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红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漯河 462000)
理查德·莱特小说《native son》解读
刘春红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漯河 462000)
理查德·莱特小说《native son》是美国“抗争小说”之首创,更是黑人文学代表之作。该作品运用现实主义的写实之法,表现了美国社会20世纪30年代那种残酷的种族歧视与阶级斗争还有黑人悲惨的生活状况,它给人们进一步深入研究美国这时期历史提供很好的参考资料。
《native son》;种族歧视;黑人文学
1940年,理查德·赖特的《native son》公开发行,该作品描绘了一位和以前小说截然不同的黑人形象。《native son》不但在美国文坛异军突起,也给美国社会以很强的震撼:新生代的黑人已不甘心生活在固定的社会模式中,他们宁愿准备为抗争基本权利、维护人格尊严而死,也不愿意像他们的老一辈人那样生活在耻辱之中。《native son》开创了美国“抗议小说”的先河,是黑人文学发展史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同时,这部小说也使理查德·赖特一跃成名,奠定了他“现代美国黑人小说之父”的地位,并成为其代表作。
《native son》以20世纪30年代的芝加哥为背景,全书分为恐惧、逃跑和命运三个部分,叙述了一个黑人青年别格·托马斯的一段生活经历。他被白人达尔顿雇佣后不久,失手杀死了这家的女儿玛丽,充满恐惧的别格想方设法逃避罪责甚至不惜嫁祸给共产党员简,在被人揭穿后不得不逃跑,最终被8000名白人警察抓住并送上法庭,受到了死刑的判决。这部小说之所以在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重大,不仅是因为它成功塑造了别格这一新黑人形象,而且还由于理查德·赖特依照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客观地展示了20世纪30年代美国的种族歧视以及阶级压迫和斗争的基本状况。
美国历史中有两条独特的发展线索对理解这部小说意义重大:一个是20世纪上半期的美国黑人从南方向北方城市的大迁移;另一个是1929年到1940年间的大萧条所带来的巨大危机。向北方城市的大迁移可以称得上是非裔美国人历史的一个关键时期,是继美国内战和解放黑人宣言之后黑人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它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由于一战的爆发极大地刺激了北部工业的发展,北部城市对劳动力需求巨大,因此南部的黑人逐渐逃离出来,向北方云集,但他们只能居住在拥挤破旧的平民区,并不是和白人杂居和聚居。内战后,“三K党”通过暴力手段迫使南方的许多州把黑人赶出议会和其他政府部门,通过了歧视和隔离黑人的“杰姆·克罗法”,并一直延续到故事发生的30年代。虽然南方的奴隶制问题得到了解决,但种族问题依然十分复杂严峻地存在着。
小说中的别格一家就居住在芝加哥的黑人聚集区,又名“黑带”。白人居住区和黑人居住区之间有一条分界线,白人不愿跨过,黑人更不敢逾越,黑人和白人似乎老死不相往来。别格一家人挤在一间破旧的棚屋里,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黑带”中,还有许多没有人居住的建筑。原来,白人为了提高租金使用了一大高招:利用供求法则,减少房源供应以提高租金,这充分反映了黑人受剥削和被压迫的事实,体现了黑人贫困的生活。黑人和白人的不同还体现在日常生活方面,面包的价格就是个极好的例证:在“黑带”区,一块面包卖5美分,但在隔离地带的白人居住区,只要4美分。许多黑人没有工作,食不果腹;少量做生意的机会也只不过是那些白人所不愿意从事的收看黑人尸体的殡仪馆事务。
种族压迫和隔离造就了黑人和白人在教育、社会经历以及行事方式上的巨大不同。在《native son》这部小说中,黑人被剥夺了教育、就业、娱乐等权利,别格及他的伙伴们每天做的事情也就只是抽烟、喝酒、打弹球,玩虚拟中的白人的游戏、想象白人的生活,他们被剥夺了接受正规教育的权利。黑人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任何可以选择的机会和权利,别格去道尔顿家当司机也是走投无路才去的,因为如果他不接受这份工作,他们一家将不再被救济,他只能按照白人制定的规则生活下去。他曾想抢劫白人的铺子,但最后由于害怕而使计划流产。想干又不敢干的心态正是美国种族歧视和压迫的直接结果。这种压迫和歧视给黑人行为带来的另一种影响是恐惧和仇恨、暴力和残忍。因为潜意识中对白人的恐惧和仇恨迫使别格本能地谋杀了玛丽,迫使他肢解了她的尸体并在火炉里焚尸灭迹,迫使他把罪行栽赃给美国共产党,迫使他杀死了自己的女友以免出卖自己。因此,从根本上说,别格杀人犯罪的行为应该完全归咎于美国的种族主义制度和压迫。小说《native son》在揭示当时美国社会存在的种族歧视方面,毫无疑问地具有相当的力度和深度。
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处于经济危机的大萧条时期,广大的工人、农民处境极端痛苦,甚至绝望。据统计,美国有近四分之一的工人失业,三分之一的人挣扎在生活的边缘,农民债台高筑,没有生计。而反观当时的新兴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则正呈现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下,许多美国人对资本主义表示怀疑,转而对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美国共产党迅速成为美国最有影响力的组织,吸引了包括黑人在内的许多激进的青年作家、工人和农民。到了30年代晚期,美国共产党的人数从1929年的区区7000人跃升为8-10万人,公众对共产党的兴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美国共产党大量发展组织和工会,组织群众广泛进行阶级斗争,向群众印发宣传手册和资料,宣讲共产主义思想,壮大共产党队伍。小说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并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阶级斗争状况。
