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锐军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社会科学教研部,北京 102617)
政治冲突是一个普遍而重要的政治现象,对其治理的成效如何直接决定了社会的发展和兴替,而采取和吸收什么样的冲突治理理念又至关重要。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就蕴含着丰富的政治冲突思想,从治理方式和价值取向看,儒家主和谐、道家认无为、墨家倡兼爱而法家则讲法治,这些理念对于维系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和治乱变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时至当下,有些恒常因子对我们的社会治理依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尤其是儒家基于和谐理念的政治冲突思想,对当下的政治和社会治理,意义尤为凸显,非常值得我们去挖掘和关注。
儒家认为,导致政治冲突的根源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阴阳间的对立。儒家认为,“一阴一阳之谓道”[1]《系辞上》。“天道之大者在阴阳”[2]《董仲舒传》。阴阳是天地赋予的抽象范畴,是与天、理、气、性等相接连和并行的本源之物,与五行一起上承天、下接地,成为宇宙的解释系统之一,“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3]《天地阴阳》。在不同的场域,阴阳具有不同的意义和涵指,既可以化约为蕴育万物的实体,又可以化约为事物运行的规律,二者相辅相成,对立统一,推动着宇宙和万物的生化。其中,阴表征着刑、恨、恶、法、柔、弱、病、小、私、负、贫、贱、卑、静、暗、伏;阳表征着仁、爱、善、德、刚、健、强、大、公、正、富、贵、尊、动、明、起。二者相互作用,衍化成宇宙万物的最基本要素,也是各种冲突和矛盾纷争产生的根本原因。在儒家看来,阴阳之间有着独有的作用关系和机制,而任何事物又都存在有阴阳两个对立面,因此,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离不开阴与阳的范畴,二者的作用关系和机制主要表现为主次、变化、对应、互动、和合几个方面:(1)阴阳表主次:“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2]《董仲舒传》,“天数右阳而不右阴,务德而不务刑”[3]《阳尊阴卑》;(2)阴阳表变化:“天道大数,相反之物也,不得俱出,阴阳是也”[3]《阴阳出入上下》,“治乱之故,动情顺逆之气,乃损益阴阳之化,而摇荡四海之内”[3]《天地阴阳》;(3)阴阳表对应:“阴与阳,相反之物”[3]《天道无二》,“如天之生物,不能独阴必有阳,不能独阳必有阴,皆是对”[4]卷九十五;(4)阴阳表互动:“刚柔相推而生变化”[1]《系辞上》,“天使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使阴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2]《董仲舒传》;(5)阴阳表和合:“天之所终也,阴阳之所合别也”,“阴阳二物,终岁各壹出”[3]《基义》,“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3]《循天之道》,“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3]《循天之道》。正是阴阳的这种特殊交汇关系和独有的作用机制,直接形成了诱发各种矛盾和冲突的最基本根源,决定了政治冲突的基本形式及其运行规律。正如成中英先生指出的:“作为根本范畴,阴阳乃广泛的应用于自然现象、人生过程、人生处境、社会、身体、具体事物、历史等事象,也因之而显示了这些事物的对待、变化、统一之道。故以阴阳观念为中国哲学中最基本、最普遍之形上学范畴绝非过分之词。”[5]137
二是天道的创设。儒家认为,世间的一切秩序结构及其体系内的各种矛盾和治乱都是天道运行和创设的结果。首先,天统摄万物。“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1]《系辞下》。“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措”[1]《序卦》。董仲舒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3]《郊祭》其次,天创设了政治秩序及其规则。“生有先后,所以为天序;大小、高下相并而相形焉,是为天秩。天之生物也有序,物之既形也有秩,知序然后终正,知秩而后礼行”[6]《正蒙·动物》。朱熹云:“天叙天秩,人所共由,礼之本也。”[7]《论语集注》“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7]《基义》再次,天内置了等级之差。“人之命在天”[8]《天论》。“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9]卷五。王夫之说:“等杀之差,天秩之矣。”[10]卷十三韩愈说:“贤与不肖存乎己,贵与贱、祸与福存乎天,名声善恶存乎人。”[11]卷十七·与卫中行书正是天道的这种安排为政治冲突的产生提供了先在的条件和后天的可能,如有任何违天和违背礼制规则的行为就必然产生政治冲突。如孔子所说:“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乱也。”[12]《泰伯》王充也云:“教行与止,民治与乱,皆有命焉。”[13]《治期》“命则不可免,时则不可力,知者归之于天。”[13]《命禄》
