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与玫瑰》中红玫瑰的象征意义

2012-04-12 10:50董榆萍
关键词:红玫瑰王尔德夜莺

董榆萍

(上海理工大学 外语学院,上海 200093)

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1854-1900),英国著名作家,在小说、戏剧、童话、诗歌等多种文学体裁上均有建树,是19世纪末英国唯美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在作品中他追求艺术的形式美和艺术的技巧美,其著名的童话故事《夜莺与玫瑰》体现了他这种“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思想。他以象征的表现手法,为这篇童话的一个主要意象“红玫瑰”赋予了深刻的意蕴:作为一朵艺术玫瑰,它体现了作者的唯美主义思想;作为一朵灵魂玫瑰,它体现了作者的宗教思想。

一、唯美之花——艺术玫瑰

在《夜莺与玫瑰》中,作者以两种“爱”为线索串起整个故事:学生对教授女儿的爱(小爱)和夜莺对学生的爱(大爱)。在对这两种不同层次、不同深度的“爱”的诠释中,作者以自己国家的国花——“玫瑰”为作品的意象来阐释。玫瑰,是美的象征,爱的化身。追寻玫瑰,就是追寻心中至高无上的美和爱。作者刻画了夜莺为爱献身、追求玫瑰的过程,但作品中的这朵“血玫瑰”除了“爱的代言”这一表层的涵义外,还承载着“唯美之花”的深刻内涵。

在《夜莺与玫瑰》中,夜莺在向玫瑰树求助时,一再强调:“我只求一朵玫瑰,一朵足矣!”[1]28这唯一的一朵红玫瑰,不是偶然的,而是盛开在王尔德心中的艺术之花。王尔德声称:“艺术除了表现它自身之外,不表现任何东西。它和思想一样,有独立的生命,而且纯粹按自己的路线发展。”[2]在艺术高于生活,为艺术而艺术的理念下,他所信奉的艺术理想是超越现实、超越生活。因此,远远凌驾于现实生活之上的艺术奇葩不需万紫千红地吐艳,而只需卓尔不群的一朵,便能够力压群芳,牵动万千目光。独立性决定了它孤傲的本质,纯粹性决定了它纯洁的特性。这样的一朵花,不可能俯首尘埃,只能高高在上、傲视群英。最终,历经千辛万苦,一朵美得眩目的玫瑰在玫瑰树的顶端傲然绽放!作者用了两个表示极致的形容词“topmost”(最高的)和“marvelous”(最棒的)[1]32来描述玫瑰的地位和高贵。千载难逢的花朵盛开于最高的枝条,这样的高度,把真挚的爱安放到了峰巅的位置,把美丽的想象之境推向了顶峰。小小的玫瑰承载了唯美主义所追求的美学理念。

唯美主义认为,美是高于一切的,其艺术宗旨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s sake),强调艺术与功利、道德、现实无关,认为艺术是培养人的美感,让人欣赏美、享受美。这座纯艺术的象牙塔能耸立于英伦大地,与当时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现实息息相关。19世纪中后期,英国处于资本主义上升黄金期的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物质财富急剧增长,拜金主义、功利主义的思潮四处蔓延,商品化下的金钱观主宰了人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社会道德整体呈现下滑之态和虚伪之势。面对日益庸俗化的价值观和日益商品化的艺术观,艺术家们对当时英国的社会现实产生了恐慌感和幻灭感。于是,他们扛起从法国传来的“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旗帜,力图构建一个乌托邦式的纯艺术世界。“英国唯美主义兴盛的原因与其艺术宗旨,已显示出它在伦理道德方面的价值取向——超越道德。”[3]作为英国唯美主义的杰出代表,王尔德在艺术创作和生活中身体力行,实践着唯美主义的艺术主张,他于 1890年 7月发表的《道林·格雷的肖像》,将这种完全追求美、不抱任何“道德”与“功利”目的的艺术观推向了极致,在英国社会引发了激烈的批评和争论。但是,在这之前两年的1888年,他出版的《快乐王子童话集》(包括《快乐王子》、《夜莺与玫瑰》、《自私的巨人》、《忠诚的朋友》和《神奇的火箭》)却好评如潮。“《快乐王子童话集》文采华丽,音调铿锵,诗意浓郁,堪与安徒生和格林兄弟等人的童话相媲美。”[4]269《典雅》杂志甚至将王尔德与童话巨匠安徒生相提并论。王尔德的童话不仅儿童爱读,成年人也爱读,有阅历的成人更能体会其中深刻的内涵。他以瑰丽的语言、优美的韵律、音乐的基调、多姿的结构、奇妙的想象、深邃的思想把唯美主义所追求的形式美与技巧美在童话中展现到极致。但究其长盛不衰的原因,不仅在于他追求单纯的美感,而且还在于他没有完全“超越道德”,这些童话仍隶属于“道德童话”的范畴。《夜莺与玫瑰》就是这些“道德童话”中的一颗熠熠闪亮、超凡脱俗的明珠。

