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后期廉政制度毁坏的镜鉴

2012-04-13 11:23
衡水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御史台宦官御史

缪 雄 平

(宁德师范学院 纪检监察审计处,福建 宁德 352100)

“安史之乱”是唐朝盛衰的转折点,以之为界,探析唐中后期廉政制度毁坏情况,以求得有益镜鉴。

一、奢侈腐化与制约失控

“天宝”之后,玄宗丧失进取意识,骄奢淫逸,耽于淫乐,倦于政事,假手宠阉高力士,宦官干政已现端倪[1]。白居易的《长恨歌》真实再现唐玄宗因荒淫误国,导致荒政乱国和安史之乱的政治悲剧历程,为世人敲响警钟。奢靡造成用度不足,违背初衷收取“贡献”,导致“中外嗟怨”,杜甫《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中描述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荣枯咫尺异,惆伥难再述”的现实反差,正是统治集团昏庸腐朽,导致阶级矛盾恶化的再现。杜甫在《丽人行》中深刻解读了皇帝与平民的情欲本无区别,然而,当皇帝的情欲与无上权威的运用密不可分时,其爱情效果与平民则有天壤之别,方有杜牧笔下的“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由好色而导致滥加封赏,坏人窃弄权柄,紊乱朝纲,导致“安史之乱”爆发。腐败所造成国破家亡的危害性,值得当下世人从政为官之借鉴和警示。

“安史之乱”爆发,悍将反叛,动摇君王对拥有重兵勋臣、宿将的信任,朝内有朋党相争,朝外有藩镇割据,皇帝怠政昏聩,或年幼懵懂,宦官乘其不理政事或难于理政之机,染指于政,甚至左右政局[2]。群相制与政事堂制度开始遭到破坏,宰相权力被分割,中枢大权从外朝逐渐移入内廷,造成权力机制失衡,其中既有藩镇对相权的侵夺(使相制),又有宦官曲枢密,侵夺相权[3]。司马温公在《资治通鉴》中说唐代宦官之祸“始于明皇,成于肃宗,盛于德宗,极于昭宗”,反映宦官专权局面形成与发展的轨迹。权力失衡和有效议事制约机制的失控是导致唐王朝败落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体制削弱与监察流弊

“安史之乱”后,中央政治体制重要一环的监察体制也受到削弱,同时出现许多监察流弊。

第一,皇帝怠政昏聩直接削弱监察履职和效果。监察机构属皇帝耳目之司,有着很强的御用性,监察御史能否独立履行职责、监察效果好坏,最终取决于皇帝的态度。如肃宗朝,道士申泰芝使鬼物却老之术,得幸于肃宗,肃宗命其往湖南宣慰。潭州刺史庞承鼎劾奏申泰芝受奸赃巨万,又以讹言惑众。肃宗不仅不信承鼎之言,更将庞承鼎下于江陵狱中,后又将其杖杀。又如德宗朝,监察御史韩愈上疏《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向唐德宗陈述了夏秋以来京畿一带“田种所收,十不存一……有弃子逐妻,以求口食,坼屋伐树,以纳税钱。寒馁道涂,毙碚沟壑”。结果触怒德宗,被贬为阳山县令[4]。又如文宗朝,侍御史李款弹奏行军司马郑注依恃专权宦官、右神策军中尉王守澄之势,交通权贵,收纳货贿。郑注匿于右神策军中,王守澄在文宗面前言郑注无罪,并奏请郑注为侍御史,充神策军判官,文宗皆从其请[5]。

第二,御史台监察功能与效果变化。“安史之乱”后,政府官僚内部斗争日趋激烈,臣僚内心道德礼让、勤勉奉公的观念极其淡薄,取而代之的是充斥官场的尔虞我诈、搬弄是非和争权夺利。世风日下的腐败政治环境也对御史台的御史产生影响,有的御史依附权贵、与之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利用弹劾权党同伐异;有的潜心诗文,以极其消极的心态逃避监察责任;有的愤世嫉俗,致力改革,参与很多政治事件。从唐后期士人称的“法吏”“俗吏”言辞,足见对御史和御史台的蔑视态度,也正说明了御史作用的削弱和异变[6]。外官兼摄御史形成“外台”,为表明他们与中央御史台正员区别,在官衔前加“检校”字样;委派社会威望高的郎官和丞官担任御史和御史台长官;宦官势力猖獗,时有打着监察的旗号到处巡察。这些使中央监察制度受到削弱,严重影响监察效果。同时,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也受到削弱,御史台的监察御史出使地方、监察地方官吏的职权很难得到履行,十道巡察制度发生变质,出现地方监察官演变为行政官的局面,于是,唐朝后期改以巡院监察地方,代表中央威严的宪台长官逐渐形同虚设[7]。宣宗大中时监察御史许浑诗云:“虚戴铁冠无一事,沧江归去老渔舟”,表达唐代后期御史台官员无法履职的感慨。

