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逊 , 陆 炜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浙江 湖州 313000)
勤工俭学是高校解决贫困学生经济困难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有效途径,其育人功能日益彰显。如何运用好这一助学方式,同时又能更好的起到育人效果,笔者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分析论述将高校创业园引入勤工助学体系的新型勤工助学模式的意义和途径,以及探讨这一模式对实现帮困、助学与育人相结合的助学理念的现实意义。
(一)创新的内动力----原有助困体系与新育人目标的矛盾
帮困助学工作是育人工作的重要途径,育人又是帮困工作的根本目的。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和支持,使学生能够自立自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和成才,是帮困工作的宗旨。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他们能在“文厚、技湛、商慧”育人模式的引导下健康、全面地成长和发展,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即达到育人的根本目的。然而,原有的助困体系存在两大缺陷。
1.“贷补减免”,造成两面尴尬 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措施的实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使其可以安心学习,但同时给助困工作造成了两面尴尬。一方面滋生了“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丧失了摆脱贫困的主体意识。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甚至把国家的帮扶政策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发现补助名单上没有自己而找老师吵闹的事例屡有发生。另一方面,直接地“赠予”伤害了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容易使这部分学生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在学生中间感到抬不起头,既而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2.“勤工助学”,育人功能缺失 虽然学校高度重视勤工助学工作, 成立管理机构、建立专项资金、发掘大量岗位, 但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一般是环境保洁、图书管理、文明督导等简单劳动,而在高职院校“助教、助研”这样的勤工助学岗位离大学生又十分遥远,“勤工”在事实上仅仅实现了它的经济功能,远远没有达到育人的要求,“勤工”不“ 助学”。而校外的勤工助学,以学生个人行为居多, 学校在组织、管理和控制上都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许多时候, 因为经济功能的扩张,校外勤工助学往往是“勤工误学”。
(二)创新的外部条件----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的发展与完善
创业能力是21世纪人才的一种核心能力,高校应十分注重创业教育,不断开发相关理论与实践课程,营造创业氛围,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激发创业热情[1](P6)。同时积极开展学生创业实践的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创业园。
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2002年3月湖职院经贸分院市场营销专业建立了第一家学生创业公司----经贸分院学生营销公司。随即学生创业开始扩展到其他专业,到2004年校内学生自主创业公司达到11家,提供创业实践岗位70余个。为规范学生创业活动,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创业实践,学校成立了创业园,并于2005年5月,成立了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建立和完善了学生创业园工作制度,设立创业指导室,挑选部分专业骨干教师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组成校内创业指导老师。
近几年,该校投资100万元对创业园的布局进行了调整,创业园经营面积扩大到2 000平方米, 拥有36家学生公司,700多个创业实践岗位。学校的创业教育已成为浙江省高职教育的一个新亮点,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文汇报》等国内主要新闻媒体对该校的创业教育作了报道。
高校创业园为平台的勤工俭学模式实现了“勤工助学”与育人目标的统一。高校创业园实践的基础上重构并建立了“一条主线三大板块”的创业教育体系,即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为目标的实践性教学为主线,以培养学生的基本职业能力、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三大模块组成的各专业职业能力目标体系,将大学生创业园作为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的平台。就湖职院为例有700多个创业实践岗位,有效实现了勤工助学岗位从劳务型向知识型、创业型的转变,开拓了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实现了“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的工作目标。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为社会(校园)服务的过程中,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从而使“勤工助学”的功能有效发挥,实现与育人目标的统一。
(一)助学理念需蕴含人文关怀,变“赠”为“酬”,克服原有助学体系的尴尬
