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亚丽
(阜阳师范学院,安徽阜阳 236041)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近年来,随着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关注的不断升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途径正逐渐得到拓展。其中,学校教育以其影响文化发展的深远功能,不仅承载着传递文化的作用,还满足着文化本身延续和更新的要求。相对于其它教育场所而言,学校是社会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培养人的专门场所,集中了社会及民族文化主流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方式,代表着主体文化的走向。美术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之一,运用美术形式传递情感和思想是整个人类历史中的一种重要的文化行为。因此学校美术教育的参与也成了传承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条重要且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模式。
国务院在《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教育部门应将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保护知识纳入教学体系,激发青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在高师美术教育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也加入了具有中国非物质文化与民间美术传统认知、现状调查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特点的“中国民间美术”的课程。在义务教育美术教育美术课程标准中提出了“妥善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选择美术教科书内容时,要特别重视优秀的中国传统美术和民族、民间美术,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体现中国特色,……”。在这样的背景下,无论是在高校美术教育中还是在基础美术教育中都进行了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探索。学校美术教育将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也必将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有人提出,要倡导全国所有高校积极地、紧迫地以民族文化整合心态来认知自己的文化资源。尤其是文化资源丰富地区的高等院校,都应对当地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传承及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发挥积极的桥梁作用。①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部分内容和美术直接相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和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指近乎于我国所说的传统民间文化或民间创作。②而学校美术教育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间美术”的部分,如表演艺术中的面具、道具、皮影、木偶、服装制作工艺;各种传统手工艺:剪纸、刺绣、编制、染织、制陶、制瓷、年画、面塑、泥塑等;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类美术“作品相关的诗歌、神话、史诗、故事、谣谚等。
高等美术教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创新其实是建立在民间美术研究的基础上。这方面中央美术学院走在了前列,通过成立民间美术系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将民间美术作为人类文化遗产正式系统列入大学艺术教育,树立了一个成功的典范。有人针对艺术专业院校提出高校美术教育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中的作用是从艺术的视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考察、记录和研究;美术高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传承基地;通过美术创作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③笔者认为,除上述方式外,高校美术教育还可以通过公共艺术选修课程教学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早在2006年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就指出,各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学科建设、所在地域等教育资源的优势以及教师的特长和研究成果,开设各种具有特色的艺术任意性选修课程或系列专题讲座,以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任意性选修课程就包括“民间艺术赏析”。通过公共艺术选修课程教学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将能在更广泛的范围里促进青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和价值认同。
自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推行以来,基础美术教育中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比较盛行,如“蒲公英行动”“现代化进程对地方传统美术文化的影响及美术教育资源拓展途径”的国家级课题研究,许多一线教师也就此展开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
总之,无论是专业美术教育、公共艺术教育还是基础美术教育中渗透、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美术”资源,二者还有互利作用: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角度看,能有效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引起更多青少年群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和认知。从教育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美术教育的民主性。让所有学生尤其是贫困和边远学生获得享受优质美术教育的权利。其次,可以实现美术学科知识重组、拓展美术课程资源、丰富美术课程内容,促进美术课程自身发展。还对民族文化精神的建设有重要作用,可以唤醒学生强烈的族群意识、加强民族认同感,进而达到自觉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文化的目的。
在学校美术教育相继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美术资源时,也存在着许多困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石吉光、喻学才指出: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及人才的培养体系,传承渠道不通畅。以前的教育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重视和价值认知,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脱节,大学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学科极度缺乏,不能培养保护文化遗产所需的社会人才。④笔者认为,学校美术教育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课程生命载体资源开发不足。这里所说的课程生命载体资源主要是指民间艺人、学校美术教师、教育管理者等。这些人员直接或间接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这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学校美术教师、教育管理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较低。另外多数美术教师和教育管理者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美术专业知识欠缺。