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焱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校园暴力危险测量与防控机制研究*
刘焱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校园恶性暴力现象无论是内发式还是侵入式,都呈现出数量上升、施暴与受害者群体化、行为与结果恶性化程度加重的特征。在探析校园暴力原因的同时,需要进行防控机制研究,包括建立校园暴力危机预测机制,建立、落实和改进间接和直接防控机制,从而发现校园人身安全潜在问题,改善心理疾病学生心理状态,对违法犯罪进行威慑并增加犯罪障碍,从而促进我国校园安全机制的良性发展和安全防范能力的实质提升。
校园暴力;危机预测机制;防控机制
校园暴力,指校园及其有限辐射地域内发生的与校内人员有关的侵害人身安全的、并在行为方法上达到一定暴力恶性程度的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校园恶性暴力现象在我国频繁出现,尤其是自2004年云南某大学学生因同学矛盾连杀寝室4人案至今,校园中的各类因日常琐事、情感、性关系、心理扭曲等原因产生的恶性暴力事件不断,有关犯罪人到小学幼儿园砍杀学生案件,校园内群殴、性侵害等报道频频出现。校园暴力呈现出从个体间的恩怨情仇向校园内群体性有组织违法犯罪、校园外犯罪人因病态心理仇视社会等原因选择学生群体进行发泄和报复的恶性发展趋势,校园暴力逐渐成为犯罪学研究的一种犯罪类型。
校园人身安全,属于校园安全的范畴,校园安全还包括校园教学秩序安全、设施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有医疗机构的还包括药品安全。校园恶性暴力首要侵害的是人身安全,也可能侵害财产安全、教学秩序等。在人们的心目中,校园象征着安静祥和,是圣洁的读书之地,师生们在这里享有外部社会所不具备的高度安全感。但校园与社会毕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这些联系包括校园周边环境对校内的影响、社会不良群体甚至违法犯罪帮伙对校内渗透、网络信息对校园的覆盖、学生外出兼职等,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校园安全具有不确定性。一般而言,校园人身安全具有以下特点:
1.校园是人群高度聚集地,一旦发生恶性暴力事件,伤亡难以预料。中小学校园人数往往达到数千人以上,大学校园更是数万人以上,是持续性人群高度集中区域(寒暑假除外)。如在寝室、课堂、操场等地实施暴力行为极有可能伤及他人,如果是群体斗殴或针对校园内不特定人群的发泄性杀伤等,伤亡更加难以控制。
2.校园人群尤其是小学幼儿园学生,基于体格发育、社会阅历等原因,多为难以自卫群体。实际案件中针对不特定校园内人群的疯狂杀伤恶性暴力犯罪主要集中于小学和幼儿园,如2004年9月一名歹徒闯进江苏苏州某幼儿园,挥刀狂砍伤28名儿童案,[1]2006年5月河南巩义某幼儿园被纵火致3名幼儿死亡14人受伤案,[2]2010年4月江苏泰兴某幼儿园一名男子持刀冲入砍伤28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案。[3]犯罪人选择在小学幼儿园实施犯罪,与该地域人群天然防御能力弱具有直接联系。
3.学生是家庭的中心、父母的掌上明珠,对校园学生的侵害,往往更能够达到心理扭曲的犯罪分子报复社会的意图。尤其是情绪宣泄型犯罪人,愈是能造成他人更多的痛苦,愈能平衡自身扭曲的心理。此外,在西方国家也有发生有政治目的的校园劫持案件,如2004年俄罗斯南部别斯兰地区的恐怖分子基于政治目的劫持中学人质事件致300余人丧生。有研究者指出,各国已将维护校园安全视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将其列为预防和制止恐怖活动的重要规范活动之一。[4]因为,犯罪人员可能利用青少年的社会价值,扩大犯罪的政治影响,并增加劫持谈判的筹码。
校园恶性暴力事件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校园外进入人员对校园内师生的侵害,即侵入式;一种是源于校园内的侵害,可称为内发式。校园暴力的重要的特点是其违法犯罪集中于校园内或其有限辐射地域,地域具有范围的确定性,校园暴力危机的预测相对于社会普通犯罪更具有实施的可行性。
校园暴力危机预测,是指通过对校园安全措施的综合评估来判断该校园的潜在危险性以及防范恶性暴力事件的能力。评估机制应当是对间接防控与直接防控措施的综合评价,可以参考心理测量量表,设计相关测试问题,给每个问题的回答选项赋以相关分值,通过累计分值,综合判断校园的安全程度。校园安全程度高的学校恶性暴力事件发生可能性低,发生后应急能力强,有利于减少危害的扩大,其间接防控措施的加强,对于减少本校内发式违法犯罪具有重要积极作用。
