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 津
(中国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836)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绝大多数国有大型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的公司。改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之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界仍要认真地探讨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理论问题。
建立国有企业就是要消灭剥削制度,因为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公有制的企业制度,从理论上讲,国有企业比非公有制企业的效率更高。如果说这种断定在目前还是一种推测的话,那么进行改革就是要达到这一结果。明确地讲,改革国有企业的目的决不是要取消国有企业本身,不能因为在改革前国有企业的效率低就要通过改革取消这一所有制形式,实际上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新的体制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的效率,切实地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推进社会发展的主导作用。不能因为国有企业以前没有做到有效率而否定改革以后国有企业能够有效率。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其生产方式具有时代的先进性是由企业性质的本质所决定的,即国有企业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间接结合的生产效率更高。因为从逻辑上讲,劳动者为自己生产或工作可以比为别人生产或工作产生更有效率的成果。客观地讲,在人类的历史上,作为生产方式总是不断变化的,一个时代的生产方式总要替换前一个时代的生产方式。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在公有制企业中的结合是直接结合,这是新的事物,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产生。这种新的生产方式走向成熟,必定能够表现出高于旧的生产方式的效率。所以,对于国有企业,需要明确其生产方式的先进性,需要确认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企业;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定地进行下去,直至取得成功。
问题在于,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企业实践仅仅是起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经济的企业形式具有不完全性,即客观上还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不完全性表现,不过,这种不完全性的表现并不影响国有企业建立的基本目的要求。若这种不完全性的存在改变了国有企业的建立目的,那是违背原则的,是不能作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进行实践的。在中国所进行的改革中,无论怎样,也不允许改变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建立目的,如果忽略了这个基本点,改革之路就走偏了,就不再是既定的改革而是对国有企业根本性质的改变了,即是改没了国有企业。对于这一问题,任何研究者和实践者都是不容忽视的。如果由于国有企业在现实的改革中遇到种种的困难,就要以非公有制企业的存在形式取代国有企业形式,那就是要取消国有企业,不再保持这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企业性质了。
中国改革以来,经济理论界对剥削范畴给予了新的深层面的研究。依旧在情感上反对剥削和极其简单地要求取消剥削已经不能代表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剥削问题上研究的主流认识。新的理论指出,剥削也是一种劳动,一种变态劳动,即剥削劳动是自人类阶级社会产生到发展至今过程中的客观存在,这不是人们的主观意愿想改变就能改变的。必须明确,剥削的存在是与人类达到的劳动水平和社会生存的基本方式相关的。人类的剥削劳动是在军事劳动变态之后产生的又一种寄生性变态存在,是人类常态社会中产生并存在的无奈的生存表现,也是不可能永远伴随人类社会存在的经济机制。正确而深刻地认识剥削,并不能用剩余价值的范畴来解释,只能是客观地确定:剥削是仅凭占有生产资料(或生产要素)而占有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在科学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中,反对剥削和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既定目标,对此是具有确定性意义的。但是,传统的理论关于人类消灭剥削的设想带有一定的空想成分,没有看到消灭剥削是人类劳动高度复杂化之后的客观结果,不能理解剥削的历史与现实的存在是由人类劳动发展过程中的内部矛盾决定的,消灭剥削只能通过劳动内部矛盾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阶段才能实现,任何暴力的作用都不可能使剥削消灭,暴力的作用只能消灭一部分有血有肉的剥削者,不可能消灭剥削产生并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从改革的要求讲,建立国有企业,达到在制度上消灭剥削的目的,永远是坚持的社会主义基点,对此是不能有任何质疑的。否认这一目的,就无从把握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是无法将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下去的。
目前,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出现了很大的现实阻力。这就是在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上将公营企业混同于国有企业,这是一种很危险的倾向。因为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经济成分,不可等同一致。国有企业的改革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无论是从目的看,还是从国有企业的既定性质出发,都不允许将国有企业解读为公营企业,都不可以将国有企业偷换成公营企业,以此扼杀国有企业改革。在国外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中,在世界任何国家或地区,从来没有出现对公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混同。人们已经形成的共识是,公营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因此,中国改革国有企业在思想上不能再延续混乱,将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营企业等同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今后的改革必须明确,国有企业只能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之路,不可以踏上国家资本主义之路,决不能将国有企业与公营企业混同。可以说,明确公营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不同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中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必须具备国有企业这样的经济基础。国有企业是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原则的企业,是属于为建立社会主义国家而创造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就此而言,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存在国有企业,在所有的非社会主义国家都不可能存在国有企业。
