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国法
(河南工业大学 外语学院,河南 郑州450001)
论保罗·德曼思想中的“转义”
岳国法
(河南工业大学 外语学院,河南 郑州450001)
转义不只是语言的一种修辞手段,更是理解语言意向性的认识论前提。把转义视为语言的本体,强调语言的意向性,是德曼语言观的理论出发点;把转义作为文学阅读的原则,强调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促成了文本意义的多样化;把转义看作认识论的起点,更好地审视了语言建构和解构意识形态的运作机制。
保罗·德曼;转义;语言;修辞性
转义(tropic),在古希腊文中的意思是“转动”,后又引申为“方法”或“方式”。在英语中,转义(trope)指的是隐喻、换喻、提喻和反讽等修辞手法。传统修辞学认为,转义是指语言在使用过程中,有意偏离其字面意义或约定俗成的用法,通过某种语言“变体”在话语之间确立一种联想意义,其修辞目的是借词语被赋予的新用法达到吸引和劝说的效果。然而,在美国解构主义思想家保罗·德曼看来,转义并不是语言的一种修饰手段,而是语言的意向性本质,是阅读文学作品和理解社会话语的认识论基础。它既帮助语言建构意义,又在无形中解构意义,是语言和现实之间重要的中介物。本文即围绕这个问题展开,通过聚焦转义来解读德曼的思想。
德曼在他的整个学术生涯里,坚持认为语言的本质是修辞性的,任何语言都是通过修辞来指称意义,然而西方传统语言观却对此问题一直存在着认识上的不足。在《抵制理论》一文中,德曼指出,“语言的科学是由语法、修辞和逻辑(辩证术)构成”,语法控制语言的内部关系,决定语义的产生;语法和逻辑之间“具有一种再自然不过的契合”,“语法服务于逻辑,而逻辑又反过来打开通向世界知识的道路”。但是,修辞却只被看作是语法研究的一部分,是“作为劝说和意义而完成的具体功能(或效果)的语义手段”[1]105。为此,德曼从本体论意义上为之进行辩护。
第一,语言在本体论上是修辞性的。在《隐喻的认识论》开篇,德曼指出,任何语言都是建构在修辞的运作基础之上的,语言的修辞性是它们存在的常态。把哲学、神学和诗歌等语言详细区分开是不可能的,因为语言的比喻性会不断介入人的认识论,影响语言的意义呈现。例如就哲学语言和文学语言而言,德曼认为,“一切的哲学,以其依赖于比喻作用的程度上说,都被宣告为是文学的,而且,就这一问题的内容来说,一切的文学,在某种程度上,又都是哲学的。”[1]92
随后,德曼又援引洛克的观念论、孔狄亚克的感觉论和康德的拟形说进一步说明。洛克认为,语言是一种“媒介体”,它的比喻力量会影响人们的理解,因此会使得语言的意义本身晦涩模糊。“它们的纷乱总是在我们的眼前遮一层迷雾,总要欺骗了我们的理解”,“腐蚀寓于事物本身的知识源泉”和“堵塞知识借以分配给公众使用的管道”[1]72。德曼认为洛克的语言观从理论上强调了语言转义的必然性。在《论人类知识的起源》中,孔狄亚克提出,真实的现实并不寓于事物,而是寓于人的心灵主体。语言是人作为主体,凭借意义即非感知来认识事物,事物才能成为真正的现实。因此,话语转义结构在功能上属于语言的“概念性抽象过程的用途”[1]81。也就是说,只考虑事物相一致的属性部分,其他的都不考虑,这种过程属于一种隐喻过程。德曼认为,孔狄亚克的语言观揭示了语言转义的生成过程——“概念即是转义,转义也就是概念”[1]82。德曼随后又借用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关于图式和象征语言差异的学说探讨转义在认识论上的可能性,解释语言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康德的图式语言如“三角形”是以一种替代性再现一个抽象概念;象征语言则是通过比拟事物,以此属性比拟另一事物。这种替代和比拟的过程都属于转义的过程,因此德曼认为,转义“不是语言派生的、边缘的和反常的形式,而是典型的语义学范式。转义结构不是其中的一种语言模式,而是它照这样来体现语言的特征。”[2]111