校园暴力危机预测的对象是学校,学生是问卷调研的对象,但不宜成为预测对象。因为,极少数学生具有非常态心理或危险人格表征,一些学生具有各种心理方面或轻或重的问题。现有部分学校已开展对学生的心理测试,并对测试结果中表明精神状况具有一定特征的学生进行私下约见或提供心理咨询帮助等,这是学校人性化与科学化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在本研究中尚不宜开展预测或发现有暴力危险学生,因为该种预测本身具有不精确性,一旦某学生的测试结果为具有暴力危险性人格,其必然会产生巨大精神压力,同时也可能受到周围师生的“重点关注”,从而产生受歧视感,导致与测试本来目的相违背的结果。
校园暴力危机预测的具体方面可以包括:(1)学校违法暴力事件与违法暴力因素现状。通过问卷统计学生是否亲历或亲见校园地域发生违法暴力事件,是否使用铁棍刀具甚至枪支等凶器(侵害类型包括蓄意伤害、性侵害、强索财物、寻衅斗殴等),是否见到有违法犯罪分子、精神病人进入校园或在校园门口徘徊,校内是否存在帮伙组织、本人是否被拉拢或有同学被拉拢等,从而了解该学校是否存在违法暴力因素及其危险程度。(2)学校的直接防控措施状况。通过问卷统计学校的保安是否正规,是否在重要场所设置监控设施,路灯是否充足,是否在死角地区及危险地区有特别防范,是否设置防止车辆高速行驶的减速设施,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禁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是否有巡逻志愿者或保安巡逻等,从而了解该学校在直接防控措施方面达到的防范程度。(3)学校的间接防控措施状况。通过问卷统计学校教师是否有歧视或不适当批评学生的行为,如采用尖酸刻薄、威胁性批评方式,最差生评选等(根据调研,83%的学生对老师有伤自尊或尊严的讽刺批评方式最不能容忍。有研究者指出,带有讽刺、蔑视性等语言的批评指责,本身就是一种冷暴力,这种现象不被重视,少数教师甚至把它作为管教、震慑学生的法宝,会使学生心理上产生一系列不良反应[5]),是否有为学生提供心理帮助和开导的专门人员,是否坚持对学生进行违法犯罪法制教育,是否公平公正地处理学生违法乱纪问题等。
校园安全测量可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每隔一定年限测量一次并结合实际考察,对于分数不能达到一定标准的学校,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其改进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1.加强人性教育,改进普法教育方法。校园恶性暴力事件多数为内发式,源自于极少数学生对人性的扭曲、生命的漠视。有研究者指出,我们习惯于把学生出事归咎于其心理素质差,却忽视了心理素质差背后存在的被扭曲的生命观念。[6]人性需要教育么?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性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具体的,一定的社会关系是形成人性的决定性因素。[7]学校需要加强以生命观教育为核心的人性教育。人性教育应当是一种启发式、引导式教育。有研究者指出,在教学中经常遇到学生咨询“人生知识”的困惑,他们在专业课和政治课中找不到如何协调人际关系、应对管理、恋爱、所学知识何所用等等问题的答案。[8]当前我国各类学校普遍开展普法教育,包括大学将法律基础作为公共课程,同时增设了人性教育课程,如“大学生人际交往”“大学生恋爱”等课程。问题是其效果不甚理想,存在相关课程内容枯燥乏味、较严重逃课、背书应付考试或下载论文应付考查等现象。因而需要思考如何逐步改进人性教育、普法教育的方法,如对课程理论内容进行压缩,留出更多课时给案例探讨、播放纪实片和电影等,当然还有更多创新方式。
2.建立和发展心理帮扶机制。针对少数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包括极少数教师),许多学校已经建立心理咨询帮扶机制。有学校教师采用意象对话、音乐疗法等各种方法进行有益尝试。心理帮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良心理的预防及轻微不良心理的纠正,二是对严重不良心理情况进行评估。学校的心理帮扶应当主要是前一方面,如通过人性教育、普法教育、多元价值观探讨(多元价值观有利于人们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进行多元化理解,从而避免对问题理解的单一化、钻牛角尖,有利于化解偏激心理)、心理知识的一般普及教育,进行健康心理培养,同时促使轻微不良心理的矫正。如果发现对象有严重不良心理且已表征出相当危险性时,应当考虑在本人同意下由心理专业机构采用技术要求更高的心理矫治方法(可能需要药物辅助治疗)对其进行帮扶,并对其宿舍安排、父母陪同等做适当考虑。心理学的研究已对不良心理矫治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如精神分析法、厌恶疗法、认知与内省疗法、镇定情绪排解紧张等各种方法,其中认知和内省疗法、排解紧张的各种疗法(如娱乐疗法、体育疗法)等一般适合校园采用,而类似精神分析法涉及当事人隐私等,宜通过专业心理机构来实施。
