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井洋
(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余靖(公元1000~1064),广东曲江人。北宋仁宗时期,官至工部尚书。余靖是北宋中叶著名的思想家、外交家、学者和诗人。有《武溪集》行世,所论涉及政治、经济、哲学、史学与科学技术。余靖的哲学思想丰富而深邃,所阐述的思想表明,他是一个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者。
余靖指出:“四序均和,聿届蕴隆之候;万邦在宥,爰推钦恤之仁。”[1]498“四序”乃指自然界中春、夏、秋、冬四季,“均和”是指它们的和谐发展,而“蕴隆之候”则是事物的发展过程和状态。余靖在此既承认了春、夏、秋、冬四季及万物的客观物质性,又承认了四季的交替、万物之生长是自然界和谐发展的过程,是客观事物内在的、本质的、规律性的表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世界是客观存在,并按其自身内在的规律运动,人类社会亦然。余靖之观点,正体现了他于自然观方面的唯物主义思想,并且,由自然的客观物质性推及社会历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也是一个客观的过程。因此,余靖认为,对天下的治理,要“推钦恤之仁”,由此引申出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以世界的客观物质性为基础,以尊重客观规律性为前提。
《周易》是中国古代哲学著作,它建立在阴阳二元论基础上,对事物运动规律进行论证和描述,并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此,各代学者对之进行了广泛的研究,由之而发展出很多学派。北宋时,注《易》之风也盛,欧阳修、宋职方、李觏等都曾探讨过《周易》。余靖在为《宋职方补注〈周易〉后序》中指出,对《周易》的注解,因后世“传异词,师异说,往往入于五行谶纬之术,故其学中绝焉”,[1]114但是,“王氏之学,传自魏晋,盛于隋唐之际,大有言阴阳变化,人事得失,不悖于三圣,不荡于术数,故独为学者所宗”。[1]114为什么王氏(指王弼,作者注。)之学能为“学者所宗”呢?关键在于王弼之学“言阴阳变化,人事得失,不悖于三圣,不荡于术数”。“不悖于三圣”也即是说,王弼之学与三圣思想具有一致性,而且融通了孔子与老子之思想,“不荡于术数”即王弼之学没有陷入“五行谶纬之术”及象数学中。王弼以《老子》、《庄子》、《周易》“三玄”释《论语》,开创了义理派《易》学。他运用形名学原理研究宇宙万物的内在本质和变化规律,所言“阴阳变化,人事得失”的观点是唯物的、也是辩证的。所以,余靖认为:“今广平宋君贯之补注《周易》,盖惩诸儒之失,而擿去异端,志在通王氏之说,合圣人之经。字有未安,意有未贯,必引而伸之,用明文王、周公之旨。……,辩坠简之所缺,启后人之未悟”。[1]114余靖于《序》中肯定了宋职方之注与王弼之注合,并批评了刘牧《钩隐图》所阐述之象数学,这也就表现了他从客观事物的现象出发,通过现象归纳事物的属性、本质和规律的理性主义立场。由此可见,余靖于世界观上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由事物内部特殊矛盾造成的、并决定事物根本性质的内在根据。现象外露于事物的表面,人们的感官可以直接感知,具有具体性、易变性,而且具有真象与假象之别,假象是对事物本质的歪曲反映;而本质则深藏于事物的内部,人们的感官不能直接感知,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具有抽象性、稳定性。余靖对“开宝寺灵宝塔灾”的分析正是体现了上述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点。庆历四年(1046)六月,开宝寺塔遭雷击引发大火所烧毁,当时,持灾异感应说之人大造舆论,恐吓朝廷。仁宗派人“于塔基掘到旧瘗舍利,内廷看毕,送还本寺,许令士庶烧香瞻礼者”,而“道路传言:舍利在内廷之时,颇有光怪”,一时视为“灵物”。余靖“恐巧佞之人,因此推为灵异,惑乱视听,先自内廷,外及四方,钞敛钱物,再图营造”。[1]708针对当时的传言,加以逐一批驳。余靖指出:首先,“若以经火不坏,便为神异”,原因是舍利“本在土底,火所不及”。[1]708火既不能烧到它,何来把它烧坏呢?其次,“若言舍利能出光怪,必有神灵所凭,此妄言也”。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朽木腐草皆有光,水精及珠之圆者,夜亦有光”,[1]708这些都是事物所表现出来的现象而已,不足为怪。其三,至于当时的人们如此迷信,说什么“舍利”者,神物也,能报“祥瑞”,能福佑于人,“一塔不能自卫,为火所坏,又何福可庇于民哉?”这实在是为事物的假象所迷惑、自欺欺人罢了。