三是利益的不均。如果说天道和阴阳是政治冲突产生的本体论根源,那么利益的分配不均就是政治冲突产生的现实根源。孔子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12]《季氏》孟子说:“夫仁政,须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各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14]《滕文公上》荀子说:“农分田而耕,贾分贷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矣。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也,是礼法之大分也。”[8]《王霸》儒家认为,利益的不均原因主要是“欲多”和“物寡”的矛盾及政治规制的缺失,荀子说:“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8]《富国》“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8]《礼论》在儒家看来,吃穿住行等利益需求是人们的基本生理愿望,如果物资匮乏,人们的这种合理需求无法得到正常满足,冲突和纷争就不可避免。此外,在分配过程中,如果没有一定的规制规则和公平正义的分配机制来保证成果的平均共享,必然导致两极分化,形成巨大的贫富差距,而太过富裕容易导致人的骄奢淫逸,太过贫穷又容易导致人的忧思和愤懑,政治冲突将不可避免,社会和政治秩序也必然陷入动乱之中。所谓“饱暖思淫逸,饥寒起歹心”,富易暴,贫易盗,讲的就是这种道理,如董仲舒所言:“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3]《度制》
追求“和谐”是儒家政治冲突思想的核心,儒家认为,治理政治冲突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构建和达到和谐社会。早在《国语·楚语》和《左传·昭公二十年》中就记载有西周史伯和齐国晏婴论“和”的言论。史伯云:“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15]《楚语》晏婴云:“和如羹焉……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12]《昭公二十年》和谐思想在儒家那儿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和升华,和谐被作为了衡量政治冲突治理成效和理想政治秩序的标志,是一种具有形上意义的天地之生的至上境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8]《循天之道》儒家认为,和谐具有巨大的秩序功用。首先,和谐是政治秩序稳定有序的前提和基础:“均无贫,和无寡,安无顷。”[12]《季氏》其次,和谐是政治秩序规范产生作用的根本:“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12]《学而》再次,和谐是表征天、地、人、社会、政治等的关系和秩序状态:“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12]《雍也》“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7]《论语集注》。“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14]《公孙丑下》。“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16]《昭公二十年》。与此同时,和又不是单纯的同,是允许存在差异和适度张力存在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2]《子路》。质而言之,和谐是秩序的美好状态,是政治秩序运行的根本旨趣,也是治理政治冲突的根本目标,而达于“太和”则是最理想的境界,所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1]《乾》。因此,“中国的理想是‘天下太平’。天下太平的内容,就是人人在伦理关系上都各自作到好处(所谓父父子子),大家相安相保,养生送死而无憾”[17]99。
儒家认为,就政治冲突的实际治理而言,这种“太和”是必须的。在以公共权力为核心的政治生活中,对于资源的权威性分配、利益关系的调整、政权的维护及政治冲突问题的处理并不能只采取单一的、强制的解决方式,真正治本的方式应该是以和为贵,注重个人、群体、社会、国家、自然等主客体之间政治和社会利益关系的和谐。这种“和”是基于全局和整体融洽、整个社会机体有效整合的长远和谐。正是以此为基准,儒家的和谐观念散落和渗透到了政治秩序内外的各个层面,包括人与己之和、人与人之和、人与社会之和、人与天地之和,强调人的身心和谐、人与他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等等的普遍向度,追求与己和乐、与人和处、与社会和融、与天地和德进而实现己和、家和、国和、天下和的太和理想境界。就政治秩序的外部性而言,要求的是政治秩序和经济秩序、文化秩序及自然秩序等的系统和谐;就政治秩序内部而言,则要求注重政治主体之间、政治客体之间、政治主客体之间等政治秩序结构和政治关系的全面和谐。具体看来,即是追求君臣、父子、夫妇、家国、制度、伦理、德治、法治、独裁、纳谏、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自然等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双向和谐,这是儒家政治冲突思想的根本内容和要求所在。显然,在这种和谐观念的支配下,人们比较容易编织成一张以家庭为基础的社会关系之网,彼此之间相互依附、合作,有序的凝聚在一起,形成一种集体主义的整体意识。因而,在儒家那儿,“和谐文化模式注重和谐,以和谐为准则,把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群体、个人与全人类乃至人类与自然,有序地联系起来,和谐是力量,既可形成凝聚力,又可形成合力”[18]158。
