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惠斌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进入21 世纪,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增长迅速、自然灾害频繁、资源出现枯竭、环境不断恶化,全球粮食供求关系紧张,粮食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粮食安全再次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中国作为拥有13 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1]。湖南6800 多万人口中,农业人口达4148万,约占总人口的61.29%,作为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湖南稻谷产量常年稳居全国第一,用占全国3%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6%的粮食[2],在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粮食安全的概念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于1974 年11 月在罗马世界粮食大会上首次提出,此后其内涵不断丰富和延伸。1983 年,FAO 总干事爱德华·萨乌马(Edouard Saouma)将购买力因素纳入粮食安全,即粮食安全的最终目标是确保所有人在任何时候既能买得到又能买得起他们所需的基本食品。1996 年,FAO在《粮食安全罗马宣言》中,对粮食安全作了第三次表述:让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在物质上和经济上获得足够有营养和安全的食物,来满足其积极和健康生活的膳食需要及食物喜好,才实现了粮食安全。2001 年在德国波恩召开的世界粮食大会又提出了持续粮食安全的概念。所谓粮食可持续安全,是指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动态地、充足地供给当代和后代居民质量合格的粮食,以保障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地从事各项活动。
但当代中国所面临的粮食安全问题无论就其背景,还是性质而言,都不同于一般的发展中国家,更不同于发达国家。中国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如朱泽(1998)认为,粮食安全是指国家在其工业化进程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粮食的需求和粮食经济承受各种不测事件的能力[3]。吴志华(2003)认为,粮食安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与其生存与健康相适应的足够食品,而对粮食生产、流通与消费进行动态、有效平衡的政治经济活动[4]。江东波(2001)提出粮食自给和粮食贸易的“二维空间说”;丁声俊(2001)提出的粮食需求者,需求时间,产地来源,所需粮食,粮食数量与质量,以及购买力“六因素说”;翟虎渠(2004)提出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的“三层次论”;陈锡文(2004)提出生产、流通、储备、进出口以及低收人人口定向补贴的“五环节说”;[5]吕开宇等(2007)则从食物消费升级视角下研究了粮食安全内涵[6]。而随着“蒜你狠”、“姜你军”、“豆你玩”在市场上的轮番上演,粮价的不稳定和飙升还直接导致生活和生产成本的增长,并迅速波及大宗物品的价格抬升,从而影响进出口产值和利润,最后可能引致整个国家的经济波动,粮食的价格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由此可见,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时期和经济水平、不同消费习惯和食物构成,对粮食安全的标准及其理解不同。因此,我国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入的形势下,必须在充分把握世界粮食安全内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来研究我国粮食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优质耕地逐年减少,人口逐年增加,CPI 指数高位运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正在加快,一边是承受不起生活成本加速上涨的城市居民,一边是迫切需要增加收入的农民,中国的粮食问题,在这一时期变得尤为重要并亟待调整与解决[7]。
(1) 粮食供需总量平衡偏紧,粮食进口依赖程度增加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2011 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57121 万吨,比2010 年增产2473 万吨,增长4.5%,不仅再创历史纪录,而且达到了2020 年粮食产能规划水平。这也是我国粮食产量连续第八年增长。尽管粮食产量连创新高,但增长的持续性值得关注,因为粮食连续增产的时间越长,离减产的拐点也可能就越近,再加上我国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粮食生产靠天吃饭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人多地少的国情使得粮食安全问题仍然存在。2010 年我国进口包括大豆在内的粮食达到创纪录的6695 万吨,我国目前粮食自给率的下降趋势值得重视[8]。
(2) 粮食供需结构性矛盾凸显,粮食保障体制不健全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水资源与耕地资源十分有限。有限的资源首先要保证三大主粮品种中的粳稻、优质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产品的种植,解决吃饭问题,近几年频发的自然灾害,导致供给偏紧;包括大豆、棉花、植物油和食用糖等品种在内的其他农产品则需要大量进口,对外依存度明显增高。另外,粮食安全是有层次性的,不同人群对粮食安全的水平要求也不一样。对多数人而言,不仅吃得饱而且要吃得好、吃得有营养,在市场上随时能买到所需的食品;对少数贫困人群(可买到但无钱买),政府还应建立基本的保障体系。
(3) 粮食比较效益持续走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
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劳动力价格和土地价格也出现刚性上升趋势,导致粮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尽管国家多次提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和采取多种惠农补贴政策,但种粮与种植经济作物、与农村养殖和外出务工相比,其经济效应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粮食商品比较优势低,导致种粮农民和主产区的生产积极性不高,加上科技创新支撑力不足,增产难度非常大。
(4) 粮食产业链建设滞后,外资成粮食安全隐患
