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中虚假信息的防范对策研究

2012-04-07 11:11:36孙荣欣李书军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信息

孙荣欣,李书军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研究所,河北石家庄 050051)

网络传播中虚假信息的防范对策研究

孙荣欣,李书军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研究所,河北石家庄 050051)

虚假信息是影响网络正常秩序、危害网络文化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要防范网络虚假信息,应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媒体的内部管理,对出现影响恶劣的虚假信息的网站及相关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注重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抵制虚假新闻的意识和水平,并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对虚假信息进行监督举报。同时,网民应加强道德建设,提高自身传媒素养。

网络;虚假信息;防范

一、问题的提出

新闻信息传播是网络的主要功能之一。据统计,我国网民约有2/3经常上网浏览新闻。目前我国网络传播的信息源主要有三个:一是传统媒体和新闻机构的网络平台,如新华网、人民网等以新闻传播为主的大型网站、政府网站;二是新浪、搜狐等一批国内大型商业门户网站,还有一些不具有新闻登载资质的网站为了吸引人气,也私自开办新闻业务;三是网络论坛、社区以及博客、播客、微博等网络空间。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决定了网络信息的丰富繁杂、良莠不齐,其中夹杂着的虚假信息成为影响网络正常秩序、危害网络文化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较之传统媒体,网络上虚假信息的传播更缺乏道德约束与法律制裁,造成的影响更为恶劣,危害更深、更大,亟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与治理。

二、网络虚假信息的来源

目前,网络虚假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网站为了赢取点击率,用虚假新闻欺骗读者

在“眼球经济”的时代,受众的注意力也是商品。一些网络传媒在选择新闻题材时,更加偏爱名人新闻、社会奇闻和暴力、灾难等新闻,从而达到增加点击率、扩大其广告效应的目的。某些网站尤其是商业网站对虚假新闻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为了追求所谓的影响力,对新闻缺少必要的把关程序和制度,有的甚至纵容其工作人员为了追求轰动效应或者达到某些目的,明知是假新闻仍然进行传播,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例如环球网2010年7月27日发布的《传我军数百战机青岛上空军演》的消息,主要内容是引用了三家境外媒体不靠谱的报道,而且未经核实就予以报道,后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本没有此事”,这一新闻被《新闻记者》评为“2010年十大假新闻”之一。

2.网络编辑自身业务素质偏低与海量信息的出现导致对虚假新闻的把关能力较弱

有众多的网络假新闻最初出自可以随意发布信息的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网络空间。如2008年十大假新闻之一的“孙中山是韩国人”,经查证,最早是源于当年7月28日天涯社区“国际观察”版一名网友发布的题为“朝鲜日报:孙中山原来是韩国人”的帖子。由于记者的急功近利,对信息的来源缺乏最基本的求证而盲目转引,导致了此篇虚假新闻的产生。而这种现象在网络编辑中并非个例。一些网站的记者为了尽快发布独家新闻,往往忽视对信息真实性的核实和求证,而直接采用网上一些似是而非的材料,传播虚假信息也就在所难免。而这些虚假信息经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再次转载,严重误导受众。产生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网络媒体的责任意识和把关意识薄弱,往往认为每天海量发稿出现一些问题稿件在所难免,而且大量稿件转自其他媒体,如果出错仅承担转载之责;另一方面,网络编辑自身业务素质偏低,对假新闻的识别能力不足。正是把关意识、把关能力的弱化为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温床。

3.微博成为虚假信息的重要来源

随着博客、微博等不断普及,网民逐渐成为网络信息发布的主体。尤其是微博的出现,让人们进入了“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自由表达。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和审核,微博的发布面临着真伪难辨的尴尬。例如,2010年12月6日20时19分,新浪微博实名认证用户“中岛”发布了一条“著名武侠作家金庸在香港去世”的消息,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当晚,中新社属下《中国新闻周刊》新媒体的编辑看到这条微博,于是以该周刊的名义转发了类似内容的微博。因为没有注明转发,很多网友误以为是该周刊在核实后首发的消息,于是这条微博以裂变速度在网络上扩散。不久该消息即被证实是假的,但为时已晚。