无疑,和谐是贯穿在儒家政治冲突思想中的一条红线,其所有内容都是围绕着和谐社会的构建而展开,以求和谐来探寻政治冲突的根源和治理方式,它象一张巨网一样,将各种社会政治关系尽收其中,虽然这种和谐是有等差甚至是过于刚性的,但它倡导的思想却稳固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秩序,“中国的统一政府在以前的2000年间,除了及短的空白时期外,一直是在政治上把几亿民众统一为一个整体。而且统一的中国,在政治上的宗主权被保护国所承认”[19]278。史学大师汤因比的话是最好的证明。
从政治冲突产生的根源及其治理旨归出发,儒家认为治理冲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策略。
一是以中庸为稳定器。儒家认为,治理政治冲突必须把握中庸之道。《周易·师》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为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孔子云:“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已。”[12]《雍也》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如中也弃不中,才也不弃才,则贤不肖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寸。”[14]《离娄下》董仲舒云:“恕于人,顺于天,天人之道兼举,此谓执其中。”[3]《如天之为》儒家认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20]。“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20]。这是中庸的最高要求和指向。中庸之道对治理政治冲突的作用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庸是调节、缓冲政治矛盾和政治冲突的润滑剂与平衡器。在儒家看来,“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20]。中庸的方式如行善一样,是一个善性之举,有利于整合或避免政治秩序运转过程中出现的政治矛盾和冲突,是一个对政治事件或事态进行调控和缓和的有效机制。其二,中庸是将政治冲突防范于未燃的阻燃剂。在政治活动过程,政治冲突既有显性的又有隐性,相比显性政治冲突而言,隐性的政治冲突和矛盾更显得难以控制、意料和琢磨,尤其对那些还处于萌芽未发状态政治冲突的消解,中庸之道意义重大,可“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执政者在进行国家治理时,由于利益和权力的争执,必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阻挠和障碍,如果处理不当,势必引发政治冲突。面对这样的问题,中庸具有很重要的防范功效。儒家认为,“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1]《同人》。如果在政治活动中,每一个政治成员都能以中庸的方式进行政治活动,就能成为一个君子式的人物,大家相互礼让,就可以避免很多矛盾和纷争,因此,“中庸的,就是官僚政治本身有意识地实行一套自我调节和防患于末然的措施”[21]3。可见,在儒家那儿,中庸作为政治秩序运行的一个调控矢量,是社会得以和谐稳定运转的润滑剂和调控器,而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就是“双赢”。即指君臣之间、君民之间、国与国之间均以对方的适当存在作为自己正常存在的前提,避免使自己的行为过于偏激,采取中和适度的态度进行政治生活,最大限度的寻求矛盾双方的最佳利益结合点。因此,儒家倡导的中庸,主要在于“执中”、“适度”,强调无过、无不及,强调权变。孔子说:“过犹不及。”[12]《先进》二程说:“不偏之未中,不易之未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9]卷七朱熹说:“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神之极致也。”[7]《中庸章句》无过无不及的执中或适度,是中庸作用机理的精髓。
二是以仁政为力量。在治理政治冲突上,儒家一贯主张德主刑辅的仁政。《尚书·尧典》云:“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12]《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2]《为政》孟子云:“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14]《公孙丑下》“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矣。”[14]《梁惠王下》荀子讲:“德行致厚,智虑致明,是天子之所以取天下也。”[8]《荣辱》董仲舒说:“天数右阳而不右阴,务德而不务刑。刑之不可任以成世也,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谓之逆天,非王道也。”[3]《阳尊阴卑》朱熹云:“先王之道,仁政是也。”[7]《孟子集注》“有德礼,则刑政在其中”[4]卷二十三。这些经典言论,无疑都传达了同样的一个声音,对政治冲突的治理及政治秩序的维系要行使仁慈的政治权力,必须有各种具体的伦理道德规范从各个方面保证各种关系的和谐,做到以仁和人、以义和人、以礼和人、以智和人、以信和人、以诚和人、以孝和人、以悌和人等等。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能够整合人们的政治心理。由于仁政所依托的是一种仁慈的力量,宽恕和感化便占据了作用的主体。一方面,慈善的宽恕,使得许许多多曾经有过过错的人获得了新生,自然会产生感恩心理,而在无限感恩的环境中,他们所表现的必然是对君王更加忠孝和忠贞,社会的稳定因子也便会无形的得以增加。