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霍桑的人性原罪思想在《年轻的古德曼·布朗》中的体现

2012-04-13 19:48昕,杨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缪 昕,杨 静

论霍桑的人性原罪思想在《年轻的古德曼·布朗》中的体现

缪 昕,杨 静

(解放军理工大学 理学院,南京211101)

霍桑是象征主义小说家的代表,在他的小说如《红字》、《教长的黑面纱》中,运用象征主义手法来表达作者隐含的思想。基于此,通过分析霍桑的短篇小说《年轻的古德曼·布朗》中的三个主要象征符号——人名、粉红缎带和魔鬼的手杖,来展现作者所要揭示的人类原罪的主题思想。

霍桑;《年轻的古德曼·布朗》;罪孽;象征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被公认为是19世纪美国最灿烂的文化遗产。由于富于寓言、忧郁、讽刺以及想象,他的作品在伴随着深入的心理洞察分析的同时,故事情节也总是出乎读者意料之外,因此一直吸引着大批的读者和学者深入研究。

一、《年轻的古德曼·布朗》及其主旨

霍桑的短篇小说《年轻的古德曼·布朗》(Young Goodman Brown)由于其故事情节看似简单得连儿童都可轻松读懂,导致自出版之后的几十年里一直为大众读者和文学评论家所忽略。在本故事开篇时,主人公年轻的古德曼·布朗是一位本性单纯善良的小伙,深爱着自己的妻子;然而在应魔鬼之邀参加的一次秘密聚会中目睹了人性中共通的邪恶性之后,他对人性产生了怀疑,对道德和宗教的信仰也遭幻灭,从此在焦虑和多疑中度过了余生。

通过这部短篇小说,霍桑揭示了这样一个思想,他认为一个人如果本性罪恶,那么在他眼中其他所有人都是有罪的。因为古德曼·布朗自己本身就是本性罪恶和生性虚伪的,所以在他眼中所有人都是罪恶而虚伪的。从塞勒姆镇的牧师(the minister of Salem village),古金执事(Deacon Gookin),古迪·克洛伊丝(Goody Cloyse),到他的妻子费丝(Faith),在初次露面时似乎都是好人。通篇故事中古德曼·布朗经历了一个夜晚的森林之旅,这条路也正象征着一条洞察人性罪恶的道路,而这种观察与发现也许不仅仅只在一个夜晚,也许更将持续几周、几个月甚至是很多年的时间。故事的主题就是要通过这条观察人性的黑暗之旅来表现霍桑的“人本邪恶”的原罪思想,来展现罪恶的本质、人性中普遍存在的邪恶本性,以及所有人身上所存在的原罪及虚伪,以此来隐射清教教义的虚伪,并通过对人性本恶的揭示,表现了人一旦对道德产生怀疑所带来的破坏性力量,及一旦发现人皆有罪且虚伪这一本质时对道德的毁灭性力量。

在本篇故事中,作者霍桑还向读者表达了他的这样一个思想,即古德曼·布朗,这个原本纯真善良却被魔鬼颠覆了整个理想世界的年轻小伙,其实代表着我们每一个人,同时,他也通过这个故事告诫读者,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远离这个邪恶而残酷的现实世界,不要踏上与古德曼·布朗一样的不归路。

二、《年轻的古德曼·布朗》中的象征手法

作为象征主义大师,霍桑的作品中总是充满着各种各样的象征形式和有象征意义的语言及符号,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在他的代表作《红字》中所用到的大写字母A。与此相似,《年轻的古德曼·布朗》也充满着象征的符号和语言,如文中小镇的名字塞勒姆(Salem),如同国家政府、教堂以及家庭一样,象征着权威;而森林代表野蛮、夜晚代表罪恶、星星象征着希望、篝火则象征地狱等等,不一而足。本文从中挑选了几个有代表性的象征符号,来展现象征手法在表达故事主旨以及沟通作者与读者思想情感上所起的重要作用。