在《夜莺与玫瑰》的前半部中,作者诠释的一个道德主题是:美至高,爱至高,历经千难万险方能获得爱与美。作者以诗化的语言刻画了寻找美和获得爱的艰辛历程和瑰丽场景。但求索的过程既曲折又漫长,绝非一蹴而就便可轻易获得。在夜莺不辞辛劳地寻找红玫瑰的过程中,作者以清丽的辞藻和递进的结构,一步一步引领我们向着美好的事物靠近。夜莺先找到一株长在草地上的白玫瑰树。作者以比喻的修辞手法,把白玫瑰的色彩具体化,把一幅一望无际的海面上盛开着朵朵白色浪花的大气场景呈现在我们眼前,白玫瑰那种荡气回肠的美让心灵无比开阔;接着作者又层层推进,把这种纯白的色彩推向顶峰——白玫瑰的色彩胜过山顶的千年积雪,白得那么冷峻、白得那么纯正、白得那么高贵。作者用词的熨帖和比喻的清新,让白玫瑰的洁净攫住了我们的心,对于这样象征着纯洁爱情的花朵,怎能舍弃、怎忍舍弃?!

但为了心中至美的红玫瑰,夜莺飞离了白玫瑰,飞向下一个神秘的美之源。夜莺找到一株长在古日晷器旁的黄玫瑰树。作者以丰富的想象力给黄玫瑰罩上了一层神话般的色彩,那坐在琥珀宝座上长着一头黄色秀发的美人鱼,让人浮想联翩,她那秀色可餐的美丽让仰慕之人心驰神往。玫瑰的黄色宛如那在镰刀割伐前,轰轰烈烈盛开的黄色水仙,更让人怜香惜玉,不忍离去!作者对每个意象的选择都经过精心构思,他用奇特的想象塑造出的鲜活形象,让黄玫瑰充满了诱人的魅力,以拟人化赋予其生命新鲜的活力,提升了读者对美的感悟力!

王尔德对白玫瑰和黄玫瑰细致而精美的描摹,暗示着在追求红玫瑰的他的心目中:真正的艺术无法取代!最后,在学生寓所的窗旁,他终于找寻到了梦寐以求的红玫瑰树。红玫瑰的色彩是“像鸽子脚一样的红色”(as red as the feet of the dove)[1]28,王尔德的比喻新颖独特,让人感觉一股柔情扑面而来,那振翅的白鸽扑动丹红的脚爪,动态的一抹红便久久地锁住了视线。接着王尔德向纵深处着墨,以鲜艳的珊瑚的红色向我们展现了一个神奇多姿的海底世界。红珊瑚宛如一把把红艳艳的扇子,在晶莹剔透的海底来回飘动,红得那么醉人、红得那么飘逸、红得那么脱俗……这就是夜莺不惜用自己鲜血换取的红色!

王尔德采用与海洋有关的意象来描写玫瑰,有其深意。他引领读者由表及里、由易到难去探寻心中的理想。“海面”的白玫瑰(白色浪花)[1]27,“海中”的黄玫瑰(黄色秀发的美人鱼)[1]28均风姿绰约、充满诱惑力,但夜莺(王尔德的化身)不被其惊艳之美所动,不改初衷、一直排除艰难万险、钟情于大学生所钟情的“海底”的红玫瑰(红珊瑚)[1]28,王尔德“用他创造的美来刻画他信仰的绝美”[5]。唯有海底极致鲜艳的玫瑰色才能与他所追求的艺术理想的色彩相媲美。这说明虽需历经艰险,但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美丽是无法取代的,在忠诚者的心里,它们有无法撼动的唯一性。同理,他的“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思想也是不可替代的,这是他一生孜孜不倦追求的艺术理想!

