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官职业倦怠的成因及心态重塑

2012-04-21 11:40:13王巍娜
海峡科学 2012年9期
关键词:职业倦怠心态法官

王巍娜



基层法官职业倦怠的成因及心态重塑

王巍娜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基层法官职业倦怠影响基层法院工作效率。基层法官职业倦怠表现在情绪低落、个人成就感低等方面,对角色认同、职业素养、工作挑战、职业发展等产生的困惑是其主要原因。对此,应加强理念教育,激发法官工作热情;完善机制,满足法官自我实现的需要;加强心理干预,建立多维心理健康干预机制。

基层法官 职业倦怠 心理健康

1 基层法官职业倦怠的表现与原因分析

2009年7月10日,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法院一名法官因不满律师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现场决定把律师用手铐铐走,律师随即被铐在法院的篮球架下暴晒长达40分钟。2010年湖南湘潭一名法官因不堪工作重负而选择轻生。以上事件折射出法官这一职业群体存在的心理问题,职业倦怠也是突出问题之一。

1.1 基层法官职业倦怠的表现

法官一直被视为神圣的职业。古希腊神话中的正义女神,一手执剑,一手持天平,蒙着眼睛以示不偏不倚,恪守公正、中立,这是司法工作者和司法公正的精神图腾。随着民众对司法公正的呼声日益强烈,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增强司法能力,通过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司法活动,来满足社会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每一名法官不得不把“完美”当作自己工作生活的目标,不但在工作上要求尽善尽美,而且渴望他人看到、肯定自己的成绩。角色期望值的无限放大,增加了法官的职业压力。每一个基层法官所面临的职业压力都远远高于其他职业人员。近几年来,基层法官队伍逐渐呈现出不稳定的现象,人员流失现象较严重,一些法官已经表现出自我效能感不足的职业倦怠特征:

1.1.1情绪衰竭

情绪衰竭被认为是倦怠最具代表性的指标。处于情绪衰竭的法官常常表现出疲劳感,即有一种情绪资源耗尽的感觉,常感到焦虑、紧张、孤独、情感压抑。由于情绪衰竭常伴有紧张感、挫折感的发生,因此基层法官常常会觉得力不从心,不想再办案,对工作缺乏热情,对生活和前景感到冷漠、悲观,有的甚至有自杀倾向。

1.1.2 去个性化

去个性化的特征是视其服务对象为物。近年来由于案件数量猛增,案多人少的矛盾日趋激烈,这种矛盾在基层法院表现得更为突出。为完成结案指标,基层法官往往对案件重视走法律程序,忽视对当事人的人性关怀,有的甚至对当事人产生麻木、冷淡的态度。

1.1.3 职业成就感低

多数基层法官仅在办案初期有过成就感,之后就没什么感觉,有的甚至认为办案从来没有过乐趣。当较低的成就感与前两种职业倦怠的感觉混合在一起时,它们就会大大减少基层法官工作的驱动力,最终导致工作能力衰退,丧失成就感,以消极的态度来评价自己。

1.2 基层法官职业倦怠的原因

1.2.1 角色认同困惑

尽管法官一直被视为神圣的职业,然而我国基层法官普遍存在角色认同感偏低的状况,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与国外法官相比,产生自卑心理。同样是法官,国外的法官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和很高的社会政治地位,而我国的法官是“官”,政治地位却不如官;若民,经济收益则不如民。二是与上级法院法官相比,产生自卑心理。相对上级法院而言,基层法院法官受尊敬的程度、政治待遇和收入都要比上级法院低。三是与其他行业公务员相比,产生自卑心理。基层法院法官不如党政领导机关干部提升机会多、晋升快、办事方便。与公安等其他政法部门人员相比,要求更高、管理更严、责任更重、工作更累,但在有关待遇方面则是地位偏弱、经费偏少、工资偏低、条件偏差。上述原因严重挫伤了基层法官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基层法官的职业认同感,造成自我效能感不足。

1.2.2 职业素养困惑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案件难度不断增加,同时,由于法律的修订、庭室的人员调整,使部分法官对某些业务生疏,有时需要学习、摸索和适应的过程,这种因素在客观上增加履职的难度。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基层法官必须不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但现实中,基层法官有一种强烈的知识枯竭感,一方面因为知识结构单一或专业背景原因,在工作中力不从心。我国的基层法官队伍主体有两类:一类是军转干部或其他人员经过培训走上法官从业道路,一类是法学院校毕业生,无论哪一类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时都会显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因为案件数量多、任务繁重,难以保证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自身的学习和深造中。此外,近年来涉及劳动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医疗服务合同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大量涌现,而有关的法律规定却相对空白或不够完善。面对不断出现的法律漏洞,法官在断案中不断经历着挑战,必然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

1.2.3 工作挑战困惑

当前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法官的工作目标不仅仅是“案结”,而且要实现“事了人和”。而基层法官所面对的很大一部分当事人是来自农村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于一整套高度专业化的诉讼程序和术语难以理解,更难用正确的方法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大多把希望寄托于法官的明察秋毫,而一旦审判结果与自身预期不一致,则迁怒于法官。于是,法官轻则被投诉、辱骂、人身攻击,重则甚或遭受牢狱和杀害之灾,潜伏的危险防不胜防,导致法官心情紧张。此外,个别不公正、不客观、不真实的媒体宣传不仅误导民众对法官的形象认识,同时给法官增加心理负担。