余靖的分析,科学地说明了事物现象与本质的辩证关系,阐述了在认识事物过程中不能为事物之假象所迷惑,而必须透过现象把握事物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在人类认识发展过程中处于基础地位并起决定性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惟一来源,余靖在《〈海潮图〉序》中对海潮问题的分析,深刻地体现了这个原理。
首先,批判了有关海潮形成的“传说论”和“日潮说”的主观主义思想。在有关潮汐之形成上,存在以“传说”为据的“传说论”和出于“胸臆”的“日潮说”。“传说论”认为海潮的形成,“或言如橐籥翕张,或言如人气呼吸,或云海鰌出处”。[1]119余靖认为这些都只是传说,“皆亡经典”,不可信。而对于唐代卢肇于其所著之《海潮赋》中提出“日入海而潮生,月离日而潮大”的“日潮说”观点,余靖也是不赞同的。余靖指出:“予尝东至海门,南至武山,旦夕候潮之进退,弦望视潮之消息,乃知卢氏之说出于胸臆,所谓盖有不知而作者也。”[1]119余靖以自己亲自勘察为基础,严肃指出,卢肇之观点“自谓极天人之论,世莫敢非”,其实是一种“出于胸臆”的主观猜测。余靖为什么敢于批评卢肇之观点呢?这主要是余靖本身所具有的崇尚科学的精神,以实地勘察所得的资料为依据,并进行了科学推理而得出了科学的结论,即“月临卯酉,则水涨乎东西;月临子午,则潮平乎南北”的“月亮起潮论”。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余靖对此进行了如下的分析。
第一,潮汐之起因分析。余靖说:“潮之进退,海非增减,盖月之所临,则水往从之。日月右转,而天左旋,一日一周,临于四极。故月临卯酉,则水涨乎东西;月临子午,则潮平乎南北。彼竭此盈,往来不绝,皆繋于月,不繋于日。何以知其然乎?”[1]119这里,余靖主要分析了潮汐的形成是由月亮运动的引潮力所致,即“繋于月,不繋于日”,这就有力地批评了卢肇“日入海而潮生,月离日而潮大”之观点。
第二,潮大潮小,以及潮汐到来之时间分析。余靖说:“夫昼夜之运,日东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故太阴西没之期,常缓于日三刻有奇。潮之日缓其期,率亦如是。自朔至望,常缓一夜潮;自望至晦,复缓一夜潮。若因日之入海,激而为潮,则何故缓不及期。常三刻有奇乎?”这也对卢肇“月去日远,其潮乃大;合朔之际,潮始微绝”之论的批评,说卢肇“此固不知潮之准也”。[1]120余靖接着分析说:“夫朔望前后,月行差疾,故晦前三日潮势长,朔后三日潮势极大,望亦如之,非谓远于日也。月弦之际,其行差迟,故潮之去来亦合沓不尽,非谓近于日也”。[1]120一月之内,潮来潮去,乃因月行差的“疾”与“迟”的问题,月行差的“疾”,“晦前三日潮势长”,“朔后三日潮势极大”,“望”时亦如之;“月弦之际,其行差迟,故潮之去来亦合沓不尽”,这些现象都与月日之间的距离没有必然的联系。对于潮汐与季节的关系,余靖也加以分析。他说,一年四季,潮汐的表现不同,“春夏昼潮常大,秋冬夜潮常大”,如同朔望之潮一样,“故潮之极涨,常在春秋之中;涛之极大,常在朔望之后”。其原因实由月之“盈虚消息”,月亮之运行的结果,这是客观存在的规律性。
第三,不同地理位置的潮汐分析。余靖指出,东海之潮候为“月加卯而潮平者,日月合朔则旦而平,日缓三刻有奇。上弦则午而平,望已前为昼潮,望已后为夜潮。月加酉而潮平者,日月合朔则日入而潮平,上弦则夜半而平,望则明日之旦而平,望已前为夜朝,望已后为昼潮”。而南海之潮候则“月加午而潮平者,月日合朔则午而潮平,上弦则日入而平,望则夜半而平,上弦已前为昼潮,上弦已后为夜潮。月加子而潮平者,日月合朔则夜半而潮平,上弦则日出而平,望则午而平,上弦已前为夜潮,上弦已后为昼潮”。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余靖对潮汐涨落的观测是细致的,东海之潮与南海之潮的潮平时间各不相同。这些情况的掌握和观点的形成,是余靖经过多年、在多个地点的观察之结果,其结论是实事求是的、科学的。
其次,余靖在出使契丹的过程中,以调查所得之资料为基础,撰写了《契丹官仪》。他说:“契丹旧俗,皆书于国史《外国传》矣。予自癸未至乙酉,三使其庭。凡接送馆伴、使副、客省、宣徽,至于门阶、户庭、趋走、卒吏,尽得款曲言语,彼中不相猜疑。故询其人风俗,颇得其详,退而志之,以补史之阙焉。”[1]539很明显,其目的就是要介绍其他资料所未曾言及之契丹的官制、兵制,风俗、民情,“补史之阙”,以加深对契丹社会的了解,这也就是强调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性,这也正好说明了一个道理,如果不去调查、观察以掌握第一手材料,如何能推动认识过程的发展呢?
