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广 王晓洁
政治的伦理化是基层社会生存模式在政治文化领域的投影与延伸。①早期儒家基于自己的伦理体验,试图将家、家族中的情感经验向政治文化领域拓展,并希望这种政治文化创建的努力能够得以切实影响到当权者的思想精神、政治行为以及现实政治制度运作的有效性。早期儒家怀着这种美好的愿望并付诸实施,充分彰显了早期儒家共同体的道德精神和价值理想。不仅如此,基于家国同构的宗法制度和政治模式,在早期儒家将政治做伦理化处理的同时,政治也在不可避免的向家庭、家族这一私领域扩张。实际上,家、国、天下在早期儒家的眼里本来就不是截然对立的,反而是形异质同的政治实体。可以说,政治的伦理化和伦理的政治化在早期儒家那里本就不是截然二分的,在很大程度上,这两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本文将重点探讨一下伦理的政治化,即早期儒家在政治文化领域理论建构的这一向度。
一
从思想史的角度而言,早期儒家努力将维系基层社会的价值观念、伦理情感与行为方式推广至国家和社会层面,同时也开启了政治对伦理的拒斥化过程②。也就是说,早期儒家试图依据自己在政治文化领域内所从事的政治伦理化的理论创建来影响现实的政治状况和制度设计。但是,这种源自基层社会生存模式和生存经验的政治行为不仅缺乏应有的理论思考与系统的逻辑论证,而且也缺少了从理论构想到实际操作、由家庭或家族私域到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公域之间过渡和转换的诸多环节与要素,它们多从情感与经验立场出发,人为地将理论与现实、私域与公域作了某种程度的叠合,从而在很大意义上取消了它们之间本有的差别与不同。早期儒家成功地将血缘亲情伦理推至政治文化领域以外,却在将其落实到政治制度和现实层面的时候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实际上,早期儒家的这种做法,在部分地实现了政治的伦理化的同时,也在客观上为政治在家庭、家族这一私领域的持续扩张打开了方便之门。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在早期儒家这里(尤指政治文化领域),政治的伦理化与伦理的政治化是同时进行而又相互影响的动态过程。
在早期儒家眼里,政治不离伦理,甚至认为政治乃是伦理的必然延伸,郭店简《唐虞之道》言:“必正其身,然后正世,圣道备矣。”(简3)[1](P148)于此,“正身”是“正世”的前提与基础,而“正世”则是儒者“正身”的外在功用和理想选择。可见,儒家理想中的出仕、为政须先正己、正身,而他们对于为政者的道德要求和表率期许也正基于这样的一种思路与考虑。从这里可以看出,儒家视阈中的政治不离伦理,而伦理道德的培育又离不开家庭、家族这一重要场所的滋养。于是,在家庭、家族这里,政治便和伦理交汇在一起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政治的伦理化和伦理的政治化是一个二而一、一而二的问题。 既然家庭、家族对于个人生命的成长、德性的滋养如此重要,那么,对于早期儒家而言,修身、正己从家庭、家族生活开始,从对家庭伦理尤其是孝道的遵循、体悟乃至践行开始。概源于此,热衷于孝道的曾子在阐述孝的同时也往往会对其作政治化的延伸,他说:“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涖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阵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礼记·祭义》)显然,出于生命代代延续的事实和对于父子伦理关系的重视,曾子将行孝首先定位为对于父母双亲的敬重上,而又出于“民之父母”的文化传统③,人们往往又从情感上倾向性地将天子、君王视为天下百姓的父母,因而,对于天子、君王也应要尽孝,如果“事君不忠”、“涖官不敬”乃至“战阵无勇”都是非孝的表现。在这里,早期儒家对于天子、君王(后又将其范围扩大至一般的官吏臣僚)作“民之父母”的定位实出于其政治伦理化的立场与策略。由于早期儒家的参政热忱和理想性,当他们在政治文化领域将政治作伦理化构想和处理的时候,便将理论的重心和关注的焦点偏移在为政者的身上,这样做的结果,便是使政治要素和政治文化在家庭、家族这一私领域得以扩张与彰显。
在《论语》里有这样一幅情境:作为鲁哀公时的正卿季康子曾向孔子询问如何才能使人民严肃认真、尽心竭力和互相勉励(“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在孔子谆谆善诱的回答中有这么一句,说“慈孝,则忠”(语出、事见《论语·为政》),意思是说,为政者“孝于亲,慈于众,则民忠于己”[2](P58)(朱熹语)。可见,要使民忠于己,作为为政者在内就要孝敬父母、尽好孝道,同时,又作为“民之父母”,就务须尽好“父”的责任与义务,在外要慈爱民众,这样就将父慈子孝的伦理关系推广至了社会与民众,由于君民关系 (或臣民关系)所具有的浓厚政治色彩,在这种情况下,子对父的孝便被成功置换为民对君与民对臣的忠和顺。于是,当早期儒家将家庭、家族视为邦、国、天下的缩影时,父子一伦也就很自然地被视为君民、臣民关系的缩影,从而将伦理作政治化的构想与处理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二
