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守森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济南 250014)
早在远古时代,在没有任何交流可能的情况下,不同地域、不同环境、不同族群的人类便开始了共同特征的音乐、绘画、诗文之类的文艺创作与欣赏,且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人类重要的精神活动之一。人类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从事文艺活动?人类为什么需要文学艺术?文学艺术对于人类到底有什么作用?对此问题,我国文艺理论界已经形成的主导看法是:文学艺术具有认识、教育、审美三大功能。如果我们结合具体的诗文阅读及文艺欣赏活动,细加分析,便会意识到,这类看法,未免有失简单,且不怎么符合实际,不怎么令人信服,不无牵强与片面之处,因而也是不利于文学艺术发展的。
文学艺术的认识作用是有的,如同孔夫子所说,读“诗”能“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如同亚里士多德所说,通过观看图像,可以“断定每一种事物是某一事物”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诗学》,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11页。;如同恩格斯所说,巴尔扎克的小说“汇集了法国社会和全部历史,我从这里,甚至在经济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所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②童庆炳、马新国主编:《文学理论学习参考资料新编》(中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37页。。但从普遍性上来看,这类认识功能,显然并非文学艺术的必备功能。因为在中外文学艺术史上,也还有许许多多的作品,是说不上什么认识功能的。比如当我们阅读李白《望庐山瀑布》之类的诗歌、倾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时,又能得到多少“认识”呢?当我们面对黄宾虹的一幅山水画、齐白石的“虾”时,又“认识”到了什么呢?此外,如果仅就认识而言,许多作品中的知识是有问题的,如由于作家的个人观念及艺术创作的需要,历史题材的小说与历史本身已大不相同,因而,要通过《三国演义》之类的小说来认识三国时代的历史,显然是不可靠的。
关于人们高度看重的文学艺术的教育功能,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需要面对:
第一,人类历史上出现的许多有名的文艺作品,是说不上什么教育作用的,比如当我们面对维纳斯雕像时,当我们阅读杜甫的“两个黄鹂鸣翠柳”之类的诗歌时,得到了怎样的教育呢?
第二,人们通常所说文艺作品的教育功能,实际上是一种误解,是误将“感化”功能误作“教育”功能了。优秀的文艺作品,的确有使人向善之类与教育相通的功能,但这主要是“感化”而非“教育”之效。对于提升人类的善良品性而言,“感化”与“教育”当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方式:“感化”的特点是“以情感人”,“教育”的特点是“以理服人”。“感化”乃是基于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情感共鸣,因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而“教育”则不同,必会有类乎师生关系的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分,体现在文艺界,诗人、作家、艺术家自然也就往往被视为高于读者、能够“教育人民”的“灵魂工程师”了。而事实决非如此,古今中外,有许多诗人、作家、艺术家的品行,难说一定高于普通人。正因上述误解,一个比较严重的连带后果是:助长了诗人、作家、艺术家令人反感的自高自大的习气。鲁迅当年,在左翼作家联盟成立大会的讲话中,就曾对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些“革命文学家”“以为诗人或文学家高于一切人,他底工作比一切工作都高贵”(《对于左翼作家联盟的意见》)的不良习气大为不满。
第三,有许多作品,即使具有教育功能,其教育意义也往往并不重要。另有许多作品,甚至说不上有什么明显的教育意义。正如英国著名诗人艾略特曾指出的:“诗歌中的思想往往是陈腐的、虚假的,没有一个十六岁以上的人会仅仅为了诗歌所讲的意思去读诗。”①[美]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113页。胡适在论及中国古代小说时也曾这样指出,《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之所以成为深受中国人喜爱的伟大经典,与其在民间流传时的这样一个特点有关:“这些传奇没有形成哲学论题,没有鼓吹社会变革,他们的目标就是职业说话人的目标——吸引并娱乐听众和读者。”②胡适:《中国的小说》,《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美国作家约瑟夫·海勒根据自己的体悟所得出的结论更为直截了当:“我认为小说的教育作用,如果有的话也是微乎其微的。我认为我认识的作家都没有什么新思想可以传递给读者。他们可以提供的新东西是运用一种小说的形式,能够体现思想的方法与技巧。”③[美]查尔斯·鲁亚斯:《美国作家访谈录》,粟旺、李文俊等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161页。
至于文学艺术的审美功能,问题就更为复杂了。
首先,美学本身,至今尚是一笔糊涂账,尚无人能真正说清“美是什么”这样一个基本问题。英国文艺理论家科林伍德曾反感地指出:“在现代社会中,美学理论家决心力图垄断‘美’这个词汇,并使它代表事物的某种性质,凭借这种性质,我们观照事物时才能享受到我们鉴定为审美经验的东西。这种性质并不存在。”④[英]科林伍德:《艺术原理》,王至元、陈华中译,中国社科出版社1985年版,第38页。歌德也早就讥讽过:“我对美学家们不免要笑,笑他们自讨苦吃,想通过一些抽象名词,把我们叫做美的那种不可言说的东西化成一种概念。美其实是一种本原现象,它本身固然从来不出现,但它反映在创造精神的无数不同的表现中,都是可以目睹的,它和自然一样丰富多彩。”⑤《歌德谈话录》,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132页。将如此的“美学”,用之于探讨文学艺术中的“审美功能”,并断言审美是文学艺术的本质功能,自然就很值得怀疑了。
按照许多美学家的看法,美感是一种愉悦感,即一种以喜爱、快乐、愉悦之类情感为心理特征的精神满足。在文学艺术中,能够给人这样一种“美感”的作品,当然是有的,如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维纳斯雕像、王维“明月松间照”之类的诗歌。但也另有许多作品,令人感到的是“非愉悦性”的悲凄感、愤怒感、惊恐感、厌恶感等,比如当我们阅读“握中铜匕首,粉锉楚山铁。义士频报仇,杀人不曾缺”(王昌龄《杂兴》)和“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岳飞《满江红》)之类诗句时,看到《水游传》中武松怒杀阎婆惜、莫言《檀香刑》中的血腥场面时,面对罗丹的雕塑《老妓》、毕加索的画作《格尔尼卡》时,又怎么“愉悦”得起来呢?又怎么可能让人产生“美感”呢?