进一步发挥高校创业园在创业、立志、助困等方面的综合功能,探索学校助学工作新机制,构建以高校创业园为平台的帮困助学体系,可以根据各创业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吸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以录用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100-200元不等的标准,对相关创业公司给予专项补助。在无形中鼓励各创业公司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吸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到创业活动中去,有效地变“赠”为“酬”,克服了原有助学体系的缺陷,增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意识。创业园各类创业实践岗位作为勤工助学的创新,是在学校政策鼓励下,由各创业公司提供劳动机会,公司和学校共同承担劳动报酬。从而既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获得经济支助,又把直接“赠予”变成提供劳动和获得劳动报酬,可以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劳而获的思想,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主精神和自强意识。
同时,这种助学形式保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公平权利。高校创业园的勤工助学岗位交织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其他学生。这样,在创业园参加勤工助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从容地面对一切,而不用担心被贴上了“贫困生”的标签,消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尴尬处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先是学生,是普通学生中的一员,他们可以公平地参与竞争,也应该充分享有公平,充分享有一切学生应有的权利。
(二)“立志、砺志”并举,“知情意行”统一
“志乃人之本、舟之舵、水之源、木之本”,立志,人生才能有明确的方向和奋斗目标;砺志,是人才成长和成功的保证。作为帮困工作的管理部门,就是要利用创业园这个舞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立志、砺志积极开拓新平台、创造新方法、走出新路子。同时,思想教育必须符合思想形成的一般规律,“知、情、意、行”统一,逐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化、社会化。
首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立志”明“知”、创“情”、设“意”。帮困工作的一个重要层面,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创业型勤工助学岗位内在要求学生个人首先树立自强自立的意识,在大学期间提高自己的能力,靠自己的努力走出困境,是谓明“知”。可以定期开展对创业公司及优秀经理的表彰,邀请创业成功的毕业生回校作报告,回忆在校期间在创业园经历和对成功创业的作用,以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改变生活现状的热情,是谓创“情”。创业园的学生公司经过严格审批,经营种类和范围几乎没有重复,又全部限制在校内经营,因此并没有十分激烈的市场竞争;高校虽然在管理和运作模式上要求符合社会规范,但在基础设施等硬件上给予了十分优惠的政策,各公司的创业成本均较低,即经济准入门槛低;此二点实际上降低了高校学生创业公司的风险,提高了创业成功的概率,而小小的“成就”足以对创业者(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莫大的鼓励和自我激励,是谓设“意”。
其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砺志”巧设“磨难”。在一定意义上,贫困是一种财富,艰难困苦能锤炼和造就富有理想和抱负的人、富有责任感和进取心的人。创业园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自信、自尊、自爱、自强的精神状态去追求事业进步和个人价值,用坦然的襟怀对待目前的逆境,把逆境看作是一种自我锻炼的机会。高校非常重视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保护”不是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进金鱼缸,定期投食,而是把他们放入大海----创业的大海,凭借他们自己的力量开拓自己的天地[2](P2)。全方位的实践经历和艰苦磨练,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创业园的工作中体验到创业的艰难、劳动的辛苦、成功的喜悦,既增加了学生的自信心,更磨练了学生的思想和意志,锻炼了能力,为他们的成长和成才打下基础,为将来走上社会积累了经验,为他们后续发展积累精神动力。
(三)“授鱼帮困”、“授渔助学”相结合
“授人以鱼,三餐之需;授人以渔,终生之用”,创业园中新兴的创业型、知识型勤工助学岗位不仅给学生发放劳动报酬,缓解经济压力,更重要的是发挥勤工助学的“助学功能”,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3](P2)。
1.“鱼”是出发点 首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基本目标是体面地获得生活资助(即劳动报酬),这是他们的根本需要,只有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才有可能提高需求层次。其次,“求鱼”是“求渔”的诱因,相对较高的报酬、与专业对口的勤工助学岗位会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履行职责,以获得更好的劳动回报,所以,他们会转而提高自己的专业劳动技能、职业素质。因此“鱼”是出发点,是吸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直接动因,故而学校要为他们准备“好鱼”、“大鱼”。
