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黎明,纪宏德
(1.嘉兴安大安全工器具检测中心,浙江 嘉兴 314001;2.嘉兴电力局,浙江 嘉兴 314001)
绝缘手套是电力运行维护和检修试验中常用的安全工器具和重要的绝缘防护装备,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和带电作业技术的推广,对绝缘手套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由于生产工艺不良、贮存或使用不当,尤其是在复杂环境下受到光、热、辐射、机械力等物理因素和其他化学因素的综合作用,绝缘手套很容易产生发粘、变硬、发脆或龟裂等老化现象。在绝缘手套的预防性试验中,通过对不同样品的对比,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标记耐久性差。在一些稍旧的国产手套上,标记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如某批次的手套送检时,标记一碰就掉,甚至能被轻易揭除。
(2) 绝缘手套颜色标记不规范。如国产某“0级”手套的颜色为红色,而按IEC 60903—200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求,应为米黄色。多数国产或进口的10 kV、20 kV电压等级的绝缘手套均为颜色相近的橙色,只有个别合资企业生产的绝缘手套符合颜色标记规范。
(3) 绝缘手套名称不规范。如某国产标称25 kV电压等级的绝缘手套,其实际使用电压小于21.75 kV,后与厂方技术人员确认,得知该型绝缘手套的验证试验电压为25 kV,相当于GB/T 17622—2008《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中的2级手套,即只可适用于10 kV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不可用于20 kV电压等级。
(4) 将常规绝缘手套误认为复合手套。多家供电企业送检的绝缘手套,手指与掌心部位出现磨损或划伤,且粘染有明显的金属污物,这表明该手套被误认为是复合手套。经统计,60 %以上的绝缘手套在预防试验中的击穿部位是手指与掌心处。由于构成绝缘手套的橡胶材料极易被划破或损伤,易出现绝缘防护损坏而引发事故,因此,在工作中应正确选用绝缘手套。
(5) 绝缘手套保管不当。一些单位送检的绝缘手套外部或内部粘连严重,这表明绝缘手套的使用或保管不当。绝缘手套在受到雨水、汗液和空气的侵蚀后,易失去弹性发生老化、粘连。
(6) 预防性试验中,近40 %的绝缘手套的击穿部位为手臂部位。在实际使用中,绝缘手套的手臂部位比手掌部位受磨损的机会要少得多,但击穿比率如此之大应得到高度重视。经过综合分析,手臂部位被击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① 试验时,手套布置不正确。高压试验时,注水高度不标准或手套袖口未浸水部分不干燥,造成高压手套表面空气电离并放电,产生的臭氧促使手套龟裂,造成绝缘手套被击穿。
② 标签粘贴位置不正确。绝缘手套的手臂部位是试验合格证或自编号标签的主要粘贴处,在试验中手臂部位的击穿点多在不干胶标签粘贴处,仔细检查发现,标签粘贴处橡胶有老化或颜色变浅的现象,这应是橡胶与不干胶起发生化学反应所致。
(1) 厂家未严格执行新标准。在国内,绝缘手套的标准主要有:原化工部颁布的HG 4-403—1966《橡胶绝缘手套》,原劳动部颁布的LD 34.1—199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国网武汉高压研究院、武汉巨精机电有限公司起草的国家标准GB/T 17622—2008《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行业标准DL 976—2005《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国家标准公布之日起,凡与国标不符以及低于国标规定要求的行业标准,应自行废止。但有些制造厂家未严格执行新国标。
(2) 部分绝缘手套的生产、经销商将试验电压作为产品名称,与使用单位按电压等级购置绝缘手套的习惯发生冲突。以前,国内配网标准的电压等级只有35 kV、10 kV和0.4 kV,带电作业也仅限于10 kV及以下电压等级。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20 kV电压等级在江浙地区得到推广。由于带电作业时人员处于高电压、强电场中,且须接触带电体,绝缘手套的击穿电压必须满足国标规定的过电压水平才可保证人身安全。因此,要求部分只标称“25 kV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带电作业的适用范围小于21.75 kV,用于10 kV带电作业不会发生问题”。现在出现的“20 kV电压等级”让使用人员误认为此手套可用于20 kV带电作业,而按新国标要求,该手套只可用于10 kV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同样,按照试验电压标示为10 kV和35 kV的绝缘手套,也不可用于相应的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只能按新国标将其分别用于3 kV和20 kV。因此,采用试验电压标示绝缘手套电压规格的方式,会给使用单位在绝缘手套的选型和管理带来麻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 电力企业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对几类绝缘手套的实际使用范围产生混淆。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附录(简称《安规》)中将绝缘手套分为高压手套和低压手套,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11-42《电力安全工器具及小型施工机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简称《预防性试验规程》)中将绝缘手套分为“普通型”、“带电作业型”和“防机械刺穿手套”。《安规》中的高压、低压绝缘手套实际是《预防性试验规程》中所指的“普通型”绝缘手套,不可作为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运行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的验电、分合隔离开关、分合高低压熔断器,或带电作业人员使用符合要求的绝缘杆进行间接带电作业等操作,其主要的绝缘介质是绝缘操作杆,可以使用“普通型”绝缘手套;在配网带电作业中,作业人员站立在绝缘斗臂车上,必须配备合格的专用绝缘手套。
(1) 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单位做好新国标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新国标的执行力度,认真排查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存在的安全隐患,在试验中纠正国内外厂家的不规范标识,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的准入制度,加强对厂家使用新国标的监控。
(2) 各检测单位按新国标做好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的检测,并准确注明绝缘手套的使用电压等级,还要注意合格证和标签的粘贴位置,避免遮盖厂家标识。要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安监部门、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沟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3) 加强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培训,纠正无机械防护使用常规型绝缘手套作业的习惯。建议运行单位配备相应的机械防护手套,或购置合格的复合绝缘手套,并做好不同电压等级绝缘手套的分类管理工作,防止触电事故。
(4) 对比《安规》和国际标准IEC 60903—200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可知:前者所指的低压手套相当于后者的“0级”手套,前者所指的高压手套稍低于后者的“1级”手套的标准,但其用途基本一致。随着运行单位安全意识的提高,为运行操作人员配备相应电压等级的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和其他个人防护装备,正成为越来越多管理人员的共识。
绝缘手套是带电作业的必备装置,但国内外厂家生产的绝缘手套存在诸多问题,给带电作业增加了安全风险。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目前存在的问题,加强沟通协作,使配电网带电作业向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方向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