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纪
(山西医科大学学报编辑部,山西太原030001)
·科技哲学与科技史研究·
汉斯·约纳斯关于医学伦理的哲学辩护
李军纪
(山西医科大学学报编辑部,山西太原030001)
医学与人文学的交汇是当代科技的重要特征和发展趋势,医学伦理学的快速发展是这种交会的重要体现。文章分析了德国著名伦理学家汉斯·约纳斯从哲学层面对医学伦理学的辩护,包括在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方面的论证,在此基础上,汉斯·约纳斯对医生的技术责任和人类责任提出了道德要求。
汉斯·约纳斯;医学伦理学;医学与人文
当今生物医学技术快速发展,基因工程、干细胞治疗、器官移植、克隆技术等在临床上的应用日益广泛,由于这些新技术对人体的影响复杂隐秘,风谲云诡,引起了学术界尤其是伦理学家的高度关注,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生物医学新技术的利益和危害各抒己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形成了不同的学术观点。然而,医学伦理学的讨论是以研究对象的利益保护为基础,采用价值推断和道德标准审查的方法,试图建立相关的行为规范。对于哲学家来说,首先提出的问题是,生物医学伦理何以可能,这些道德标准和伦理规范建立的基石是什么?它或许仅仅是道德学家无病呻吟?还是政治集团的御用工具?德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汉斯·约纳斯(Hans Jonas)承继了他的老师海德格尔的智慧,以他自己的方式对生物医学伦理学进行了哲学的思考。在《技术、医学与伦理学:责任原理的实践》中,他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对生物医学伦理学的可能性进行了辩护。约纳斯提出,病人的自主性决定了医学是以病人为目的的,医学的最高目的就是服务并尊重病人。医学作为一种科学具有可选用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在具体实施时必须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1]。约纳斯还对医生和研究人员的医疗责任和人类责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生物医学的对象是人体,这个活跃的有机体是以自身为目的,它具有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能力。在医疗活动中,病人主动借助于医生的帮助期望实现自我的平衡和完善。约纳斯认为,病人是治疗的目标结构中的全部[1]。类似于建构主义理论的学习过程,医生治疗病人的过程是病人自觉利用一定的医疗帮助,来实现身体状态的健康和功能的恢复。在这个过程中,病人是积极的、主动的,而医疗条件是被动的、是被重新构建的。在自然哲学家看来,健康是人的自然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与自然和谐、互利、平衡,人在自然中享受和滋润着自身的成长和繁殖。而这种平衡的破坏就会造成不适、痛苦和灾难,病人通过主动寻找医生的帮助而恢复健康的自然状态。
尊重病人的自主性是所有医疗活动的基础和前提。病人的自主性和目的性是生命进化的结果,是人类作为高级生命的价值和尊严。这种自主性表现在病人选择治疗方法的自主性,病人选择治疗目的的自主性,病人选择一定方式处理自己身体的自主性。医学研究人员和医生的所有行为应该以人的价值和尊严为出发点和目的,它仅仅为病人提供一定的条件和环境。因而,以尊重病人为核心价值的医学伦理学在本体论上得到了辩护。
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途径,医学作为科学技术的一个门类,担负着认识治疗疾病的责任。在这种认识和实践过程中,科学家需要逻辑的推演,更需要直觉的天赋和经验的积累,需要试验性地采取不同的途径把医学知识推向前进。因而这种努力的结果是或然的而非必然的。同样,医术是医生直观天赋和经验的结合。约纳斯提出,医生在诊断过程中,首先需要了解病人的特殊情况,关心病人独特性和复杂性中的所有个体性要素,而病人的复杂性是任何分析性总结不可能穷尽的[1]。在这种情况下,医生的直觉天赋和临床经验在医学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就成为必然的和无可替代的。直觉天赋和经验的结果表现为治疗方法的或然性和可选用性,在临床上,表现为任何临床技术和方法都不是绝对有效的,即使已经临床证实的技术也会因个体差异而出现阴性结果或者导致医源性伤害。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医学在科学的光环下,被大众推崇为必然性和普适性的技术。每一个病人都希望医学是经过严格的实验验证因而必定对自己是有效的和有益的。然而,即使施行正确的医疗技术对整个人群的有效率可能99%,对1%的具体病人个体来说,可能是花费了大量的钱财,治疗却失败了。这种生物医学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缺陷不能也不应该回避,它是自然科学的固有属性。由于它可能给人体造成伤害的事实,决定了医生在施行医疗技术前,有义务和责任告诉病人可选择的治疗方法以及可能的伤害和后果,这项义务是医学伦理的重要内容,是病人的价值和尊严得以保护的重要举措,它在方法论和认识论层面上得到了辩护。