以上两例说明,余靖在认识论上强调了感性认识的重要性,因为占有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在获得丰富的感性材料的基础上,并运用科学之思维方法,对感性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与改造,才能实现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从而达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实现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之目的。余靖于此,既反对了迷信“传说”,出于“胸臆”的主观主义,同时又说明了认识过程的辩证关系及理性认识的重要性。其对于潮汐的观测和研究所得出“月亮起潮论”,已成为后世论潮的名言,被广泛引用。为地方海塘建设、治潮防灾和海洋贸易等起到了指导作用,其强调经验观测之研究方法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余靖认识到无论是自然界抑或人类社会都有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正是基于这一点,余靖主张从社会实际出发,通过变革来解除宋王朝的社会弊病,从而推动社会历史的进步与发展。
余靖指出:“可与适道,未可与权。则知‘道’者,圣人之中正也,守常而不可变;‘权’者,圣人之轻重也,应变而邻于谲。‘权’之用大矣哉!”[1]217“道”与“权”的关系,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辩证的关系,余靖在这里引入这对范畴分析“守道”与“权变”的关系,认为“道”者,“圣人之中正也”,这种“道”是要守的,但不能“固守”,固守不变则是片面的;而“权”呢?是“圣人之轻重也”,也就必须因时制宜,懂得变化。有意义的是,余靖在这里说“应变而邻于谲”,条件不具备的应变也是错误的,这里可以看出余靖的辩证观点,这种观点,其本质就是要懂得在一定条件下的“权变”,从而把握事物的发展,其实质也是对质量复变规律的把握,是关于事物变化中有关“度”的原理的体现。同时,余靖还认识到“天下无常安之势,无常胜之兵,无常足之民,无常丰之岁”。[1]674这里的“无常安”、“无常胜”、“无常足”、“无常丰”的四个无常正表明余靖的辩证发展观,认识到任何事物都是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静止不变的东西是没有的,静止不变的观点是形而上学的。
为此,余靖对当时的形势作了深刻的分析,指出:“窃以今天下之势,外有羌戎结连侵胁之忧,内有边陲守御战争之苦。兵冗财竭,赋敛暴兴,生民膏血,掊取无极。譬如投石入井,到底为止。不幸有旱涝饥荒之变,盗贼乘时而起,将何以御?今日视前一二年,国用兵力固不如矣,复且因循,无有更改旧弊之术,后一二年还视今日,又可知矣:非独不如今日,其患至大。”[1]713又说:(自宝元之初)“人皆归过于张士逊、吕夷简,责其惟能私徇,不识权变。自夷简病去,陛下取章得象、晏殊而任之,又不能因此时修举法度。”[1]685余靖在这里不但批评了那些固步自封、不识权变的当权者,而且论述了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识权变,其患至大的后果,因此,他说:“臣等伏见数年以来,天戒屡至,朝廷虽有惊惧之意,然因循旧弊,未甚改更,所以今日灾变频数,盖天意必欲朝廷大修人事,以救其患,乃可变危为安也。”[1]712要变危为安,必须顺时变革,“圣人立法,先乎顺时,尧授舜,舜授禹,汤放桀,武王伐纣,时也”,而且,秦朝“一夫奋臂,四方瓦解”。[1]142这也是时也,余靖立足当时的现实,借历史、天意以阐述他的变革思想,这种思想也正是他主张改革的现实基础。
余靖的社会变革思想主要表现在经济、政治、科举等方面。