第三,监察官员的选任制度和回避制度毁坏。不再遵循前唐监察官员选拔标准和条件以及宰相的亲、子、僚、党的任用回避制度。如,天宝初年,李林甫任宰相,擢杨贵妃堂兄杨国忠为御史,将吉温、罗希奭两酷吏提拔为御史台主簿,再任殿中侍御史。权臣不断在监察机构中安插自己的僚、党。

第四,台院的功能变质。首先,宰相削弱御史台对自己的监察力量,去其实权,架空其职,御史弹奏必得宰相先阅;其次,利用各种职权对御史台官进行打击和抵制;再次,控制台院,为我所用。李林甫任宰相时,朝臣凡不附己者,皆令杨国忠奏劾,然后附吉温、罗希奭两酷吏等推鞫,罗吉两人惟李马首是瞻,罗织罪名加以诬陷,诛杀朝臣数百家,人称“罗钳吉网”。台院沦落为清除异己、残害忠良的工具。后杨国忠恩遇日深、权势日增,与吉温搜求林甫所厚者罪状,予以剪除,取而代之[8]。“安史之乱”后,“民主”遗风的阙失,到唐后期,联名弹劾往往被利用为朋党相互倾轧的手段。

第五,拒受诏命事件极少。拒受诏命是唐代御史台官员维护封建法制的合法斗争,显示御史机构对皇帝的不守法有一定的制约。御史台官员“不敢奉旨”“不敢奉制”“请不奉制”的事件,多发生在唐前期,而唐中后期则很少。唐前期,李素立等人的拒制,使得犯法不至于死者免遭杀戮;魏征一再驳回诏书纠正了抽点中男入伍的错误做法,有利于生产的恢复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宋璟的3次拒制,维护了封建法制的严肃等等。为唐前期的政治清明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而唐中后期拒受诏命事件极少,政治清明状况也大不如前,御史因忤旨而被“朝堂决杖而死”的事例从无到有日益增多。可见拒受诏命事件的发生与所处时期的政治状况存有关系,同时对所处时期政治的清明程度产生影响。

总之,唐前期因监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出现了史家盛称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但安史之乱后监察权利逐渐被宰相、宦官、节度使等侵夺、削弱,监察官丧失独立奏弹的权力,监察体制遭到严重破坏,监察队伍和人员素质受到政治环境的严重影响,成为争夺权柄的工具。中央政府统治秩序紊乱、中央权威丧失殆尽,呈现出外有藩镇割据、内有宦官专权和朋党相争,并逐渐加剧的过程。正是政治机构自我修复制度即监察制度被削弱直至毁坏的过程,伴随而至的是唐王朝的毁灭。

三、言路堵塞与秘密奏事

白居易在《全唐书》卷 671《策林三》中论及“臣闻天子之耳不能自聪,合天下之耳听之而后聪也。天子之目不能自明,合天下之目视之而后明也。天子之心不能自圣,合天下之心思之而后圣也。……故立谏诤讽议之官……辅助聪明”[9]。范祖禹在《唐鉴》卷一中指出:“国将兴必赏谏臣,国将亡必杀谏臣,故谏而受赏者,兴之祥也,谏而被杀者,亡之兆也……”范祖禹将谏臣与国家的兴亡联系在一起,认为言事谏诤权的缺失是唐王朝衰败的主要因素之一。