目前我国种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农作物育种创新能力、种业产业集中度、种子市场监管能力仍然较低,品种多、乱、杂、企业多、小、散,种子假冒伪劣等问题仍然突出。我国现代粮食物流及新型的收购、销售网问题均未系统解决,流通体系的建设仍然滞后,流通成本过高。在这种背景下,外资种业巨头、国际粮商利用其资金、技术和产业优势近年来在我国加紧布局,逐渐蚕食我国种业市场、进入原粮收储、粮食加工、粮食销售等各个领域。我国蔬菜、大豆、玉米种子面临全线失守,食用油市场已基本为外资所控制。外资在我国粮食加工业扩展范围和扩张规模的速度正在加快,外资企业高价争夺粮源现象已随处可见,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5) 粮食的金融属性增强,粮价宏观调控能力弱化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粮食不仅作为一种消费商品而具有商品属性,粮食的能源、金融属性已远远超过了其自有的商品属性。一方面,由于能源价格的持续上涨,生物燃料的发展对谷物和油料的需求增长成为推动农产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动力。另一方面,后经济危机时代,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依然维持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以至国际资本市场流动性仍显充足,增加了游资在粮食市场囤积居奇和伺机炒作的能力。国际粮价已不单是商品价格,从某种程度上已变成一个金融产品的价格。既然是金融产品,就不仅服从“供求原理”,更会服从“杠杆原理”,游资就会将小幅、局部的涨价通过金融杠杆放大成剧烈、全面的涨价,导致粮价宏观调控能力弱化。《2011 年世界粮食不安全状况》报告称:粮价高企和波动是造成全球粮食不安全的主要因素,应引起国际社会的严重关注。
(6) 粮食种植生态环境退化,粮食持续安全堪忧
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全球气候的变暖和自然灾害的频发,耕地资源在不断减少。近20 年来中国各级城市城镇的建成区人口密度呈显著下降趋势,这是上等耕地数量迅速不合理下降的主要原因,也是对中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威胁。我国现在人均用地规模为130 平方米,超过世界平均水平100-105 平方米。今后20 年是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期,也是上等耕地流失严重期,同时又是食物消费快速增长期和食物供需矛盾日趋严重期,中国保护耕地和保障食物数量安全将面临巨大挑战。另一方面,农民已经基本抛弃了人工除草、人工杀虫、施用农家肥等传统耕作方式,取而代之的是用大量的化肥和农药来提高亩产,化肥与农药的使用量增幅已经超过了农产品的单产增幅。化肥施用过量,会使土壤板结,土壤肥力下降;农药在杀灭病菌害虫的同时,也增加了病虫的耐药性,形成恶性循环;与此同时,土壤中很多有益生物也被杀死,农田所固有的食物链条被人为地切断,这些都非常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影响粮食的持续安全。2010 年中国粮食单产比1979 年增96%,比1990 年增26%。油料、棉花、甘蔗等单产分别增117%、176%、76%,但2010 年中国使用化肥5561 万吨,是1978 年的5.29 倍,2010 年农药使用量171.2 万吨,是1978 年的2.29 倍。
总之,在新的历史阶段,我国粮食安全的内涵及任务在不断拓展,包括有总量安全、结构安全、质量安全、价格安全、生态安全和产业安全等基本内容。不仅要保障粮食数量增长,而且必须向优质、安全、营养方向发展;不仅要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而且要有效缓解资源紧缺和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不仅要提高粮食生产水平,而且要保障农民收入持续提高。在这种背景下,保障粮食安全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耕地减少、水资源短缺始终是我国农业发展无法回避的硬约束,而资源浪费及利用效率不高与资源紧缺并存使矛盾不断加剧,未来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仍将持续,粮食安全面临重大考验[1]。
联合国确立2012 年为首个国际合作社年,以突出合作社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特别是对减少贫困、创造就业和社会融合的影响,并将2012 年国际合作社年的主题确定为“合作社,让世界更美好”。粮食专业合作社在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市场化对接、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国和法国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采取政府与合作组织相结合的方式来保障粮食安全。美国政府建立起系统的“生产——储备——信息引导(预测预警)——投放”机制,以保证粮食合作组织的利益,并从中保障粮食供应的稳定和安全。在法国,当收购机构(主要是农业合作社)不能在市场上卖掉粮食时,法国粮管局(ONIC)作为政府管理机构就必须买下农业合作社的粮食,作为公共存储或“临时储备”[9]。
日本的粮食安全,主要是通过合作组织来调节。由全国农业协同联合会和全国主食收购系统组合联合会组成的全国大米集货团体,根据流通计划,将分散在全国的大米收集起来,通过政府检验后,再分别出售给政府和大米批发商,其余的才由农民自由销售。
印度在20 世纪50 年代就建立了粮食分配系统(PDS),1997 年升级为有目标的公共分配系统(TPDS)。经过多年努力,印度政府虽然保障了粮食安全,但政府不得不承担巨额的粮食储备费用和消费补贴。因此,印度政府近年开始根据市场变化,向加强预警预测、压缩缓冲库存、利用期货保障等方面转变,粮食的生产和流通则依赖粮食合作社来完成。
澳大利亚粮食市场的经营主体主要由农民合作经营组织、政府粮食经营机构和其他经营实体三大类构成。从1989 年开始,澳大利亚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政府的经营机构逐步走向合作制,使澳大利亚粮食市场逐步由政府主导型转变为合作制主导型[9]。
从国外粮食安全的研究中发现,粮食安全的保障已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而且在市场主导中,合作经济组织已逐步成为粮食安全保障的市场主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纵观我国粮食安全现状,对比国外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不难发现,制约我国当前粮食安全的瓶颈主要在于当前粮食生产方式。原有的家庭联产到户的生产方式不能有效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新兴农业技术不能得到有效推广,市场竞争力的缺乏又难以保障农民的种粮收益,更不能有效形成粮食产业链以抵御国际市场的冲击。因此,解决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粮食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就是要打破这种条块分割阻碍农业发展的生产方式,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土地流转或农民入股的方式成立适度规模的粮食专业合作社。