早期儒家为什么会将伦理作政治化的处理,并将父子一伦投射到政治领域当中去呢?除了“民之父母”的文化传统这一重要原因之外,我们似乎还有作出深入探讨的必要。从政治传统来看,政治、政权对于社会和民众的影响力几乎是无处不在的,每一个生命个体都被置于这样无形而又强大的影响力之中。在前孔子时代,文化资源和政治话语权被集中在体制之内,官府是教育贵族子弟的垄断性机构与重要场所,而贵族权力世袭则成为当时权力继承和政治运作的主要模式。在这种历史情境下,精通典章制度、礼仪文化的早期儒者自然也毫不例外地感受到了来自政治、政权方面的影响力甚或压力。因而,早期儒家将自己的生命价值和理想追求定位为正己、修身(亦即内圣)和事功(亦即外王)两个方面也就不难理解了。不仅如此,早期儒家所处的春秋晚期、战国时代是一个政治多元化的历史时期,在政治夹缝当中穿梭的儒者们既感受到了政治的压力和民众的困苦,也让他们能够以道德的力量和贤者的身份自由地批评时政,发表自己的观点,而且,如果不过于理想化而又懂得且愿意灵活变通的话,还有可能会获得一定的从政机会。于是,政治、政权成为他们当时所关注的重心与焦点,也是实现他们眼中的理论构想和外王理想的关键。同时,早期儒家又深受基层社会生存模式和生存经验的影响,这使得他们在考察亲情伦理和现实政治的时候就很难摆脱来自对方的影响,而且让身处历史情境中的人们主动跳出这种复杂的影响力量而拥有充分的自省与自觉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客观、不公允的。正因为如此,早期儒家在对政治作伦理化构建的时候,往往同时又开启了对于伦理的政治化构建过程。
当前的政治统治理论主要包括神权统治、父权统治、契约统治和精英统治四种类型。如果以此来比照的话,那么尽管我们的古代政治统治含有一定的神权色彩,但由于人文主义思潮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狂飙突进让我们的古代政治统治更像是父权统治,这自然也与“民之父母”的文化传统及基层社会的生存模式和生存经验的影响有关。盖源于这种历史传统,让我们的政治统治往往以家庭伦理和父子关系来比拟之,试图以此来弱化或美化政治统治当中本有的控制色彩和强权力量,同时,也为他们的伦理政治化的理论建构提供了理论可能。
关于早期儒家将伦理作政治化处理的原因,我们认为,一方面是受政治压力和自己外王理想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试图在将基层社会生存模式与生存经验推至政治领域的同时,彰显他们对于家庭伦理 (主要包括由父子关系所彰显的孝伦理)的有效性与普适性所作的信仰性理解。正是由于身处政治压力和自己外王理想的影响,才让早期儒家往往以政治实践和社会事功作为他们审视伦理道德的最终落脚点和现实归宿,毕竟,对于古人(尤其是早期儒家)而言,其理论创造和道德要求总要归结于解决现实问题,从而呈现出鲜明的现实指向性,而非如西方思想传统那样有着纯粹追求知识和智慧的一面。与此同时,基于这种信仰性的理解,又让他们毫不犹豫地以生成于基层社会的情感体验与管理智慧来观照、比附现实政治运作模式及相应的政治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早期儒家思维的经验性和立场的理想性,让伦理和政治在他们那里是难以分得很开的④,往往呈现为一而二、二而一的整体性关系,我们也完全没有必要将其作二分式的理解。
三
正因为伦理和政治在早期儒家那里的重要性,所以基于这种传统,后来的儒家文献往往将父子与君臣、孝和忠并举连言,甚至将其提升到了天地、宇宙那样高的地位,从而给后人留下了不证自明的深刻印象,如同绝对真理一样不容置疑。具体来说,在儒家那里,他们往往会从天高地下(《礼记·乐记》云:“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天高地厚(《荀子·不苟》云:“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的经验与事实出发,通过天地、宇宙那不言自明的合理性与恒常性来反复阐明父子、君臣关系的重要性。《大戴礼记·礼三本》云:“天地以合,四海以洽,日月以明,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倡,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贷之则丧。”可见,正因为宇宙以及天地之间的高低不同具有不言自明的合理性,所以,以此类推,父与子、君与臣乃至兄与弟、夫与妇之间的关系亦当具有相应的合理性。《荀子·王制》即云:“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以儒家的视阈来看,父子伦常、君臣关系同天地、宇宙一样,是不易且恒久的,从而使其获得了绝对真理的地位。