教师是课程和教学的主导,他们自身所具备的能力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学的效果。而目前多数学校承担民间美术及相关课程的教师并无民间美术和传统技艺的教育经历,更缺乏对这些课程的长期系统研究,在实际教学中也只能是肤浅的、流于表面的“现学现卖”,无法达到对非物质文化本质的文化教育。而民间艺人虽具有精湛的传统技艺,但他们往往缺乏现代教育教学能力,没有先进的教学策略和教学方法,如果只是简单粗暴地把这些课程的任务一味地推给民间艺人也很难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2.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的深度不够。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民间性、生态性、生活性、综合性的特点,它涉及我国民众的文化形态、社会形态和生活形态的深层内涵。因此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美术课程资源时,应深入寻求美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特点之间的关联点,开发出具有丰富性、系统性、关联性、回归性与严密性特征的美术课程资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探究必须深入到达意义的层面,使学生能够掌握地方文化的内涵,正确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实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技能等内化成学生的内在文化本质。
3.缺乏系统性与制度性。虽然我国一直一来重视保护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不难发现,在我国高等美术教育和基础美术教育中没有系统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体系,学校很少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内容。虽然近年来,许多学校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美术的课程,但大都处在没有经验,摸索前进的状态。具体表现为缺乏专业任课教师,没有校本教材,教学的随意性较大;由于总课时量的限制,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美术课程安排难度较大,导致课时量少而分散,很难达到理想的教育教学效果。
4.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度较低。有调查显示,高校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知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认知度总体较低,获取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传播的渠道狭窄,主要靠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⑤
学校美术教育在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创新时,本着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的原则,发挥学校教育在国家文化遗产传承和创新中的巨大潜力,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学校及教育管理部门的重视。学校美术教育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美术”教学的成功开展离不开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的重视。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提高教师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校本教研动力的长效激励机制,并注重学校层面的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美术为载体的课程资源建设,开展多种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科研及教研活动:打造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群、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基金、发展民间艺人工作室为学生实践基地、成立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美术的研究基地等。以此,从客观制度和客观条件两方面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顺利进行。
2.开发并有效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美术”资源。这里的资源包括生命载体资源和非生命载体课程资源。开发生命载体资源要优化美术教育师资队伍。教师积极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培训,展开田野调查,深入到民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考察和甄别,培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创作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情怀,并探索、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学质量。适时请民间艺人进课堂,聘请民间艺人为兼职教师,通过请他们到校开讲座、现场表演、参与教学等方式开展教学。也可以参观民间艺人工作室,现场观摩民间艺人的传统技艺,听他们讲心得体会。其次,建立健全非生命载体课程资源。如合理、科学的课程规划、重视教材建设:完善教学用书、参考资料、录像、作品等。
3.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度和学习效率。在课程教学中,可以采取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引入学分制。搭建学习者自主学习平台,设计不同要求、不同水平、不同学习方式的课程组,鼓励学生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相关课程。非课程教学可以采取成立社团、开展讲座、举办展览、结合志愿者活动、融合学生假期实践活动和科研立项活动展开,还可以利用网络建立非物质文化保护网站、主题博客、论坛、QQ群、图片视频共享等媒体渠道丰富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性”显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学校美术教育应勇于承担起传承和创新文化遗产的功能,并积极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美术教育保护的模式和框架,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创新的层次和内涵。
注释
①陈梦晞,张晞.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教学研讨会综述[J].湖北美术学院学报,2002(4):62.
②刘锡诚.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性质问题[J].西北民族研究,2005(1):133.
③郑以墨、王阳.论高校美术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中的作用[A].全国第三届大学生文艺展演活动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集[C].6-7.
④石吉光,喻学才.我国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综述[J].长江大学学报,2006(1):10.
⑤曹玲、张莉.高校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知情况的调查分析[J].中国电力教育,2011(2):177.
[1]尹少淳.美术教育学新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郝亚丽.以地方文化拓展美术课程资源之路径研究[J].美术教育研究,2012(6).
[3]张卫民,黄文伟.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教育形式[J].装饰,2006(1).
[4]肖川.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解读[M].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