李林甫为闭塞玄宗视听,以立仗马喻诸谏官,不许其上书言事,威逼利诱说:“今明主在上,群臣顺之不暇,乌用多言!诸君不见立仗马乎?食三品料,一鸣辄斥去。悔之何及!”补阙杜琎今日上书,明日黜官,“自是谏诤路绝矣”[10]卷214;监察御史周子谅弹劾牛仙客,结果被“扌暴于殿庭,绝而复苏,仍杖之朝堂,流瀼州,至蓝田而死”[10]卷214;潭州刺史庞承鼎劾奏申泰芝,结果被下江陵狱,后被杖杀;监察御史韩愈上疏,被德宗贬为阳山县令;肃宗朝御史大夫颜真卿,因军国大事知无不言,为宰相所忌,后出为同州刺史[11];御史中丞杨慎矜沉毅有才干深受玄宗信任,李林甫指使吉温将其害死。左拾遗杜甫因房琯被肃宗罢相,第一个表示反对,触怒肃宗,幸得宰相张镐劝解,后仕途失意,流寓成都时,送好友严武入朝时所赠《奉送严公入朝十韵》的两句诗“公若登台辅,临危莫爱身”,实为与朋辈共勉之词[12];白居易曾任翰林学士、左拾遗,后贬江州司马,移忠州刺史等,《新制布裘》与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实为异曲同工,表达“仁政”的思想[13];唐侍御史王义方弹劾权臣,反被贬莱州司户参军,“岁终不复调”[14];懿宗“谓忠谏为妖言”,故谏官虽设而不敢言事;唐末僖宗朝更甚,谏官3人被杀戮,如,左拾遗侯昌业直言极谏,僖宗拒谏,盛怒之下,将侯昌业赐死。唐朝言谏权的有效运用,起到规劝匡正君主的作用,有利于减少决策的失误,保证国家政治秩序的良好运转,但是这一作用的发挥有赖于皇帝能否虚心纳谏,谏诤之路被堵,言谏制度遭到破坏,国家的政治生活必然受到影响[15]。

古人云:“好誉人者谀,好人誉者愚。”爱吹捧别人的,大都别有用心;而那些爱听好听话的,则时常被小人所蒙蔽。拍马者奉承迎合、奴颜婢膝无非是为了私心私利,一旦上位,少不了乱政祸国。李林甫顺着玄宗意思奏旨,通过秘密奏事获得信任和专宠,也为他进谗言陷害忠良开辟了道路。如,玄宗欲擢牛仙客为尚书,宰相张九龄不同意,朝后李林甫却对玄宗说:“牛仙客具有宰相才能,当不当尚书又有何妨!”又如,玄宗欲废太子瑛,张九龄认为立太子为天下根本,不可轻易动摇,李林甫私下说:“这种事情为皇上的家事,何以要与外人商量[8]!”又如,建宁王曾数番向肃宗陈诉张良娣自恣专权,谋害广平王。张良娣与李辅国则对建宁王大加谮陷。某日,张良娣对肃宗奏道:“建宁王恨不得为元帅,想谋害广平王。”李辅国也添油加醋,在一旁随声附和。矛盾一下暴露出来,肃宗见双方都事涉广平王,眼睛盯着皇嗣,担心会酿成大祸,心中大怒,他不分青红皂白,就下令将建宁王赐死了。代宗登临大宝后,仍“深思建宁之冤”,追赠建宁王一等亲王爵——齐王。皇帝不行公开奏事,听信谗言,冤死的又何止齐王一人。唐中期杰出的经济改革家和政治家刘晏,曾任代宗、德宗朝宰相,古代第一个运用经济信息治理财政的专家遭受贿陷害,朝廷清查其家产,“唯杂书两乘,米麦数斛”,百姓喊冤、刻石以传[16]。伴随唐代政治中枢的演变,中枢大权从外朝逐渐移入内廷,利用内廷私人班子来掣肘外朝宰相机构,取代唐初三省长官共掌相职的格局,群相制和政事堂议事制被毁坏,不再行“百司商量,宰相筹画,於事稳便,方可奏行”的议事规则,奏事大多屏退左右,致使御前小报告欺君害人,宠臣独自控制和蒙蔽君主,进馋行恶,皇帝猜忌功臣,信馋纳邪,保奸伤善,冤杀良臣,导致政局腐败世风日下,直至无以挽回。

