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云
(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210089)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的核心观点是:世界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这个观点为什么是对的,如何证明其合理性?常见的答案是:因为在现实世界中能找到例证,如:人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它是社会关系的动物,与其他人联系着,与自然界联系着;而且人是永恒发展的,它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它自身也处于不断变化中。以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论证的典型方式,这种方式可简称为哲学解释上的“惟科学论”范式,即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合理性的论证上,总是试图从自然科学中寻找证据,如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它从科学的角度给我们展示了世界的物质性及自然演化发展的过程)和不胜枚举的日常生活体验,能由此“证实的”则是真理,否则就是谬误。
正是这种“惟科学论”的解释方式,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遭遇普遍“质疑”与“拒斥”:
其一,人们质疑其“世界的物质统一性”理论。如,在如何面对神秘现象、面对宗教神学的问题上,既然不能否认神秘心理现象的存在,那么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何以成立?
其二,世界的辩证法图景是一句空话,因为它根本无从证实或证伪。
其三,在认识论领域,有人要问:对人的认识活动的研究,到底应该是科学家的事还是哲学家的事,何以保证哲学抽象与概括的有效性,即对哲学研究结果的评价问题。
其四,“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毕生的两个伟大发现之一,其理论地位显赫,但质疑声音说:“世界历史演进学说”与现实并不完全一致,“资本主义一定能够为社会主义所取代”的观点也与当前资本主义蓬勃发展势头格格不入。如此等等。
笔者认为,导致马克思主义哲学接受困境的原因之一,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惟科学论”解释范式的偏颇:根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世界是无限的,人类对世界的认识是有限的,那么,有限的认识如何把握无限世界的本质?既然存在未知的世界领域,科学给不了我们这些领域的知识,那么何以得出世界本质的物质性?显然,哲学困惑与质疑源于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化”的片面理解。把哲学的可靠性全部附着于科学的可靠性之上,有将“哲学=科学”的危险。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上,自然科学更是无法给予我们关于“人类历史本质”的答案,而“参照现实”的做法又显得过于幼稚:现实社会中资本主义的蓬勃发展与社会主义的世界解体,是否就构成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反证?如果是对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我们该如何理解?是否有更合理的哲学解释范式,让我们能更真实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谛?
对哲学的理解经历了“惟科学论”的知识论立场向“引入价值的”实践性定位转向的过程,最终实现的是哲学的“科学与价值的双重变奏”。
哲学的知识论立场将哲学视为一门科学知识体系,哲学是对具体科学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具有科学知识的性质。科学知识的最高目标是追求真理即求真,既然哲学是一门科学知识体系,那么它也以求真为最高目标。哲学的科学知识属性保证着哲学知识的可靠性和确实性,从根本上说是具体科学知识的可靠性保证了抽象哲学知识的可靠性。在此,哲学需要科学为其保驾护航。19世纪之前,统领人类文明的是哲学,科学尚没有自己的地位;19世纪是科学时代的开始,随着科学的凯歌行进以及它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人们看到了科学的优越性,科学所拥有的确实性和优越性渐渐成了哲学的楷模,哲学家们纷纷将自己的哲学称为科学,就连强调哲学独立性的黑格尔也将自己的哲学著作叫做《哲学科学全书纲要》。哲学和科学关系的这种变化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中也有充分的体现,如现在我们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叫做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将其历史观叫做科学的历史观。
但是,认识到哲学的科学属性不能使我们得出“哲学就是科学”的结论。正如刘进田认为的:哲学的存在本身意味着科学具有不完善性,将哲学等同于科学有取消哲学的危险[1]。哲学不同于科学,它们的不同既是研究对象的不同也是研究方法的差异,“科学以事实为研究对象,而哲学以价值为研究对象”[1]。罗素在写哲学史时将哲学界定为“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2]。对终极价值和终极关怀的追寻是哲学和神学共同的地方,只是哲学试图用理性来理解价值,寻求价值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这一点又与科学的理性精神相契合。罗素说到了哲学在科学理性之外的另一种特征:价值观本质。刘进田则更直接,说“哲学的使命是理解、探寻和构建价值”[1],从而将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最终都归于价值论。
