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建 红
(渭南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陕西 渭南 714000)
韦氏墓志校补《元和姓纂》几则
——兼与张蕴先生商榷
马 建 红
(渭南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陕西 渭南 714000)
根据对已出土和整理出版的郿城公房本房支部分成员墓志的研究,考以正史,可以发现郿城公房房祖韦范与阆公房成员韦范为不同的两个人、岳子和景骏应为兄弟关系而非父子关系、韦聿和韦皋的父亲为韦贲等史实,并可据以对《元和姓纂·郿城公房》作进一步的校补。
京兆韦氏;郿城公房;墓志;世系;《元和姓纂》
郿城公房作为唐代京兆韦氏的一个重要房支,虽然不见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但见于《元和姓纂》。随着本房支部分成员墓志的出土和整理出版,其世系也得到了一定的校补。①张蕴先生的《西安南郊毕原出土的韦氏墓志考(二)阆公房成员》[1]一文就是在释读《韦昱墓志铭》、《韦甫墓志铭》和《韦行全墓志铭》的基础上,补充了韦弘挺之子韦昱、韦恒之另一子韦甫及韦甫三子、韦皋之一子韦行全等内容,其贡献自不待言。然依据笔者对郿城公房世系的梳理和综合研究,发现该文的结论尚有值得商榷之处,现整理成文,以与先生共勉,并依据相关墓志材料,对郿城公房世系再作校补。
关于阆公房韦范的记载,目前有四处。其一为《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穆曾孙楷,生逵,生阆,生范。范生法儁、颢、祖欢。”[2](P3051)其二为《元和姓纂》:“穆五代孙关,后魏殿中尚书,生范。范生法儁、颢、祖欢。”[3](P153)其三为《魏书·韦阆传》:“子范,历镇西大将军府司马,试守华山郡。”[4](P1018)其四为《北史·韦阆传》:“子范,试守华山郡,赐高平男。”[5](P956)
关于郿城公房房祖韦范(字元礼)的记载,目前则多达十处。其一为《元和姓纂》:“穆八代孙郿城公元礼,隋司农少卿;生孝恪,侍御史。”[3]( P166)其二为《旧唐书·韦机传》:“祖元礼,隋浙(淅)州刺史。父恪,洛州别驾。”[6] (P4795)其三为《新唐书·韦弘机传》:“祖元礼,隋浙(淅)州刺史。父恪,洛州别驾。”[2](P3944)其四为《旧唐书·韦渠牟传》:“六代祖范,魏西阳太守,后周封郿城公。”[6](P3731)其五为《权载之文集·韦公(皋)先庙碑铭》:“自扶阳重侯用明经致宰相,积十六叶至公六代祖范,字元礼,以字行于代,入隋为沂州刺史,启土郿城,易名曰庄,实生孝恪。”[7](卷十二)其六为《全唐文·萧邺·岭南节度使韦公(正贯)神道碑》:“贤封扶阳后徙平陵。及子元成,别徙杜陵,子孙家焉。遂为京兆人。元成生宽,宽生育,育生后汉尚书令浚,浚生梓潼太守豹,豹生东海相著,著孙胄,仕魏为詹事,胄少子曰穆,后著号为东眷。八世至隋郿城庄公讳元礼。”[8] (P7943-7945)其七为《权载之文集·太常卿韦公(聿)墓志铭》:“君讳聿,字某,京兆杜陵人。六代祖郿城庄公范。”[7](卷二十三)其八为《大唐故泸州都督府参军韦君(昱)墓志铭并序》:“字照容,京兆杜陵人。曾祖元礼,隋任太常卿、淅州刺史、郿城郡公。祖恪,袭爵郿城郡公。”[1]其九为《韦行全墓志铭》:“字灵宝,京兆万年人。至隋淅州刺史府君讳范字元礼,始封郿城公。”[1]其十为《韦道冲墓志铭》:“六代祖孝恪,袭封郿城公。”[9](P70-73)