正是基于文艺作品给人感受的复杂性,英国学者里德在《艺术的真谛》中断言:“艺术与美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艺术并不一定等于美。这一点已无须翻来复去地重申强调了。因为,无论我们是从历史角度(艺术的历史沿革),还是从社会学角度(目前世界各地现存的艺术形态)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都将会发现艺术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常常是一件不美的东西。”⑥[英]H.里德:《艺术的真谛》,王柯平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美国学者阿瑟·C.丹托认为,在艺术中,“美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而有些东西仍然是艺术”⑦[美]阿瑟·C.丹托:《美的滥用·序》,王春辰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页。。另一位美国学者诺埃尔·卡罗尔亦认为:“许多艺术可能与美相关,但是许多艺术可能与美无关,因此,并不需要美。”①[美]诺埃尔·卡罗尔:《超越美学》,李媛媛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37页。这些学者提供的证据也是有说服力的。如丹托在《美的滥用》中举例说:“马蒂斯的《蓝色裸女》是幅好作品,甚至是一幅杰作——但若有人说它美则是一派胡言。”②[美]阿瑟·C.丹托:《美的滥用·序》,王春辰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5页。我认为这反驳是有道理的。人们观看马蒂斯的《蓝色裸女》,与欣赏意大利画家波提切利的《维纳斯的诞生》时得到的感受肯定是大不一样的。后者令人愉悦,可以说是“美感”;而前者则很难令人愉悦,缘何也非要说成是“美感”呢?令人怀疑之处还在于:按审美功能论,文学艺术能够净化人的情感,使人超尘脱俗,诚如此,常常沉浸于艺术中的诗人、作家、艺术家,应当是情感最为纯净者了,而事实上,文学艺术圈子里的争名逐利、勾心斗角,比其他圈子还要严重。可见,我们已有的关于文艺功能的见解,尚远离实际。
那么,文学艺术之于人类生活到底有何作用呢?我国清代学者吴乔在《答万季野诗问》中提出的如下见解,应当是有启发意义的:“意喻之米,文喻之炊而为饭,诗喻之酿而为酒。饭不变米形,酒形质尽变;啖饭则饱,可以养生,可以尽年,为人事之正道;饮酒则醉,忧者以乐,喜者以悲。”吴乔这儿说的是诗,实际上可以扩大为一切文学艺术。如果说,政治、法律、道德之类的实用文本,有着类乎食物的必要性,而文学艺术亦正类乎于酒。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这并不具有实用性乃至必要性的文学艺术,之所以为人迷恋,首先便是在于:如同吴乔所说的能使“忧者”生“乐”、“乐者”生“悲”,在产生此类情感体验的同时,可得享有利于身体健康的生命活力振奋、生命压力释放之类的满足。当然,文学艺术又不完全类同于酒,亦会借助类乎酒意之“醉”,加深对历史、现实及人生的体悟与沉思。也就是说,从更为普遍的意义上来看,文学艺术的功能,应从命理与文化两个方面予以进一步分析。
文学艺术之于人类的命理功能,应当是文学艺术更具普遍性与基本性的功能,具体来看,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与面对其他任何事物相同,人类首先是以生理感官面对文艺作品的,如音乐之于听觉、绘画之于视觉。文学作品虽表现为抽象的文字符号,然符号间接呈现的亦不外是可听的声音、可视的人物场景、可闻的气味等。人的生命迹象,无疑首先体现于感官能力的存在。死亡,即意味着一切感觉机能的消失。人的生命活力之强弱,亦与感官机能的活跃程度相关。而感官机能的活跃,常常仰赖于外在因素的刺激。文艺作品,恰在这方面,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刺激源,可以有效地振奋人的生命活力。比较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的是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伽达默尔曾明确强调:“作为一种成功的作品和创造物,诗不是理念,而是一种能再次激起无限生命的精神。”③[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428页。