(一)人名的象征意义

本篇小说中,作者故意挑选了几个有深刻象征含义的词语来作为本故事主人公的姓名。这里仅以男女主人公的名字“古德曼·布朗”(Goodman Brown)和“费丝”(Faith)为例来说明这里象征手法的使用。男主人公的名字“古德曼·布朗”,读者一看便知这是一个非常普通平凡的人物;而他的妻子的名字“费丝”,则不仅仅只是要表现布朗对其妻子的忠诚,更重要的是他对基督教的信仰。当布朗傍晚离开妻子去参加那个邪恶的魔鬼聚会时,他曾坚定自己的美好信念——“过了今晚这一夜,俺再也不离开她的裙边喽,要一直跟着她上天堂。”(“After this one night I’ll cling to her skirts and follow her to heaven.”)[1]178从这句话我们不难看出,“费丝”表现的其实就是他对于上帝的信仰和忠诚。当他发现那三位看似虔诚的基督徒的伪善之后,他发出呐喊“天国在上,费丝在下,俺还是要对抗魔鬼,坚定不移!”(“With heaven above and Faith below,I will yet stand firm against the devil!”)[1]185在这里,“费丝”也正象征着他原本对人类善良本性的信仰。魔鬼聚会结束时,他又一次叫出了这个名字——“费丝!费丝!仰望天堂,抵挡邪恶!”(“Faith!Faith!Look up to heaven and resist the wicked one”)[1]190作者又一次利用这个名字来代表古德曼·布朗试图保持自身信仰的最后一次尝试和努力以及“费丝”可以引领着他上天堂的幻想的最终幻灭。

(二)粉红缎带的象征意义

妻子费丝的粉红缎带,在作者笔下也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马克·范·道伦对此评论说:‘在这部小说中没有什么比它更出乎意料或者说更重要的了’。”(“Mark Van Doren remarks that‘few things in fiction are more startling or more important’”)[2]61正因为从它的颜色到形象都具有的深刻而复杂的象征含义,一直以来吸引着文学评论家的注意和深入的研究。

从颜色上说,粉色是介于红色与白色之间的一种颜色,而红白二色在霍桑的小说中则分别代表着罪恶与纯洁这两个极端。因此,作者在这里将费丝的缎带界定为粉色,不得不说是对主人公古德曼·布朗的开始纯真而后罪恶的一种隐含的象征。而粉色也是一种富于女性柔弱特质的颜色,在古德曼·布朗信念被动摇时这一特殊颜色的缎带反复出现,则又暗示着古德曼·布朗对其自身信仰的不坚定和摇摆不定性。

在故事中,粉红缎带都是在古德曼·布朗的心理状态发生巨大变化的关键时刻出现。故事开始时,当布朗准备离开家走进黑暗森林时,他对上帝、对人性依然充满着坚定的信念。然而随着他逐渐步入森林深处,他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人性中的邪恶本性,因此他开始动摇信念甚至开始背弃他的信仰。就在这时,天空中乌云散去,一根粉红色缎带飘落。如果说乌云还只是象征着古德曼·布朗对信仰的怀疑,那么,这根缎带无疑对布朗的信念是最后的打击,他在痛苦和绝望中喊出了那著名的句子:“俺的费丝也走了!人世还有什么善!罪孽不过空名罢了。来吧,魔鬼,这世界全是你的啦。”(“My Faith is gone!There is no good on Earth;and sin is but a name. Come, devil;for to thee is this world given.”)[1]186在疯狂中他奔向魔鬼的聚会,在那里他遇到了他的妻子,要求她“仰望天堂,抵挡邪恶”(“stick to heaven against the evil”)[1]190。当一切消失时,布朗回到了家,这时的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愤世嫉俗的人,当他看到妻子费丝戴着粉红缎带前来迎接他时,他躲开了妻子的拥抱。这个时候他已经完全丧失了对上帝的信仰和人性本善的信念。故事中的这一关键性象征粉红缎带,正象征着古德曼·布朗开始时所抱有的幻想,即信仰的重要性,以及只要一直持有信仰,那么即使偶犯罪恶,也能够最终进入天堂这一信念。而当他结束森林之旅返回村中后,妻子头上的粉红缎带也已经不再象征忠诚,正如镇上的看似虔诚然而实则虚伪的其他所有人一样,这个缎带在此时多疑而愤世嫉俗的古德曼·布朗眼里,充满了讽刺和滑稽的意味。

(三)手杖的象征意义

本故事中另一个重要的象征性物件就是老人手中的手杖了。在树林中,古德曼·布朗与约好的老人碰面了,这个老者大约50岁年纪,与古德曼·布朗非常相像,带着一根很引人注目的手杖,“一根酷似黑蛇的手杖,精雕细刻,活脱一条扭来扭去的大蛇”(“which bore the likeness of a great black snake,so curiously wrought that it might almost be seen to twist and wriggle itself like a living serpent.”)[1]179当老人指责古德曼·布朗迟到时强调说15分钟前经过波士顿时正好听到老南方教堂的钟敲响。这句话向古德曼·布朗也向读者揭示了老者的超自然身份。接着通过老者与古迪·克洛伊丝的对话,布朗,同时读者也知道了古迪·克洛伊丝是一位女巫,而那位老者自己就是魔鬼。这时,这位手持蛇形手杖的魔鬼形象的角色就使得读者立即联想到《圣经》中的那个以蛇的形象出现的撒旦,他在伊甸园里诱惑亚当和夏娃吃下了智慧树果实,使得人类被逐出天堂在人间辛苦劳作,等待着上帝的救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霍桑通过这根手杖暗示着魔鬼诱惑人类犯下罪行的邪恶企图。