事实就是如此,现时代世界上除了社会主义国家外,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而且,就是在改革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也面临着生存的极大挑战。但是,无论如何,只要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和发展国有企业。对此,不能仅仅从市场层面去考虑,而必须从制度的层面来认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决定其基本制度的,是经济基础,不是上层建筑。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需要有相应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同样,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需要有相应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就是建立和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需要的经济基础。资本主义国家不是由于有资产阶级政党的存在而确定其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同样,社会主义国家也不是由于有无产阶级政党的存在而确定其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这是基本的原理。因此,坚持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不变,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不是仅需要保证上层建筑不变,更重要的是必须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中国的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存在,需要体现社会主义的特性,即具有其他非社会主义性质企业不具有的特殊性质。目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又是具有大量的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存在的国家。在这一阶段,中国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是决定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的基础,不能没有这样的国有企业;与此同时,在这一阶段,中国还要有更多的非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这些企业也要发展也要壮大,也要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只是对于非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不能认为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经济基础,特别是不能将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基础存在,无论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国有企业都是要维护人民利益的,或者说国有企业是为人本服务的,搞好企业是为了人,是为了企业的全体劳动者。因此,对国有企业不能抽象地讲为了企业而牺牲劳动者的利益,即社会主义性质的以人为本的国有企业不同于以资为本的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劳动者是企业之本,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目的,企业的经营与发展首先要为劳动者的利益考虑。在国有企业的经营中,不允许为了企业的发展而排斥劳动者。如果企业搞好了,而劳动者都被迫离开了企业,那就不是国有企业了,不然,就解释不了搞好企业是为了什么。国有企业是以人为本的,是以劳动者为本的,是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怎么可能将主人翁排斥到本企业之外去呢?有人认为,强调国有企业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保障他们的就业,这是养懒人的做法。而事实上,普天之下没有懒人,只有不懂得生存压力的人,一旦懂得或体察到了生存压力,任何人都不会懒的。所以,在劳动者具有先进觉悟的前提下,创办国有企业,不会养懒人,只会创造出更高的效率。这是有体制保障的,并不是盲目实现的。
新加坡共和国总面积为710.3平方公里(2009年统计数据),每平方公里人口约7 000人,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之一。新加坡是著名的华人国家,其华人基本源自中国福建、广东和海南等地,其中大部分是福建人。截至2010年6月,新加坡人口达到508万,其中华人占76%;马来族占15.1%;印度族占7.4%,其他种族1.5%。新加坡于1965年8月9日独立。1968年成立著名的裕廊工业区。除此之外,新加坡在加冷、红山和大巴窑等地也建立了轻工业基地。为了吸引外资,政府决定给予外国企业优惠。在工业化进程中,新加坡的制造业成为世界主要电子产品出口国。作为世界主要的港口,新加坡成功吸引著名的石油公司,如蚬壳石油和埃克森美孚,成为世界第三大炼油国。
目前,新加坡已经步入世界发达国家行列,人均年GDP超过3万美元,成为世人瞩目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走进21世纪的改革之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和各省市区国资委特别青睐新加坡的发展经验,不仅邯郸学步,照搬照抄新加坡模式于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而且源源不断地将中国大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干部送到新加坡去学习。