1.2.4 职业发展困惑

当前,基层法官面临的职业发展困惑主要有三:一是经济待遇低。虽然《法官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但是到目前为止,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增资制度仍然套用公务员的工资制度,没有按照《法官法》的规定制定出新的工资制度。《法官法》规定的审判津贴、地区津贴和相关的保险福利待遇,在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也不能落实,与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收入相比更是相差甚远,和同地区的其他公务员相比也有一定距离。二是政治待遇低,虽然《法官法》对法官的政治待遇有明文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法官等同于公务员序列管理,而且法官职级晋升空间相对狭小,政治前景不明朗,法院内部人员多,职位有限,法官升迁困难,部分基层法官为了升迁不得不把许多时间和精力花在处理非专业的事务上。三是过多僵化和严格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有些规章制度与法官职业需求和职业特点不相匹配。法院网络系统每月通报各个法院的收、结案数、未结案数、同期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等相关数据,并进行全省、市的排名,本院内部对上述指标和全院审判人员的月收结案情况排名以及信息输入情况公示,办案多少与质量高低、结案率、发改率等各项指标使法官时时刻刻处于紧张焦虑之中。发回重审、被改判案件有的法院一律定性为差、错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资深法官不愿留在一线,一线法官怕办案怕办错案,法官创新潜力和积极主动性受到压抑。

2 基层法官职业心态重塑

基层法官的职业倦怠已经影响到基层法院工作,因此有必要在基层法院中开展法官职业心态工程建设。开展心态工程建设,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2.1 理念教育,激发法官工作热情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工作,如果选择了法官职业而又不能更换工作时,不妨改变自己的看法,把法官职业当作自己的事业去热爱。法官只有深刻理解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才会对这个职业充满敬仰,才会激发一种职业的尊荣感,才会秉持敬业精神、愿意用自己的知识和智慧为社会正义传递司法之美。因此,必须加强对法官的理念教育,这样才能帮助法官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培养法官对自己心理积极地进行自我调节和自我教育,逐渐改掉已形成的不良的心理反映,代之以积极的心理特征,使自己的心理素质更臻完美。具体而言,就是指法官要确立七个理念——公平正义、良知、司法为民、大局意识、廉洁、和谐、人生观与幸福观。

2.2 完善机制,满足法官自我实现的需要

2.2.1 建立合理的岗位职责制

定人定岗,明确责任,以防由于岗位职责失衡造成的苦乐不均。同时,另一方面帮助法官个体了解自身的人格特质,盘点能力参数,评估外部环境,找准最佳的职业坐标,实现自我发展与国家需要之间的契合,以化解法官中普遍存在的高升迁期望与低升迁概率的矛盾,减少职业心理问题发生的可能。

2.2.2健全法院用人机制

让每个法官有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任用机制。以能力、业绩和公论为核心,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有利于法官健康成长和社会进步的考核评价机制;以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为标准,有利于法官司法为民、廉洁奉公的监督制约机制;以充分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以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为重要内容,有利于充分施展才能的激励保障机制,如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为尺度,有利于优胜劣汰、奖优罚劣,促进法官队伍优化的新陈代谢机制。让德才兼备、心理健康的法官脱颖而出,走上重要的岗位。

2.3 心理干预,建立多维心理健康干预机制

鉴于我国目前尚未为心理压力干预立法,应尽快制定理压力干预方面的法律,将包括法官心理压力干预在内的各种干预机制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从制度上规范心理压力干预活动的有效进行。应由政府牵头,整合医疗、司法、公安等各种社会资源,并从立法上明确不同部门在心理压力干预中的法定职责,形成心理压力干预网络,为法官心理压力干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

法院要建立多层次的心理健康服务机制,为解除法官心理压力提供组织保证。首先要组建法官心理压力干预队伍,组织有针对性的讲座和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心理知识学习和心态健康教育,可以使法官了解自己的心理结构,掌握自己的心理特点。其次,探索法官可以接受的心理咨询形式。可以先建立电话咨询热线或建立心理咨询网站进行间接的心理咨询,之后再建立专门面对法官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最后,要建立健全法官心态情绪汇集和反映调节机制,加强对法官心态状况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完善法官心态疏导、调适与平衡工作体系。

除了国家及法院内部的干预,法官也要善于自我调适,自我减压。要学习一些心理学知识,提高健康意识,培养健康习惯,加强自我身体保健和心理调适;要热爱法官职业,学会享受工作的快乐;要调整自己对待工作的内心态度,保持一种平静的心态,要学会“以崇敬和责任之心对待工作”、“以自知之明和严谨之心对待自我”、“以真诚和宽容之心对待他人”、“以平等和同情之心对待当事人”、 “以感恩和回报之心对待社会”、“以敬畏和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诚恳和谦虚之心对待监督、批评”、“以豁达和坦然之心对待得失”、“以积极和阳光之心对待困难”的正确心态。

[1] 龚小玲,张庆林. 中基层法官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结果分析[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8(1): 88-90.

[2] 舒晓兵,廖建桥. 工作压力研究:一个分析的框架——国外有关工作压力的理论综述[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2(5): 121-124.

[3] 刘汇. 关注公务员心理健康推进和谐心态建设[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6):33-34.

[4] 马贤兴.政法干部心态建设漫谈[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9.

[5] 高伟,李小鹏. 关于法官心理状况的调研及思考[J].中国审判,2011(12): 9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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