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丽君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 基础部,浙江 台州 318000)
中国互助文化下现代公务员的角色困境
应丽君
(台州广播电视大学 基础部,浙江 台州 318000)
中国传统的互助文化以亲缘互助、地缘互助、业缘互助和圈子互助的形式表现,它刻印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中。赋予了民权的现代公务员,要求其角色真正体现为民行政。因此,规范和培育现代公务员势在必行。
互助文化;公务员;角色
中国传统的互助文化是儒家思想历经千年而形成的,它刻印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中。现代公务员要求真正体现为民行政的公仆形象和责任,这种角色要求与社会互助文化有着深刻的冲突。
互助文化就是指个人、家庭、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之间形成的以实现利益和情感为目的所表现出的互相帮助、互相援助的社会文化。它产生于中国传统儒家的人伦关系层面,是以血缘为本,以自己为中心,向外逐渐辐射的爱,从爱父母、爱子女、爱兄弟姐妹进而扩展到爱亲戚朋友,再扩展到爱乡邻、爱不相识之人,甚至爱不可爱之人。这是一种可以称之为和合文化[1]的儒家学说的具体体现。其表现出具体的互助形式有四种。第一,亲缘互助,即在家族成员内部,表现为相互信任,相互团结,相互帮助。由于家族成员之间固有的关系,尤其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此种亲缘互助往往表现为偏爱和偏袒。第二,地缘互助。这是直接建立在人们空间与地理位置关系基础上的社会关系,比如同乡关系、邻里关系等。这种以地域观念将人们联结起来的交往方式,其实是血缘关系的延续和扩大 。第三,业缘互助。这是以人们广泛的社会分工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在血缘与地缘关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种关系包括行业内部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同级同事关系,也包括行业外部的彼此合作关系、伙伴关系、竞争关系、制约关系等等。第四,圈子互助。这种类型具有较强的纠合性,圈子里的人是彼此之间最信得过、靠得住的铁哥们,情感深厚,彼此耦合,在互助过程中彼此配合默契。
(一)公务员角色的特殊性
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公共管理者就是官。官者管也,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明显的上下级关系。1993年开始,中国将行政机关干部从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称之为公务员,确立了现行公务员制度,但不够完善的制度,仍然难以正确区分公务员与官员的界限。
现代公务员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官,但却是一种特殊公民,因为他们也是有官职有权力的。但是,不论他们的官职多高,权力多大,都是人民给他们的,而且只能为人民服务。因此,公务员角色的特殊性就在于,他们是人民的公仆。正如张康之所指出的:“作为社会的公民角色的公务员,得到行使公共权力的前提恰恰是个人对其权利的转让,即让个人权利服从公共权力的要求。”[2](P57)随着中国政府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的转变,公务员角色也面临着转型,即公务员必须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二)互助文化与现代公务员角色的冲突
社会互助文化强调群体互助,人情关系,表现在行政管理中,则为人情化政治、等级制和官本位。
一是互助文化强调人情。中国是人情大国,是情、理、法三位一体的情理社会。情理社会中的人情虽然不是赤裸裸地讲求回报,但通过委婉和迂回可能获得比直接的投入更大的好处。“在中国,如果你欠了别人的人情要感恩戴德地给与回报,发生了人情投资意味着受惠人将有义务为投入者提供服务,或随时受有恩于他的人的指使。”[3]还不清的人情不断地维持着人与人的互助合作。这还不清的人情债,往往给公共权力者带来困扰,当情与理处于对立状态时,使公共权力者很难做到有法可依。
二是互助文化使公务员难以民主公平地行使公共权力。互助责任体制强调互助体内成员的利益。权力大小、身份地位是利益获得的保证,权力的大小决定了身份地位的高低。在这种观念下,部分公务员视国家法律为儿戏,把公共权力当作其私人权力,失去了职业道德,滥用职权,大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在公共领域官僚追求自身利益的经济人行为,不会产生经济市场那样反映所有参与者利益的自发秩序,而只能导致僚主义、政府效率下降和腐败泛滥等。”[2](P65)
三是互助体制下的圈子文化,使现代公务员的角色难以确立。中国人讲求“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不同性质的团体是人们生存的条件,圈子文化一直是中国重要的社会现象,尤其在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以志趣相投、观念一致、利益共享组成的圈子更加兴盛。中国的圈子文化有着浓厚的仁与礼的传统思想,圈内的人往往以兄弟姐妹相称,具有一种类似准血缘的关系,往往还带有宗法性质的尊亲和相互帮助。圈子内如果一人发达,就会提拨自己圈内的人,如果是集体腐败,则往往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内部团结,一致对外的局面。由于利益共体,圈外的人会想方设法进入圈子内,如周雪华进入胡长清圈子,周坤进入成克杰的圈子等。圈子文化是个人依附于某一群体,通过维护小群体利益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这种群体,只能是保护圈内个人的利益而损害圈外的利益。在这种圈子文化的影响下,公务人员难以民主行政,为民服务。
首先是制度规范——外在控制,即建立政府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以法治国。2006年1月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激励制度、职位分类制度、监督制度、权利保障制度、引咎辞职制度、责任制度、交流制度、回避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实施,无疑将推动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化,有助于建设廉洁、高效、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但是,法律的制定并不等于法律的实施,更不能认为人们的行为方式必定会遵守法律。从目前中国的社会人文环境和法治环境来看,还需要建立相应有效的监督措施加以控制。
其次是伦理意识培育——内在控制。应培养政府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树立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公共人精神,并使之内化为政府公务员行为的内驱力,从根本上改变官本位思想,使公务员切实做到为市场服务,为老百姓服务。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但制度作为一种硬件也有局限性,只有公共管理伦理制度、规范的他律与公共管理伦理信念、良好的自律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构成公共管理伦理系统,才能最终形成合理有效的公共管理伦理道德操作系统,促使公务员对其角色进行合理定位。目前,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一部分行政人员离他们的公仆角色即公共人行政角色还有一段距离,甚至背道而驰。针对这一现象,必须在现实基础上,提出符合时代精神,又不失导向意义的价值追求,按照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特征设计规范其行为,使其向公仆角色靠拢。行政价值内涵时代的契合、行政历年的时代性创新,将外化为更具合理性、生命力和调节作用的行政规范,从而促进行政人员公共人角色的合理定位。
[1]邓遂.论和合文化及其现实功能[J].兰州学刊,2008(6).
[2]张康之.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翟学伟.人情、面子与权力的再生产[J].社会学研究,2004(5).
On the Plight of Chinese Modern Civil Servants in Mutual Assistance Culture Context
YING Li-Jun (Department of Basic Courses,Taizhou Radio and Television University,Taizhou Zhejiang318000)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mutual assistance,which is embodied in affinity oriented,geopolitics oriented,enterprise oriented or circle oriented mutual aids,has stamped upon Chinese ideology.Conferred on civil rights,the Chinese modern civil servants are required to administrating for the people.Therefore,it is imperative to cultivate and regulate the civil servants.
mutual assistance;civil servant;tough role
D630.3
A
1673-1395(2012)06-0177-02
2012-04 -22
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2011N11)
应丽君(1969-),女,浙江台州人,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公共管理学研究。
责任编辑 韩玺吾 E-mail:sheke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