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素 梅
(周口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系,河南 周口 466001)
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高校德育研究的新视野
金 素 梅
(周口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系,河南 周口 466001)
公民责任感教育是公民社会的必然要求。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淡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审视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的现实,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长期处于边缘化、教育内容意识形态化、教育方法简单化和教育主体外在化等问题。只有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开展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和教育水平、增强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自觉性,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
责任的内涵是什么?德国当代学者汉斯·兰克指出:“责任是按照对一种行为或其结果的预期而追溯原因的关系系统。对某事(或某人)负责任或者承担责任,意味着必须有人帮助行为接受者控制行为的结果以及事情的任务和状态,也意味着他或她不得不在被指责之前(或面对指责时),根据各种准则、标准或规范去为这些行为和后果辩护。”[1]按照汉斯·兰克关于责任构成要素的分析,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的责任承担者应该是高校教育工作者,所承担的事件是提高大学生公民主体的责任行为,所负责的对象是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所面临的指责或惩罚是精神层面的和物质层面的,所遵循的规定性准则应该是使大学生成人成才。因此,我们认为,大学生的公民责任感教育是指一定社会通过完善的教育制度设计,运用各种不同的教育方式向大学生传递相应的公民责任知识,使大学生具备责任担当能力,能够在今后职业与生活中处理好自我、自我与社会、自我与他人、以及自我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最终成为高素质合格公民的教育。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的目的在于:一方面,通过正面引导,要求大学生在职业活动和公共生活中形成自主精神、关爱意识、责任能力、合作品质;一方面,通过限定,使大学生的行为不能超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从而避免由差异走向冲突。
邵道生先生在《中国社会的困惑》一书中用“转型社会的国民生态危机”概括了我国社会公民思想道德存在的“物欲化倾向”、“粗俗化倾向”、“冷漠化倾向”、“无责任化倾向”[2]等问题,这些问题同样存在于当代大学生公民思想道德领域,反映了当前大学生公民教育,特别是责任感教育的缺失。由于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直接探讨的是公民的责任与义务、责任与职责、责任与良心之间的相互关系,大学生能否形成正确的公民价值取向和公民责任感,能否在社会实践中自觉履行公民责任,与高校所实施的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具有密切关系。所以,高校大学生公民责任感缺失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长期处于边缘化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科学知识创新与增长周期越来越短,科技发展造成了学科的高度分化,学科分化致使各学科知识间的内在统一性日益淡化,出现了科学与人文“两种文化”的分隔。科技创新推动了现代工业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外部劳动力市场分工也日益细化,引起教育职能的高度分化。在此基础上,职业取向的功利主义教育观也逐渐渗透到高等教育领域,在“科技理性”、“职业至上”占据主导的社会背景下,以人的精神完满与丰富为特征的人文精神逐渐淡出于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于是,高等教育目的“仅限于培养知识——技术的专门人才,旨在使受教育者熟练精确地掌握专门的知识和技术,并进而具有知识的再生产——创造能力”[3]16。高等教育的目的日益简单化,高校教师完全把复杂的教学活动囿于固定、狭窄的认知主义框框之中,只注重大学生对学科知识的记忆、理解和掌握,专注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训练,轻视对大学生人文精神的教育,造成教育过程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分离,也导致大学生公民责任感的缺失。
(二)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内容意识形态化
高校公民教育在于培养大学生确立正确的公民价值观,形成良好的公民意识,促成大学生在多维的价值张力间陶冶生命,选择生活,具有自觉承担公民责任的行为能力。然而,现代性场景中,绝对价值袪魅的直接后果使得“生命价值隶属于有用价值”[4]。在效用价值的影响和渗透下,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不同程度远离了本真的使命,致使教育内容上产生意识形态化倾向。第一,过渡强化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的政治意识形态功能,片面强调大学生的公民政治责任感,往往以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大学生公民教育的基本形式,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来推进大学生的公民责任感。这种以思想政治教育代替公民责任感教育的做法,使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内容客观上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和扭曲,大大降低了教育的实效。第二,我国大学生公民责任教育缺乏具体的目标要求,往往是以塑造大学生完美人格为起点,将大学生的理想人格标准完全等同于公民责任感教育的全部内容,导致大学生公民责任感、责任能力和责任行为难以落到实处,大学生的公民责任感教育也失去其本真的价值。
(三)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方法简单化
公民责任感教育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对于大学生而言,公民责任感的形成与发展不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知识获得了多少,而是大学生能否把各种丰富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念,通过教育活动得到提炼、升华,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达成责任自觉。然而,自近代以来,由于科学知识和技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促进作用,“工具理性”和“效益至上”的价值原则也渗透到高等教育领域,科学知识被当作一种力量为人所崇尚,教育的知识化导致了教育的功利化,教育的方法也变成了简单的知识灌输。时下,以“知识化”为主的大学生公民教育和公民责任感教育是知识对于活生生人的外在化,它无视教育过程中大学生的个体性、自主性和独立性,仅仅把教育的任务看作是提供某种类似良好规范的东西,把原本包含着“价值引导”和“自主建构”双向度的责任感教育简单处理为由教而学的单向度行为,“价值引导”变成了僵化的教条,“自主建构”退化为学习者对知识的记忆和拥有。
(四)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主体外在化
“任何一种文化理念、价值理想,不仅以各种方式体现于社会生活,同时都需要有一群‘以身体道’的阶层作为他的活的人格化形式和传承的载体”[3]16。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同样如此。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主体作为教育活动的计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活动的顺利展开,影响到教育的效果和教育价值的充分展现。因此,在具体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必然要求教育主体具有道义担当精神,能够以活生生的人格力量影响受教育者。然而,现实的教育实践中,由于公民责任感教育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当政治需要成为公民教育的基本功能时,高校对大学生实施的公民责任感教育常常发展成为政治教育的注脚,教育者也变成了政治教育的“传声筒”,这不仅意味着对教育主体的职能化和工具化,也意味着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越来越成为一种实现外在目的的工具。