(1) 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改善水利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力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具有基础性、公共性的特点,需要依靠财政的投入,却易产生“公共地悲剧”,导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过度使用和维护缺失,加速设施的老化。近年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少,基本停滞在上世纪70 年代至80 年代水平。粮食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使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经济外部性内部化,不仅能刺激合作社参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情,也因合作社的土地连片、规划齐整等降低了建设成本,提高设施的利用效率和使用效果,粮食生产旱涝保收,粮食生产力大大提高。
(2) 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粮食生产积极性
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将小农有效组织起来,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种粮的积极性。2011 年,湖南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基层合作社已由上年的24 个扩大到了38 个,种粮面积由18 万亩扩大到30 万亩,辐射带动面积达40 万亩。优价为社员及附近农民供应种子20多万斤、肥料2000 多吨,入社农户亩平增收200 元。
(3) 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推广农业新科技,提高粮食生产效率
普通农户看重粮食的生存保障功能,因而不愿、也不敢冒险使用农业新技术、种植粮食新品种,而且农户独自购买农机具,投入大,利用率低,因而只能小型化,规模效益就比较低;而粮食合作社由于技术力量雄厚,信息灵通,便于推广农业新技术和粮食新品种,合作社通过统一购买农业机械,通过统一安排农机作业,有效提高了农业机械作业率,粮食生产效率大幅提高。2008 年5 月,中国科协、国家财政部将“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颁发祁阳县优质稻推广种植协会[10]。
(4) 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稳定粮食市场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生产、加工、销售以户为单位,加之居住分散,组织化程度低,市场信息闭塞,导致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处于不对等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生产的产品由合作组织统一收购和销售,并依照交易规则,签订合同,保护了农民利益,提升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力[11]。而且通过这种组织创新,政府也就找到了进行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的抓手,最终建立起政府、企业与合作社之间平等的伙伴关系,稳定粮食市场供应。位于长沙市望城的乌山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尹旭波对种粮合作社的未来信心十足,规划到2016 年入社农户达到1000 户以上,种粮面积5 万亩,土地流转面积1 万亩,粮食仓储能力2 万吨,大米年产销量5 万吨。
(5) 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树立品牌意识,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粮食专业合作在组织粮食生产过程中通过统一提供生产资料和种植技术,有利于保障粮食质量;通过创立自己的品牌,有利于克服短期投机行为;通过引导农民种植市场需要的优质、专用粮油,发展无公害粮油生产,可实现“农超对接”。从种植到流通的全程标准化和信息化,基本能够实现粮食追溯到具体的大棚、地块和责任人;同时地头、配送、卖场等多级检测,也较好地保障了整个流通过程的粮食品质。湖南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通过向社员提供质优价廉的种子、农药、化肥和农机等生产资料,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实行植保统防统治,定单收购社员产品,抓好产销衔接,充分发挥合作社的资源优势。湖南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年大米加工能力40 万吨,创立有隆平系列10 多个子品牌,生产有50 多种大米产品,连续3 年参加中国(湖南)中部农博会,获得金奖12 个,产品广泛进入了超市、社区,其中乌山贡米、阁外香米、发丫红糙米、岳阳隆平胚芽米等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
至2010 年底止,湖南省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436 个,其中专业合作社6777 个,专业协会2507 个,专业联合社130 个,专业联合会122 个,共有成员150 多万人(户),占全省总农户的10.8%,带动农户322.8 万户[12]。尽管近几年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获得较快的发展,但与国际上发达的合作经济组织,如西班牙的蒙德拉贡合作社、以色列的基布兹合作社、日本的农协等国际知名合作社相比,无论是组织运行、经济实力,还是服务功能、社会影响力与合作程度,都还有较大差距。在法国、德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参加农业合作社的农民达90%以上,农民的收入至少有60%是通过合作社取得的。
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客观要求。目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流转市场的不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不配套、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缺乏和农村社保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3]。
因条件有限,目前许多粮食合作社的业务只是停留在为社员提供统一农资、收割等服务上,涉及粮食加工的很少,利润空间小,盈利大多建立在不断扩大种植面积的基础上。农民参加粮食专业合作社的效益不够明显,需求不迫切,农民、合作社与粮食企业之间利益链条没有形成,互信度不够。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主要包括干燥、储藏、保鲜等诸多环节。多年来,由农户和专业合作组织自行完成的比重超过农产品产量的一半,但由于设施简陋、方法原始、工艺落后,导致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品质下降。我国目前粮食产后损失率在8%到12%,每年因此损失的粮食超过500 亿斤。