他对这一艺术理想的执着追求,从其人生可略见一瞥。在牛津大学求学期间(1874-1878),王尔德师从瓦尔特·佩特(Walter Pater,1839-1894)研习美学。佩特的“《文艺复兴史研究》一书给了他巨大的启发。王尔德后来结识了佩特,‘为艺术而艺术’这一口号就是从佩特那儿贩过来的”[4]264。佩特认为“美只为美存在,它既没有道德标准也没有实用价值。”[6]在佩特的影响下,王尔德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一生高扬“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大旗,并以自己精彩纷呈的文学创作:诗歌、童话、小说,特别是戏剧创作,将唯美主义推至顶峰。

为了宣传唯美主义的思想,王尔德除了在本土英国奔走演讲,还到美国、加拿大、法国等国家去做宣传演讲。1882年他到美国和加拿大做了整整一年的巡回演讲,大力倡导不是艺术反映现实而是现实反映艺术的观点。他的“美”具有永恒价值的“审美运动”在北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从而使他名声鹊起。1884年他在都柏林邂逅康斯坦斯·劳埃德(Constance Lloyd)并结为伉俪,1885年大儿子西里尔(Cyril)出生,1886年小儿子维维安(Vyvyan)出生,1888年在两个孩子两三岁时,他出版了《快乐王子童话集》。作为一个父亲,在孩子呱呱啼哭和牙牙学语的成长声中,在趴在地上与孩子嬉戏、讲故事的生活进程中,孩子们反过来给了父亲无穷的创作灵感和写作源泉。王尔德把自己唯美主义的思想糅入这部童话集,由于受到两个儿子的影响,这部童话集打上了很深的“道德童话”的烙印,它主要歌颂了善良人的自我牺牲精神和美的永恒性。《夜莺与玫瑰》就是其中一篇杰出的代表作。追寻红玫瑰的夜莺便是王尔德这位追求唯美主义理想的艺术大师的化身,而“玫瑰则代表了王尔德心中那完美无暇的艺术”[7],红玫瑰的至纯折射了他心灵深处对纯美艺术的渴求,红玫瑰位置的至高象征着他艺术理想地位的高度,红玫瑰色泽的至美代表了他毕生追求的艺术的绝美。从枝条的顶端到深邃的海底,王尔德探寻的是一种极致的唯美。红玫瑰被深深地打上了唯美主义思想的烙印,它已远远超越了植物的范畴。作为一朵象征着唯美主义思想的艺术之花,红玫瑰是王尔德心目中既有高度又有深度的艺术理想的化身!

二、宗教之花——灵魂玫瑰

在这篇童话的后半部,作者在唯美中加入了悲剧色彩,“殇”是贯穿后半部作品的一条红线——夜莺之殇与玫瑰之殇。王尔德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展现在读者面前,夜莺的死亡与玫瑰的死亡在表层上是一种悲剧美,但作者所要揭示的是一种深层次的高尚美、奉献美和残酷美。玫瑰的象征意义也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唯美之花转换为宗教之花,从艺术玫瑰转换为灵魂玫瑰。

在西方人的心目中玫瑰具有崇高的地位。人们把玫瑰奉为心灵之花,把红玫瑰奉为圣洁的灵魂之花。玫瑰享有这么高的地位,与它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起源息息相关。“当基督教教堂在欧洲遍地开花时,先前一直象征爱神的玫瑰,转而开始象征殉教者和基督的受难和死亡。”[8]基督教认为,玫瑰的起源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受难殉教时,其身体的鲜血从脚跟流到地上,殷红的一大片鲜血所盛开成的红艳艳的花。这血玫瑰便是圣血玫瑰,因为她鲜红的色彩源自于基督的血液,神圣不可侵犯。故红玫瑰的一个象征意义是博爱,即基督受难无私给予人类的大爱。