4.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商业利益故意歪曲事实

前不久,国内两大乳业巨头蒙牛和伊利之间爆发了诽谤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据媒体报道,蒙牛员工与某公关公司合作,通过网络攻击手段打击诽谤其竞争对手。这些网络攻击手段包括:寻找网络写手撰写攻击帖子,并在近百个论坛上发帖炒作,煽动网民情绪;联系点击量较高的个人博客发表博文,并用“推荐到门户网站首页”“置顶”“加精”等操作,以提高影响力;以普通用户的身份“控诉”竞争对手,并发动大量网络新闻及草根博客进行转载和评述。这起震惊全国的“雇佣”网络“打手”对竞争对手实施的商业诽谤案只是近年来网络水军操控网络舆论的一个缩影。这样的虚假信息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一般读者很难识别。

5.一些网友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发布耸人听闻的虚假信息

据《羊城晚报》报道,2011年1月1日,网友“郭寒韵”在国内一知名网站社区发帖称,其父郭元荣因举报当地官员相关问题,被公安局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家属屡次想将其接回家但未能成功,至今已14年。自称24岁、“姿色尚可,至今守身如玉”的“郭寒韵”放言:谁能救出其父,愿以身相许。该帖点击量迅速超过10万,并引发了一起关注“被精神病”现象的网络舆论公共事件。在热闹的网络“围观”下,当事人郭元荣很快被接了回家。但是,不久又有消息爆出:“卖身救父”的帖子是由彭宝泉等网友虚构的,郭元荣只有一个儿子而并无女儿,“郭寒韵”实为“郭喊冤”谐音。彭宝泉称,策划这一事件“目的没有其他,就是想救出这个与我有相同经历的人”。至于为何以郭元荣的女儿“郭寒韵”名义发布,其实是为了吸引眼球,想追求轰动性。虚构“卖身救父”虽然是出于帮助冤者、伸张正义,但这种策划应当充分站在事实和法理的基础上。这种靠虚假信息博取网友同情和义愤、博取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关注的做法,无疑是在破坏全社会努力营造的网络正常秩序,这样会使网络畅通民意的功能大打折扣,对构建规范、有序、安全、诚信的网络环境也十分不利。

三、网络虚假信息的防范对策

及时控制和预防虚假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不断提高网络媒体的社会公信力,促进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是一项迫切而又任重道远的系统工程。虚假信息的产生与传播的原因是复杂的,在治理时应遵循严格管理与善意疏导并重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

1.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对出现影响恶劣的虚假信息的网站及相关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

我国对媒体采编人员有明确的管理要求。《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规定,新闻采编人员有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记者证。凡被吊销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5年之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针对互联网信息发布,国家已经制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法管理互联网提供了基本依据,为规范网络新闻发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传播方式层出不穷,法律法规在执行时的局限性也日益突出,还远远不能够适应网络发展的现状,在有效遏制虚假信息传播上显得力不从心。比如,对传播虚假信息的责任人处罚不力,多数都难以受到主管机关或行业协会的惩戒;一些网站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却一直在从事登载新闻的业务;我国现在从事ISP(网络运营商)业务的单位繁多,随便一家网络公司都可以购置服务器,出租虚拟空间,造成网站管理的很多盲点,而很多问题就出在这些出租网络虚拟空间的运营商身上。因此,完善现有的互联网管理法规,强化政府的有效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是当前维护互联网秩序的一个紧要课题。据了解,微博注册将全部实行实名制,并实行信用等级制和“黑名单”制,还将建立全国性的微博信息曝光、澄清平台,这些举措无疑会对杜绝虚假信息起到重要作用。