按,综合以上两个韦范的记载可以发现,阆公房的韦范即为韦阆之子,是韦穆的六世孙;而郿城公房的韦范(字元礼)是韦穆的八世孙,世系上的不一致可以证明此两韦范绝不会是同一人;另外,阆公房的韦范任职于北朝时期,曾历镇西大将军府司马,试守华山郡,享爵高平男。而郿城公房的韦范则任职于隋朝,曾任浙(淅)州刺史,享爵郿城公,官爵的差异也可以证明两韦范并不是同一人;再者,两人的后裔也完全不同。阆公房的韦范有三子,分别是法儁、颢、祖欢。而郿城公房的韦范则仅有一子为(孝)恪,并世袭其爵位,由此也可以证明两个韦范不是同一人。张蕴一文将两个韦范混为一人,并由此将属于郿城公房的成员排列在阆公房下。
关于岳子、景骏关系的记载有七处:其一为《元和姓纂》:“孝恪生弘机,弘机生余庆,余庆生岳子、景骏、景林。”[3](P166-167)其二为《旧唐书·韦机传》:“余庆子岳,岳子景骏。”[6](P4797)其三为《新唐书·韦弘机传》:“孙岳子、景骏。”[2](P3945)其四为《新唐书·韦景骏传》:“韦景骏,司农少卿弘机孙。”[2](P5626)其五为《权载之文集·韦公(皋)先庙碑铭》》:“洛州生司马府君讳机,为第一室。以夫人陇西郡君配司农生坊州府君讳余庆为第二室,以夫人武功苏氏配坊州赠。太子少保府君讳岳子为第三室。”[7](卷十二)即岳子为弘机(机)孙。其六为《权载之文集·太常卿韦公(聿)墓志铭》:“机之孙赠太子少保岳。”[7](卷二十三)其七为《韦甫墓志铭》:“公讳甫,字至。京兆万年人。公皇朝司农卿讳机之玄孙,赠坊州刺史讳余庆之曾孙;殿中少监,陕州刺史赠太师讳岳子之孙。”[1]
按,综合以上七处材料可以发现,其中的六处皆可证明岳子和景骏同为弘机(机)之孙,余庆之子,为同父兄弟。唯一不同的是《旧唐书·韦机传》中将岳子与景骏列为父子关系,但《〈元和姓纂〉(四校记)》、《韦皋先庙碑铭》、《韦聿墓志》和《韦甫墓志铭》中的记载已将此问题论证清楚。而张蕴一文则仅仅依据《旧唐书》的记载将两者的关系误为父子关系。
关于韦聿、韦皋父亲的记载目前有四处:其一为《元和姓纂》:“岳子,生晋、恒、渐、贲、损、益、丰,贲,蓝田尉,生聿、晕、皋、肇。皋,太尉、中书令、剑南节度、南康王。”[3](P168)其二为《权载之文集·太常卿韦公(聿)墓志铭》:“机之孙赠太子少保岳,八子为两千石,皆有风绩,生赠太子太师贲,仕至蓝田尉,有才子四人,君为冢嗣,承少保太师,终于右庶子。”[7](卷二十三)其三为《权载之文集·韦公(皋)先庙碑铭》:“范仕周为车骑大将军,入隋为沂州刺史,启土郿诚易名曰庄,实生孝恪,武德初为洛州别驾。洛州生司马府君讳机,为第一室。以夫人陇西郡君配司农生坊州府君讳余庆为第二室,以夫人武功苏氏配坊州赠太子少保府君讳岳子为第三室,以夫人扶风郡夫人窦氏配少保生赠太子太保府君讳贲为第四室,自牧历蓝田尉。”[7](卷十二)其四为《韦行全墓志铭》:“公讳行全,字灵宝。唐殿中监,赠太子少保君之曾孙,蓝田县尉、赠太子太保府君之孙、太尉、中书令、成都尹、南康郡王,赠太师府君之第二子。”[1]
按,综合以上四处记载,其中有三处可以直接证明韦皋、韦聿的父亲即为韦贲,也就是曾担任蓝田县尉、赠太子太保者。《韦行全墓志铭》中尽管没有指出其祖父的名讳,但也记载了其官职和赠官,与韦贲的官职相符,也可确认为同一人。张蕴一文对此无考,兹可为之补充。
关于韦聿一支的世系见于记载的有两处:其一为《唐右庶子韦公(聿)夫人故荥阳县君郑氏墓志铭并序》:“夫人有子三人,有女四人。长曰行检,早岁以词雄学优登进士甲科。无何贬朗州司户参军。次曰行素,次曰行修,皆能于文章,攻乎艺术。如姬之子□人:曰行敦,操坚强立,举明经第。次曰行余,次曰王九,次曰省郎。如姬之女有三人,幼童。次子行素书。”[10](P76)其二为《权载之文集·太常卿韦公(聿)墓志铭》:“介弟太尉南康忠武王,夫人荥阳县君郑氏,嗣子行俭,进士第,自协律郎移朗州司户,次子行修,次某等专经术,某等尚幼,女子有行者四人,三人在襁褓中。”[7](卷二十三)