接着魔鬼将手杖借给了古迪·克洛伊丝,帮助她立刻到达了会场。然后他“折下一根枫树枝,动手剥去上头夜露盈盈的小枝小杈。怪的是,他手指刚碰上去,那些枝枝杈杈就立刻干萎,干得就像曝晒了一星期。”(“Picked a branch of maple to serve for a walking stick,and began to strip it of the twigs and little boughs,which were wet with evening dew.The moment his fingers touched them they became strangely withered and dried up as with a week’s sunshine.”)[1]183这个时候,古德曼布朗声称他已坚定信念不再往前多走一步了,因为他不想走那位女巫一样的路下地狱。这位魔鬼并毫不在意,留下他一人让他休息并思考一会儿,并且留下那根树枝,当古德曼·布朗愿意继续前行时可以帮他一把。在这里,这根树枝,象征着魔鬼诱惑和哄骗人类放弃信仰犯下罪行,哄骗着古德曼·布朗往森林的更深处前进,在通向罪恶的道路上一步一步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三、结论

霍桑本人相信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着一种邪恶的冲动,但他并不认为大多数人都是罪恶的或者说大多数人都会将心中的那股罪恶的冲动演化为实际的罪行[3]。本故事中的主人公古德曼·布朗从某种角度说可以被看做是作者霍桑的先祖辈,因为在很多方面二者都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是清教徒,祖辈都生活在塞拉姆——古德曼·布朗有一位因残暴对待贵格会女教徒而臭名昭著的爷爷,而霍桑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三名法官之一。在故事的结尾,霍桑这样问道:“他难道只是在林中打瞌睡,做了个巫士聚会的怪梦?”(“Had Goodman Brown fallen asleep in the forest and only dreamed a witch - meeting?”)[1]191他的答案是模糊的:“您若这么想,悉听尊便。不过,唉!这梦对小伙子布朗可是个不祥之兆。自打做了这个吓人的梦那夜起,他虽未变成无可药救的恶棍,也成了一个忧伤多疑,郁郁沉思的人。”(“Be it so if you will;but,alas!It was a dream of evil omen for young Goodman Brown.A stern,a sad,a darkly meditative,a distrustful,if not a desperate man did he become from the night of that fearful dream.”)[1]191本故事中的这个梦很明显与《瑞普·凡·温克尔》中的瑞普所作的梦大不一样。瑞普通过他在树林里的一个梦逃避了世事的变迁和他的社会责任,同时也失去了20年的美好时光。而此处的故事却是一个寓言,一个告诫读者罪恶会毁灭人的信仰和欢乐的寓言故事。在这个故事里,通向森林的旅途是“一段通向年轻小伙古德曼·布朗内心深处的黑暗和绝望的心灵之旅”(“that it was an undoubted and notorious thing,that a demon may,by God’s permission,appear,even to ill purposes,in the shape of an innocent and virtuous man”)[2]65。这也许就是霍桑试图通过本故事向我们展示的他所作的关于人性的思索和解答。

[1]霍桑.霍桑短篇小说选[M].黄建人,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6.

[2]Wagenknecht E.Nathaniel Hawthorne——The Man,His Tales and Romances[M].New York:The Continuum Publishing Company,1989.

[3]张勤,唐艳.纳撒尼尔·霍桑作品导读[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52.

The Theme of Original Sin in Hawthorne's Young Goodman Brown

MIAO Xin,YANG Jing
(Foreign Language Department of Science College,PL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Nanjing 211101,China)

As a great symbolist,Hawthorne made good use of symbols in such his works as The Scarlet Letter and The Minister's Black Veil to express his ideas.Some important symbols in his Young Goodman Brown,including the names,the pink ribbons,and the Devil's staff,are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the theme,relating to man's original sin.

Hawthorne;Young Goodman Brown;sin;symbol

I106.4

A

1001-7836(2012)05-0118-03

10.3969/j.issn.1001 -7836.2012.05.048

2011-12-15

缪昕(1983-),女,江苏仪征人,助教,硕士研究生,从事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杨静(1981-),女,江苏南京人,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二语习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