第二,语言的转义是意向性的。在《阅读的寓言》中,德曼引用卢梭关于“人”的叙事寓言进行解释,认为语言的比喻运用实际上是“将指称的意义从一个外部的、可见的特征移置为一个‘内在的情感’”[2]158。在这个叙事寓言中,卢梭认为,原始人在遇到其他人的时候,首先感到的是“惊恐”,以至于把其他的人看作是比自己高大和更强壮的人,于是称之为“巨人”。后来在经历多次感受后,他发现这些巨人跟自己身形差不多,与他心目中的“巨人”在观念上并不相称,于是又称之为“人”。
德曼认为,原始人在辨别“巨人”与“人”的时候,主要是以自己的意向性来判定自己的语言,“巨人”与“人”对于现实中的“人”来说并不是实指,而是一种意向性反应。因此,语言在这种情境下不是本义,而是把一种比喻性的描写作为事实。这种语言与本义之间的不对等或“误差”即把转义看作本义。它没有歪曲事实,而是在描述人意向影响下会出现的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可以这样说,“巨人”在这里是以一种替代的修辞格形式出现,“把悬置于虚构和事实之间的指称情景(恐惧的假设)转变为了一个字面的事实”[2]160。简言之,语言的意向意义就构成了语言的现象学特征,其表述特征蕴涵于意向意义之中。这种独特的意向结构,赋予人的意识以相应的概念形式,从而把非概念的意义转变为概念性的意义。
从语言的结构看,语言以人的意向性为中介,实现了从能指到符号的意义转移,意味着语言自身是一个符号/能指的复合载体:作为符号,携带符号的所指意义;作为能指,既要包容符号已有的涵义,又要在已然形成的符号基础上,形成新的所指载体。其共同享有的意义交流预设结构,是以转义为基础,实现符号系统中的不断转换生成。结合“人”的叙事寓言,从“巨人”到“人”概念的生成是原始人对客体事物的模仿,是转义在符号/能指的层面完成的替代,其意义也是通过符号系统转换生成,进而在新的组合关系中产生的。因此说,转义所产生的意义是通过已有的元素组合创造出来,其转义机制反映了话语的原型结构以及话语所反映的人类意识模式。
以意向性思考语言的转义性,把转义看作语言修辞性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德曼解读文学作品的重要阅读原则。在他看来,文学语言是转义发生最为明显的地方,因为“修辞从根本上将逻辑悬置起来,并展示指称反常变化莫测的可能性”[2]11,因此文本会产生许多的不确定意义。德曼在《符号学与修辞》一文中以“语法修辞化”和“修辞语法化”两种方法来详细解释文本阅读多样化的可能性。
语法修辞化。德曼列举了两个例子:(1)当妻子问丈夫阿契·班克的保龄球鞋带是系在上面还是下面时,班克说:“这有什么不同(What s the difference)?”(2)叶芝的诗句,“舞者和舞蹈叫人怎能分别?”德曼认为,这两个句子通常都是从“修辞”的角度来解释,意在表明说话者的反问。然而,如果从“语法”的角度来看,这两句话就只是简单的语法问句,这样,德曼就以“语法意义”解构了以往的“修辞意义”。他把这个符号学的意义暧昧称之为“修辞学的迷”,即“并不是在我们一方面懂得了字面义,另一方面懂得了比喻义的时候,而是在我们无法依据语法手段或其他语言学手段来确定(可能完全不相容的)两个意义究竟哪一个意义占优势时,疑问句的语法模式才变成修辞模式”[2]11。
修辞语法化。德曼以普鲁斯特小说的一个场景为例进行说明,认为小说场景描写中出现的各种客体如蝴蝶、星星、小溪就构成了一系列的“诱导性的隐喻”,它们共同融入了一个元语言运作体系中,并且是以次一级的隐喻客体来服务于“夏天”这个文本总隐喻。虽然作者并没有直接描写夏天,却通过连续性的隐喻造成另一种修辞效果,在夏天与夏天里出现的事物间建构起了一种必然的联系。这种修辞的语法化主要是为了保证阅读的总体性,同时也向读者更好地传达了主人公对夏天的体验。
