,多汲取有益于民族唱法的养分,从而达到丰富和发展民族唱法,使民族唱法更具活力。两年前的十三届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涌现出一些这样特点和风格的歌手和作品就是一个很好的现象。海政选送的女高音常思思演唱的《玛依拉变奏曲》就融合了美声唱法花腔女高音的一些技巧,从而丰富了民族女高音的唱法;总政选送的女高音王庆爽演唱的《千古绝唱》融合了京剧的一些唱法;中国唱片总公司选送的吴彦凝演唱的《贵妃醉酒》融合了昆曲的一些演唱风格等等。这种与其他艺术形式和唱法的交流、学习和借鉴,并在创作风格上,多种多样,风格各异,极大的丰富了民族唱法。笔者认为是从事民族声乐事业的人,今后应该值得探索的方向。再有一个问题,民族唱法的声部问题,只有高声部,而没有中、低声部,这种现象的解决方法,笔者认为,只有到原生态唱法和其他唱法中去探索出一条新的道路,因为原生态唱法,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民歌中有中、低声部的唱法,例如:蒙古族的呼麦、畲族的功德歌等等。因此,放下架子,开阔视野,去虚心的融入到原生态的语境中,体味纯朴的民间情愫,采撷丰富的土风土韵,民族唱法的许多问题都可以寻求到解决的答案,也一定能够完成审美定位、审美判断、唱法科学的整体蜕变。最后,要打破学术规范,提倡百花齐放。就是在唱法上提倡百花齐放,并在与其他唱法、艺术形式交流和融合的过程中,寻求唱法上新的突破,使民族唱法丰富多彩,不能永远是“千人一腔”、“千人一面”的表现形式,要使民族唱法回归自然,呈现出“千人多腔”、“千人多面”的局面。
民族唱法和民族唱法科学性的提法和论争持续了几十年,也许还要持续下去。文化的多样性决定艺术的多样性。“声乐民族化”必须是多种形式、多种结合方式和多样化的。试想建立一种统一的“民族声乐学派”,用一种称之为“科学唱法”的“民族唱法”来做到既具有西洋科学发声法之长,又能包揽中华民族的各种地方风格、特点,这是既不实际、又不可能的。因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应当有各民族之间的多样化的、丰富多彩的“声乐民族化”的唱法。声乐工作者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善于把西洋科学发声法“洋为中用”,要善于到“原生态”唱法中挖掘有益于民族唱法发展的技巧。由于各人的嗓音条件、学习条件、学习深度、文化素养、兴趣爱好、生活环境、艺术气质等等的不同,在“洋为中用”、“土洋结合”以及与“原生态”结合的方式、程度、比例等方面要因人而异。这种民族唱法无定法的“无法之法”恰恰是民族唱法继“土洋结合”成一种精致化、规范化之后,“土、洋分流”和“多元发展”的阶段,不能把“多元发展”的民族唱法,冠之以“科学”和“不科学”的说法。只有这样的多样的、多元的民族唱法,才能改变“千人一面”、“千人一腔”,达到“千人千面”、“多腔多调”。
通过对民族唱法科学性的讨论,并阐述一下自己的浅见,希望以此引起广大同仁对民族唱法的关注,因为,真理越辩越明,科学是自由的,民主的,不断发展的,如果固守“科学唱法”是民族唱法的金科玉律的话,那么民族唱法必然僵化、停滞不前。只有打破学术权威,解放思想,共同寻求一个使民族唱法多元发展的道路,民族唱法才会更有希望,才会使群众更加喜欢。
(作者简介:笪方能,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讲师,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