可以说,新加坡的经济发展并不在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之内,或者极而言之,在发达国家之中,新加坡只是一个例外。用一句话来总结新加坡的经验,就是“政府办企业赚钱强国富民”。可能中国政府的有关部门感兴趣和要学习的正是新加坡的这方面成功经验。但问题是,新加坡的经验违背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全世界各个国家对于政府投资的基本规定。在现代经济学的任何一本教科书中,都是将政府机构和政府办的企业列为公共服务部门,统一纳为非营利组织。不论是哪一派的经济学家,在这个问题上,认识都是基本一致的,就是说必须维护市场经济原则,不允许政府办企业赚钱。也正因如此,在当代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敢于办企业赚钱。新加坡在这方面确实与众不同,不仅政府办企业赚钱,而且还赚很多的钱;不仅政府办企业在国内市场赚钱,而且政府办企业在国际市场赚钱。不过,新加坡太小了,只有500多万人口,国际社会没有哪一个国家与新加坡计较,也几乎没有哪个国家愿意学习新加坡的做法。一般说,新加坡政府办企业赚钱,对于国际市场的影响不是很大,这些年来国际社会一直是听之任之,并没有人出面阻止新加坡这样做。由此新加坡政府办的企业越来越兴旺,这种赚钱的方式被不断地总结和光大。新加坡政府自诩为老百姓赚钱,自己问心无愧。
但事实上,在现代社会,由社会的理性决定,不允许政府办企业赚钱。政府可以办企业,但政府办的企业不允许是营利性机构,不允许是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办的企业,就是公营企业。中央政府办的企业是中央公营企业,地方政府办的企业是地方公营企业。公营企业是政府干预经济的直接手段,是政府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力量,是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是不能与民争利的。谁都知道,在市场上,如果政府办的企业要与民营资本办的企业争利,那显然双方处于不平等的位置,依靠政府的力量或信誉,市场往往会向政府办的企业方面发生某种倾斜,破坏市场一致性原则。新加坡政府办企业有自己的理直气壮的说法,认为政府办企业赚钱是为老百姓,而且他们确实是将政府企业赚的钱分给了老百姓,或是给新加坡公民带来了很大的福利。最为典型的例子是,新加坡85%以上的家庭享受到了政府提供的廉价住房,这是让新加坡政府颇为自豪的。但是,尽管如此,新加坡的经验和成功还是不可复制的,政府办企业赚钱在新加坡以外的西方世界都是行不通的。因为,没有人能保证政府办企业赚钱不影响民营经济的利益,没有人能保证政府办企业赚的钱全部用于改善民生。新加坡做到了,并不代表其他国家也都能够做到。
在目前条件下,至少在目前条件下,中国的公营企业赚钱还不可能用在所有的老百姓身上。中国是大国,新加坡是相对较小的国家,两者的社会、文化、历史、经济、政治等等都完全不相同,中国是不能盲目地学习新加坡的。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需要改革开放,需要向西方学习,需要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一般性做法,那也不能是学习西方的例外,不能是借鉴在西方国家都不通行的一些做法。更有甚者,我们是打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旗号学习新加坡的,而我们竟连新加坡有没有国有企业都不知道。新加坡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存在国有企业,新加坡政府办的企业都是公营企业,而且都是西方国家中的很不规范的公营企业。所以,中国的国有企业不可能学习新加坡政府办的企业,中国的公营企业也不应当学习新加坡政府办的企业。盲目地学习新加坡,会给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带来灾难,会严重地制约和影响中国公营企业制度的建立与规范。别看新加坡政府办的企业可以在国际市场赚钱,要是换了中国政府办的企业,恐怕就不行了。中国若有像新加坡政府办的投资公司或控股公司一样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你赔钱时不会有人说话,一旦赚钱,肯定会遭到西方国家群起而攻之。到那时,你说我是学习新加坡,不会有人理会的,人家可以搬出种种的理由阻止你的政府企业赚他们的钱。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是很盲目了,决不能再继续盲目地走下去。
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表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缺少国有企业的基础建设作用就不会成就中国的工业化和将来国强民富的宏大目标。在现阶段,中国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不只是国有企业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做贡献,各种经济成分都在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出力,但是,在这其中,必须肯定国有企业发挥的建设作用是基础性的,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是最为重要和不可缺少的。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开始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当时,苏联援建的150个大中型项目成为了新中国工业的奠基石。这些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都是国有企业,无论从哪个角度进行评价,这些国有企业都无疑为中国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所生产的能源、原材料、机械设备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全国各地;其培养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成了一批又一批新工业基地的种子和骨干,他们使中国工业的星星之火逐渐形成燎原之势。
在现代社会,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工业化是经济现代化的前奏。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工业经济建设主要是由国有企业承担的,国有企业的发展规模与工业经济建设的规模是基本一致的,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管束之下的没有企业自主权的企业经营。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考查,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时期是不能被完全否定的,并且应对那一时期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到的奠基作用给予肯定。当时,中国的工业几乎是一张白纸,十分弱小,国有企业是经过艰苦创业才发展起来。现在,任何人都不应无视国有企业起步时的艰难。改革之前国有企业发挥作用是受传统体制限制的,这是有目共睹的,改革就是要为国有企业发挥作用松绑。对此,应给予辩证认识,应肯定国有企业的作用和看到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能抛开体制来看待国有企业的作用。
改革开放之后,在巨大的体制惯性作用之下,实际上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进程是较慢的。至今许多国有企业仍还保留着相当大的一部分管理习惯,这些习惯性的做法并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更多的国有企业似乎是很不适应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变化,或是说也有一部分国有企业确实成为了变革的代价。因而实际的结果是,有些国有企业能够生存下来,面对现实,需要进行更深入的改革;更多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型和小型的国有企业早已不复存在。看到这些已经消失的国有企业,应该说它们的历史使命完成了,作为一种历史会永存的,这种消失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大事。改革至今仍然存在的国有企业,仍然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仍然要在中国的改革与发展之中发挥重要的经济建设作用,这些仍在改革中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成份,目前中国不可缺少国有企业发挥的社会主义建设作用。
