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走私的行为决策与市场均衡

2012-04-02 07:00聂志红
当代经济 2012年12期
关键词:走私团伙毒品

○聂志红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北京 100871)

一、“要做就做大的”数量决策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具体分为几个档次,刑法对毒品走私的处罚尺度主要根据走私数量的多少,当走私毒品的数量达到一定限度以上时,相应的处罚也达到了极限。

为了分析的简化,这里把刑法对毒品走私的全部处罚作为走私成本予以货币量化,就有了以下成本收益比较:

毒品走私的预期收益R=PQ,其中P为毒品市场价格,Q为毒品走私数量。

毒品走私的法定处罚成本C2=L(Q),其中,当Q达到或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档次界限Q*时,法定处罚成本达到最大值即L(Q*)并保持不变。

毒品走私的成本主要包括渠道成本、进货成本以及处罚风险成本,其中处罚风险成本为最主要的成本项。当0Q*时,毒品走私的预期成本C=C0+C1Q+L(Q*)p。

假设法律处罚尺度与走私毒品数量能够严格正相关,那么预期成本 C=C0+C1Q+L(Q)p=C0+C1Q+AQp=C0+(C1+Ap)Q(当0Q*时,预期成本C=C0+C1Q+AQ*p。

图1是单个毒品走私集团的权衡模型,横轴为毒品走私数量,纵轴为成本/收益,OR1为在毒品市场价格为P1时的预期收益线,C0G H为确定成本线,由C0+C1Q+AQ决定,在Q=Q*时,法定处罚成本达到最大并保持不变,C=C0+C1Q+AQ*,斜率由C1决定而变得非常平缓。C0E M为预期成本线,由C0+C1Q+AQp决定,由于预期处罚成本AQp为最主要的成本项,0

当预期收益线OR1与预期成本线C0E M相交于S1点时,相应的毒品走私数量为Q1,此时为盈亏平衡点,只有当Q>Q1时,毒品走私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毒品走私的收益才为正,毒品走私才是合算的。当Q>Q*时,毒品走私的预期成本主要取决于进货成本,预期收益远远大于预期成本,毒品走私的收益得到绝对提高。这样,Q1为毒品走私的起始量,Q*为转折量,一旦突破Q*,巨额利润空间被真正打开。所以,毒品走私行为总是会突破Q*,并无止境地追求扩大规模,具有“要做就做大的”决策特征。

在禁毒当局加大打击力度即“严打”的情况下,假设p’是被抓获的概率,p’>p,0

“严打”后的预期收益线与预期成本线相交于S2点,对应的起始走私数量为Q2。可以看出,“严打”对起始走私数量产生影响,结果可能是S2>S1(在OR2相应于OR1的斜率变动率小于C0FM相应于C0E M的斜率变动率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是S2

二、“没有最大只有更大”的市场规模

毒品市场由数目不清的“黑社会”性质的走私团伙所控制,各团伙为获取最大化的利润,一般会按照实力划分势力范围,并商定毒品统一的市场价格,在局部市场上形成完全垄断,从而使毒品市场呈现出分割控制的完全垄断市场特征。毒品走私团伙为重新划分势力范围而进行“黑吃黑”火并,新的团伙控制原有团伙的市场范围,并不影响毒品市场的完全垄断特征。

假设在市场上有n个毒品走私团伙并全部分割控制各自的市场区域,各走私团伙相勾结实施统一的市场价格,所面临的成本曲线与收益曲线一致。单个团伙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曲线就是局部市场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曲线。

对于局部市场而言,根据边际分析法,利润最大化的均衡点就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的交点。假设各团伙制定统一的市场价格P,那么边际收益MR等于P,并且等于平均收益AR,即P=MR=AR。

在 0

在Q>Q*时,处罚成本达到最大并保持不变,边际成本MC=[C0+C1Q+AQ*p]’=C1。

中银香港首席经济学家,曾供职于中国银行总部国际金融研究室,负责港澳台地区。1997年金融危机期间,作为国务院政策研究室派出的5名官方考察人员之一,出访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国家和地区。

在 0

在Q>Q*时,处罚成本达到最大并保持不变,平均成本AC=(C0+C1Q+AQ*p)/Q=(C0+AQ*p)/Q+C1。

可以看出,A C总是大于MC。

对于整体市场而言,整体市场的成本与收益分布是局部市场成本与收益分布的水平累加。如图2,在以横轴为走私毒品数量,纵轴为成本/价格的毒品走私市场均衡模型中,当C0、C1、A、p、Q*为既定的条件下:

P=MR=A R为一条与横轴平行的直线。

图1 毒品走私的数量权衡

图2 毒品走私的市场均衡

当 QQ^=n Q*时,MC=C1,表现为以Q^=n Q*为拐点的两段错落的与横轴平行的直线。

从MR与MC图形分布看,二者呈现平行状态,并且在Q>Q^=nQ*时,二者之间的距离进一步扩大,导致MR与MC不可能相交。再看AR与AC图形分布,二者之间的差距也是随着毒品走私数量增大而增大,意味着利润总额会随着毒品走私数量增加而无限扩大。因此,在既定条件下,毒品走私市场不存在利润最大化的均衡点,市场呈现出无限膨胀的趋势,也就是毒品市场的发展具有“没有最大只有更大”的规模要求特征。