值得关注的是,小说作者本人就是一个受美国共产党宣传而被深深吸引加入共产党的年轻黑人作家。1932年,赖特加入了共产党。此后他努力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直接担任党内工作,并很快成了一名主要的左翼代言人。随后的10年是赖特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他在思想和文学创作方面渐趋成熟,最终获得国际声誉的重要阶段。小说中的玛丽和简可以说是一对革命伴侣,他们是被共产党所吸引加入革命队伍的白人,他们抱着对共产主义的高度热忱进行组织和宣传工作。虽然玛丽出生于一个富裕的资本家家庭,但她同情人民,认为共产党能帮助他们。共产党员简是共产党先锋组织劳工保卫委员会的执行书记,从他主动和别格握手、与别格交谈的方式和内容可以看出他对共产党工作十分积极,并不失时机地向别格介绍共产党,有强烈地把别格这样的黑人吸引加入共产党组织的意愿。他还送共产党宣传小册子给别格。“干革命就离不开他们”,简说,“必须把他们组织起来,他们富于战斗精神,他们会给党以生命”。在别格被抓住后,共产党律师麦克斯主动为他在法庭上进行辩护,不仅仅是因为共产党被牵扯与案件有联系,更多的是因为他想利用一切机会扩大共产党的影响,反击白人的阶级统治以联合其他的社会阶层。小说结尾虽然是共产党没能挽救别格的生命,但却赢得了别格的心,他接受了麦克斯的阶级理论。所有这一切表明,当时的美国共产党活动比较积极,共产党组织正在逐渐壮大。
但是,当时在美国占主导地位的是白人种族主义者,他们控制着国家机器,掌握着强大的军备,从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对美国共产党广泛压制,对共产党组织进行残忍镇压,不惜以任何方式消除共产党在全国的影响力。白人侦探布列顿从心里对共产党存有偏见,他一直千方百计地想把这桩谋杀案归咎于共产党以找到借口铲除共产党组织,并以别格杀人之事作为借口逮捕数以百计的共产党人,袭击工会办事处和工人组织。检查官勃克利先生在谈到共产党为别格辩护时说:“那一帮子人你还能指望什么别的?我赞成把他们彻底消灭掉。我深信,你要是兜底儿把这个国家里的共党的活动查一下,就会把许多未破的犯罪活动的根子挖出来。”这充分体现了资产阶级对共产党的偏见和要铲除他们的决心。
另一方面,《native son》这部小说也反映了美国共产党建党初期的某些局限。美国共产党成立于1919年,发展历程比较短暂,机制也不健全,没有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也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以白人为核心的党组织也不能够充分了解和满足黑人的心理和实际需要。作为共产党员的玛丽没有去过黑人贫民窟,根本不了解黑人的基本生活状况,还以为黑人和白人过的是同样的生活;虽然玛丽、简以及麦克斯希望和别格做朋友,成为阶级弟兄,但他们从骨子里又认为黑人和白人是不平等的,常常使用诸如“你们民族”和“你们黑人”等带有民族偏见的称呼和语言。此外,赖特在小说中对美国共产党的人道主义和改良主义也进行了描述,并表示了怀疑。美国共产党寄希望于白人统治阶级改善社会状况、缓和阶级和种族矛盾,根本没有把武装夺取资产阶级政权作为奋斗目标:共产党员麦克斯只是告诫白人要抓住机会创造一个公平民主的社会;麦克斯从始至终都认为别格杀人是错误的,那不是应该的行事方式。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美国共产党奉行的是非暴力抗争,而这也是赖特1944年脱离美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原因。
赖特出生于黑人家庭,自幼过着艰难、曲折的生活,受到白人的歧视和压迫,从小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中长大,深感自己是社会的“弃儿”,因此对周围的白人世界有一种又恨又怕的反常心理。《native son》从某种意义上说,客观地反映了作者本身对当时美国社会的看法。正如他在作品中所写的那样,把别格的性格乘1200万,就得出黑人民族的心理。同时,作品也隐含了作者的阶级观点和立场,并试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赖特的这部小说成功地把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和阶级压迫客观而又尖刻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不失为一部优秀的抗议小说,也是研究美国历史这段时期的宝贵资料。
[1]李鸿雁:《理查德·赖特的困惑》,《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2]理查德·赖特,施咸荣译:《土生子》,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
[3]刘绪贻、李存训:《美国通史》(第五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4]毛信德:《美国小说史纲》,北京出版社1988年版。
I106.4
A
1003-4145[2012]专辑-0019-02
(责任编辑:宋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