四、用人不当与贤策难求

唐太宗常言“致安之本,惟在得人”“为政之要,惟在得人,非用其人,必难致治”[17]。视“得人”为国家“致治”之根本。择官时强调“吾为官择人,唯才是与,苟或不才,虽亲不用,如其是才,虽仇不弃”[17]。“安史之乱”爆发后,皇权受到严重挑战和争斗的特殊背景下,统治阶级内部权力之争愈演愈烈,政治斗争错综复杂,皇位争夺与皇权维护,辅主上位与护主卫驾时有发生,皇帝大多宠“得功”之人,选人用人的人事秩序紊乱。在李辅国等人策划拥戴下,李亨北上称帝灵武,肃宗封其为元帅行军司马事,掌管全国军队,权倾朝野;代宗尤宠权阉程元振,程极力排抑、迫害勋臣、名将、宰相,百官人人自危。吐蕃、党项族入犯,鱼朝恩护驾有功受重用,其居功自傲、贬抑功臣、谋易宰相、私设刑狱,拥兵逼代宗迁都,后被缢杀[1];德宗“志大而才小,心褊而意忌,不能推诚御物,尊贤使能”(《唐鉴》卷 16),“泾师之乱”急诏禁军,无一人至,宦官窦文场护驾有功,得授兵权。德宗猜忌功臣,贬斥陆贽、郭子仪,擢用卢杞、赵瓒、裴延龄、窦参,冤杀刘晏、颜真卿;顺宗针对宦官凌迫皇权的改革即“永贞革新”失败,被迫逊位太子,王叔文被贬杀、王伾死于贬所,柳宗元、刘禹锡等8人被贬为边州司马,史称“二王八司马事件”[1];宪宗、穆宗、文宗时期宦官已至专权,仇士良、鱼弘志已至公然违背圣意,“矫诏废皇太子成美复为陈王,立颖王为皇太弟。……辛卯,杀陈王成美及安王溶、贤妃杨氏”[18]239。宦官势力猖獗,凌驾相权,超越皇权,可以左右继承人,其选人用人足可见一斑;宣宗时虽有转机,然一瞬即逝,懿宗、僖宗、昭宗朝,宦官专权发展到“威慑朝廷,势倾海内”[18]5297“天下威势,举归其门”[18]5890,实可谓“无人可得”,国家丧失“致治”之根本,走向覆灭已成为必然趋势。

中晚唐制举考试“实与诸科等也”[19],为网罗人才达野无遗贤的制举考试呈现常科化。“安史之乱”后,制举也发生重要变化,君主没有粉饰太平,至少表面上展现出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气度,公开向社会征询良策,选拔治世人才。制举考试牵动士人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与思索,士人从旁观变为参与,被裹挟进国家的政治机制中,敢于大胆批评时弊,抨击权要,提出拯救王朝的对策。然而,面对君权衰微、朝纲紊乱、统治危机不断加深的社会环境,具有针砭时弊、下情上达局限作用的制举考试,无法成为偌大国家机器的稳定纠错机制。同时,极谏的民情民意往往直指违规乱纪的权贵利益,最终与皇权利益抵触,统治阶级中的腐朽力量不容学子主导政治方向,或实行高压手段予以打击,或摒其人出局,将其策论化为“清议”,如此,制举既无法挽救乱世,反而引发政治风波,加剧朝政混乱和统治危机[20-22]。制举的衰变历程折射出政局腐败与阶级矛盾的恶化轨迹。

五、廉政风尚的毁坏

廉政风尚宛如沙漠中的绿洲,是世人所向往的廉政生态,需要全社会倡导清廉为政的社会风气,需要社会大众自发地对贪官污吏的鞭挞和对廉洁从政者歌颂的舆论监督,需要社会惩恶扬善廉政氛围的艺术形式等培育。然而,唐中后期的廉政风尚受到极度毁坏,贪腐之风盛行,皇帝朝臣竞相奢侈,朝士以贿而容奸,逆臣亦以贿而自固,更有甚者,皇帝不仅自己索贿,还教唆官员受贿。德宗因“朱泚事变”后,改变了他的财政政策和用人政策,从禁止地方额外进贡到大肆聚敛钱财,常派中使宦官直接向政府各衙门以及地方公开索取,称为“宣索”。贞元年间担任宰相的陆贽,因为拒绝所有来京城办事的官员的礼物,德宗还派人开导他,不要太过清廉,对人家的礼物一律拒绝是不通人情世故,像马鞭、鞋帽之类的小礼物,收受一点也无关紧要。如此败坏风气,让人啼笑皆非。廉政生态遭破坏导致廉政风尚环境的荒漠化,继而引发世人思想上的沙尘暴。

总之,唐中后期社会贪腐之风盛行,作为国家机器纠错机制的廉政制度在不断毁坏中殆尽,廉政风尚沦丧,各级官吏层层盘剥,老百姓无疑是难以转嫁损失的社会最底层,成为贪腐无法逃避的买单者,“水能载舟,亦能覆舟”[23],必然引发社会动荡,最终危及国家安全。唐中后期廉政制度毁坏导致朝运衰败的利弊得失为当代廉政制度建设提供了深刻的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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