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璇
(广东省佛山监狱,广东佛山 528000)
论监狱心理咨询师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对策
古璇
(广东省佛山监狱,广东佛山 528000)
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首要标准”的语境下,监狱的心理矫治工作作为实现矫正罪犯的新的方法手段,以符合教育方法创新、能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内涵,迎来了强化和发展的春天。当前监狱心理咨询师队伍已成规模,心理矫治工作效果备受关注,进一步强化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以期心理矫治手段能更充分地发挥好技防人防一体化的功能。
监狱;心理咨询师;专业化建设
监狱工作包括生产、行政、后勤、狱政管理、刑罚执行、医疗、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心理矫治等方面,改造罪犯的过程,是分工合作的过程,是监管专业化、教育专业化、劳动管理专业化和心理矫治专业化力量相辅相成的过程。为提高工作质量和行政效能,要求我们根据监狱工作实际,有必要对监狱警察的职位进行合理分类,使之朝着职业化方向发展,保障监狱工作目标更有力地实现。目前,监企分开的改革已经完成,为监狱监管教育功能的纯化、教育改造功能的归位提供了现实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监狱心理矫治科的成立,是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标志。心理矫治工作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危机干预、心理评估为工作内容,以科学方法评估罪犯,不仅看外显言行,还注重对内蕴个性特征、情绪、认知的测量,是集“技防”和“人防”于一体的矫正罪犯手段,被有的学者称为“第四大改造手段”。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及深圳特区对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成果的推出,为各地探索和施行科学合理的专业化建设方案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深圳特区在2010年初推出了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办法,意义非凡,它打破了“同挤官道”,以官阶论短长、论待遇的仕途观,为监狱警察队伍的职位分类制度的构建提供了新的思路。不论如何,作为技术类人群的监狱心理咨询师,对专业化的职级发展有了良好的一种愿景。公务员队伍对如何促进专业化建设,建立配套的、相对科学合理的职级发展制度充满着期待。
中央政法委领导提出“首要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监狱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中的职责和任务,为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出了“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强化心理矫治”的政治要求。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在经过10多年摸索和发展后,终于迎来了肯定和强化发展的春天。
司法部制定了《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等一系列规章,为各监狱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各省监狱系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为落实司法部要求,在建章立制、专业人才培训、工作考核方面力度不断加强。比如广东省监狱管理局2006年明文要求,省内各监狱必须设立心理矫治科,明确经费标准,配备不低于5名的专职心理咨询师,全监狱的咨询师数量必须达到押犯总数的1%,监狱领导层至少有一名心理咨询师。这就为心理矫治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1.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整体上健康发展
1989年起,我国开始将心理学方法引入罪犯改造的工作过程;20世纪90年代,国内不少监狱在心理矫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1995年起,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已成为司法部考核现代化文明监狱的一项重要指标。据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章恩友等人对全国31个省市145所监狱、未管所的调查,到2000年,全国已有93%的监狱成立了心理矫治机构,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心理矫治工作,为心理矫治工作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司法部79号令),专列一章对心理矫治工作作出了规定,突出了心理矫治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该《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标志着心理矫治的功能作用在监狱改造罪犯工作中的探索论证阶段已经结束,正式进入规范有序、往专业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时期。
随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术研究成果丰富,得到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专业委员会的一致肯定。在2004年召开的广东省法制心理学会学术年会上,监狱系统在心理矫治工作方面的论文数量和研究成果数量最多,成绩引人瞩目,得到与会者的一致认同。同年在贵阳召开的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学术研讨会上,广东省法制心理学会的骄人成绩得到罗大华等人的高度评价。在2008年召开的心理学家大会上,活跃着监狱心理工作者的身影,成为心理学界的新生力量。
2007年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颁布,重申了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对罪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率,应当达到应参加人数的100%”;要求“发挥心理矫治对罪犯的调适、干预作用。对罪犯要普遍开展心理测验,了解和掌握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倾向,通过心理咨询实施有效干预,使罪犯消除心理障碍,学会自我调适,恢复健康心理。对有心理疾病的罪犯,应当予以治疗。要注意收集、积累心理矫治个案,注重发挥个案的指导作用。要认真研究罪犯心理的新变化,进一步规范心理矫治工作”。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一是教育改造目标考评体系更加完善,司法部制定了《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全面考核教育改造罪犯各项工作;二是心理矫治工作不断规范,司法部制定了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进一步加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运行规范,已在15个省市开展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
2.外引内联,使心理矫治工作力度得到加强