按,韦聿一支的世系可据墓志材料补充,仅据正史有误。综合《韦聿墓志》及其夫人郑氏的墓志铭,即可证得韦聿的后代为七子七女,其长幼顺序为:行俭—行素—行修—行敦—行余—王九—省郎。张蕴一文仅据正史并没有将韦聿一支的世系考证出来,仅将行式、行素列于其后。但实际上行式为韦皋之子,而非韦聿之子。
关于韦皋一支世系的记载有五处:其一为《元和姓纂》:“皋,太尉、中书令、剑南节度;南康王;生行立,工部郎中。”[3](P168)其二为《权载之文集·韦公(皋)先庙碑铭》:“嗣子工部员外郎行立。”[7](卷十二)其三为《韦行全墓志铭》:“太尉、中书令、成都尹、南康郡王,赠太师府君之第二子。”[1]其四为《新唐书·韦皋传》:“韦皋兄聿,弟平。平子正惯,字公理,少孤。韦皋子行式。”[2](P4933)其五为《旧唐书·韦皋传》:“兄聿,从兄平及禽……皋侄行式。”[6](P3824)
按,综合以上材料可证得,韦皋有三子,即韦行立、韦行全和韦行式。韦行式在《旧唐书》中为韦皋侄,在《新唐书》中为韦皋子。据《元和姓纂》和《韦皋庙碑铭》,韦皋兄弟四人,韦聿为其兄,且韦聿一支的世系已在上文据韦聿及其夫人郑氏的墓志考证清楚,并无行式。故应从《新唐书》所记,韦行式是韦皋之子。张蕴一文误将行式列为韦聿子,行素到底是谁之子暂存疑。
《元和姓纂》记载“孝恪生弘措、弘机、弘挺”[3](P166),但对韦弘挺一支的世系阙载,《四校记》也无校补。
按,《唐故常州武进县尉刘府君妻韦夫人墓志铭》曰:“唯唐天宝五载,故常州武进县尉刘府君妻韦氏终于赵郡宁晋之官舍,春秋五十。窆于洛阳首阳山之南陆,礼也。夫人京兆万年人,曾祖孝恪,皇朝侍御史,祖弘挺,昌乐令。考旭,富平令。”[11](P159)依据以上墓志铭的记载,可补韦弘挺另一子旭,旭官富平令。
《元和姓纂》记载:“景林生咸,工部郎中。咸生覃,楚州刺史。”[3](P171)《四校记》中据韦夫人墓志,补充了覃之子本仁和逢。
按,《故平卢军散兵部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上柱国京兆韦公广墓志铭并序》曰:“公讳广,字致远,京兆人。曾祖景林,皇朝散大夫,殿中监。祖复,皇中散大夫,守右庶子致政。考口,皇陕州夏县令,历信颖二州刺史。公以弱冠之年,早富才略,尝览西汉书,见班超立功西域,为公宗臣,每叹曰:大丈夫处世当如此,岂能终日伏膺坟籍,吾不为也。时属河塞多虞,汾郡太原王公奉召出师,讨袭狂狡,公在旌麾,身为先锋,所向披靡,累以军功加阶迁秩。至大和初,王公改牧齐郡,及转濮阳,公为爪牙,颇见亲信。寻迁军事押衙。时平卢节度使颖川陈公觌公仪形,雅有所重,寻署公讨击使以大中四年终于北海郡之私第,享年六十四。公娶安定胡氏,夫人先公而殁,今祔葬焉。男二人,长曰卓,次曰庠,女一人 适太原王景口。况王公衣上族,礼乐名家,见请斯文,敢不承命。”[12](P404)
依据此墓志铭的记载,可以补景林另一子复的世系,即韦复子韦口,韦口子韦广,韦广两子韦卓和韦庠。还可补其官职:韦景林的官职为朝散大夫,殿中监;韦复官职为中散大夫,守右庶子;韦广之父官职为陕州夏县令,历信颖二州刺史;韦广的官职和品阶为平卢军散兵部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上柱国。
综上可知,郿城公房本房支部分成员墓志的出土和整理出版,对《元和姓纂·郿城公房》的校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当前的古文献整理和研究工作,离不开墓志等出土文献资料的支持。
[1] 张蕴. 西安南郊毕原出土的韦氏墓志考(二): 阆公房成员[J]. 考古与文物,2005,(3).
[2] 欧阳修. 新唐书[M]. 北京: 中华书局,1975.