完善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推进粮食生产合作化的基本前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滞后也制约粮食生产的机械化和组织的合作化。湖南省水资源总量2082.8 亿m3,人平占有量高于全国水平。由于地形、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历年水旱灾害频繁。湖区洪涝灾害则多出现在6-8 月,山丘区的山洪灾害以夏季为多。在农作物耗水多的农业灌溉季节,往往又因降水少而造成干旱。我省水库大都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设施老化严重,水利设施建设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农村田间机耕道建设滞后,农田不规则且落差大,不利于机械化操作,这些都影响了粮食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后劲。
财政扶持对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具有奠基和促进作用,但目前湖南省财政扶持资金量偏小、扶持结构不合理、县市扶持压力大[11]。湖南衡阳市2009 年就出台了加快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文件,但落实难。全市市级财政仅2010 年拿出了20 万元用于扶持5 个城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发展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要重点解决季节性的发展资金。由于粮食生产合作化组织到银行信贷缺乏有效抵押物,因而银行信贷难,只能靠民间融资,其融资难度大,成本高。另外,目前包括粮食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的我国种粮补贴的享受对象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人,许多农户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后,还继续享受种粮补贴。而合作社作为真正的种粮方不仅无法享受,还要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用,无形中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影响合作社的种粮积极性。
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这是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对于农田水利现状的科学判断[14]。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出发,明确了新时期的水利发展战略定位,强调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第一次全面深刻阐述水利在现代农业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中的重要地位,第一次鲜明提出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第一次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这些都是文件的突出亮点。
通过确立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完善流转主体、流转模式、流转期限等配套政策,建立流转价格评估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措施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13]。种粮专业合作社的实践表明,由于比较效益高,有条件支付农民更高的租金、更好地保护地力,而促使农村土地向合作社流转,以发挥结构调整的作用、产生更大的规模效益。到2012 年6 月底,湖南省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031 万亩,占全省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1.6%,比2008 年增长42.1%。在流转土地中,有40%以上的面积流转到企业、专业种植大户和现代农庄等。
加大对合作社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培养广大农民的合作参与意识,引导农民积极组建粮食专业合作社,并帮助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机构和监事机构、决策和分配制度等,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使我国粮食专业合作社逐步朝着规范化、紧密型方向发展,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一是对合作社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依法运作和发展。尤其需要在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服务平台建设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鼓励和促进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发挥返乡农民工的资金、技术、信息优势创办合作社[15]。二是切实解决信贷资金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要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网络节点,以合作社为龙头,把各种形式的农村金融夯实在合作社基础上,比如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乡镇银行、担保公司、股权投资公司等,解决农资服务和收储加工的资金问题。三是树立合作社典范引导发展,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提高农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争取社会各界的关注呵护。
从发达国家发展经验看,粮油食品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必然趋势是出现涵盖农业服务、收储、物流、贸易、加工、食品和营销的全产业链粮油食品企业,从根本上提升粮油食品安全水平[16]。如果合作社数量太多而拧不成一个“大拳头”,对于延长产业链、增强竞争力,尤其是与国家粮油巨头的竞争力,就会显得力不从心。全产业链的大型粮食合作社联社通过链接市场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将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重要的杠杆作用。如湖南衡阳安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与金鲲米业、现代米业、角山米业等粮食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创办粮食种植合作社,在台源镇基地种植1.1 万亩优质稻,金兰种植1.2 万亩,延长了从农资到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的产业链条。湖南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的经验更值得学习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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