经济上的变革,余靖较集中地分析“徭役”问题。北宋的农业税,沿用唐朝后期以来的两税法,二税之外还有“丁口之赋”和“杂变之赋”。由于赋役的苛重和不均,一般地主或富裕农民为了达到减轻赋役负担的目的,采取“诡名子户”和“诡名寄产”以逃避徭役,广大农民则深受其害,有的沦为佃客或流民。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余靖一再上书,指出:“当今备灾之术,最急者,宽租赋、防盗赋而已”,“农收有限,当量民力而取之”,“今若同取,一旦不堪其求,必致流亡之患,则永失常赋矣。”[1]658“宽租赋”、“量民力而取之”成了最最急切的事情。但是,要指出的是,余靖的经济变革思想是有局限性的,他没有涉及到尖锐的、敏感的土地所有制问题,也没有提出解决当时严重的土地兼并问题的办法。
余靖政治上的变革思想,主要是提出了整顿吏治的问题。余靖认为仁宗朝时期,大臣“无嘉谋异议以救时弊”、“循默避事而不能斥”,百官“邪正并进而不能辨”,致使“四夷交纳内侵而不能谋”。因此,余靖提出:“百官叙进,必责其实,使明陈所职,以考功能。外官必求息民之绩,在朝必视勤官之效,则庶事尽理,天下安矣。”并说“边鄙择将帅之材,牧民选循良之官,理材委明察之吏,则兵农刑政,庶职皆修矣”。选才用人应注重实绩,这样才能选出和用好人才,以达到治理国家、富强社稷的目的。余靖还以他独特的胆识对当时用人不当的做法和现象提出了深刻的批评,曾以不任事、不称职、因循守旧、识见浅近等由,劾罢枢密使夏竦、参知政事王举正、户部判官王球及太常博士茹孝标,要求调遣不称职的边帅文彦博、滥杀无辜的安抚使杨畋,制止边帅狄青独当一面,宰相之子三司判官吕公弼进用太速,并点名批评大学士章得象与宰相晏殊无所作为,连仁宗爱妃的世父张尧佐,余靖也敢于一再上奏,谏其切勿“斜封私谒”,请其任用降等。[2]45
在科举制的改革,余靖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余靖认为现行的以词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的科举制度不能挑选出真正有才能的人,建议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把原来进士科只注意诗赋改为重策论,把明经科只要求死背儒家经典的词句改为要求阐述经书的意义和道理,这正是“精贡举”的目的。并二次上疏:一为扩置太学,将锡庆院改为太学,扩大学位,以培养更多的人才。正如他说:“汉太学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余室、生徒三万人。唐学舍亦一千二百间。今取才养士之法盛矣,而国监才二百楹,制度狭小,不足以容学者。”[1]690余靖以汉唐太学的规模为依据,通过对比分析,指出要扩大办学规模,“请以锡庆院为太学,茸讲殿,备乘舆临幸”。二为改变太学生员听读日限、一试不中的做法。原来国子生必须达到规定的听读日限,才有资格考试或录取,如果在学期间遇私故或疾苦告假归家,违程及月不来者,或一试不中者,皆注销其学籍。余靖认为这样考取学生不妥,建议改革,宋仁宗下诏罢天下太学生员听课日限,对首试不中者,仍可继续听读,若三试不中,才取消其学位。余靖的二次上疏皆为仁宗采纳,此措施的实行,在一定意义上为宋朝培养了更多的人才。
虽然仁宗时期遵循祖宗之陈规,停止了寺院的毁废,还免除赋税差役,但由此导致了重佛崇道之风日盛,虚妄迷信的屡现,“祥瑞”问题就是很典型的事例。
仁宗朝时,内忧不止,外患不息。史官为迎合朝廷喜瑞、喜吉而恶衰、凶之心理,以搜罗郡县所报之“祥瑞”现象为好。余靖毫不客气地批评了当时史官之为,说这是违背“史之为书,不隐恶,不虚美”[1]147的原则,同时,余靖对当时之祥瑞现象进行了无情的揭露,体现了其无神论思想和战斗精神。
余靖指出:“今之郡县,时报祥瑞以为纪事之瑞,累谓非良直之法也。必若德施于民,效易其俗,赏不僭,刑不滥,则四灵为畜,日游于君之宫沼郊薮矣,又何用索异传怪,惑天下之耳目哉!”[1]143余靖援史为据,说明先秦至汉,“未闻祥瑞之言”,先秦的文献如《三坟》、《五典》,乃是“记言之史”;而楚《梼杌》,鲁《春秋》,乃是“记事之史”;它们所记都是训、诰、誓、命之词,得、失、存、亡之迹,这些都“发简可见”,而“未闻祥瑞之言”。那么祥瑞问题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余靖说:“迨于两汉,则有赤芝、白雁、醴泉、甘露、卿云、宝鼎之应”,这并非“古史阙略而后世该备”,乃是“有司失为史之本意”,作为史官的“有司”,其职责是为记“明王”之言、之行的,记之之目的是昭示明王“言为天下法,动为后世则”之意义,而非记所谓的“祥瑞”之现象。而“有司”所记“祥瑞”之为,则失其本责,沦为迷信,鼓吹有神论,说什么出现“祥瑞”之象,国将兴旺,反之,国将衰亡,这实在是“用索异传怪,惑天下之耳目”。