[3] 林宝. 元和姓纂[M]. 岑仲勉校记. 北京: 中华书局,1994.
[4] 魏收. 魏书[M]. 北京: 中华书局,1974.
[5] 李延寿. 北史[M]. 北京: 中华书局,1974.
[6] 刘昫. 旧唐书[M]. 北京: 中华书局,1975.
[7] 权德舆. 唐故朝议大夫太子右庶子上柱国赐紫金鱼袋韦君墓志铭并序[A]. 权载之文集[C]. 上海: 上海书店,1989.
[8] 董诰等. 全唐文[M]. 北京: 中华书局,1983.
[9] 贺华. 唐《韦道冲墓志》略考[J]. 碑林集刊,2006,(12).
[10] 吴钢主编. 全唐文补遗(七)[M]. 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0.
[11] 王素. 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卷三)[M]. 文物出版社,1994.
[12] 吴钢主编. 全唐文补遗(九)[M]. 西安: 三秦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潘文竹
Reading The Epitaphs of Wei Family: Supplements to Yuan He Xing Zuan
MA Jian-ho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Weinan Teachers Univercity, Weinan 714000, China)
Both Cen Zhongmian and Zhang Yun mistake Wei Fan of the branch of Mei Cheng Gong in Jingzhao Wei Family as someone else who has the same name as the branch of Lang Gong in their articles. The paper focuses on the correcting and supplementing Yuan He Xing Zuan based on the epitaphs of Wei Family and some related historical materials.
Jing Zhao Wei Family; branch of Mei Chenggong; epitaph; lineage; Yuan He Xing Zuan
I207
A
1005-7110(2012)01-0090-03
2011-11-04
本文为渭南师范学院2011年院级专项科研项目(项目编号:11YKZ009)和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1JK0225)阶段性成果之一。
马建红(1980-),女,山东临朐人,历史学博士,渭南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历史系讲师,主要从事隋唐五代文献、经济社会史研究。
①详见林宝《岑仲勉校记》(载《元和姓纂(附四校记)》中华书局1994年版)、李睿《世系、婚姻与佛教——唐代韦氏家族之研究》(北京大学2002年学位论文)、张蕴《西安南郊毕原出土的韦氏墓志考(二):阆公房成员》(载《考古与文物》2005年第3期)、陈安利《西安新出两方唐志考释》(载《碑林集刊》1993年第1辑)、贺华《唐〈韦道冲墓志〉略考》(载《碑林集刊》2006年第12辑)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