确立哲学的“价值论定位”,是源于传统哲学的“知识论立场”,并站在与之不同的立场,旨在强调哲学在知识体系之外的另一种特性——哲学也是一种价值观。
把哲学与价值关联起来进行自觉研究,可追溯至一个世纪前。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出现了所谓的价值转向,即哲学研究的重心从最初的“本体论”,经“认识论”转到“价值论”上。部分哲学家开始意识到价值问题之于哲学的重要性,其中以新康德主义为甚。他们尝试用价值概念改造或重铸传统哲学,通过引入价值概念,把传统本体论或知识论哲学改造成为价值哲学。这种转向不仅是哲学研究重心的转向,而且也是哲学的属性的一次转向。
然而,哲学的价值论属性到底该如何把握?价值哲学仅仅是一种分支哲学或部门哲学,还是曾出现过的一个哲学流派,抑或它就是一种新的哲学理念和哲学立场?笔者认同汪信砚的观点:“哲学本身就是一种广义的价值哲学,哲学也只有作为一种价值哲学才是可能的。虽然哲学研究更注重尊重事实的理性精神,虽然哲学理论也需得到经验事实的支撑,但哲学研究总是以探究和发现价值、对人与世界的关系或人类活动应该如何的问题做出回答为根本旨趣的。”[3]刘进田也曾直接指出价值是哲学本体和方法的实质命义:哲学的本体是终极真实,它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真实,也不是外在事实意义上的真实,而是一种人文性真实,即价值性真实[1]。例如,古代哲学执著于探求那种存在于一切现象背后并作为一切现象之根据的超验的绝对本体,乃是为了对复杂、变化的自然万物作出统一的解释,以便消除古代人类对外部世界持有的惊异与恐惧,使人们确立基本的生存信念,泰然面对世界。
当然,传统哲学(旧哲学——马克思所说的“只是以不同方式解释世界”的以往一切哲学形态)对价值问题的探讨仍存在严重缺陷:尽管它们都力图为人与世界的关系或人类活动应该如何的问题提供某种解答,但它们都普遍地陷入了如何从“是”过渡到“应该”、从事实判断过渡到价值判断的困境,它们都没有说明,事实上也无法说明这种过渡是如何可能的,因为从“是”到“应该”,从事实判断到价值判断根本没有逻辑通道。但哲学的旨趣恰恰在于为人类“应该如何行为”提供指导。旧哲学致力于这样那样对世界作出统一解释之时,它们实际也偏离甚至放弃了哲学的本务,去进行一种特殊意义的科学研究。而在科学的框架下,哲学家的这些思考结论充其量只是些臆想,是一些没有事实根据、无从“证实”或“证伪”的主观判断。可见,造成传统哲学在理论内容与学科旨趣之悖态的根源,即上文提到的哲学的“惟科学论”知识论立场,哲学中的知性思维方式和知性逻辑,即马克思所谓“解释世界的哲学”,哲学成了关于整个世界的普遍规律的知识系统,成为“科学之科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改变世界”的哲学,其主题是现存世界或人与世界关系的合理化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带来的是哲学观念的革命,是思维方式的革命:实践哲学。哲学的评判尺度是实践价值,哲学应作为广义价值观引导人类生活前进。因而,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实现的革命是哲学观念的革命,是使得哲学从“惟科学化”范式转变为“引入价值的”实践性定位[4]。
站在传统哲学知识论立场之外,提出哲学的价值论属性,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当然,也应防止陷入主观主义、实用主义的沼泽。哲学应实现的是“科学与价值的双重变奏”。正如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谈论的“真理和价值的关系”: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实现价值是人们追求真理的目的,价值追求引导人们去探索真理[5]。哲学既有科学的求真,也有价值的求善,而且它们互相制约。在求真时尊重工具理性,在求善时坚持价值理性,最终实现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秉持上文提出的哲学解释的新模式,我们可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重新论证:遵从科学与价值的双重标准,马克思主义既有科学的严谨也有价值的崇高,它为我们提供的不仅是解释世界的真理,更是我们改造世界的价值指引。由此,本文开头提出的困惑和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刘进田指出:正因为哲学不是纯科学,而具有价值意义,因而“哲学研究的方法不是科学的实验和逻辑而是辩证法”[1]。恩格斯说:“世界的真正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而这种物质性不是由魔术师的三两句话所证明的,而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的长期的和持续的发展证明的。”[6]显然,哲学的研究和论证具有与一般科学不同的方式,哲学观点的证明途径是价值与科学、逻辑理性和经验事实的双重准则。
1、现代科学研究成果证明,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其物质性:现代科学揭示宇宙天体是物质,物理学揭示微观粒子是物质的,生命科学证明生命、人是从无生命的物质发展而来的,精神是人脑的机能,唯物史观证明社会历史的本质是物质的,社会关系具有客观性。