《夜莺与玫瑰》“这篇童话故事就集中反映了作者的基督教情节。童话中的夜莺让花刺刺穿心脏而死,而基督耶稣是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夜莺为了别人纯美的爱而献身,不正是耶稣替人消罪受难而死的活生生的表现吗?”[9]王尔德以童话为载体,以具像的夜莺将玫瑰的抽象起源做了一个生动而凄美的展示。一整夜,夜莺把自己的胸膛抵着玫瑰花刺,锋利的刺一寸寸地刺进它的胸肌……时间在一秒秒流逝,疼痛在一分分加剧。但它却忍住锥心之痛,泣血啼鸣、婉转唱歌,把自己优美的歌声与柔美的月光糅和在一起,一步步向死神靠拢……一滴又一滴,它生命的血液带着爱的激情、带着情的热度缓缓地温暖着玫瑰树被冬日严寒冻僵的血管,玫瑰树复苏的血管万分饥渴地吮吸着这生命之液。当爱的琼浆流到玫瑰树最高处的枝头时,奇迹出现了,一朵奇异的白玫瑰在最高的枝头悄然显现:一片片乳白色的花瓣在恬静中睁开惺忪的睡眼,它们白得透明宛如清晨小河边的薄雾——那种纯洁透亮的白色是早晨轻盈的足履,又是黎明梦幻的翅膀……但玫瑰树不为这种似梦似幻的空灵之美所触动,却冷峻无情地催促夜莺唱着歌把血肉扎向玫瑰刺,深些、更深些!勇敢的夜莺忍痛高歌,这啼血的颂歌渐渐使白玫瑰白皙的脸颊变得粉嫩,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仿佛娇羞的新娘被新郎亲吻时脸上泛起的幸福红晕。作者以诗化的意境,呈现了婚礼上最温馨的浪漫场景,以柔美来反衬夜莺之死时的悲怆之美,加强了心灵震撼的力度。但“玫瑰花心”(the heart of a rose)需要“夜莺心里流出的血”(a nightingale’s heart’s blood)[1]33而不是身体流出的血方能变得殷红,即夜莺需要以自己的死亡换取红玫瑰的新生!

这种惨烈的交换方式没有吓退夜莺。对于献身者,精神总是凌驾于肉体之上,只要精神不灭,灵魂将永生!夜莺展现出了“高尚的精神之美”[10]和“崇高的灵魂之美”[11],它宛如飞蛾——一只“清醒的扑火飞蛾”[12],冲向烈焰,去燃烧身,去焚烧心……它歌唱着让锋利的荆棘刺中心脏,周身一阵剧痛,鲜血向玫瑰汩汩奔涌:一朵高贵的红玫瑰终于以完美之姿闪亮登场!血玫瑰红得像东方天际的朝霞,宛如被红彤彤的太阳托举而起的爱的生命!它的花心熠熠闪光,宛如一颗价值连城的红宝石。红玫瑰的心是夜莺那颗高尚的心的外在表现。红玫瑰的心,奉献的心!

从夜莺塑造红玫瑰的整个过程可以清楚地看到:红色,在这篇童话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表层来看,这是一篇童话故事,它的读者主要是孩童,而红色是孩子们最喜欢的颜色。“我们只要留神看我们周围的小孩……在每一个水彩画的颜料匣中,装朱砂红的管子总是最先用空的。”[13]47《艺术的起源》的作者格罗塞还引用歌德在《色彩论》中的话说:“如果一个孩子对某一种颜色表示特别喜爱时,那一定是灿烂的红色。”[13]47但究其深层含义,红色,在这篇作品中更多传达出的是一种象征意义。其实,“红色在基督教色彩象征中,作为表示圣爱的符号性色彩属性。出于人类原始生命神秘色彩的强有力影响,欧洲人在中世纪大多认为红色是最美的色彩。在殉道者纪念日,红色意味着基督的血”[14]98。由此可见,基督教在传播宗教精神时,红色象征着神圣的爱和基督的血。

由于色彩符号是宗教精神传播中一个不可忽视的象征符号,因此对色彩意义的正确解读直接关系到对文本的深度理解。从浅层解读,红色是一种表现生命的颜色,因为红色让人直接联系到与生命休戚相关的血液的色彩。原始人在狩猎或战争中很早就发现,动物一旦失血,就会迅速死亡。由此,不难解读史前各族类在死人周围撒红色矿粉的深层含义:生者渴望死者再生。但从深层解读,从前面的分析可知,红色在基督教色彩象征中用来表现圣爱。在揭示宗教精神时,“在西方文化中,红色常作为圣母圣父的服色”[14]86,“从中世纪至今,象征色彩在西方各民族之间虽略有区别,但是大都以基督教色彩象征为唯一的色彩选择基础”[14]98,因此不难理解,在作品中王尔德为何把红色奉为尊贵,为何让夜莺倾其生命的血液去塑造一朵红玫瑰,而不是一朵白玫瑰、黄玫瑰或蓝玫瑰。夜莺是一个像基督那样胸怀博爱使命的殉者,为了心中的至爱和至美,他以牺牲为荣,从至善出发回归至善;在祭坛上含笑献身,主动让锋利的刺穿透其柔软的心脏,在巨痛中放声高歌。它用生命完成的红玫瑰,是一朵生命之花,更是一朵象征着神圣之爱的宗教之花。这是一朵不计报酬、不求索取的大爱之花。

