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桔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四川成都 610065)
一个性格鲜明、能博得读者喜爱的侦探形象,是侦探小说生命力能否持久的关键;而一个好的叙述角度,却能决定这部作品的情节能否经得起推敲,布局是否精彩。叙述者和视角的问题,是研究、欣赏侦探小说最常见的切入点,如何选取最优的视角讲故事,如何在不影响故事进行的连贯性的基础上选择透露给读者的信息,是一部侦探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
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系列”是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名篇,但在享受小说本身带来的阅读享受之余,叙述角度及视角、人称的变化往往会被忽视,而正是叙述角度和视角的变化,才使得这部小说更具魅力。整部作品并不是单一的叙述模式,作者在变幻技巧的同时,也在个别篇目改变了叙述角度,即《福尔摩斯退场记》《王冠宝石案》和《皮肤变白的军人》。下面就通过具体的叙述者、视角角度的改变,来进行进一步地说明。
《福尔摩斯全集》中的绝大部分作品,都是选择“显身叙述者+次要人物视角”的叙述方式,即第一人称次要人物仰视式的叙述方式。即使中篇故事里某些章节需要转换视角,但总体来看,都是华生在讲述他亲历的故事,或者是根据福尔摩斯早期破案记录整理的(如《马格雷夫典礼案》)故事。作者在构思之时就决定用“华生”这一忠诚勇敢、宽厚包容、精力旺盛且好奇心强的退役军医作为主角“福尔摩斯”的助手,采取协同其办案,为其做传的方式来讲故事。这样,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是智力水平明显低于主角的次要人物,特许范围严重受限,这样才能把侦探故事讲得引人入胜,将侦探形象塑造得出神入化。
“侦探+助手”这一模式起源于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在他开启的侦探小说这一题材的《莫格街谋杀案》以及以后的两篇故事里,书中的侦探杜宾和助手“我”携手、并由“我”充当叙述者这一叙述模式。也许爱伦·坡自己都未曾想到,在无意间,这种模式成为了侦探小说构架的经典、也是最好用的模式。正是由于助手们和读者处于同一认知程度,他们的疑问就是读者的疑问,所以侦探们解答这些疑问的过程既凸显了他们的聪明才智,又牢牢抓住了读者们的兴趣点。
在《皮肤变白的军人》中,作者向自己业已熟练的叙述方式发起了挑战,采用了“显身叙述者+主要人物视角”的叙述方式,即福尔摩斯在没有华生参与协助的情况下,“如实”记下破案的过程。福尔摩斯一贯反对华生加入的各种感情因素,坚持破案的过程应该实事求是,那么他自己会如何讲述这个案件呢?听福尔摩斯“亲口”讲故事的这一形式,不仅拉近了书中人物与读者的距离,也使读者们在开篇就被吊足了胃口,绝对会迫不及待地看下去。
但由于有了“华生的叙述已经使读者习惯,在案子进行调查时,我不会对我的想法多说一个字”这一借口,福尔摩斯并没有将同他及委托人一起坐车到案件所在地的那位朋友介绍给读者,大家对于这个信息还是不了解的。在接下来的情节发展中,福尔摩斯交待了他如何假装失手掉落帽子、借此闻了并确定仆人放在门廊小桌上的手套散发的气味(狡猾之处在于没有说明到底是何种气味),可对于那张关键的改变了“受害者”父亲态度的纸条上的内容,还是没有交待。谜底依然留到最后一刻揭晓,就算福尔摩斯经常做出一副后悔没有隐藏关键细节、使案件叙述不精彩的懊悔模样,读者也还是在最后一刻才知道答案,无形中也达到了“牵着读者到最后”的效果。
其实这种叙述方式有点“反侦探小说”的意味,但即使是宣称读者和书中侦探拥有同样的信息量、站在一个推理平台上的本格推理小说,也不能完全做到分享信息这一点,如果将侦探推理过程中的每个细节都交待清楚,要成为一篇成功之作的难度非常大,所以作家都是在有了一定创作名气、读者基础的情况下,为了实现突破创新,才会尝试着进行此类创作。
柯南·道尔的这部作品,同样是在福尔摩斯系列已家喻户晓,成为世界知名读物的前提下创作的,为了挑战自己已有的创作模式和套路,作者挑战了“反侦探小说”,不过,也还是要以福尔摩斯为了证明自己可以保守秘密的理由省略一些细节,不然,就真的变成平铺直叙了。其实,无论是分享信息还是隐藏信息,都是作者和读者们玩的叙述游戏,你以为你知道的已经和侦探发现的一样多了,却也只是知道了作者想让你知道的,离作者早已设计好的真相还差得远呢。
而在《福尔摩斯退场记》和《王冠宝石案》中,作者又换成了“隐身叙述+全知视角”的叙述方式,即全知全在的叙述方式。这种叙述方式构建出一个全面的视角,便于大案要案的展开,在让变为旁观者的华生了解情况的过程中,给读者们带来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阅读感受。全知全在的视角不仅能给读者紧跟故事情节发展的感觉,更有一种置身于情景剧现场、亲眼目睹福尔摩斯这场好戏的感觉。绝大多数的作品让我们习惯了用华生的眼睛引领我们历险,偶尔一次亲身目睹,清晰真实,分外地过瘾。