1.加强动态保卫巡逻机制。科恩和费尔舍在日常活动理论中指出:犯罪的发生除了具有犯罪动机的潜在犯罪人外,还要求适宜的目标和缺乏有能力的保卫者。[9]詹姆斯·加罗法洛指出:大量的学校犯罪与有能力的保卫者(教师、保安人员)不在时潜在被害人和犯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关。[10]2010年连续发生小学幼儿园恶性暴力事件后,各级各类学校均已建立正规保卫制度,招聘经过训练的保安,校园人防力量得到实质性提高,多数中小学幼儿园隔离社会人士随意进入校园的入校审查制度也更为严格。
正规保安对违法犯罪人具有强有力的威慑力,因为身穿制服的保安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维护秩序和安全的一种力量。以往校园保安制度主要是静态防卫,即主要在学校门口的保卫室进行安保工作。少数违法犯罪人利用这一点,无视校园安保。当前,部分高校基于学校面积扩大、地域开阔的实际情况,已经开始实施保安的动态巡逻,如两位保安人员骑自行车或驾驶小型电动车巡逻校园。与街区公安巡逻的有益性一致,校园保安在校内也需要建立动态巡逻机制,尤其是操场巡逻、树林道路巡逻、晚间教学楼和宿舍楼道巡逻、校内建筑死角巡逻等。通过动态巡逻可以向校内人员彰显安保力量,威慑违法犯罪,同时也可以加大对违法犯罪及时发现的可能性。如2010年9月,贵州某中学一女生被该校5名男生强行拉到男生寝室内实施轮奸,[11]该校虽然建立了宿舍楼管理员值班制度,但显然巡查机制不够完善。动态巡逻需两名以上安保人员,学校需充足安保人员数量,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在聘用保安的模式上,有研究者提出建立“单位买保单、保险公司聘保安、保安保平安”的联动防控模式,[12]可以尝试和探索。
2.合理配备校园监控设施。部分大学和中学搬迁到城市附近地区后面积增幅较大,有些学校原本建于山坡附近,或校园内建筑死角多,这些地域特征在客观上为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隐蔽条件,为有潜在犯罪心理的人创设了犯罪情境,不利于对犯罪的及时发现和控制。当前许多学校已安装监视探头,如2010年6月合肥市教育部门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进出通道,原则上至少安装一个360度全景数字监控探头,图像存储不少于30天。[13]部分暴力犯罪人鉴于监控设备的存在所产生的趋避心理冲突,可能会阻却犯罪意图,或迫使其在实施暴力行为后尽快逃离犯罪现场从而减少重复伤害或连续伤害。有研究者指出,美国海兹堡州立大学将电视闭路系统应用在不同的校园建筑里,在派遣区域进行遥控监管,警务人员能够在巡逻车的膝上电脑遥看监视内容。[14]健全的监控设施具有威慑犯罪人、及时发现犯罪、方便侦查的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发现犯罪人逃跑路线及地点、有利于危机处理员在赶赴途中适时了解犯罪现场状况。监控设施也有利于防止其他违法犯罪如盗窃财物等。校园监控设施的安放应充分考虑安全必要和不侵犯隐私。
3.安装足够数量的校园内路灯。实践表明犯罪分子偏爱在照明度低的地点实施犯罪活动,黑暗有利于犯罪得逞和逃脱,故而易于增加犯罪人的胆量,并有可能增加被害人的恐惧感。对晚间有学生学习生活的校园,应当保证照明设施的充足;对于一些特殊地段不宜充分照明的,可采用加强人防巡逻等其他措施。
4.改善校园交通安全。校内道路一般不属于公共交通,也基本不存在快车道与慢车道、人行道之分(虽然校园内部分路段也有人行道,但实际中师生及进入校内人员并没有同在普通公共道路上走人行道的意识。同时校园内学生在行走过程中由于讨论学习、聊天、打闹、谈恋爱甚至思考等,往往注意力分散)。校内人群的密集度和流动量高,故驾驶员需放慢速度谨慎驾驶。2010年10月,河北某大学校园内发生严重机动车撞人致两名女生一死一伤。据校门口保安称,轿车进校门时并不快,但进校约一百米后突然加速,经过超市门口时,将两名玩轮滑的女生撞飞。[15]学校需要采取措施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如限制校外车辆随意进入、在校门口和校内直行道路上隔段设置减速带,减少岔路口建筑或树木遮挡等。
5.设置校园警报装置。2010年柏林一所中学发生疑似校园枪击案险情,校长发现后立即摁下警报按钮发出校园内警报,学生在教室里迅速锁好门窗并用障碍物堵住,趴在地上或躲藏在桌子底下,等待来援警察指令。[16]学校不仅与公安机关建立报警联通,自身也可以建立警报装置,在发生突然事件尤其是严重恶性暴力犯罪时,及时发出校园内警报,提醒周边师生及时了解情况、就近躲避疏散或前往抢救伤员。目前,一些高校已经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的独立警报装置。学校也可以在校园保卫部门设置校园警报装置,借助校园内广播音响系统发出适时警报。