2、“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是个哲学命题,哲学是面对整个世界的,而科学是面对局部世界的,科学对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证明只具有部分的、特殊意义,因而对这一原理必须进行哲学证明。哲学证明的主要工具是辩证法。辩证法的特征在于从对立中把握统一。我们所能看到的,用科学方法发现的物质形态都是有限的、相对的、部分的、特殊的,我们的感觉和科学能证明它们是物质的,辩证思维能帮助我们把有限上升到无限,把相对上升到绝对,把部分上升到整体,把特殊上升到普遍,从而证明“整个世界”(不是“局部世界”)统一于物质。这样一来唯物论就依赖于辩证法了。辩证法是唯物主义的渡河之舟。但谁来保证辩证法的合理性呢?这正是下面要讨论的。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整个哲学的核心,但是辩证法的基础何在?贺来指出:“马克思的辩证法再也不是关于世界的机械结构和一般图景的世界模式论,不是寻求与人无关的客观世界的永恒真理的知识系统,甚至也不是寻求解决思维与存在矛盾、寻求二者统一的思维活动原则,而已成为表征人的生命自由的理论。”[7]216“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既不是与人的价值态度无关的中性的认知框架,更不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外在技术,而是对人的生命意义的本体性领会”,“以人的本源性的生存方式为根基,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成为深植于人的生命存在,与人的生命融为一体的本体性的生命之学”[7]237。可见,保证辩证法合理性的就是人本身,具体来说正是人的价值态度。
马克思强烈关注人自身,关注人类社会,因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鲜明的“人学”特征。马克思从研究法律转而思考哲学,尤其是思考关于人类社会的本质与规律的哲学,最直接地源于他对现实的不平等社会的思考。资本主义制度下固有的不平等性敦促马克思追寻更美好的、理想的社会形态。我们常常在用现实的人类发展史印证马克思之“世界历史发展图景”,同时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遇的“解体”、“改旗易帜”质疑这一理论之际,往往忘记了马克思主义的初衷——一种避苦求乐的基本价值追求。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奠基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上对未来美好社会的追求。
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观落实在实践层面就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说。按科学与价值双重变奏的性质理解这一学说:共产主义不仅是理想的社会制度,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理想,而且后者更为根本。共产主义乌托邦的最初之义是一种理想,它不一定实现,但必然成为批判现实、改变现实的参考和坐标。“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也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根本特征。这样的社会形态不正是资本主义社会和目前的社会主义社会同心向往、欣然趋之的福地乐土吗?当然,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别于以往,则在于他将未来社会的理想奠基在踏实可行的社会变革道路上,因为历史唯物主义所坚持的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合目的的,也是合规律的,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其实,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论证必须是科学标准与价值标准的有机结合,而能将这两种方式完美融合在一起的正是“实践”。实践证明是马克思主义论证的最终方式。
总之,关于“什么是哲学”的回答有很多种,但将哲学等同于科学是最常见却是最不适宜的方法,反之,哲学具有科学的理性和严谨之外的更多的价值内涵。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实现的革命是哲学观念的革命,是使得哲学从“惟科学论”范式转变为“科学与价值的双重变奏”的实践哲学范式的革命。走出“惟科学论”,我们会豁然开朗,自然会摆脱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又非科学的困惑,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也将愈加接近其真谛。
[1] 刘进田.价值:哲学本体和方法的实质命义[J].社会科学辑刊,2010(3).
[2] 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1.
[3] 汪信砚.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价值哲学[J].社会科学辑刊,2004(2).
[4] 季爱民.哲学与价值统一于实践[J].理论界,2006(10).
[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75.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3.
[7] 贺来.辩证法的生存论基础——马克思辩证法的当代阐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