在自然哲学家看来,病人的身体与其他动物有机体的一样,是众多自然物中的一个,因此,医学属于自然科学。医学像其他自然科学一样,其研究对象人体是自然界的客观存在,人体的生理和病理过程、结构和功能的变化是自我实现和自我表征的。人体新陈代谢的客观性决定了医生医疗行为的科学性。医生由于掌握了治疗疾病的知识和技术,在面对病人时根据疾病的规律和自己的经验提出正确的医疗建议。医学规律的客观性对医生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使医学诊断和治疗成为可能,也为诊断和治疗标准的制定提供了保证。由于人体新陈代谢的规律性和客观性,医生能够努力使病人身体的结构和机能趋于自然健康状态。另一方面,病人身体的客观属性免除了医生在形而上学方面过重的负担,减轻了医生过于苛求的社会责任,它为医生的医疗活动提供了职业道德的辩护。因为,作为医学对象的人身体的客观性,导致了医生的责任在于身体形态和功能的自然标准,医生只需要遵照医学规律进行诊疗活动,只负责病人的身体结构和功能,不需要考虑病人的社会身份。病人的价值和身份不能成为衡量医疗活动的尺度,唯独其功能的完整性是它的追求[1]。就像乘客乘船航行一样,船长的责任是使乘客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只要乘客付钱买了船票,船长不能以乘客的某种身份和使命而拒载。同样,医生在治疗病人的时候,不需要考虑病人的道德身份或社会价值,也不能因此而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医生被赋予的目的和权力只是病人肉体的完整的自然功能,除此之外,医学别无它求。因此,医学的科学性质需要医生担当努力发现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解除病人身体上的痛苦和功能上缺失的责任。同时,医生的科学家身份也免除了对病人道德审查和价值判断的义务,医生只对医疗行为本身负责。
医术的医学责任是比较清楚的,它就是我们前面谈到的医学技术对病人身体的责任。医生为了病人的利益而治疗病人,而病人的利益是由自然标准来定义的,例如病人的器官形态和功能完好无损,所有器官的功能处于医学自然状态,医生为此所做的各种努力都可以得到伦理学的辩护。
然而,在技术进步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今天,病人和社会大众的愿望与医学原初所追求的病人“利益”标准发生了偏离或者矛盾。例如,妊娠与分娩原本是人的正常生理功能,按照病人利益的自然标准,不需要由医生进行干预,因为节育和堕胎是一种非自然的手段,甚至是违反自然规律的行为。因而,有些观点认为节育和堕胎是不道德的。然而对于已经诊断具有遗传性疾病的怀孕,对于人口过多的贫穷地区的母亲,对于被强奸而怀孕的少女,等等,这些正常的妊娠和分娩过程却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却造成了不幸。在这种语境下,医生为满足病人的要求,摆脱贫困和痛苦,究竟是施行社会意义的善,还是践行医学誓言中的不伤害原则;施行这些妇女的医学自然状态,而不顾其社会生活的不幸?在此,医学技术伦理问题已经转化为人类责任的伦理问题。
现实给医生提出了严峻的问题:医生在人类社会责任面前担当什么责任?他能否只得到医学的技术标准的伦理辩护还是必须把医学技术的责任放在次要位置,而首先担负社会文化或病人的愿望和幸福。
如果医学完全服从于病人和社会文化的愿望和需要,那么,在当今社会多元文化和多种社会价值标准的情形下,医生选择何种伦理规范?是俗世的幸福还是神圣贤明的理想,是西方文化中浮士德式的追求还是还是东方佛教的普世仁爱。约纳斯认为,“这些伦理争辩必须在决断的天平上一同被估量。”“人类伦理学家在此承认一种对立,在这种对立中,任何决断都意味着一方或另一方的牺牲[1]。”例如,在避孕药丸的使用中,一种伦理观点认为医生可以只关心其医学上有无危险,而药丸的使用是私人的事情。另一种伦理辩护提出,医生的人类责任是反对避孕药丸,因为这些药丸不加区别的供给会助长了享乐主义社会的性泛滥,导致了社会风气的腐化。
对于约纳斯来说,医生不仅是病人的代表和责任,医生是社会的代表和公共健康的服务人员。医术的责任超出了健康而涉及幸福和不幸这一维度,超出了病人而涉及全体民众,超出了正在活着的人而与下一代有关,甚至涉及地球上人类的命运[1]。例如,人口的生育和繁衍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人类的命运。当下太多的世界人口已经超出了地球的负载能力,成为除核战争以外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在约纳斯看来,解除这种威胁的办法不能是某些思想家提出的突然灾难以残忍地谋杀儿童、妇女和民族,而应该是由医学和医术设计出人道的、在伦理上值得赞赏的方法来限制出生。换句话说,医生的行为必须放在公众利益的维度上考虑,而不能仅仅在个体伦理学和医疗维度上加以考虑。