另外,《孝经·谏诤章》云:“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孝经·圣治章》亦云:“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对此,郑玄注曰:“性,常也。父子相生,天之常道。”“君臣非骨肉之亲,但义合耳。三谏不从,待放而去。”⑤可见,在经学家的眼里,父子之道是天性,具有恒常的如天地那样的自然性,因此,作为子的一方就要别无选择的去尽孝道,即便是父已去世,作为子如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文见《论语·学而》),方称得上是孝;若非如此,“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都是有悖伦常的。相形之下,君臣虽非骨肉之亲、亦无血缘之情,但还是要以义合,且要顺爱敬之情以行教化。在这里,经学家们以联结手段和方式(父子以“孝”,君臣以“义”)对这两对关系作出了区分,同时还将父子伦常于家庭、家族这一私领域的重要地位和真理性也赋予了君臣关系。正因为父子与君臣的关系如此密切,所以儒家便常常以家庭伦理为参照来考量和观照政治关系及政治行为,《大戴礼记·曾子立孝》云:“是故未有君而忠臣可知者,孝子之谓也;未有长而顺下可知者,弟弟之谓也;未有治而能仕可知者,先修之谓也。”“先修”,王聘珍谓:“先修,修于家也。”《中庸》亦曰:“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3](P82)即是强调伦理对于政治的重要性。
对于儒家而言,政治的好坏与否不仅可以通过政治、政绩本身来考察,而且还可以通过个体在私领域的伦理表现来对其政治行为作出基本的定位与预断。正因为如此,所以《大戴礼记·虞戴德》便一再运用父子一伦来阐明君臣关系的权威性与至上性,因而“有子不事父”为“不顺”,而“有臣不事君”则达到了“必刃”的严重程度。可以说,在汉儒这里,君臣关系彻底打破了先前与父子伦理关系的均势状态,在汉帝国的政治压力面前,君臣关系呈现出压倒性的优势。或许,也可以说,这是早期儒家在政治文化领域进行的政治的伦理化和伦理的政治化双向理论建构对于汉代政治与政制所造成的重大影响。当然,这种理论建构所造成的影响也不止于汉代的君臣关系,它对于后世君王、臣僚的治国理念、策略及行为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其影响力也不局限于政治方面,同时还扩展到了法律、文化、社会诸领域,而导致君臣关系在汉代呈压倒性优势的原因也不应该由早期儒家来承担全部的责任。
四
早期儒家在政治文化领域的理论构建主要包括政治的伦理化和伦理的政治化这两种向度。他们在进行政治的伦理化构建时,非常希望公共生活与政治制度能够如基层社会的生存模式那样运作;同时,又基于家国同构的宗法制度和政治、政权那无处不在的强大影响力,让早期儒家对从事伦理的政治化方面的理论构想也非常重视。可以说,早期儒家对伦理的政治化所作的理论探索,既受“民之父母”历史传统的影响,同时又在面临政治、政权和自身外王事功理想的双重压力,彰显了他们对家伦理的有效性与普适性所作的信仰性理解,以及对家庭、家族伦理关系所作的政治化、实践性处理。这实际上是早期儒家道德先于政治、政治不离伦理立场在私领域的集中反映。
概言之,早期儒家对政治所作的伦理化处理是基于其一贯的家庭本位立场,和对于血缘亲情伦理的近乎信仰式的理解态度;与此相应,早期儒家在政治文化领域所从事的将家庭伦理作政治化的处理,则是源于其王道理想和入世、救世的情怀[4]。实际上,无论是早期儒家将政治作伦理化的处理还是将伦理作政治化的处理,都离不开基于家庭伦理的血亲之爱所作的推己及人式的推演,是一种“修、齐、治、平”的逻辑理路。因而,站在早期儒家的立场上来看,将伦理作政治化的处理,无论是对彰显伦理的有效性还是对保障政治关系的稳固性方面,都是行之有效的,而且是比较完满的。
注释:
①这方面的研究,参见拙文《政治的伦理化:早期儒家在政治文化领域理论建构的一种向度》,《管子学刊》2012年第1期。
②尽管政治与伦理有一定的联系,而且“政治与伦理可以合于礼法(即礼的法度,而非以礼为法)之中”(参见:任剑涛《伦理政治研究:从早期儒学视角的理论透视》,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216页。),但是政治与伦理毕竟有着很大的不同。伦理具有情感体验的经验性向度,而政治则指向了社会管理与社会控制,两种不同的指向让政治不可能完全接纳伦理,在很多时候甚至还表现出了政治对于伦理的拒斥,而这也是由政治本身的逻辑决定的。从另外的角度看,伦理的政治化过程实际上即是政治对于伦理拒斥的变相反应。
③关于“民之父母”文化传统的相关研究,参见拙文《对“由天及人”传统思维模式的重新探讨》,《理论月刊》2009年第8期。
④清人刘宝楠说:“孝弟之人必为忠臣顺下,不好犯上,不好作乱可无疑矣。”(见刘著《论语正义》,《诸子集成》第一卷,团结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于此,我们就很难区分清楚,他的注解是侧重于政治的伦理化还是伦理的政治化,当然也无需作出这种区分。
⑤参见:许建平《敦煌经部文献合集》第四册《群经类孝经之属》,(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1931页。)皮锡瑞《孝经郑注疏》辑佚郑注,则为“君臣非有天性,但义合耳”。(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3页。)
[1]刘钊.郭店楚简校释[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
[2](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清)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3.
[4]丁立磊,吕新发.价值论域下中国文化塑建的三个路径[J].求索,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