人在日常生活中耳闻目睹的一切,固然都可以给人以官能刺激,但会因其常态性而致感官的疲惫。而在文学艺术中,则会因作家、艺术家在声音、色彩、造型等方面的新奇创造,而使之能够更为有效地刺激我们麻木于日常生活中的感官,更强有力地激发人们的生命活力。尼采在论及艺术的接受方式时指出:“即使在今天,人们仍然用肌肉来听,甚至用肌肉来读。”④[德]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版,第306页。尼采这儿所道及的,便正是艺术之于人类感官的激发特征。比如当我们欣赏一支不同于日常声音的优美乐曲时,会因听觉的活跃而强化生命存在之体验。当我们读着李白《望庐山瀑布》之类的诗歌时,会由日常生活中难以见到的“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壮阔画面,以及仿佛耳之可闻的瀑布声,激活我们原来沉寂的视听官能,而感受到生命活力的振作。当我们读着陈子昂“赤丸杀公吏,白刃报私仇”之类的诗句,看到莫言《红高粱》中的“活剥人皮”之类场面,面对罗丹丑陋的《老妓》雕像时,也会因在现实中难以有过的感官刺激,或血脉贲张,或心惊肉跳,或目光流转,而使生命得以活跃。俄国画家克拉姆斯科依曾如此谈过面对维纳斯雕像时的体验:“这座雕像留给我的印象是如此深刻、宁静,它是如此平静地照亮了我生命中令人疲惫不堪、郁郁寡欢的章页。”⑤转引自钱中文:《论文艺作品中感情与思想的关系》,《文学评论》1981年第5期。显然,维纳斯雕像对于这位俄国画家的“照亮”之效,既非认识,亦非教育,而正是振奋生命活力之功能。
按说,与趋利避害的生存本能相关,人类应当只是喜欢那些能够产生愉悦感的作品,但实际上,某些给人悲凄感、愤怒感、惊恐感、厌恶感的作品,反倒会使人更感兴趣。原因又何在呢?我认为朱光潜先生在《悲剧心理学》中引述的伽尔文·托马斯的见解是正确的:“恰恰相反,我们倒是更喜欢那些痛苦的、可怕的和危险的事物,因为它们能给我们更强烈的刺激,更能使我们感到情绪的激动,使我们感到生命。”①朱光潜:《悲剧心理学》,张隆溪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96页。朱先生自己也认为:“对于人的精神来说,最可厌的莫过于无所事事的时候那种懒散无聊的状态。为了摆脱这种痛苦的局面,精神会去追求各种娱乐和消遣:游戏、赌博、看展览,甚至看处决犯人。任何使精神能够专注而有所寄托的东西,哪怕本来是引起痛感的,都比懒散无聊、昏昏懵懵的状态好。”②朱光潜:《悲剧心理学》,张隆溪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194-195页。这类由激发生命活力角度得出的看法,无疑才是更为切实可信的。这样一种生命激发,确与朱先生所说,不只见于艺术,亦可见之于“游戏、赌博、看展览,甚至看处决犯人”之类。如果像现有主流美学观那样用“愉悦性”的“美感”来解释,那么,“赌博”、“看处决犯人”,是不是也可以被视为是“审美活动”呢?
文艺作品之于人类的生命刺激,最为突出的大概是性刺激。在面对涉及性爱内容的作品时,任何一个身体正常的人,大概都会眼热心跳。弗洛伊德正是由此着眼,不无道理地指出文艺作品乃是性本能的升华。英国小说家劳伦斯甚至曾断言“美就是性”,并以《安娜·卡列尼娜》为例讥讽过托尔斯泰在这方面的虚伪:“老托尔斯泰试图说明这罪过是阳物之罪。老骗子!托尔斯泰的书哪一本没有这种阳物的辉煌?他倒咒骂起这血性的支柱来了,正是这东西赋予了他全部生命的财富。”③《劳伦斯随笔集》,黑马译,海天出版社1995年版,第130页。即如色情淫秽之作,在公开的著述或言论中,虽常见人们的贬斥,但私下里,又有多少人能够完全抗拒其诱惑?这类作品,之所以无法禁除,且从整个世界文学艺术发展史来看,之所以呈现出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宽容之势,从根本上说,或许便正是因其振奋生命之效。
在我们的美学理论中,为了确立美感的高贵地位,不少美学家坚持认为美感是非功利的,美感不同于生理快感。如果我们尊重事实,会发现,至少在与性有关的审美活动中,美感与生理快感是分不开的。比如一位男子对一位美女产生的美感中,谁敢说其中不伴随着生理快感?如果没有了生理快感,这美女之“美”至少要大打折扣了。甚至可以说,没有了生理性的快感,大概世上也就没有美女了。
实际上,人们在接触文艺作品的过程中,不论得到的是“美感”、“丑感”,还是“忧伤感”、“痛恨感”、“恶心感”、“恐惧感”,还是“性冲动感”,只要是有冲击力的“感”,都可刺激生命的活跃,都能令人振奋。正是在这方面,尼采的看法是对的:艺术“是使生命成为可能的伟大手段,是求生的伟大诱因,是生命的伟大兴奋剂”④[德]尼采:《悲剧的诞生》,周国平译,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21页。。基于此,我们不妨可以说,凡有利于激活人的生命机能之作,都有一定的存在价值。
人的生命,与动物不同,除生理感官活动之外,又有意识活动。在这意识活动中,有着无止境的生命向往,有着挣脱现实束缚、向往无限自由的本能冲动。而正是在这方面,文学艺术亦给人以助益与满足,可以扩展人的生命空间。人,总会梦想成为无数个自我,总会渴望着多方面的生命体验。但在现实生活中,作为具体的个人,毕竟只能生活于一定的时空,直接的生命体验是有限的。比如一个现代人要体验一下古代人的生活,一个人要得以动物的生命体验,一个男人要完全得到女人的生命体验,一个中国人要得到原原本本的外国人的生命体验,都是不可能的。而正是在这方面,文艺作品提供了可间接得以体验的机会。正是借助于相关文艺作品,你可以进入一个远远超越自身经历的生命空间,你可以随心所欲、无所不能。你原本是单一的生命个体,但在欣赏文艺作品的过程中,你会感到超越了个体,而幻化为大观园中的贾宝玉、林黛玉、金庸笔下“快意恩仇”的大侠、雨果笔下的吉普赛女郎爱斯梅尔达,甚或为鸟,为鱼,为鬼神;你可以同时是一个人、一个动物、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个中国人、一个美国人;你可以上天入地,你可以回到远古蛮荒;你虽然没有经历过战乱年代,但通过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毕加索的《格尔尼卡》等小说、绘画之类作品,亦会体验到战乱年代的血腥与恐怖;一个身体健壮的人,通过阅读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勃朗宁夫人的爱情诗之类作品,亦会体验到病残者的独特生命体验。