另一方面,通过道德仁义的感化,可以逐步消解人们心中不满的政治情结,让他们尽可能的将自己心中所积压的政治怨恨、政治不满等化解在道德良知的自我内省和督责中,起到“安全阀”的作用。二是能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儒家讲求德治,但并不排除“礼制”和刑罚在政治权力中的运用,他们认为治理政治冲突,维系社会稳定,除了用德与恩的感化外,还要有刑与罚的威慑,只不过,德主刑辅,即既要有仁、义、礼、智、信的内心自省和“三纲五常”的外在规范,还要有刑罚的惩戒,既要有道德的规劝又要有刑罚的威严。这即是“正名→顺言→成事→兴礼乐→施刑罚”的约束机制,循着这样的治理路径,天下就能稳定并达于大治和太和。“以力借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14]《公孙丑上》。“明礼仪以化之,起法制以正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8]《性恶》。“先王恶气乱也,固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所起也”[8]《礼论》。
三是以利益均平为动力。儒家认为,既然不均是导致冲突的一个根本原因,那就努力做到均平。因此,儒家在经济上极力倡导重义轻利,重农抑商,主张节用爱人,谋道不谋食等等,力主以伦理意义的均平主义来评判财富、安排经济生活、缩小贫富差距。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12]《里仁》“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12]《卫灵公》孟子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14]《告子上》“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14]《梁惠王上》荀子说:“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8]《大略》董仲舒说:“夫仁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记其功。”[2]《董仲舒传》朱熹说:“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4]卷十二“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4]卷十三“古圣贤言治,必以仁义为先,而不以功利为急”[22]卷七十五。二程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9]卷二十二在儒家看来,对利益和商业的重视,一方面会加剧人们对各种资源和价值的争夺,增加政治不稳定因素和政治冲突的频率;另一方面又必然会扩大价值规律的作用,从而增加人们的自由、民主和平等意识,“人心不古、离经叛道”,势必从经济基础到意识形态,都出现全面冲击和否定等级制度、王权主义的现象;与此同时,儒家认为,商人总是重利的,这就违背了道德理性的要求;因此他们都主张重农抑商的均平主义经济政策。显然,儒家的目的就是想通过重义轻利、重农抑商、利益均沾的均平主义经济政策来平抑和消极政治冲突,达到政治秩序的治平状态,即“平天下者均天下而已”[23]《黄书·大正》。儒家认为,只要坚持这种方法和精神,就能缩小和避免贫富差距,很好地减少和化解政治利益的矛盾及冲突,实现政治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使政治体系不会因为政治利益的冲突而频繁动乱乃至消亡。
当然,儒家并不是完全反对利益的追求的,其实他们也言利。孔子说:“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12]《里仁》孟子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14]《梁惠王上》。荀子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8]《荣辱》只不过这种利是“公利”,而非个人的“私利”。二程说:“不遗其亲,不后其君,便是利,仁义未尝不利。”[9]卷十九“不独财利之利,凡有利心便不可。”[9]卷十六在儒学诸子们看来,集体和国家公益是远远大于个人利益的,个人必须服从集体,对个人利益的私利之求是低俗的小人之举。
四是以理想政治秩序为愿景。儒家认为,既然天道是造成政治冲突的根源,那在政治生活中就应以顺天道为规则,因此,他们构建了小康和大同的理想世界,求大道既隐和大道之行的政治设计。对此,《礼记·礼运》做了非常详尽的描述,小康社会的核心是“天下为家”,大同世界的核心是“天下为公”,前者是后者的初始和开端,后者是前者的跃迁和归宿。无论是小康社会还是大同世界都是以社会和谐为基本目的,有了这样的制度安排,政治冲突就会完全消解和控制在秩序的范围之内,和谐社会也才能实现和维系。和谐的实施和贯彻既能使政治秩序系统内的各个要素既能相互保持平衡的态势,各自独立的运行,又能很好的结合起来产生巨大的效用,进而维系政治秩序,其能量超过了系统内各子要素的简单叠加,而社会达到了“太和”便意味着政治冲突已经控制在最低的限度。
儒家的这些政治冲突思想直接指导了封建社会政治格局的运转和落实,虽然存在着一定的负面效果,如过分强调和谐稳定反而导致了政治秩序的僵化,过分强调仁政反而缺失了法治等,但其存在的恒常因子是可以借为今用的,比如,时下我们已经认识到适度政治冲突也能产生积极的功能时,就应该适当的采用仁政的力量,而不是对政治冲突一味的强制甚至暴力打压,适度的平均式的贫富差距缩小又有利于政治冲突的消解,而和谐社会的政治冲突旨归则已经运用到我们的社会建设当中,等等。总之,深入分析和研究儒家的政治冲突思想对我们当下社会政治冲突的治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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