校园恶性暴力案件中,一些由于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和学生违法犯罪团伙等引发的案件往往具有犯罪先兆,但征兆处理往往比较困难。如2007年1月安徽金寨某中学学生因情感纠纷捅杀两同学案,事发前班主任找犯罪人谈话,让他把心思放在学习上,之后惨案还是发生。[17]2011年4月安徽怀远某中学两位中学生因搬桌椅争吵,班主任进行了教育并让两人都写下保证书保证不会再惹事生非,而其中一人晚上下课后在校门口与对方再次发生冲突时持短刀乱捅致1死6伤。[18]一方面,以情感纠葛为代表的各种矛盾具有复杂性,一时的劝说往往难以取得确定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劝说行为本身也可能引起被劝者的逆反心理,如使被劝者增强失败感、觉得没面子等。部分高校开始逐步试点的心理测试能为尽早发现危险征兆进行心理干预,但也需慎重。如2010年4月北京某高校一女生在被学校心理约谈后9天跳楼自杀。[19]从被测试者的角度来看,学校心理测试与约见有可能加剧被测试者的心理负担,如果周围同学了解被测试者被单独约见,可能会造成更多的负面效果。针对已有征兆的校园内发式危险,当前实践中处理机制较为简单直接,尚不足以应对复杂的危险情况。如何建立有区分、有针对性和循序渐进的应对处理机制,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有研究者者指出,校园暴力应急处理机构应由事故处理、信息传达、医务、心理咨询、法律咨询人员共同组建。[20]对于出现有违法犯罪学生团伙征兆的,学校应当及时与管辖公安机关沟通,共同协商对校园内违法犯罪团伙组织的摸查、登记与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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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ger Survey an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about School Violence
LIU Yan
(School of Law,Anhui University,Hefei,230601,China)
Inside and invade type of school violence are having following feature of quantity rising,assaulter and sufferer collectivizing,injure of offence aggravating.In view of analyzing the cause,we should simultaneously search practical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which include building crisis forecasting mechanism and improving direct and indirect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Then,we could find potential personal safety problem of school,improve the condition of student’s with psychological illness,overawe illegal or criminal activity or increase barrier to crime.Therefore;the mechanism and actual precaution capability of our country school safety could be substantial promoted.
school violence;crisis forecasting mechanism;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chanism
D920.5
A
1674-117X(2012)02-0076-05
10.3969/j.issn.1674-117X.2012.02.016
2011-12-08
安徽省高校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校园恶性暴力事件发生原因与校园安全测量研究”(2010SQRW008ZD)
刘焱(1982-),男,安徽合肥人,安徽大学讲师,主要从事刑事法学研究。
责任编辑:黄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