这样一类生命空间的扩展,固然亦可从广泛的意义上视之为认识,但显然不同于一般所说的认识。一般所说的认识,是孔子、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得到科学知识的途径,而经由文学艺术而幻化为鸟、为鱼、为鬼神之类,是与科学无关的;知识通常是有用的,而上述的许多体验,除了满足生命空间的扩展之外,是没什么认识之类实用价值的。
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是因为有了不同于动物的文化。而一切文化,本质上又是对某些生命本能欲望的压抑与束缚,是人类之成为人类的宿命般的代价。于是,聪明的人类,总在寻求最大限度地获得解脱的方式。文学艺术,亦正乃重要方式之一。
清人李渔这样谈过创作体会:“予生忧患之中,处落魄之境,自幼至长,自长至老,总无一记得舒眉,惟于制曲填词之顷,非但郁藉以舒,愠为之解,且尝僭作两间最乐之人,觉富贵荣华,其受用不过如此,未有真境之为所欲为,能出幻境纵横之上者。”①李渔:《闲情偶记》,杜书瀛评点本,学苑出版社1998年版,第57页。李渔这儿讲的是创作,在艺术欣赏过程中,效果同此,会如同钟嵘在《诗品·序》所说的,“使贫贱易安,幽居靡闷”;会如美国当代文学理论家希利斯·米勒所说的:“阅读文学作品的主要快乐之一,就在于它们能让我们把自己的实际忧虑放在一边,进入另一个地方。”②[美]希利斯·米勒:《文学死了吗?》,秦立彦译,广州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0页。会如一般人都能体验到的:当陶醉于某种诗情画意时,当为某一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时,会忘却现实,乃至忘掉了自我的存在。在这样一种精神状态中,什么功名利禄,什么人间烦恼,仿佛都不存在了。
这样一种功能,固然可体现于“清泉石上流”之类令人愉悦、能够给人美感的诗歌作品,但与之相比,那些不怎么令人愉悦,甚至是有着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怪情节、令人惊心动魄的厮杀场面、令人肝肠寸断的悲剧场景的作品,可能更易产生使人忘却现实的效果,更会有助于缓解读者的苦恼与不幸。
对一般人来说,于闲暇之时,读读小说,听听音乐,看看书法、绘画,是没什么特别目的的,只是为了消遣娱乐,而这,正是文学艺术与人类发生关系的常态。文艺作品何以会使人得以娱乐?尼采曾经指出的“一切艺术都有滋补强身之效”③[德]尼采:《权力意志》,张念东、凌素心译,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版,第507页。,亦当是重要的内在原因。而艺术又缘何会有滋补强身之效?结合艺术欣赏的具体状态予以分析,便会发现,其主要机理是:第一,人的身体健康与否,除了与先天遗传、生活营养、体育锻练有关之外,超然快适还是苦闷压抑之类的精神状态,亦在产生着重要影响。人们在欣赏文艺作品过程中,能够借风花雪月之美景,涤除自己心中之阴霾;或借他人之酒杯,浇碎自己心中之块垒,此正乃文艺作品给人娱乐之根源。而这样一种心神愉悦的娱乐状态,自然会有利于去疾疗疴、强身健体,甚至延年益寿。第二,人们在无目的的文艺作品的欣赏过程中,会伴随着自由想象活动。这样一种自由想象活动,亦会导致有利于身体健康的人体器官的内在运动。对此,18世纪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即曾有过论述。康德在分析艺术美及自然美产生的根源时,曾以类乎艺术现象的“谐谑”为例说:“如果那假相(笔者按:即谐谑唤起的一种自由想象)化为虚无,心意再度回顾,以便再一次把它试一试,并且这样的通过急速继起的紧张和驰缓置于来回动荡的状态:这动荡,好像弦的引张,反跳急激地实现着,必然产生一种心意的振动,并且惹起一与它谐合着的内在的肉体的运动。”康德认为,艺术品及自然物,之所以会给人美感,原因之一即在于这种“不受意志控制”的运动,可以引人精神兴奋,有一种“适于健康运动的效果”。康德正是据此进一步得出结论说:“所以人们可以,我想,承认伊比鸠的说法:一切的愉快,即使是那些唤醒审美诸观念的概念所催起来的,仍是动物性的,即肉体的感觉。”④[德]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宗白华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81、182页。
