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贵丽 谭胜兵
(山西黄河河务局 山西运城 044000)
1998年以后,山西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推行三项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促进了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黄河防洪工程的抗洪能力大大提高,防洪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黄河得以安全度汛。黄河防洪工程建设不同于其它水利工程,是在保证黄河安全度汛的前提下新建工程或对老工程进行加高加固。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要考虑主汛期和凌汛期,汛前安排的工程项目必须在主汛期到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汛后安排的工程项目必须在凌汛期到来前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任务。因此,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普遍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建设管理,提高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是确保黄河安全度汛的前提。本文站在项目法人角度从工程的设计、招投标、项目实施、验收四个阶段就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分别进行了探讨。
在黄河防洪工程项目总投资中,设计费占工程投资的比例不高,但设计文件的作用却非常重要,直接关涉到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资、效益等,因此设计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决定性阶段,项目的质量控制也应从设计阶段抓起。
1)正确把握设计意图
能否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设计意图,是质量管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项目法人是工程设计的决策者,对项目的设计意图、设计目的一定要明确。项目法人应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设计单位,并与选定的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明确有关设计范围、要求、设计文件深度等。工程所属水文、地形、地质、地震以及经济、社会等基本资料的正确性和精度是保证设计质量的基础,项目法人应配合设计单位加强对基础资料的收集,设计过程中多与设计方沟通,结合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特点,对易出现设计质量问题和较复杂的设计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和处理方案,并在设计过程中,配合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如对工程施工方法和条件的要求,以及地质、土场等方面的要求,以便设计单位有所遵循,确保设计质量。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设计变更
施工前,项目法人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从施工角度出发研究设计的合理性,设计者应对会审时提出的问题用书面形式解释,对施工图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以设计变更通知的形式予以更正或修改,争取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施工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设计变更时,项目法人要严格设计变更审核,认真分析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并及时与设计单位交流沟通,确定出最佳的变更方案,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质量,确保设计变更不导致整个工程设计质量下降。
招投标阶段就是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好招标文件,并通过招标、投标、评标等活动择优选择施工企业。招投标阶段也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形成、订立的过程,只有保证招标活动的工作质量,才能保证施工合同质量,达到工程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控制要求。招投标阶段的质量控制要注重以下两点:
1)编制好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是投标报价的依据。目前黄河防洪工程施工招标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模式,而对于单价合同来说,工程量的划分直接影响到工程实施阶段进度款的合理支付,这就要求项目法人在工程招标阶段就要对工程规模和性质有足够的了解,完整地列出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清单中各项的名称和计量单位应准确,符合行业习惯;工程量尽量接近实际,具有综合性和可计量性,不能漏项。
项目法人在委托设计公司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写的过程中应注重以下三点:①工程量细目的划分应便于计量与支付。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应尽可能准确,投标人根据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资源配备,一旦工程量变化超出合同规定范围,必然会引起承包人的施工资源重组和费用的变更。③工程量清单应考虑到合同管理过程中便于处理工程变更及简化施工索赔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单价合同的优势。
2)严格施工企业资格审查
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项目法人要严格对施工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时主要注重以下四点:①施工单位的资质能否满足施工要求,要针对工程项目选择与其工程等级相应的资质单位承揽工程施工。②近三年审计过的财务报表情况,企业施工效益及综合经济实力高的企业具有优选的条件。③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资格水平高、施工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各部门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各岗位职称要求,且都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④施工机械配备情况满足施工要求,且配备合理。
黄河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是搞好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环节,项目法人要重点把握以下四项工作。
1)督促抓好岗前培训工作
项目法人在项目实施前要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抓好岗前培训工作,就工程中涉及到的规程、规章、合同、设计等内容进行认真培训,熟悉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学习工程项目建设技术及质量要求,为项目保质保量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2)落实参建各方职责
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沿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项目法人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管理措施,形成以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工程师控制、政府质量监督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方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相应的领导责任。项目法定代表人、工程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质量行为当事人,按各自的质量责任对其承建工程的质量负终身责任。
3)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为使监理单位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项目质量,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去做,并赋予监理工程师相应的权力,使监理工程师能够较好地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通过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同时项目法人应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评价办法,奖优罚劣,充分调动监理在质量控制中的积极性,促进监理尽职尽责的做好监理工作。
4)落实奖惩办法,促进施工质量
项目法人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质量与工程价款结算挂钩,实行优质奖励。根据质量评定标准,对工程建设期各个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获得优质工程的项目,根据合同进行奖励,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奖励一次兑现。工程建设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要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迁就,按照国家、水利部和黄委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在施工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由参建各方人员参加的工程质量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适时组织召开各种正、反面施工现场观摩会,交流施工经验和教训,对施工活动起到指导作用。
验收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后期工作,也是全面考核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项目法人应对施工单位单元工程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抓好单元工程质量。分部工程或隐蔽工程完成后,及时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立即责令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再次通过验收后,方下发验收签证,确保每个分部工程或隐蔽工程质量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单位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全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尽早处理,消除质量缺陷。
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贯穿项目设计、招投标、实施、验收的全过程,项目法人要抓好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积极推行“三制”改革,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不断提高防洪工程建设质量,增强工程抗洪能力,为沿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