江苏部分监狱早在2000年就成立了心理咨询科或心理矫治科,并成为司法部“心理咨询与心理矫治专业证书班”学员的实习基地,这为全国各省市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树立了榜样,提供了现实的、有益的借鉴。各监狱普遍在教育改造科内设心理矫治中心开展工作,选送管教业务骨干学习心理矫治技能,又采取了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利用社会资源,如:签订心理矫治业务合作协议、聘请心理咨询顾问,与某些院校共建实习基地等等,取得双赢的效果。同时,也加强了对应用心理学人才的引进,通过招考公务员和从外单位选调的方法,尽快地充实心理矫治工作队伍。比如,广东省佛山监狱2003年与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达成心理矫治业务合作协议,完成每周4人次的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和每年两次大型心理矫治活动的工作量。近几年,采用招考和选调考核的方法引进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人才,等等。
3.重视制度建设和行政推动,培训力度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许多监狱善于学习和借鉴,不断地深化心理矫治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使心理矫治工作充满活力或挑战性,也带来了不确定性。为此,各单位以加强制度建设来确保心理矫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制订了办事程序和考核标准,促进了心理矫治工作的顺利发展。以广东省监狱为例,2006年6月7日起颁行了《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规定》、《心理功能室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007年制定了《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手册》,同时,成功与友迪软件有限公司共同研发了“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管理软件”; 2004年7月起,要求各监狱必须设立心理矫治科;2006年,争取到省财政的支持,下拨各直属单位30万元专款,用于心理矫治中心功能室的建设;2009年初,要求进一步加大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工作力度,完成按押犯总数的1%配备心理咨询师、监狱领导中至少有一名持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两年内全省监狱系统的二级咨询师数量达到200人的目标。广东的做法,从一个侧面表明了我国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专业化的力度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另外,全国监狱系统对心理咨询专业人才的培训力度继续加大,去年共培训956名警察,700余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至年底监狱系统取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人数已达到10000余人。
4.理论研究及罪犯心理软件研发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果
司法部与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委员会共同研发的“中国罪犯个性分测验”软件已在全国监狱中广泛应用。部分省份也积极开展了相关量表的研制工作,广东省的心理矫治工作管理系统的研制应用,促进了心理矫治工作的规范化。
湖南、江苏、广东等省市监狱的出监评估工作将罪犯的现实改造表现与心理测评紧密地结合起来,增强了对重新犯罪危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
中国监狱学会心理矫治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为学术交流增添了一片新天地。多年来,司法行政系统涌现了一批奋发有为的学者,著作文集逐年丰富,影响日深。广东省监狱系统于2008年底至2009年初统一完成了对全省押犯的基本心理结构测试和调研,对27种调研对象进行了分类分析。
实践证明:心理矫治手段在转化罪犯、稳定情绪和促进人格完善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其科学性和有效性已取得理论界的认同和实践的验证,它的重要性受到业内同行和心理专家的肯定。
1.现有警力编制及公务员轮岗制度不利于专家型队伍的构建
实施分类管理必须改革现有的警力配备系数,从编制上和警力配备上解决好“专人专心”的问题。欧洲发达国家的监狱实现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警力配备与在押犯的比例达到35%左右,而我国现有警力编制仅为18%,警力配置不足或不合理,使得岗位分工粗放、人员缺乏稳定性,常有因人因事变岗的现象,不利于其业务“精”与“专”。如何稳定矫治专业队伍、提高专业队伍素质,成为监狱亟待解决的问题。
2.职级发展和激励机制未能适应专业化工作的要求
考虑到心理矫治工作的专业性,矫治工作从属于其他部门的状况难以保障其业务以及角色的单纯性,功能作用难于充分发挥。另外,激励机制缺乏,没有推行专业化、专家型队伍建设的体制环境,而又要形成一支专家型矫治警官队伍,这就必须要解决好他们的职业待遇和职业发展问题。当前,从事矫治工作的警官尽管有咨询师资格却无咨询师待遇,工资职级发展仍是按照行政职级序列,这不利于专业队伍的稳定和技能上的发展。
监狱的心理咨询师目前为专职和兼职两类,兼职不利于做心理咨询与治疗这些临床性的业务,有违心理咨询师从业道德。因此,专职的心理咨询师的职责与权限的设置极为重要,首先要将对罪犯的考核权、执法权先剥离,弱化其警察的身份,强化其心理咨询师的角色。
在监狱警察分类管理问题上,国内不少专家学者提出不同的划分方法,笔者认为,在心理矫治职业发展及其待遇问题上,建议单列心理矫治专业序列,侧重于技术级别和工作质量考评,将其与教育类警察相区别。
著名监狱学学者吴宗宪认为,矫治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制度,内容应包括职业准入资格和职业发展等级两方面:一是职业准入资格,应当符合《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加系统培训,接受并通过鉴定。二是职业发展等级,具备心理矫治工作的专业资格人员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和经验知识的积累,应当按照一定的职业等级发展,这种等级制度可以成为促使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动力。
笔者认为,可按两个方面设计心理矫治人员的职业发展等级,一是评定专业职称,对于直接从事心理矫治专业的警官,按心理咨询师职业序列晋升,根据心理矫治人员的业务水平,将其划分为初级人员(心理咨询员)、中级人员(心理咨询师)和高级人员(高级心理咨询师),不同级别的心理矫治人员,有不同的任职资格,也有不同的工作职责。二是对于那些没有参加专业职称评定的心理矫治人员,可以根据他们的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等,评定为相应的行政职务级别,如科级心理咨询员、处级心理咨询师等。心理矫治人员的待遇应当与其任职资格相适应,享受专业人员的各项待遇,这样做还意味着要根据专业职称的不同享受不同的待遇。例如,获得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的心理矫治人员应该获得与其专业职称相对应的待遇。如果能按上述两种职业发展等级逐步晋升,并且获得相应的待遇,就可以鼓励他们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断努力,可以避免熟练心理矫治人员不安心工作、千方百计谋求行政职位的“官本位”现象,避免熟练的专业人员不断流失的问题,从而使他们安心从事自己的业务,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有的学者主张,将直接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专业岗位的人员按照矫正员、助理矫正员、矫正师、副主任矫正师、主任矫正师等专业职务等级设置,笔者认为也未尝不可。