现代医学的进步,尤其是细胞生物学、器官移植技术和干细胞研究的发展,使人类生命的期限被延伸得超过了自然的标准,并且似乎随着生物医学的进步,人类的寿命被延伸得越来越长。但是,人类的寿命可以被无限延长吗?这种延长是好事还是坏事?对此,约纳斯提出了人的必死性的观点,并且对人的必死性的意义进行了辩护。他认为人的死亡与繁殖具有平衡的普遍意义,即没有死就没有生。从俗世的社会意义来说,如果无限制地延伸人的寿命,意味着放慢了增加新生命的速度,结果就会造成日益增长的老龄化人口中年轻人的比例日益降低,这对人类社会来说,不是好事,是受到了损失,不是善,而是恶。其次,一个老龄化的人口通过先行占有社会资源肯定阻碍了年轻人的发展,这样的社会形态对年轻人是不公正的。再次,约纳斯提出,人类的希望在于新生的东西不断出现,表现在年轻人的直率和热情中,表现在持续不断地创造各种不同的东西中,而所有年轻人的优势只有以老年人的死亡为代价才能得到。
关于生与死的哲学思考,古今中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与约纳斯相呼应的中国文化的人生追求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必死性是自然不可抗拒的规律,已成为我们不二的选择和命运。然而,从古代的长生不老崇拜到中世纪的炼丹术,到现代医学的基因工程和器官移植,人类追求延长寿命的努力从来没有停止过。约纳斯这位思想大师则提醒我们,人类是否走在一个正确的道路上,如果人的死亡是必然的,科学对于延长寿命的研究就是无益的和徒劳的。
约纳斯对于医学伦理学的辩护无疑离不开其哲学思想和价值判断。作为上世纪著名的伦理学家,约纳斯从哲学的层面批判了科学自由观念和研究自由的假定,论证了医学的道德追求和伦理责任,他认为现代医学研究的关键词是责任、幸福和未来,而不应该仅仅追求自由、健康和寿命。约纳斯睿智的论证和缜密的思考对于我们重新审视医学技术、对于我们深入理解尚德厚道的医学人文情怀具有重要的意义。科学中的人文关怀是科学的最终目的,在生物医学研究中,只有践行对病人的尊重,践行病人的知情同意,才能得到社会对医生的理解和尊重,也才能实现其人道主义救助和人文关怀的愿望[2]。
[1]Jonas H.技术、医学和伦理学:责任原理的实践[M].张荣,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113-226.
[2]李军纪,王洪奇.论生物医学科研中科学道德情感的培养[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5,18(5):39.
Hans Jonas’Philosophical Argument for Biomedical Ethics
LI Jun-ji
(Editorial Board of Journal of Shanxi Medical University,Taiyuan 030001,China)
The confluence of medicine and humanities is an important feature and developmental trend of contemporary science and technology,an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biomedical ethics is an important manifestation of this confluence.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amous German ethicist,Hans Jonas’philosophical arguments for biomedical ethics,including those in ontology,epistemology and methodology.On this basis,Hans Jonas proposed a moral requirement for both doctors’technical responsibility and their human responsibility.
Hans Jonas;biomedical ethics;medicine and humanities
R-02
A
1000-5935(2012)04-0007-03
(责任编辑李雪枫)
2012-04-26
李军纪(1965-),男,山西阳城人,山西医科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审,主要从事科学技术哲学和科技期刊编辑出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