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国家标准“重金属污染物”限量要求及检测方案
乳品是婴幼儿成长不可或缺的重要食品,乳品的质量关系着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未来。我国关于乳品的国家标准有66项,包括产品标准及检验标准。产品标准中对乳品中某些“重金属污染物”含量有明确的限量要求,并针对这些限量要求发布了一系列“重金属污染物”含量检验的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对鲜乳中汞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01 mg/kg,铬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3 mg/kg,铅、砷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05 mg/kg,硒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03 mg/kg。
国家标准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对乳粉中砷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25 mg/kg,铬元素的限量要求为2.0 mg/kg,硒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15 mg/kg,铅元素的限量要求为0.02 mg/kg(婴儿配方奶粉)。
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中“重金属污染物”限量符合GB 2762–2005的规定。
乳品中“重金属污染物”含量的检验应参考GB/T 5009.12–2010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7–2003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 5009.123–2003 《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5009.93–2003 《食品中硒的测定》等国家标准。
(中国化工仪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