此外,基督教以光明和白光象征上帝的光辉。在故事中,王尔德没有忽视光的作用与象征意义。在他笔下,月光,被描摹为另一种形式的圣光。月光是塑造血玫瑰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玫瑰树对夜莺的要求是:只有在月光下,用音乐才能完成红玫瑰的塑造。作者对月亮着墨不多,只用了两个简单的词语:“冰凉如水晶的明月”(the cold crystal moon)[1]32和“白月亮”(the white moon)[1]34。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阅读中读者时刻感受着月光的力量——强大的超自然力量和神秘的精神力量!唯有在它笼罩下,承载着爱的玫瑰才能制作完成,完美登场。而对爱的描写,作者却以光和火的意象大肆铺陈、不吝笔墨:爱情的翅膀闪着火焰般的光芒,爱情的身躯宛如火焰闪闪发光[1]31。为了这种炽热的情,为了这朵火红的爱之花,夜莺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因为夜莺一直认为对玫瑰梦寐以求的学生是一位“真正的恋人”(true lover)[1]25。

但是现实给夜莺当头一棒,教授的女儿只钟情于金银珠宝,对这朵心血浇灌出的玫瑰不屑一顾,所谓“真正恋人”的学生竟然在呵斥对方“忘恩负义”(ungrateful)[1]35的同时,自己也不屑一顾、幼稚轻薄地把玫瑰扔到大街!结果玫瑰被一辆马车碾压,粉身碎骨,坠入阴沟!曾对未来满怀憧憬的青年学生重新潜入哲学书,去寻找所谓“实际的”形而上的东西,故事嘎然而止。故事出人意料的结局竟然与王尔德人生的结局如出一辙。他中年与道格拉斯的同性恋悲剧所遭致的牢狱苦役(1895-1897),毁了一个文学天才,让他灿烂的生命提前走到了尽头,更让英国的唯美主义运动转入了波谷!1900年临终前,王尔德皈依天主教,他把这朵象征宗教之花的血玫瑰演绎到了极致!“零落成泥碾作尘”——那被碾碎的不是玫瑰,而是一颗颗心,作者的心和读者的心。那流淌在地上的红汁是一地鲜血,那花梗上的荆棘是一根根锋利的针,把渴望真爱的心刺得鲜血淋漓,把渴望真情的眼扎得双目失明!爱之花遭遇如此惨烈的结局。作者对社会现实的批判以这种残酷的方式表露无遗,它控诉了金钱至上的社会对纯真之爱的挤压和扼杀。拜金主义思潮下的庸俗社会对真善美的扼杀如此冷酷无情,发人深思,催人警醒!

三、结束语

王尔德的童话故事《夜莺与玫瑰》以瑰丽的意境和残酷的悲情对纯美的爱进行了讴歌,对冷酷的现实进行了鞭挞。理解不了真爱,亵渎真情,这是残酷中的残酷,悲剧中的悲剧。但作者让玫瑰的寓意不仅仅局限于爱和激情的范畴,夜莺为爱献身,它肉体的消亡不代表灵魂的消逝,精神远远凌驾于肉身。夜莺用生命和鲜血完成的血玫瑰是一朵唯美之花,更是一朵宗教之花,这是一朵艺术玫瑰和灵魂玫瑰。它生动体现了王尔德的唯美主义思想,同时也深刻体现了王尔德的宗教情结。玫瑰,是英国的国花,在王尔德的祖国,它是国人心中至高无上的精神之花;而这朵生命之花——血玫瑰堪与国花相媲美,这朵“泣血玫瑰”呼吁人们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要懂得真爱,更要懂得感恩和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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