2.加强网络媒体的内部管理,尽快建立起网络新闻把关制度

为了追求所谓影响力和时效性,一些网站尤其是商业网站对新闻缺少必要的把关制度,这是造成网络虚假新闻盛行的根源之一。在这一背景下,一方面,要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网络新闻把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很有必要。网络媒体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要求,对于一些反映热点问题、敏感问题或者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稿件,应向权威部门和稿件中的当事人核实,对难以核实的则不予编发;同时通过把关程序,使得每一篇稿子在发布前都能得到有效审核。另一方面,建立媒体主编、责任编辑引咎辞职制度,提高媒体把关意识,建立奖惩机制,像重视时效性一样重视新闻的真实性问题。网站转载新闻要认真核实新闻来源,不登载道听途说的新闻,不断章取义转载新闻,不随意将论坛和博客、微博中的内容作为新闻发布。在这方面,作为网络国家队和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新华网的“终审发稿人”制度可以借鉴。在新华网,所有原创性稿件都要经过终审发稿人签发,终审发稿人的职责是在报道中严把稿件的政治关、事实关、技术关。河北省第四主流媒体长城网也建立了严格的稿件三级审核制度并认真执行,明确编辑和记者共同负有审核责任,网站负责人负有最终审核权和签发权。对论坛、博客等内容先审后发,有效杜绝虚假新闻和虚假信息。

3.注重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抵制虚假新闻的意识和水平

网站工作人员抵制虚假新闻的意识和水平决定着网站能否有效防范和杜绝假新闻,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是网络虚假新闻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受制于网站的规模、实际投入产出的压力以及领导的重视程度,相当数量的网站编辑记者是凭着个人素养在工作,入职后有针对性的再培训不够。所以,加强对网站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显得尤为重要。网站从业者一般以年轻人为主,教育背景也不尽相同,非新闻类专业的编辑记者为数不少,培训应该针对这一人群的成长背景、知识结构、价值取向来进行。同时,为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有效地提高员工的工作实效,应建立定期评稿制度,每次评出优秀稿件和较差稿件以及虚假新闻,并在单位内公示,对员工形成压力和引导作用;建立虚假新闻定期汇总制度,将各个网站发生过的重大失误,做常规性的整理收集,做成“案例库”,供网站从业者了解、借鉴,增强威慑力,提高业务素质,从根源上防范和杜绝虚假新闻的出现。

4.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

网络上一旦出现了虚假信息,政府和相关责任组织、个人应及时应对,尽早发布正面、权威消息,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特别是对一些容易引起网民不良情绪的敏感问题,应及时公布事件真相,避免因信息不畅引起群体性事件。事实证明,“谣言止于公开”,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传播优势来引导舆论,形成网络舆论的强势,是避免虚假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如在2011年3月出现的“抢盐风波”中,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就起到了很好的辟谣作用。14日,“碘盐能预防核辐射”的传言在浙江、上海等地出现,15、16日开始愈演愈烈,网络也成为谣言传播的主要渠道。对此,卫生部、中国疾病控制中心、中国盐业总公司以及各地政府职能部门紧急发布信息进行辟谣,一些网站推出了不同形式的专题或访谈。中国盐业总公司还专门开通了微博,称“完全有能力保障食盐供应”,且“碘盐防核辐射、海水被污染没有科学依据”。长城网在首页头条等重要位置刊登《抵制谣“盐”河北食盐供应充足专家提醒:切勿盲目跟风》《别被“谣盐”点了穴》《吃碘盐不能预防核辐射》等上百篇报道和言论,旗帜鲜明地进行正面引导。主流媒体迅速及时全面地发布辟谣信息,使得谣言迅速破灭,没有造成更大的社会混乱。