如果仅就滋补强身之效来看,在已有的艺术门类中,音乐的效果最为突出。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已指出:当人们“倾听兴奋神魂的歌咏时,就如醉如狂,不能自已。几而苏醒,回复安静,好像吸了一帖药剂,顿然消除了他们的病患。”⑤[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431页。我国先秦时代的《管子》及后来的《乐记》中,亦有过音乐可以“去忧”,可以使人“心气平和”之论。现代医学也已证明:“当音乐具有一定规律频率变化的声波作用于人体各部位时,会引起生理上的反应。各官能部位(如胃收缩、肠蠕动、心脏跳动、肌肉收缩)随之产生有益的共振,使各器官节奏趋于协调一致,从而改变了器官工作紊乱状态,达到解除疾患、迅速康复的目的。这就是音乐的物理治疗作用。另一方面,优美的音乐音波作用于大脑,提高了神经细胞的兴奋性。通过神经及神经体液的调节,促进人体分泌出有利于健康的激素,如酶和乙酰胆碱等物质,起着调节血液循环及增加胃肠蠕动、促进唾液分泌、加强新陈代谢等作用,使人精力充沛,洋溢青春活力。”①王金道等主编:《临床疾病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2-43页。故而在许多国家,音乐疗法早已被作为常用的临床心理疗法之一。
在中国的书画领域,亦存在这样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许多成就卓著者,亦往往是长寿者。如隋代的智永,百岁乃终。唐代的欧阳询,85岁;虞世南,81岁;柳公权,88岁;颜真卿遇害时已是76岁。明代的文征明,90岁;董其昌,82岁。清代的刘墉,86岁;包世臣,81岁。近现代的吴昌硕,85岁;张大千,84岁;黄宾虹,92岁;齐白石,95岁;林凤眠,91岁;李可染,83岁,李苦禅,86岁;启功,93岁;刘海粟,98岁。其中的道理亦是:中国书画特别重视的抒情写意性、自由率真性,尤为切合人的生命本原欲求;由色彩、线条构成的生机勃勃的艺术世界,亦尤易引人进入有益于养生的超然闲适心态,正如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中这样分析的:“画之道,所谓宇宙在乎手者,眼前无非生机,故其人往往多寿。至于刻画谨细,为造物役者,乃能损寿,盖无生机也。黄子久、沈石田、文徵仲皆大耋,仇英短命,赵吴兴止六十余。仇与赵品格虽不同,皆习者之流,非以画为寄、以画为乐者也。”②董其昌:《画禅室随笔》,山东画报出版社2007年版,第70页。
对于人类的生存而言,类酒之文艺作品,虽不像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其他文化产品那样必需,那样实用,但却意义重大。借用美国文艺理论家苏珊·朗格的看法,这就是:“与其说艺术影响了生命的存在,倒不如说它影响了生命的质量,无论如何,这种影响是深邃的。”③[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刘大基、傅志强、周发祥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67页。人类之所以需要文学艺术,从人的生命机制与生命特征来看,即在于顺应了其寻求感官刺激、渴望振奋生命活力、得享阔大生命空间、精神愉快、身体健康之类的生命欲求,有助于生命质量的提高。
文艺作品,从根本上来说,是诗人、作家、艺术家的文化创造,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结晶,因而除了能够振奋人的生命活力、扩展人的生命空间、缓解人的生命痛苦、强健人的生命体征之外,亦会给人以多方面的文化影响。在文艺作品中,这样的文化功能,最突出地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据18世纪意大利哲学家维柯的研究,人类之所以不同于动物,成为一种文化存在,是独特的“诗性智慧”发生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维柯所说的“诗性智慧”,在很大程度上指的实际是人类的想象能力。维柯的论断是可信的,正是仰赖其想象力,人类才有了向往美好的无限冲动,才形成了人类历史不可穷尽的发展动力。没有了想象,历史大概也就停滞不前了;没有了想象,大概也就没有了人类社会。
与人类的其他精神活动相比,在文艺作品的产生过程中,想象乃其主导性的也是最为重要的思维方式。对此,中外许多学者早已不乏精当论述。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他的《美学》中曾强调:“最杰出的艺术本领就是想象。”④[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57页。叔本华曾这样界定文学:“利用词句使想象力活动的技术。”⑤[德]叔本华:《生存空虚说》,陈晓南译,作家出版社1987年版,第189页。在我国,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陆机、刘勰等人就已指出“文思”的特征是“精骛八极,心游万仞”(陆机《文赋》);是“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刘勰《文心雕龙》)。