总之,要通过对矫治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职务,让其按照技术和职务等级提升和发展,让他们享受与其专业技术职务相符合的政治、经济待遇,这样才能有效地克服“官本位”思想,避免人人都热衷于“抢”行政职务的现象,让从事技术、行政的人才各展所长,安心工作。
心理矫治作为集技术性、治疗性、互动性、教育引导性等功能于一体的“第四大改造手段”,与监狱教育改造功能归位和专业化要求相适应,原来心理矫治工作从属于某一部门的格局不利于做深做透,不利于心理矫治工作纯化,专业性受到影响。
为实施专业化发展战略,实现规范发展,设置心理矫治科具有现实可行的意义。第一,要以足够的力量由上而下地推进。省(市)局宜从体制上、制度上规定各监狱心理矫治科的设置,明确其工作职责范围,加强配套功能室等心理矫治工作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并给予一定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管理能力的职权,有专项的经费和考核激励机制保证,有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和职业规范。第二,要结合区域实际,制定《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规定》、《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实施细则及考评标准》,确保各监狱的心理矫治工作机构设置、职权经费设施的保障、功能运用等纳入制度化、专业化轨道。第三,要加强业务的指导和检查,促进各监狱的矫治工作扎实开展。第四,要重视专业技能运用,心理咨询师的素质对罪犯的心理健康水平起着重要的影响。从广东省监狱系统的做法看,是成功的,效果是明显的。
由于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要在共情中调动所有阅历经验和学识助人解决问题,需付出艰苦的脑力劳动,是一种奉献的事业,极容易引起“职业倦怠”、“职业枯竭”现象,加上咨询师在共情中总是受到负面情绪的感染,极容易反受其害,因而极有必要为矫治专业人员建立定期接受督导的制度。请高级咨询师或心理专家为他们进行个案督导,帮助提高业务水平;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下级咨询师缓解精神压力,保障身心健康,保持工作和生活的动力。
另外,在激励机制上,要改变目前心理咨询师没有单列奖项的局面,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心理咨询师要实行有效激励,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比如采取表彰和奖励政策,设立授予“省级优秀心理咨询师称号”、“监狱级优秀心理咨询师称号”等年度评审奖励机制,增设奖励外出学习考察的办法,激发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
1.抓好专业性分工,保障心理矫治专业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
根据《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从事心理矫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当是通过培训考核和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符合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或者高级咨询师(一级)任职资格的人员。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需要专门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了保证其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工作质量,在配置和充实矫治专业警力时,宜选择确有专业兴趣并符合专业要求的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突出矫治队伍的专业地位。
为了不至于使咨询员、咨询师辛勤积累的咨询与治疗经验半途而废,监狱应尽量降低公务员轮岗制度对心理矫治专业队伍的影响,稳定队伍,留住人才,调动其积极性,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等理论实践专家,保障矫治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
2.搭建专业经验交流的平台,创设学术氛围
如成立监狱学会心理矫治专业委员会、监狱心理咨询师协会等,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矫治技术展示会,在OA网建立矫治工作论坛等等,培养本单位、本系统的学术带头人,由点带面,催生监狱心理学家。
组织心理矫治人员参加行业协会(心理学术机构)及其活动,发表科研论文,扩大理论研究实践视野,提升自身素养。要以具体的奖励措施鼓励他们勤奋探索,不断内化自身的专业兴趣,促使专业人员提升学术荣誉感、行家认同感。
3.临床实践与知识更新培训并重
抓好岗前培训、资格认证培训、在职培训、临床实习,使专业人员得到全面的培养和锻炼。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而言,终身自学和参与在职培训是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独特性,高等院校的心理学专业不可能直接培养出可以立即从事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依托专门的培训机构和实习场所为专业人才提供培训进修和实习的机会。
Countermeasures on Psychological Consultant Team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in Prison
GU Xuan
(Foshan Prison of Guangdong Province,Foshan,Guangdong 528000)
In implementing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and carrying out“the first standard”,the current prison psychological consultant team has already become the scale,the effect of psychological correction has been put on much concern,the importance turns more outstanding,the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psychological consultants construction,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on the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sychological consultant,the auther wishes the psychological correction method can play full function on civil and technology defence.
prison;psychological consultant;specialization construction
DF87
A
1672-2663(2012)02-0022-04
2012 -03 -13
古璇(1967-),男,广东蕉岭人,广东省佛山监狱心理矫治科心理咨询师。
(责任编辑连春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