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清,袁新政,张永和,王德友
(1.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2.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 长春 130021)
为充分保证复方康肾片的临床用药安全,进一步确定该药物的安全剂量,初步拟定复方康肾片的人用剂量。我们组织进行了包括急性毒性试验和长期毒性试验2部分内容在内的复方康肾片的毒理学研究试验,现将试验的全过程及结果报告如下。
1.1 试验动物 急性毒性试验:昆明小鼠36只,6~8周龄,体质量18~22 g,雌雄各半,由长春高新医学动物试验研究中心提供。长期毒性试验:Wistar大鼠160只,雌雄各半,6~8周龄,由长春高新医学试验动物中心提供。饲养条件:大鼠分笼饲养(干笼、水冲式),每笼5只。颗粒全价饲料,投料量每只大鼠每天按30 g投料,根据大鼠体质量增长情况调整。自由饮水,常规饲养,自然光照,温度20~23 ℃(中央空调),湿度50%~70%。通风每天2次,每次1 h[1]。适应环境1周,活动、粪便等均未见异常后进行试验。给药前用电子秤称量并记录各大鼠的体质量,然后用苦味酸按头、背、尾等部位做好标记[2]。
1.2 试验药物 复方肾康片:由长春中医药大学新药研发中心提供(批号:110703),规格:0.8 g/片(每克含生药量4.15 g)。急性毒性试验时,将该制剂配制成:55%、44%、35%、28%供试验时灌胃给药。长期毒性试验时,将该制剂分别配制成:40%、30%、20%的混悬液,供试验时灌胃给药[3]。
1.3 试验仪器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本日立公司7070型),全自动血球分析仪(日本K-3500型),微量电子天秤(中国上海120-1)。
1.4 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取小鼠16只,随机分为4组,每组4只。禁食16 h后,灌胃给予上述浓度的复方肾康片40 mL/kg体质量。结果各受试组动物给药后经连续观察7 d均未见毒性反应及死亡,无法找出最大致死剂量。故无法进行药物半数致死量测定,改为最大耐受量(MTD)测定,方法:1)动物数量:取小鼠20只,雌雄各半。称重后分笼饲养,试验前禁食16 h(不禁水)。2)给药途径:所有受试动物经灌胃给药(与临床给药途径一致)。3)给药剂量:按40 mL/kg体质量(最大容积)灌胃给予55%的复方肾康片(最大浓度)。试验当日给药3次,间隔6 h。结果受试小鼠24 h累积给药剂量为复方肾康片66 g/kg体质量。连续7 d对小鼠的毒性反应进行观察并记录[4]。
1.5 长期毒性试验方法 取160只大鼠,随机分为对照组、复方康肾片高剂量、中剂量和低剂量组,每组40只,雌雄各半。4组动物每天上午按下列剂量灌胃给药1次:复方康肾片高剂量组6.0 g/kg(40%复方康肾片混悬液,15 mL/kg体质量);中剂量组4.5 g/kg(30%复方康肾片混悬液,15 mL/kg体质量)、低剂量组3.0g/kg(20%复方康肾片混悬液,15 mL/kg体质量);对照组给等体积(15 mL/kg体质量)自来水灌胃。连续给药24周(临床用药周期的6倍)。1/2动物停药后可逆性观察2周天,共计26周(182 d)[5-6]。于给药期结束(第24周),对照组和高剂量组各处死20只,中剂量组和低剂量组各处死30只。可逆性观察期结束(第26周),处死每组余下大鼠。对4组大鼠的一般情况、血常规、血液生化指标、尸检和病理组织学检查等情况进行对比观察。
2.1 急性毒性试验结果 给药后,小鼠活动减少24 h后逐渐恢复正常,连续观察表明动物饮食量无明显变化。大、小便及颜色无异常,被毛、肤色无改变,外观观察口、眼、鼻等处无异常分泌物,体质量监测表明体质量正常增长,未见与药毒有关的中毒反应,连续观察7 d,所有给药动物无死亡。测得MTD值66 g/kg,相当于临床拟用剂量的647倍。
2.2 长期毒性试验结果
2.2.1 一般情况 试验期间,4组动物均活动自如、毛色光泽、外观清洁(口、眼、鼻处无不良分泌物),进食量监测表明,各组大鼠之间饲料消耗量未见显著性差异,不同给药期动物体质量监测表明,各组动物给药期体质量增长基本一致,组间统计学处理未见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动物长期给药对动物的生长发育无明显的影响。
2.2.2 血常规检测结果 见表1。
2.2.3 血液生化指标检测结果 见表1。
表1 给药26周时各组大鼠血常规检测结果
2.2.4 尸检和病理学检测结果 4组动物的心、肝、脾、肺、肾、胃、肠等脏器标本的外观、形态、大小及颜色均正常,未发现充血、肿胀及坏死等异常现象;病理学检查未见组织萎缩、增生、炎细胞浸润及细胞退行性变等明显的病理变化及与药物中毒有关的病理性改变。给药组动物的脏器系数与对照组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复方康肾片长期给药对动物主要器官的生长发育无明显的影响。
3.1 急性毒性 由于该药毒性较低,小鼠口服给药急性毒性试验未能测出LD50,改为动物口服给药最大耐受量测定(MTD)。按小鼠最大灌胃容量(40 mL/kg)给予最大浓度55%复方肾康片混悬液,每日3次,结果受试动物每日内累积给药剂量为66 g/kg体质量(折合生药量为273.9 g/kg)。连续观察7 d,所有受试小鼠均未见有异常表现,无一死亡。根据统计学Wright化法则,可以推测出复方肾康片口服给药的LD50必大于66 g/kg。由此可以证明该药毒性较低,口服的安全性很大。
3.2 长期毒性 本试验设高、中、低3个剂量给药组,各组动物给药剂量分别相当于临床拟用剂量(0.102 g/kg)的58.8倍、44.11倍和29.4倍,连续灌胃给药24周,可逆性观察2周。结果表明复方康肾片毒性较低,临床剂量口服安全性较大。复方康肾片临床成人口服剂量成药为7.2 g/d,即70 kg体质量成人0.102 g/(kg·d),疗程为30 d。
[1]卫生部.新药审批办法(有关中药部分的修订和补充规定)[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2:205-208.
[2]徐叔云.药理实验方法学[M].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206.
[3]陈奇.中药药理研究方法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3:110-120.
[4]王治乔.新药临床前安全评价与实践[M].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2:42-43.
[5]张东玲,张秀英.中药毒理学的研究进展[J].中兽医医药杂志,2005,1(14):51-53.
[6]张雪玲,李建绪.中药毒性及不良反应原因分析与对策[J].中国药业,2005,14(1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