陆机、刘勰讲的就是文学作品创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想象活动。可以想见,当人们面对这样的文艺作品时,由于其想象力的激发,亦必会思维为之活跃,心智为之大开,创造欲为之旺盛。比如当欣赏者面对“白发三千丈”(李白《秋浦歌》)、“草儿扶露珠同眠”(田汉《七夕》)、“当雨水把莽莽大地/译成青色的语言”(洛夫《边界望乡》)、“月亮叫喊着,叫出生命的喜悦;一颗小星是它的羞涩的回声”(张爱玲《炎樱语录》)这样一类有违事理的想象组合,以及能够上天入地、死去活来、人神不分、无所不能的故事与人物,变形、夸张之类的奇异画面时,必会不自觉地得以启迪,不再满足于以拘谨的现实视角与习惯性的单向因果思维模式面对人生与世界,而向往无所顾忌的开拓与创造。这就是为什么一个文学艺术活跃的时代,亦往往是整个社会最富于生机与活力的时代,如西方的文艺复兴时代、中国的“五四”时代等;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取得了重大成就的自然科学家,亦往往钟情于文学艺术,或者自身即是有着很高的文学艺术修养者。如爱因斯坦不仅是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还是一位出色的小提琴家。据有关资料知,他的广义相对论原理,就是伴随着小提琴的演奏声产生的。在中国的现代科学领域,一些大师级人物,亦往往是多才多艺者。如著名地理学与气象学家竺可桢,数学华罗庚、苏步青等人,都能写一手漂亮的旧体诗。地质学家李四光,不仅能诗善文,且曾创作了中国第一首小提琴曲《行路难》。正是透过历史及许多科学家的文学艺术素质,我们可进一步看出,激发创造智慧,当是文艺作品不可估量的重要文化功能之一。
文艺作品,虽然不能充饥御寒,却可以使人类生活得更像人类;虽然无助于一个人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却能够“陶性灵,发幽思。言在耳目之内,情寄八荒之表。洋洋乎会于风雅,使人忘其鄙近,自致远大”(钟嵘《诗品》卷上),即,能够使人精神高迈、超尘脱俗,活出人生的美丽,实现海德格尔所向往的“诗意的栖居”。正是与文艺作品的陶冶有关,在人类的现实生活中,我们才不时会看到这样的诗性情怀:于艰难坎坷中仍不乏超逸潇洒,于人生浮沉中仍不乏泰然自若,于熙熙攘攘中仍不乏谦和礼让,穷街陋巷中亦会充满温馨与恬适,官能欲望中亦不乏浪漫与玄想。我们这个世界,正是缘此而增添了值得留恋的魅力与光彩。可以设想,假如没有了文学艺术,我们的这个人类世界,将会是怎样的黯淡枯寂、苍白乏味、了无生机,将会是怎样的近乎一切唯欲是从的动物世界。当代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正是由此着眼,曾在《文学与人生》一文中痛切地指出:“没有文学的世界是没有教养的世界,野蛮的世界,缺乏感情、笨嘴笨舌的世界,无知、愚昧的世界”,“没有文学的世界是个动物世界”。并特别举例说:“一对阅读加尔西拉索、彼特拉克、贡戈拉、波德莱尔作品的男女,比起另外一对不识字、被电视节目麻痹得半傻的男女,要爱得深刻,享受爱的质量要高得多。在一个不讲文学的世界里,爱情和快感恐怕与动物性交并无二致。”①韩忠良主编:《2004年翻译文学》,春风文艺出版2005年版,第295、287页。文学艺术所承载的这样一种陶冶诗性情怀的功能,自然不像人类所创造的其他文化品类的作用那么显赫,但因关乎人性本身,因而又是其他任何文化品类都难以替代的。
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著名思想家狄德罗在《论戏剧艺术》一书中讲过:“只有在戏院的池座里,好人和坏人的眼泪才融汇在一起。在这里,坏人会对自己可能犯过的恶行感到不安,会对自己曾给别人造成的痛苦产生同情,会对一个正是具有他那种品性的人表示气愤。当我们有所感的时候,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这个感触总是会铭刻在我们心头的;那个坏人走出了包厢,已经比较不那么倾向于作恶了,这比被一个严厉而生硬的说教者痛斥一顿要有效得多。”②伍蠡甫主编:《西方文论选》上册,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第350页。狄德罗这儿指出的,便正是文艺作品提升人格境界的功能。
在日常生活中即可发现,一个人的情感,是极易为他人情感所感染的。一个郁郁寡欢的人,在一种兴高采烈的气氛中,会很快有所改变;而“一人向隅”,满座会“为之不欢”。同理,文艺作品中的喜怒哀乐,亦会使读者受其感染,而沉浸于同类情感之中:或为不幸者伤心,或因作恶者愤怒,或为挣脱了苦难者而庆幸。由于人类文化本质属性的制约,被视为文化之重要体现的文艺作品,从整体上来看,其中的情感是善良的而不是邪恶的,是高尚的而不是低俗的,是美好的而不是丑陋的,因而受其感染的读者,其人格自然也会不由自主地倾向于善良、高尚、美好。比如,读过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杜甫的“三吏三别”,看过毕加索的《格尔尼卡》之类作品者,会引发痛恨战乱、向往和平之思;读过雨果的《巴黎圣母院》、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玛佐夫兄弟》之类小说者,会厌恨人性的凶残与虚伪;读过《红楼梦》或张若虚的“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春江花月夜》)之类诗歌者,会使人进一步悟透人生,少一些物欲,多一份超逸。文学艺术,之所以亦具有不可估量的促进现实变革、推动历史前行的力量,正是通过提升人格境界而得以实现的。