在禁毒当局加大打击力度即“严打”的情况下,p’是被抓获的概率,p’>p,0Q^=n Q*时,MC线保持不变,MCr=C1,即“严打”前后的MC在Q>Q^时相等。相应地,“严打”后MR线向上平移至MRr的位置,AR线向右上平移至ARr的位置。从中可以看出,“严打”只影响MC、MR、AC、AR的水平,不影响它们的趋向分布状态,也就是不改变毒品市场规模无限扩张的要求。

图3 毒品走私的经济效应

三、是“转做他行”还是“铤而走险”

毒品走私团伙一般组织严密,行动效率较高,能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做出迅速反应,很多大的走私团伙在经营毒品的同时,还会经营其他的合法活动作为掩护,或者经营其他非法活动作为盈利补充。在既定的资源和既定的选择偏好条件下,团伙需要在毒品走私活动和其他经营活动之间进行资源分配,以达到最大化利益。

如图3:在以其他经营收入为横轴,走私毒品收入为纵轴的坐标系中,假设团伙的全部资源都用来从事其他经营,可得经营收入为A,假设团伙的全部资源都用来从事毒品走私,可得经营收入为B,把A、B两点连接,即图中的A B线,这是团伙将全部资源分配在毒品走私与其他经营活动上的全部数量组合。A B线的右上方因为超出了资源限制,为不可能区域;A B线左下方存在闲置资源,为低效率区域;只有A B线上才是可以实现的高效组合点。毒品走私团伙对两种活动的选择偏好可以用一组无差异曲线来表示,每条曲线表示在团伙得到同等满足的程度下,在两种活动之间不同组合的轨迹。A B线与无数条无差异曲线相遇,但只与其中一条相切,即图中的U1,切点为E。在这点上,团伙将其有限的资源全部分配于两种经营活动获得最大化满足,通过其他经营活动取得收入为I*。

在其他经营活动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如果禁毒当局加大对毒品走私的打击力度,导致该团伙的毒品走私收入下降,那么该团伙的两种选择组合点轨迹由A B线移至AC线,并且AC线与另一条无差异曲线相切于F点,在这一点上,通过其他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为I2,I2>I*,也就是说“严打”迫使该团伙减少了毒品走私活动,将更多的资源分配在其他经营活动上,该团伙的选择组合发生改变,满足程度下降,产生了“转做他行”的效应。

从E点到F点的经济效应,可以通过“严打”政策对该团伙产生的资源效应和替代效应进行进一步分析。这里的资源效应是指由于“严打”政策导致团伙的资源总体水平下降,从而使得该团伙整体减少了毒品走私和其他经营活动的数量,但不改变两种选择的数量组合;这里的替代效应是指由于“严打”政策导致两种经营活动的相对“成本”发生改变,走私毒品比其他经营活动风险更大,“相对成本”更高,从而将更多的资源分配于“相对成本”较低的其他经营活动。

为了分析的方便,做一条平行于A C线的辅助线A’C’,该线与无差异曲线U1正好相切于G点。于是,可以看到,从E点到F点的变动,可以分解为两种变化:从E点到G点属于替代效应,是在资源水平不变的条件下,由于两种选择“相对成本”的变动,导致该团伙将更多资源分配于其他经营活动,通过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由I*增加至I1;从G点到F点属于资源效应,是在资源整体水平下降的条件下,导致该团伙减少用于其他经营活动的资源,通过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由I1减少至I2。净效应I*I2,表示在“严打”环境下,总的效应是增加了用于其他经营活动的资源,增加了其他经营活动的收入,从而相应地减少了用于毒品走私的资源,减少了从事毒品走私活动的收入。

在“严打”情况下,替代效应导致增加用于其他经营活动的资源数量,减少用于毒品走私的资源数量;资源效应导致减少用于其他经营活动的资源数量,从而相对增加用于毒品走私的资源数量。最后的净效应取决于替代效应与资源效应之和,如果替代效应大于资源效应,那么最终该团伙会减少毒品走私的数量,产生“转做他行”的结果;如果替代效应小于资源效应,那么该团伙反而会增加毒品走私的数量,产生“铤而走险”的结果。

四、总结

毒品走私是行为人对成本收益进行权衡后的理性经济行为。在既定的法律处罚风险成本条件下,对于单个走私团伙而言,存在一个毒品走私的合理的起始量,还存在一个巨额利润空间打开的转折量,毒品走私行为总是会突破转折量,无止境地追求扩大规模,毒品走私决策具有“要做就做大的”特征。对于毒品走私市场而言,由于整个市场属于由不同团伙进行勾结并分割控制的完全垄断市场,单个团伙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的分布特征与市场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分布特征一致,从而毒品走私市场不存在利润最大化的均衡点,呈现出无限膨胀的趋势,市场规模具有“没有最大只有更大”的发展特征。在既定的资源和选择偏好条件下,毒品走私团伙需要在毒品走私活动和其他经营活动之间进行资源分配,在“严打”情况下,如果团伙的替代效应大于资源效应,那么会产生“转做他行”的结果;如果替代效应小于资源效应,那么会产生“铤而走险”即进一步加大毒品走私力度的结果。

[1]李正生:法律经济学[M].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2]周伟林:城市社会问题经济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3]史晋川:法经济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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