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传宝,张 林,林 旭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465医院急诊科,吉林吉林 132013)
急性药物中毒是急诊的常见病及多发病,病情危重。急性药物中毒种类繁多[1],我国每年药物中毒人数占医院急诊人数的6% ~8%,综合性医院急诊科处理中毒患者的正确率在20% ~60%,药物中毒人数正在逐年上升[2]。现将某院急诊科392例急性药物中毒病例总结如下。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从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共急救急性药物中毒392例,其中男97例(24.7%),女295例(5.3%);年龄:11~20岁67例(17.1%),21~30岁138例(35.2%),31~40岁117例(29.6%),41~50岁46例(11.7%),51~60岁16例(4.1%),61~70岁5例(1.3%),71岁以上3例(0.7%);从发病至医院急诊时间:0~30 min 156例(39.8%),30 min~1 h 125例(31.8%),1~2 h 55例(14.0%),2~4 h 28例(7.9%),4 h以上19例(5.4%),时间不详9例(2.5%);药物种类:镇静催眠药94例(23.9%),去痛片53例(13.5%),有机磷农药29例(7.3%),灭鼠药18例(4.6%),咖啡因11例(2.8%),百草枯 8例(2.0%),其他 179例(45.6%);病因:自杀 389例(99.2%),误服 3例(0.8%);中毒途径:全部为消化道;意识障碍:昏迷32例(8.1%)。
主要依据病史和临床表现,同时还应进行相应的实验室及辅助检查或环境调查以证实。
立即脱离中毒现场,终止毒物接触,紧急复苏和对症支持治疗,清除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电动洗胃机洗胃、催吐、导泻、全肠道灌洗、利尿、血液净化治疗,应用特殊解毒药物等。
成功救治391例(99.8%),死亡1例(0.2%),救治后自行离院263例(67.1%),继续入院治疗129例(32.95%)。
中毒是有毒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达到中毒量而产生全身性损害,中毒有急性和慢性两大类,急性中毒是由于短时间内吸收大量毒物所致,起病急骤,症状严重,病情变化迅速,如不及时治疗常危及生命[3]。消化道是急性药物中毒常见的途径,毒物经口腔或食管黏膜很少吸收,在胃中吸收很少,主要由小肠吸收,经过小肠液和酶作用后,毒物性质部分发生改变,然后进入血液循环,经肝脏解毒后分布到全身组织和器官[4]。急性药物中毒的及时治疗非常关键,尽早的彻底的洗胃、催吐能减少毒物的吸收,洗胃的同时呼吸功能的支持非常重要,必要时可予气管插管及辅助治疗,病情危重者可考虑血液灌注疗法[5]。洗胃适应于口服毒物1 h以内者,对于服用吸收缓慢的毒物、胃蠕动功能减弱或消失者,服毒4~6 h仍应洗胃。吞服强腐蚀性毒物、食管静脉曲张、惊厥或昏迷患者,不宜进行洗胃。洗胃并发症包括胃穿孔或出血,吸入性肺炎或窒息等。对急性药物中毒患者,医院急诊应开设绿色通道,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根据病情及时洗胃、催吐、应用特殊解毒药物、血液净化等治疗,对情绪不稳的患者及时进行劝解、安慰,向患者及家属告之洗胃并发症,并尽量减少或防止并发症的发生。急性药物中毒病因自杀居首,占99.2%,女性明显多于男性,占75.3%,女性是自杀观念的高危因素[6]。由于女性从心理上对应激性事件的承受能力较男性差[7],年龄21~30岁居多,占35.2%。值得关注11~20岁占17.1%,寻找最可能的高危因素,对自杀者进行危机干预是减少自杀的重要措施之一。中毒药物种类以镇静催眠、去痛片、有机磷居多,随着国家对药品管理力度的加大及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目前的急性药物中毒谱已有了改变,药物正成为中毒排列顺序中的第一位,而其中医疗药物镇静催眠药一项就占了中毒总数的21.7%[8]。建议急诊开展血药浓度监测更加科学、准确地诊断及治疗药物中毒,加强药物管理,对青少年特别是女性进行自杀因素干预,以减少急性药物中毒的发生。
[1]周述香,张 勇,张 华,等.162例药物中毒分析[J].药物流行病学杂志,1999,8(3):146-148.
[2]杨红敏,石 磊.药物中毒原因的探讨[J].适宜诊疗技术,2003,21(1):24.
[3]沈 洪.急诊医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67.
[4]陆再英,钟南山.内科学[M].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914.
[5]冯旭明,龚洪裕,廖全全,等.急诊急性中毒的前瞻性研究[J].中国急救医学,2003,23(10):715-176.
[6]张志群,郭美婷.中学生自杀观念的研究[J].中华精神科杂志,2003,36(2):108.
[7]刘 杰,李志武,刘世红,等.北京市丰台区综合医院急诊科服毒自杀130例分析[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2,16(2):102,120.
[8]刘淑英,赵 敏,王玉芝.616例急性中毒患者流行病学调查[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04,13(6):4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