就其效果来看,文艺作品的这类文化功能,与一般所说的教育功能是相通的,但显然又不同于一般的教育功能。
首先,功能实现的方式不同。一般的教育方式是直接的开导与劝谕,而上述文化功能的实现方式主要是感染与激发,即,是在命理功能的基础上,不期然而然培育人性的结果。比如一位久经高雅艺术陶冶者,举手投足之间,亦必会有一种高雅的气韵。英国作家毛姆曾经这样谈过在罗浮宫观看提香的画作《埋葬》、倾听瓦格纳的《歌唱大师》中五重唱时的体会:“那是一种刺激,使我感到既是心灵上,却又是肉体上的高度兴奋,使我感到幸福,似乎觉察到自己的力量,摆脱了人生的羁绊;而似超脱人世。”③赵磊等选编:《艺术情思录》,长春出版社1994年版,第244页。毛姆这儿道出的,正是文艺作品在振奋生命活力之类命理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提升人格境界的文化功能的特点。
正是根据文艺作品发生作用的独特方式,可以更为清楚地看出,文艺作品作用于人类社会的,与其说是教育功能,倒不如说感染功能、激发功能更为切合实际。
其次,功能的实质内涵不同。相比而言,一般教育的功能内涵是具体的,如政治教育往往是要加强人们的某种政治信念,道德教育是要人们遵守某些道德规范,法治教育是要加强人们的法治意识,科学教育是要人们追求真理、不断征服客观世界,等等。许多文艺作品的价值,虽亦与这类功能有关,但在真正优秀的文艺作品中,所隐含的功能指向,不仅不会如此简单具体,相反,在许多时候,是与之相悖的,或超越性的。比如,以暴力革命的政治视角来看,托尔斯泰作品中所蕴涵的“不以暴力抗恶”、“道德自我完善”之类观念是不合时宜的,曾为身为政治家、革命家的列宁所不满,但托尔斯泰作品的伟大,恰好正是由其更为高超的政治襟怀决定的。如果托尔斯泰作品的功能指向完全像列宁所希望的那样,世界文学史上大概也就不会有伟大的托尔斯泰了。如果以道德的尺度来衡量,诸如莫泊桑笔下的包法利夫人、劳伦斯笔下的查特莱夫人,其不守妇道的行为大概是难以被社会所容忍的,但这类作品,正是因其反叛传统道德才有了独特价值,才会引起许多读者的情感共鸣。以法律的准则来看,罪犯就是罪犯,无论背后有何种缘由,都是无法予以宽恕的,而在文艺作品中,如司汤达笔下的于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拉斯柯尔尼科夫,却会博得读者的理解与同情。以科学的眼光来看,《红楼梦》中的绛珠仙草、神瑛侍者、太虚幻境之类,李白诗中的“白发三千丈”、“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之类,都是荒诞不经的,但却恰是这些,构成了文学艺术的魅力。出于征服自然、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科学是向前看的,而文学艺术则往往是向后看的,向往着回归自然而不是征服自然。故而诗歌、绘画中,人们更为欣赏的是闲山静水、花开鸟鸣,而不是机器轰鸣、高楼大厦。
文艺作品中所隐含的上述功能,如果也可以称之为教育功能的话,无疑亦应是一种超政治、超道德、超法律、超科学之类的大功能。实践证明,如果缺乏这样一种“大功能”的追求,一位诗人、作家、艺术家,是难以创作出更有价值的作品的。
文艺作品在提升人格境界方面的感染功能、激发功能,自然也不同于一般所说的美育功能,而是要远远大于美育功能的。比如用美育功能,或许可以很好地解释一首山水诗、一幅花鸟画之于人格的影响,但如用来解释杜甫的“三吏三别”、莫言的《檀香刑》、毕加索的《格尔尼卡》时,就难免牵强附会了。
依据以上关于文学艺术功能构成、功能层次及发生作用方式的分析,我们可进一步看出文艺创作,尤其是长期深受粗疏褊狭的认识、教育、审美之类文艺功能观影响的中国诗人、作家、艺术家应有的创作追求,这就是:以属于文学艺术本原思维方式的自由想象,以超越性的诗性视野,表现自己切实的生命感受,以及关于政治、历史、现实等方面的独特体悟。只有如此,才能使作品既有振奋人的生命活力,拓展人的生命空间,缓解人的生命痛苦,强健人的生命体征等命理功能,又具激发创造智慧、陶冶诗性情怀、提升人格境界的文化功能。
这样一类看法,从理论上说,实在并非什么创见,而是已为许多学者强调过的常识,也是已为许多有成就的诗人、作家、艺术家的创作过程所证明的基本规律。如我国明代学者王骥德曾在论曲时指出:“摹欢则令人神荡,写怨则令人断肠,不在快人,而在动人。此所谓‘风神’,所谓‘标韵’,所谓‘动吾天机’。”①童庆炳、马新国主编:《文学理论学习参考资料新编》(中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02页。王骥德这儿所说的“不在快人,而在动人”,要“动吾天机”之类,注重的正是“振奋人的生命活力”之效。王骥德这儿讲的虽是戏曲,实际上亦应是各类文艺创作的第一追求。因为不论何类作品,如果缺乏动人之力、振奋生命活力之类的命理功能难以形成,其他文化功能也就无由产生了,作品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意义。