5.利用社会力量对虚假信息进行监督举报

要遏制网络虚假信息的传播,还需要积极利用网民的力量,完善专门的网络媒体的公众监督平台。群众性的网络监督不仅可以节约监管成本,打击效果也比单纯依靠政府力量更显著。例如北京市多家知名网站已经率先在全国推行了网络新闻信息公众评议制度,组织网民、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代表对评议会成员网络新闻信息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评议。2010年11月,新浪网专门设立了“微博辟谣小组”,还在微博中专门设立了账号“微博辟谣”;各大网站也陆续开通了辟谣账号,如腾讯和搜狐的“谣言终结者”、网易的“微辟谣”等。网民还可以通过“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或本地公安部门的网站举报网络虚假信息。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民间辟谣组织,如果壳网、“辟谣联盟”等。这些组织的负责人大多是具备专业科技知识的年轻人,他们以“辟谣”为己任,希望能够更直接地介入那些给社会公众造成广泛困扰的信息,尤其是那些对社会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的谣言,进而帮助大家掌握识别虚假信息的方法。日本“3·11”大地震后,谣言四起,“谣言粉碎机”作为“果壳网”15个主题站之一脱颖而出,在短短20天时间里,针对地震、海啸、核辐射等撰写了90多篇科普文章,以准确、可靠的科技内容帮助公众消除恐惧,有效遏制了谣言的传播。但是,目前这类网站或组织的力量还比较单薄,需要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支持。

6.网民应加强道德建设,提高自身传媒素养

网络作为一种双向甚至多向传播的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传受分明的局限,网络传播正在大步迈向全民“自媒体”时代,这客观上需要所有参与网络信息传播的网民主动提高自身的媒介素养和传播能力。首先应加强自律。由于目前尚未实行实名认证制度,这就对网民遵守道德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民应成为负责任的传播者,理性地对待手中的传播权,自己做好把关工作,不超越边界,不做违反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事,不传播对社会、对他人构成伤害的信息和言论。其次,传递信息要尊重事实的原貌,要对事件进行全方位的了解,摒弃成见和偏见。最后,要认识到虚假信息的危害,积极维护网络话语权,促进网络环境的有序化和规范化发展。

四、结束语

网络是社会的公器,担负着传播信息的社会职能,理应保持它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虚假信息就像是“信息流”中的“泥沙”,不仅影响了媒体的信誉,影响了正面信息的传播效果,而且还会增大传播的成本,使本来就有限的社会资源不能得到有效的利用。所以,发布虚假信息可能会一时满足某些个人的目的,但最终会影响网络渠道的畅通,对构建规范、有序、安全、诚信的网络环境非常不利。网民和网络工作者有责任共同抵制虚假信息,维护网络传播的公信力。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6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0.

[2]贾亦凡,陈斌.2008年十大假新闻[J].新闻记者,2009,(1).

[3]黄婧.对一则网络虚假新闻的治理[J].网络传播,2011,(1).

[4]胡凯.话语狂欢下微博热的冷思考[J].新闻爱好者,2011,(10).

[5]侯召迅,孙文鹰.完善网络虚假新闻信息防治机制[J].中国记者,2007,(9).

[6]何其聪,朱继东.网络信息传播的未来展望[J].青年记者,2011,(2).

Study on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the Spread of False Information in the Network

SUN Rongxin,LI Shujun

(Media Communication Institute,Hebei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Shijiazhuang,Hebei 050051,China)

False information isone of the main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normal order of network,endanger the safety of the Internet culture.In order to prevent false information,we should perfect laws and regulations,strengthen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of network media,increase the punishment to those websites and people that spread false information,attach importance to staff training,improve their awareness and resistance level of false news;and use social forces for supervision and reporting of false information.In the meantime,netizens should strengthen their moral construction and improve their media literacy.

network;false information;prevent

G206

A

1008-469X(2012)01-0102-04

2011-11-07

201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网络传播中虚假信息的防范对策研究》(201103200)

孙荣欣(1967-),女,河北晋州人,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广播电视及网络传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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