在解释两种阅读的方法时,德曼分别从“语法”和“修辞”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展示了语言在文学作品中的两种状态,解构了文本意义的既定阅读。在《阅读的寓言》中,德曼依照“语法”和“修辞”之间的悖论性张力,对卢卡契、宾斯万格、普莱、布朗肖等人的作品进行分析,揭示了阅读过程中“洞见”与“盲视”必然出现的悖论,由此得出,“最终的语言困境不是本体论或阐释学的,而是语言的困境”[2]131。
从另一个角度看,德曼关于“语法”和“修辞”在语言层面的悖论,实际上就是语义和审美之间的讨论。文本自身的修辞性质导致了这种差异,后者又造成了作者想说的与文本实际所说的之间的不一致。其辩证分析的目的是要揭示文本符号与所指在两个不同层面的文本意义呈现过程中造成的差异或矛盾:语义层面,语言符号自身意义具有有序性、规则性、确定性;审美层面,叠加在语义上的由符号自身和对符号的再创造产生的意义,具有不确定性、模糊性和可想像性。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德曼聚焦转义在文学话语中的表现,把文学意义具体化为话语在某个层面上的表现,把这种语义和审美之间的张力看作是修辞与语法冲突所导致的语言丧失指涉性问题,都是为了说明语言修辞性存在的必然,以及修辞性是如何破坏语言的逻辑和语法,使得文本充满了相互冲突的意义。
例如,卢梭《忏悔录》中“卢梭诬赖玛丽永偷丝带事件”,德曼的阅读充分说明了语言的语义和审美意义之间的冲突。自传中,卢梭讲述了自己如何因为偷了丝带却不敢承认,反而诬赖是玛丽永送给了自己。德曼认为,卢梭的忏悔语言中暴露了他的自辩语言。“在《忏悔录》第二章的开始叙述中,卢梭也没有限制自己仅叙述‘真正’发生的事,虽然他以吸引人们注意他痛责自己而自豪,我们决不应该怀疑这种自责的坦率:‘我作的忏悔是非常坦率的,人们肯定不会说我试图掩盖我的罪行’。但是它不足以说明一切。一个人光作忏悔是不够的,他还必需为自己辩解:‘但是如果没有把我内心的情感也叙述出来,如果我不惧怕利用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事情为自己辩解的话,那我就不会达到我撰写这部书的目的了’”[2]298。德曼在这里指出,如果只是从卢梭的叙述立场和角度来看,自传中的“忏悔”和“辩解”之间不应该存在冲突,因为他表述的态度是以直率和坦诚开始的。然而,卢梭所使用的语言确实揭示出了其忏悔表述中存在的张力,“辩解”解构了他的“忏悔”目的。德曼进一步指出,忏悔语言主要有两个作用:“可以证实的指称认识的作用”和“表述作用”[2]299。《忏悔录》中的“绿丝巾”作为指称认识的作用是用来说明卢梭的自传叙事;但是,如果作为一种情欲符号,“作为一个纯粹的能指进行符号式循环,并且成为一系列互换和占有的连接点”,那么其表述自身就会解构了卢梭自传文本的存在。“绿丝巾”就表现为从“此欲望”(绿丝巾)被认同为“彼欲望”(玛丽永),这种语言转义带来的意义变化是显而易见的,即“丝带象征卢梭和玛丽永之间的情欲的自由循环”[2]301。从这个层面来看,卢梭对玛丽永的“忏悔”也就有了动机,即情欲。那么,其偷丝带的行为原本是用以忏悔,但是其辩解语言的能力就会使得这个行为变得可以得到读者的宽恕了,因此德曼认为,卢梭的忏悔语言自身无形中凸显了其自辩的立场,消解了自传文本的严肃性,也正如他所说的,“解构不是我们把某种东西增加到文本中去,而是解构原来的文本”[2]19。
关注语言本义和转义之间的关系,探索文学语言的转义对文学阅读的影响,似乎德曼从事的都属于语言的形式研究,并不关心语言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然而德曼却认为自己从来都不回避现实中诸如历史和政治等问题,因为在他看来,“只能依靠批评——语言分析才能解决意识形态问题,进而解决政治问题。”[2]121评论家马汀也指出:“在《阅读的寓言》中,德曼仔细思考语言问题,可以看作是思考意识形态难题的前奏。”[3]那么,如何来看待德曼的转义论在语言与现实关系上的体现呢?