正如王骥德所论及的,文艺作品要做到“动人”,仅着眼于“快人显然是不够的。事实上,能够“快人”的作品也许更富于“美感”,但往往不如给人“悲感”、“痛感”、“颤栗感”、“惊恐感”的作品更能“动人”,更能振奋人的生命活力。在许多有成就的作家、艺术家那儿,我们会看到,他们在创作过程中注重表现的正是这样一些更为“动人”的感受,而不是为许多美学家所推重的审美性质的“愉快”。如卡夫卡曾在日记中透露:由于现实生活对内心自由的压抑,使他感到被撕裂的痛苦,正是创作拯救了他。他的小说创作过程就是在“释放黑暗的心灵”②叶廷芳:《现代艺术的探险者》,花城出版社1986年版,第183页。。毕加索亦曾更为明确地宣称:“绘画并不是一种审美行为,绘画是这个陌生并隐伏杀机的世界与我们人类之间的一种不可思议的神秘力量的表现形式。我们通过绘画赋予自身的恐惧和愿望以具体的形态,借以从中获取自身存在的力量。”①[法]弗朗索瓦·吉洛、卡尔顿·莱克:《艺术大师毕加索轶事》,云根译,海天出版社1992年版,第266页。显然,正是从自己个性化生命感触出发,他们的作品,不仅缘其“动人”,而更具“振奋人的生命活力”之效,同时亦可让读者借以扩展自己的生命空间,并得以“压抑”、“撕裂”、“恐惧”之类强烈的情感感染与“获取自身存在的力量”之类的人格激发。
由文学艺术的命理功能可知,举凡能够“动人”,即能够振奋人的生命活力,能够扩展人的生命空间,能够缓解人生苦恼之作,均有价值。但艺术,又正如英国小说家毛姆所说的:“作为人生的一大价值,它必须培育人们谦逊、宽容、智慧和高尚的品德。艺术的价值不在于美,而在于正当的行为。”否则,文艺作品也就“不比一打牡蛎和一盅葡萄美酒有更多的意思”②赵磊等选编:《艺术情思录》,长春出版社1994年版,第245页。了。从文学艺术史上来看,那些伟大作品,正是如此,往往不仅“动人”,还会体现出更高层次的文化功能。即在“动人”的同时,给人以某些方面的诱导与激发,或是正直、坚强、崇高的人格,或是超尘脱俗的生命精神,或是反抗专制压迫的自由追求,或是“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宇宙情怀等等。而这样一类文化功能的生成,自然要根基于诗人、作家、艺术家本人的独立人格、超越性的诗性视野以及无所顾忌的想象创造能力等等。
与世上的所有人相同,诗人、作家、艺术家亦都是有着七情六欲的血肉之躯,同样会有常人或在某些方面过于常人的人性缺陷,但在伟大的诗人、作家、艺术家身上,又总会见出超越常人的伟大之处,这就是对诗意人生的向往。他们,往往不肯屈从于世俗,能够最大限度地坚守自己纯真的生命意义。如中国古代伟大诗人陶渊明、李白,虽亦不无谋取功名之心,但其“不为五斗米折腰”、“天子呼来不上船”的高迈风骨与超然气概,恐是一般人难以达到的。他们,或许与艺术创作所必需的想象活动有关,比较易于说谎,但正如茨威格曾经评价司汤达的:“说谎话蒙蔽世人,很少有人比司汤达说得更多;说真话同样很少有人比司汤达说得更好、更彻底。”③[德]茨威格:《描述自我的三作家》,关惠文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页。在人类社会,缺少的显然正是像司汤达这样骨子里渴望纯真,能够“更好,更彻底”地“说真话”的人。他们,甚或亦不无某些方面的丑行劣迹,但与常人不同的是:他们不是文过饰非、自甘沉沦,而是基于对诗意人生的向往,能够勇敢坦露并反悔自己的丑恶。如奸污过女仆的托尔斯泰,嗜赌如命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其作品中都充盈着令人震撼的自我忏悔意识,以及渴望人性救赎的伟大情怀。有过偷窃、撒谎、抛弃子女之类卑鄙与龌龊行径的卢梭,在那部著名的《忏悔录》中的“忏悔意识”,恐怕至今还是无人企及的。卢梭曾坦承自己这样做的目的:可让无数众生“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并宣称:可让每一个人都站在上帝的宝座面前,“同样真诚地暴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对我说:‘我比这个人好!’”④[法]卢梭:《忏悔录》上卷,田晓译,时代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4页。在这样一种对于整个人类的叫板中,自然亦隐含着卢梭对人类世界的美好期盼。从文化功能来说,这样一些文艺作品之于人性的化育,是一般的教育方式难以比拟的,也不是通常所说的美育方式能够达到的。
正是从命理功能与文化功能这样两个层面,我们可以更为清楚地看出:人类之所以需要文学艺术,决非缘之于简单化的认识、教育、审美之类目的,而是因为:可以使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生机,多一些意趣,多一些慰藉;可以使我们的人生,多一些坦诚与纯真,多一些抗争与追求,多一些旷达与超脱,多一些亮色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