针对这个问题,余靖根据有关史实,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国家政治的兴衰与是否出现所谓祥瑞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他说:“国之兴也在乎德,不在乎瑞;国之亡也在乎乱,不在乎妖。故尧以敦九族和万邦而兴,舜以举十六相去四凶则又兴,禹以平水土兴,汤以行仁政兴,周人以积德累仁兴。夫是者虽无祥瑞,可不谓圣且治乎?癸以侈奢亡,辛以暴虐亡,厉王以聚敛亡,幽王以女色亡。夫是者虽无妖异,可不谓昏且乱乎?桑榖生朝,高[中]宗复商;荧惑守心,景公安宋。此则明君在上,妖不为害矣。鲁获麒麟,哀公出奔;汉鸣凤凰,平帝失国。此则闇主在上,瑞不为美矣。仲尼笔削《春秋》,书日蚀、星陨、地震、蝝生、鶂飞之变者,非广乎异闻也,盖欲人君责公修德,见灾思惧而臻于治也。特于篇末,因麟之无应,以明述作之意耳,其他瑞则无闻焉。鹤舞晋庭,龙见洊水,不由德至,斥而弗书。若是之比,求名而亡,则圣人微旨可见矣。”[1]143
余靖在这里充分运用历史事实进行论证。他列举尧、舜、禹、汤及周之所以兴,虽没有祥瑞,却出现圣治之世。而夏桀、商纣及周厉王、幽王之所以亡,也并非因为出现妖异,而是其自身的昏乱所导致的。所以在商中宗和宋景公时,虽有不祥之兆,但他们却使得国家恢复和安定。而鲁哀公、汉平帝,虽有祥瑞,也不能挽救他们的败亡。所有说,兴亡成败并非神灵所能左右,关键在于是否以“德”治国的问题。余靖以不争的历史事实证明,国家兴亡在乎统治者本身的“德”及其治国之政策,而不在于祥瑞之兆,强调了人的主观努力的重要性。并严厉批判了司马迁、班固对灾祥牵强附会的记载。他说:“子长、孟坚推论怪谍:其启国也,以斩蛇大泽为受命之符,而英雄之略弃矣;其定制度也,以龙见成纪为易服之感,而古人之象隳矣。及乎蔚宗患其失实,则云‘某郡上言’,‘某瑞以示微意’,与其疑而列之,曷若正而削之之为愈乎?”[1]144-145
余靖否认祥瑞对社会政治的影响,实际上是否认天命或天意能支配人事的天命观。充分地反映出余靖“远鬼神敬人事”、“在人不在神”[1]43的无神论特征,是对唯物主义思想的发挥,对唯物主义的发展起到了较大推动作用。
但是,有人援引余靖的某些言语,如:“太白与岁相犯,皆主兵、丧及饥。惟此三者,国之大患。……伏望陛下责躬修德,以谢天变”,[1]668“臣伏见开宝寺塔为天火所烧,五行之占本是灾变,朝廷所宜戒惧,以答天意,……帝王行事,但能勤俭修德,感动人心,则虽有急难,后必安济”,[1]708“臣等伏念灾异之来,实由人事。……数年以来,天戒屡告。朝廷虽有惊惧之意,然因循守旧,未甚更改。所以今日灾变频数,盖天意必欲朝廷大修人事以救其患,乃可变危为安也”。[1]711“观今天下之势,日可忧惧。天人灾变,相仍而至”。[1]714认为余靖给“天”以人格化、情感化,进而推导出余靖是客观唯心主义者,这实在是对余靖思想的误读。其实,稍作分析就不难看出,余靖并没有认为“天”是世界的本源,具有驾驭万物之力量。余靖所言,其本意是借“天”与“人”的关系来说明灾异的出现是由人事而引起的,并以此来告诫统治者修身修德、图治社稷。其实质是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分析社会问题,其着落点是阐述“国之兴也在乎德,不在乎瑞;国之亡也在乎乱,不在乎妖”的观点。如果把余靖的整个哲学思想误读为客观唯心主义思想,把余靖误读为客观唯心主义者,这无疑是错误的。
总之,对余靖的哲学思想要客观的认识,并作实事求是的评价。余靖在自然观、辩证法、认识论及无神论方面所阐发的朴素唯物主义哲学思想是深邃的,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1]黄志辉.武溪集校笺[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
[2]黄志辉.余靖在“庆历之治”中的进步作用[J].韶关师专学报,1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