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向东
传媒援助就是指媒体针对特定人群的生存状况和遭遇,凭借其传播资源和优势,以及开发其背后的政治、经济资源,通过报道新闻、提供信息服务、发表评论或者策划活动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为其提供经济、法律援助,心理指导和舆论支持,帮助他们缓解压力,走出困境。
当前农民工传媒援助的表现
报道新闻和传播信息是传媒的根本功能,自然也成为传媒援助农民工的基本方式。通过分析《工人日报》、《农民日报》等媒体2011年有关农民工的报道发现,农民工的传媒援助主要集中在舆论援助和信息援助两个方面。
发挥舆论引导功能,推进维权进程和动员社会参与。舆论引导是新闻媒体的基本功能之一。宏观上是一个国家调控内部情绪的主要工具之一;微观上是承担社会教化,引领潮流等行为的职责。作为反映社会观念形态的新闻媒体主要通过影响人的精神领域来产生预期效果。
新闻媒体拥有受众资源和引导舆论的力量,在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工人日报》把维权报道作为自己的特色,在维护农民工的政治、经济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报的《维权周刊》大量刊登维权热点调查和典型事件报道。此外,在其他新闻版上围绕讨薪、工伤等问题也不时刊登关于维权的报道。这些报道把总工会的权威性和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相结合,在农民工维权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农民日报》也持续多年开设《法律援助》和《法制时空》版,有关农民工维权的报道占维权新闻总量的近70%。大众传媒还是协调各种社会关系、整合社会力量的重要工具,也就是英国传播学者丹尼斯·麦奎尔所强调的传媒具有“动员功能”。处于社会低阶层的农民工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领域都要支付较高的代价和成本,常常表现在子女教育、欠薪、工伤等方面,传媒可以借助其自身的传播力、影响力,多方面发挥动员和组织功能,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来促进现实问题的解决,并从长远角度提供资本、技术和信息方面的扶植,帮助农民工开发潜能,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发挥信息整合功能,提供就业信息,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时至今日,很多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政策信息往往来自亲朋好友或老乡,这种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使他们所得到的信息既不及时也不准确。如果以传播信息为己任的媒体和劳动部门密切合作,弥补农民工的信息弱势,准确、及时地为他们提供急需的就业信息,有助于他们解决劳资纠纷,解决求医问药和子女上学方面的困扰。比较典型的个案是《工人日报》的“农民工专刊”设置栏目“给您提个醒”,话题广泛,涉及维权、就业、健康、教育等方面,如“農民工如何尽快适应城市生活”、“外出打工前要做好相关准备”、“怎样防止在职介所求职时受骗”、“签订劳动合同时,农民工要注意哪些问题”等。
传媒援助农民工的效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传媒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部分,只有和其他子系统保持良好的关系,才能促进社会环境的良性循环,因此,传媒援助农民工的效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政府及社会组织的介入和配合。构建社会安全网,把农民工群体置于保护之下,体现了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的追求。而以社区、人际关系网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支持系统,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安全网的重要部分,在扶危济困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传媒是社会支持系统中的一部分,其传播效果终归是要通过政府、社会组织才能产生,受其支持、配合程度的制约。
其次,公众的选择性参与。影响人们实施某种行为的因素很多,包括自身的能力、所要付出的代价、个人经历等,而态度则是直接制约因素。同样属于弱势群体,由于类型不同,甚至即使是同一特定群体,由于媒体报道的是该群体不同方面的境况,公众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热情。受众对弱势群体的不同类型及同一群体的不同问题有着不同的态度,这就影响到他们是否愿意采取援助行为或者可能采取何种援助行为。
再次,媒体自身的影响力。媒体影响力的本质就是“它作为资讯传播渠道而对其受众的社会认知、社会判断、社会决策及相关的社会行为所打上的属于自己的那种‘渠道烙印”。因此,媒体影响力的发挥主要是通过传播过程实现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媒体可以影响更多的受众,可以获得更多的信任,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能够发挥更有效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对于需要公众援助或涉及维权时,媒体的影响力则不可小觑。
最后,新闻报道的内容与形式。一般而言,报道内容的重要性和报道对象的显著性是引起受众关注的关键。但是,人情味和新奇性也是不容忽视的要素,因为农民工群体中常常发生一些违反常态的事情,这正好符合人们寻求新奇的本性。而人情味要素也是农民工报道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引发受众感情共鸣的“药引子”。在报道的形式上,包括版面、时段、篇幅以及报道的间歇长短等都是影响效果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经过策划的报道往往要占用较大的版面或较长的时段,并且尽可能地缩短报道的间隔时间,连续地刺激受众的视听感官,达到传播效果。
农民工传媒援助引发的思考
要注意缓解农民工的精神压力。获得援助的前提是被援助者要能够获取他人的同情,为此,一些媒体打着援助的旗号,公布一些细节性、隐私性的信息,夸大贫困和落后,把弱者的不幸遭遇渲染化、情绪化。当农民工“被提升”为“公众人物”后,公众和舆论就会展开监督并对其形成道德评判,带来心理压力。因此,在报道农民工时更应该关注深层次问题,不能只报道那些能够迎合受众兴趣的所谓“看点”,不应只关注他们遭遇的疾病、贫困等物质层面的苦难,而应当重视求助者的尊严和精神诉求,缓解他们的精神压力,更好地体现人文精神的关怀。
处理好报道策划与媒体公关之间的关系。出于宣传报道或社会环境的需要,有时媒体会策划一些社会公益活动,其中也包括对农民工的援助活动。由于扶危济困符合我国传统道德标准,而且在使报道对象为人们所关注的同时,有助于传媒扩大知名度、提高美誉度。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组织社会公益活动能够立竿见影地树立媒体形象,取得宣传报道与媒介公关的双重效果,达到上下都满意的目的。但是,报道策划存在着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信源与信道重合,容易导致新闻传播过程缺失把关人,从而使传播的目的性、新闻的客观性和媒体的权威性受到质疑。
不能打着援助的旗号搞“媒体绑架”。社会学家戈夫曼的“拟剧理论”认为,社会是一个由多重剧目组成的大舞台,而人们在社会舞台上的角色行为与他们“表演”的区域——社会情境有很大的关系。[1]媒体理论家梅罗维茨也指出,与物理场地类似,媒体同样可以展示或隐藏某些东西,从而创造出新的“信息场景”。[2]当媒体把处在私人领域的人不加保护地曝光于新情境时,被报道对象一旦不能适应媒体新情境的社会期待就会感到压力。来自媒体的点名求助,无异于将被点名的公众人物置于“道德烤架”之上。如果不伸出援手,则会招致道德上的声讨。尽管随着社会的变迁,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也在变化,但是在一个愈加文明的和谐社会里,尊重个人空间和重视职业规范将成为必然的趋势,抛弃“媒体绑架”应当成为媒体的主动选择。
任何一种形态的社会都存在社会风险,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农民工,承受能力相对较低,社会风险也很容易在他们身上发生。政府在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制定相关政策、构建社会支持系统方面处于主导地位。但是,农民工问题光靠政府是不可能全部解决的。有着传播和沟通功能的媒体,在社会支持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援助农民工群体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传媒对农民工的援助更应该是一种发展性援助,着眼于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掌握谋生技能,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通过“造血式”的援助来帮助提升农民工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使其自强、自立。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项目名称:《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新闻传媒与农民工研究》,项目批准号:08JC860014)]
参考文献:
[1]欧文·戈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102-114.
[2]梅罗维茨.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体对社会行为的影响[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7.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新闻学院副教授)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