第一,以语言学审视意识形态。德曼关注语言,思考语言符号与意义产生过程中的多样性,但他并不否认文本的指涉功能,因为任何类型的文本都“既可通过说明性的语言亦可借助诗意化的语言做到这一点”[4]。由此德曼认为,语言转义导致意义的不确定其实更加表明,语言符号永远不能充分把握现实世界。无论是哲学的,还是政治学的,语言的修辞特性都预示着它们被误读的可能性。
可以看出,德曼从语言转义导入意识形态分析,是把意识形态看作是语言修辞性的意指过程。转义通过语言的修辞暴露意识形态的运作过程,以能指替代能指,在不断地替代过程中,通过逆常之见(paradoxa)解构意见(doxa)。在《阅读的寓言》中,德曼直接指出,“人类的政治命运的结构与语言模式相同并来源于语言模式”[2]165。语言的修辞通过转义后的话语替代,实现意识形态自然化的效果,进而消除了意识形态上存在的差异。因此德曼警示道,“倘若把能指的物质性和它所指事物的物质性混淆起来,那是很不幸的。……我们叫做意识形态的东西,正是语言和自然的现实的混淆,指涉物和现象论的混淆。”[1]103而且相比之下,文学性的语言学在研究方式上具有揭示意识形态的畸变性天然的优势,任何忽略语言的社会性和历史维度的阅读都只是一种逃避。
第二,以转义审视意识形态的运作机制。在德曼看来,混淆语言和现实世界的过程就是典型的意识形态的表达,因此,只有注意到语言中的转义,才能发现意识形态借助现实中的语言活动达到的修辞目的。例如在《承诺——论〈社会契约论〉》一文中,德曼从“自然的”和“个别的”词汇分析入手,分析卢梭是如何通过讲述关系属性而不是直接说明存在的方式,并指出其中所蕴含的二元隐喻体系的一种解构,即“它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它本身是其中的一个关系系统,并且它是作为事物的唯一真实的秩序出现的,是作为自然而不是作为结构出现的”[2]266,进而否定了自我与社会相联系的隐喻的有效性。因此德曼认为,卢梭是以隐喻总体化创造了一个统一性幻觉,如果聚焦语言的修辞性,就会发现我们与世界之间的关系,是通过语言为中介进行的,我们对“真实”世界的感受,也只是在使用语言言说自己对“真实”世界的体验。因此,真实世界只是“人”作为读者与真实世界进行交流的语言体验。正如德曼总结的那样,“卢梭的虚构的著作和推论的著作是(没有)含义的寓言或不可阅读的寓言,是隐喻模式的解构和重新引入的寓言”[2]275。而现实中的语言是社会意识形态运作的完美体现,它通过修辞模式来传达意识形态信息。人与社会的联系是通过语言的转义来实现,这个过程就是语言修辞性在运作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虚构功能,其效果就表现为在人们与世界之间出现了一种统一性的幻象,同时也让读者感觉到,语言的虚构比事实更有说服力,也更令人信服[5]。因此德曼认为,“当它们被利用,包括被最高级的道德或形而上学规则所利用时,虚构就变成了意识形态”[6]。
换言之,转义的特殊性,就在于它将具体的社会语境融入人们的话语活动中,在语言内部实现了认知转向。德曼从语言角度进入意识形态分析,揭示了意识形态在语言上所虚罩着的统一性,以解构的方式向读者展示了这种错误产生的过程。换言之,德曼是运用语言分析来客观审视意识形态的畸变性,把语词的概念和人的感观、把语言和人的存在、把文本和世界结合起来,从语言的意义冲突层面对意识形态进行客观展示。其目的在于,把语言的修辞性视为本体,从语言内部关照意识形态,审视其运作机制,揭示泛化了的解构所存在的必然性。
[1]保罗·德曼.解构之图[M].李自修,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2]保罗·德曼.阅读的寓言[M].沈勇,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
[3]McQuillan,Martin.Paul de Man[M].New York:Taylor and Francis Group,2001:82.
[4]De Man,Paul.Blindness and Insight[M].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83:136.
[5]张绪忠.中西比喻差异的哲学探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102.
[6]De Man,Paul.Romanticism and Contemporary Criticism [M].Baltimore & Lond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3:170.
On Trope in Paul de Man's Thought
YUE Guo-fa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Zhengzhou 450001,China)
The trope is not merely a rhetorical technique,but the presupposition of epistemology in understanding the linguistic intentionality.Focusing on the trope,this paper discovers that seen as the ontology of language,the trope is the theoretical starting-point of de Man's idea of language,emphasizing the intentionality;seen as the principle of reading,the trope results in the indeterminacy of meaning in text and its varieties;seen as the stance of epistemology,the trope is used to analyze how language both constructs and deconstructs the operation of ideology.
Paul de Man;Trope;Language;Rhetoricity
H0-06
A
1001-6201(2012)03-0091-04
2012-02-06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项目(2010GGJS-080);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2011-GH-162)。
岳国法(1975-),男,河南汤阴人,河南工业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张树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