1.《福尔摩斯退场记》。
本篇讲述了一个福尔摩斯退休多年之后,为了英国的国家安全再次担起重任,阻止德国窃取海军情报,拯救英国的故事。这类涉及一个国家安全问题的案子是全书少有的大构架,却偏偏以一段节奏舒缓、无关紧要的会面开头,直到全篇的中部,才盼到我们熟悉的侦探和他忠诚勇敢的朋友。其中很多具体的准备工作都被作为背景资料由福尔摩斯轻描淡写地讲给华生,而略过了前期艰难准备的伏笔,反击的过程只用一块沾着氯仿的海绵就显得有点儿过于简单了。但想到以往二人的精彩战役及前期周密的准备工作,以福尔摩斯一己之谋就力挽狂澜,这一仗也算赢得利落漂亮。而且,在使用全知视角这种叙述手法时,着眼点在于整个情节的宏观展开,并不适宜详述细节,正如拍摄一部电影,镜头的取舍剪接是保证影片质量的关键。
另外,某些中文译本对《退场记》的翻译有两处不妥,都是译者自己根据情节补入了人称,可是这样一来却造成了叙述角度的混乱,违背了原著的叙述角度安排。一处是将“‘Very good,Martha.I will look into them tomorrow.Goodnight.These papers,’he continued as the old lady vanished,‘are not of very great importance,…”译成“‘很好,玛莎,我明天再看,晚安。这些文件,’老妇人的身影消失后,他对我说,‘重要性并不大,……’”另一处是将“It was no easy task to move Von Bork,for he was a strong and a desperate man.Finally,holding either arm,the two friends walked him very slowly down the garden…”译为“搬动波克并不容易,因为他既健硕,又在拼命挣扎。终于,在两人的挟持下,我们慢慢地走下花园小径……”对照之后不难发现,第一处是在中间福尔摩斯转向华生说话时加入了“对我说”,另一个是将“两个朋友”直接译成了“我们”。这两处地方看似是无关紧要的增补,事实也确是福尔摩斯转向华生说话、二人合力将波克搬上汽车,但这种隐藏起来的情节不需要直白的翻译出来,因为不仅对读者了解情节没有帮助,反而会造成类似跳角的现象,变换生硬而刻意,让读者迷惑。其实全文的叙述角度是很统一的,就是全知全在的视角,并不需要跳角,也只有这样,才能兼顾华生与福尔摩斯行动的配合,从宏观上把握全局。
2.《王冠宝石案》。
这部短篇也是一个全景式,需要宏观把握的案子,华生并没有从头参与此案,关于战略的部署、现阶段的形势以及仿真蜡像的用途都不了解,自然不能选取他的视角进行叙述,而在比利对华生介绍情况的过程中,读者们也开始了解了案子的进度,这次,是读者与华生掌握的情况一样了。
作品围绕失窃的王冠宝石展开,华生的任务只是带着读者重回贝克街的房间,引出机灵的小听差比利和那个几可乱真的蜡像,并在恰当的时候带来警察,看似戏份不多,却深深透着他对福尔摩斯的关心、福尔摩斯对他的信任。在一开始,福尔摩斯就确定了谁是小偷,然而这次案件的重点是如何寻回宝石,并不是抓捕小偷,所以省却了推理捉凶,全文重点落在如何巧妙布局上。福尔摩斯与罪犯沙维士伯爵的直面交锋一开始就充满了火药味,面对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的侦探不怕不慌,事实把柄加左轮手枪把沙维士伯爵及同伙逼到了绝境,眼看陷入僵局,福尔摩斯突然缓了一步,悠然飘入房间,留两名罪犯商量对策。在宝石出现的一刻,窗前的蜡人突然变成了真人,宝石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找到,华生及时搬来警察,顺便就将罪犯绳之于法了。最后,对于那位不讨人喜欢、怀疑福尔摩斯能力的保守官员,侦探富于戏剧性的小玩笑给他上了终身难忘的一课。
这篇小说分外地体现出了全知全在视角的优势,正是这种广角摄像机式的叙述,才让这个精巧大胆的圈套完整地展现了出来,采用华生或福尔摩斯的视角都无法达到这种全局效果,最后的落幕给人感觉仿佛是导演喊了声“卡”,停止了全剧的拍摄。
作为短篇侦探小说的经典,《福尔摩斯系列》除了个别篇目的叙述角度有所变化之外,一直保持着华生作为叙述者的形式,这一形式保证了整个系列的整体性和连贯性,也更能使故事在有限篇幅内牢牢吸引住读者,使人有种与华生一起亲临现场、共同协助破案的参与感。而其中变化了叙述角度的三篇故事,或像广角摄像机、从宏观上把握全局,或以侦探自己的视角分享破案的经验,不仅给人耳目一新之感,更丰富了整个系列,是不可忽视的作品。
[1][英]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下)[M].王知一,译.天津教育出版社,2009.
[2]Sir Arthur Conan Doyle,Sherlock Holmes(The Complete Novels and Stories Volume Two),With an Introduction by Loren D.Estleman.
[3][美]埃德加·爱伦·坡.爱伦·坡惊悚小说全集(上)[M].简伊婕,译.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