在工业化进入腾飞阶段之后,中国已经走上了新型工业化之路。与传统的工业化不同,这种新型工业化要以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主导,具有更高的科技水平、更好的经济效益、更低的资源消耗、更少的环境污染、特别是人力资源的优势能够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各种经济成分都需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都应对中国新型工业化的实现贡献力量。并且必须承认,众多非公有制经济将为新型工业化的实现起到重要作用。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现阶段必须给予肯定,必须表示欢迎和拥护,必须高度地理性认识到这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现实社会发展的经济保障,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基本支柱,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的生力军。但是,在充分肯定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对中国新型工业化实现可以起到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在理论上更应肯定这一阶段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发挥的经济带动作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在中国,国有企业已经不是很多了,但与众多的非公有制性质的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的某些重点行业和在某些技术创新与管理规范研究方面还是具有更大的强势。譬如,中国钢铁业在1996年的年产才1亿吨,仅仅过了十几年,到了2010年,年产就已突破6亿吨,十几年之间增加了5亿吨的产量,即增加了5倍,而这些钢产量的增加主要是国有大型钢铁企业的贡献,非公有制企业在中国的钢铁业中所占的比重是很小的。再如,高新技术的开发、原油的开采、汽车的制造、船舶的制造等,在这些重要行业,现在也都是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并非依靠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在尖端的技术领域,在各种基础性、资源性的行业,改革中的国有企业要对中国新型工业化的推进起到强大作用,由此对整个国家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型工业化建设起到重要作用。中国的新型工业化离不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而国有企业也必定可以在中国新型工业化的实现过程中不断壮大起来,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能是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对此,我们需要特别明确,在中国未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需要得到不断的强化和优化,即改革中的国有企业需要做大做强才能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一发展趋势必然要求,在国有企业进入改革攻坚阶段之后,必须阻止任何企图改变国有企业性质的做法。我们认为,不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违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目的,对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未来发展是十分有害的。在中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坚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只有通过有效的改革才能使国有企业生存下来,得到发展和壮大,而社会主义制度也只有在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中才能得到保障。若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走向未来旅途中,完全没有国有企业了,只剩下各个国家都有的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公营企业,那样,中国就不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了,不可能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这是由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决定的。只有存在国有企业,才能决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中国必须要将国有企业的改革进行下去,促使国有企业焕发生机与活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得更好更有生命力。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变,必须做到这一点。虽然,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同其他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一样拥有相当数量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营企业,需要像其他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那样依法保护和支持各种私人资本主义性质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然而,更重要的是,保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大力度地推进国民经济建设,中国需要坚定地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依靠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发挥关键作用。在这方面,将国有企业混同于公营企业是一种误导,亟需得到理论上的澄清和实践中的改正。总之,面对未来,中国需要通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国有企业,才能使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改变社会主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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