开展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培养合格公民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也是国家对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高等院校必须采取具体措施,紧紧围绕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和如何开展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这一主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出发,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
(一)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也理应成为对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的主渠道。因此,将大学生公民责任教育融入高校思想政治课程与教学之中,在课程设置上凸显公民责任感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让大学生首先从做好一个公民的角度,理解和领会公民责任感教育的目标和内容,进而形成公民责任意识和责任感。对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必须从具体课程中提炼出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的内容,并将教育内容与大学生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其次,在教学方法上,做到寓教于理,寓教于情,通过思想政治课堂教学培育大学生的公民责任感。如,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有许多与公民责任感教育的结合点和突破口,教师可结合理想教育、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民主与法治教育等具体内容,对大学生进行权力意识、义务意识、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法制意识、道德意识、自主意识教育,通过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促进大学生公民责任感的形成。
(二)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过程是一个通过外在的教育影响促成责任内化的过程,这个转化只能在大学生与外部社会相互作用的活动中实现,而社会实践活动正是促进大学生公民责任感转化和形成的基础。对此,高校有关部门要结合新时期青年大学生的发展特点和思想实际,有目的地大力开展并有效组织各种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大学生的主体精神和参与意识,使大学生在参与学校生活、社区生活、社会生活等实践活动中形成主人翁意识,发挥主人翁作用,认识和体验公民责任对自身、对他人、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检验大学生自我主体的公民责任意识、公民权利意识、公民公德意识、公民法制意识、公民主体意识和公民的公共精神,最终达成知行统一,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三)提高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和教育水平
要把教育的事情做好,关键在于教师的教育责任感,根本是教师的教育能力和教育水平。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涉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大学生辅导员、高校政工人员、专业课教师等各个方面,教育者构成的多样性和教育对象的差异性造成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过程的复杂性。因此,提高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的有效性,首先要提高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和教育水平,教育过程中要切实树立公民教育的指导思想,以大学生公民责任感培养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性目标,克服以往教育过程中的“唯智力论”教育思想,摒弃传统“知识中心”的教学方式,将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寓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过程之中,通过教育渗透,提高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的实际效果。其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大学生辅导员、高校政工人员、专业课教师各教育主体要进一步增强对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的理解,在教育过程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积极主动地为大学生成长创设各种自主创新的空间和自我展示的舞台,并通过各种教育活动,使大学生成为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富有正义和良知的社会公民。
(四)增强大学生自我教育的自觉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现实生活是公民个体责任感形成和发展的根源和外部条件,实践活动是公民个体责任感形成和发展的客观基础,自我能动性是公民个体责任感形成和发展的内在条件。同理,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只有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大学生的自我教育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开展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必须注意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引导大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让大学生在自我教育过程中理解公民的涵义,树立公民意识,形成公民责任感;其次,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担当能力。大学生公民责任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而是在长期的家庭生活、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经过艰苦磨练后形成的。因此,大学生公民责任感教育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教育过程中的“知行”统一。通过日常生活和交往培养大学生独立自强的精神,勤俭节约的作风,尊老爱幼的美德,形成自尊、自重、自强、自律的品格,形成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健康公民人格。同时通过各种活动和交往,使大学生认清自我成长与环境的关系,养成正确对待成功与失败的态度,学会自我承担责任,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自觉履行公民责任。
[1]汉斯·兰克.什么是责任[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11(5).
[2]邵道生.中国社会的困惑[M].北京:社会文献出版社,1996:187-193.
[3]王葎.价值观教育的合法性[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4]舍勒.价值的颠覆[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10.
[责任编辑海林]
G641
A
1000-2359(2012)05-0231-03
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规划课题(102400450310)
2012-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