2.“授渔”、“求渔” 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创业园着力培养学生的基本职业能力、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三大模块组成的各专业职业能力。因此学校方面积极组织“授渔”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实践中主动“求渔”,有效提高了他们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4](P3)。创业实践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紧迫感。因为创业实践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创业园勤工助学工作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增强了将来就业的竞争力。通过勤工助学工作,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明显进一步增强,有的同学在创业实践中,发现了自身专业知识的有限,进一步增强了专业学习的动力;很多学生会主动学习财务、人力资源及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给白己“充电”。真实的创业体验提高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职业素质。全真的创业园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人际交往创造了机会和舞台。管理型、服务型、知识型和创新型的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充当不同的社会角色,为获得经济报酬,他们不得不按照预定的角色与学校或社会各种类型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广泛的接触,尽力把工作做好,由此学到了知识,增强了与人沟通的能力。同时,培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集体观念、团队意识、协作精神,这些是信息时代不可或缺的基本职业素质,这些素质的养成提高了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5](P4)。
(一)积极拓宽助学渠道,加大助学覆盖面
大学生创业园作为校内勤工助学的主要平台,各创业公司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员工,从而使经济困难学生有了一份收入,又锻炼了他们的能力。目前,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该校高校创业园已有学生创业公司36家,并专门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群-创业园助学岗位群,有700多名学生从事着创业实践,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上每个月能得到100-200元的生活补助,成为他们基本生活费的重要补充。在以创业园为平台的勤工助学模式下,要积极拓宽助学渠道,增加助学的覆盖面。
(二)重在加强经济困难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
以能力为本,突出实践性教学是高校教学的显著特点。创业教育的开展实现了实践教学的全真式、全天候、全方位。一是在指导教师带领下,通过现场真情体验,以实践模拟操作、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形式展开,如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浔梦旅行社作为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训基地,学生的实训任务就是安排具体旅游行程、带领团队到旅游目的地现场导游。二是变原来课堂45分钟的实训为全天候的实训,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到学生公司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三是使实训内容更全面。因此在创业园的建设中,同时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不仅可以让学生学习巩固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还能使财务管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领导指挥能力等都得到全面锻炼。让同学在创业实践中,发现了自身专业知识的有限,进一步增强了专业学习的动力[6](P2-3)。
(三)努力拓展校企合作平台,争创助学工作新局面
在创业大学生创业园为平台的勤工助学模式中,高校应努力拓展校企合作平台。企业以设备、技术、资金等多种形式向学校注入股份,在校内建立营业网点,作为学生创业的基地,可由学生负责经营管理,由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对公司经营进行指导,并在招聘、培训的基础上吸收一定量的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既锻炼了困难学生的市场竞争意识,又拓宽了困难学生的知识面,同时在企业中从事经营活动的困难学生比其他应聘者更容易被企业优先录用,如该校的新宇学生物业管理学生创业公司连续两年的创业公司经理都被新宇集团录用。目前,该校与湖州新国际旅行社、浙江联通公司、浙江移动公司、湖州邮政局等公司建立了17个创业社会实践基地,学校在创业教育中已引入企业投资 30万元,这种模式既丰富了学校创业教育的资源,又使企业得到了宣传,树立企业形象,扩大了市场份额,实现校企利益共享的目标。高校应利用好高校校企合作的平台,争创助学工作的新局面。
高校学生扶贫助学工作关系到学生的成长成才,关系到国家未来的人才质量,同时肩负着构建“平安校园”和“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要树立“助学是手段,成才是目标”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有利于助学工作发展,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新的助学模式。
参考文献:
[1] 张旭亮,罗晓芳.高职院校创业导向的勤工俭学教育模式探讨[J].国土资源高等职业教育研究,2007(04).
[2] 罗晓芳,张旭亮.高职院校创业导向的勤工俭学教育模式探讨[J].江西教育科研,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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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周明义.转变教育理念 实施素质教育[J].成才之路,2007(09).
[6] 秦 辉.创造适合于学生的教育实践探索[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