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顺领 陈照春
(1.巢湖学院,安徽巢湖238024;2.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合肥230051)
近年来,安徽省政府以 《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和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 (2011~2015)》为指导,以 《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主线力争建设覆盖城乡、具有安徽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皖江城市带作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 〔2006〕10号)确定的重点发展区域,在发展公共体育服务事业方面无疑应该走在全省的前列。
本研究以皖江城市带小城镇体育服务人力资源为研究对象。
1.2.1 问卷调查法
根据研究需要设计 《皖江城市带小城镇体育服务体系现状问卷》,其内容涉及到有关体育服务人力资源和小城镇体育管理者对体育服务的认知和态度。采用专家评判法和再测法分别对问卷的效度和信度进行检验,其中专家对问卷的内容和结构的评价为非常合理和较合理的占90.2%,问卷信度系数R为0.78,均符合社会学的研究要求。
本研究以皖江城市带参与全民健身运动以及体育服务供给的小城镇居民为调查对象。采用分层多段抽样方法进行抽样,即依据201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行政区域划分标准,选取区域内的滁州、合肥、巢湖、马鞍山、芜湖、安庆、铜陵、池州、宣城9个地级市;其后,从9个市各随机抽取1个城镇,共抽得9个镇;再次,从所抽取的每个城镇中随机抽取2条街道,共抽得18条街道;最后在每个街道中随机抽取相应的户,共抽得1000户居民。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929份,回收率为92.9%,有效问卷896份,有效率96.4%。
1.2.2 文献资料研究法
查阅有关小城镇体育、体育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专著5本,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方面文献130篇,政府文件资料38份,作为本课题的研究基础。
1.2.3 专家访谈法
根据研究需要,走访了滁州、合肥、巢湖、马鞍山、芜湖、安庆、铜陵、池州、宣城9市的文体局有关领导9人和皖江城市带小城镇体育健身休闲服务场所的管理人员36名,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与学者12名,为提高研究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创造了条件。
1.2.4 数理统计
对调查数据利用SPSS1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广义的体育人力资源是指体育系统内外一切能够推动体育发展的智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总和。狭义的体育人力资源是指体育系统内接受过体育专业培养教育或受过专门体育训练和培训的能够推动体育发展的体育专业人员的劳动能力的总和。体育人力资源包括现实体育人力资源、潜在体育人力资源和闲置体育人力资源[1]。本文主要从狭义角度来进行分析研究。
小城镇属于农村的范畴[2],是农村体育开展的基地。小城镇体育事业发展关系皖江城市带农村体育的成败。目前,安徽省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基层政府的体育管理还存在一定的缺失,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对有关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方针政策落实情况不熟悉;第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第三,乡镇政府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中的组织管理缺位,组织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次数不足[3]。其中关于体育服务的人力资源问题,是全民健身计划行动的决定性力量。而人力资源的专业程度与其提供的服务质量与政府部门体育管理者的认知和态度成正相关关系,管理者体育态度和认知水平直接影响体育服务组织机构的人员配置。
调查显示,9个小城镇从事群众体育管理的人员总共有20人,其中,男性比例达到了75%,且年轻人较多,是发展体育事业的优势条件,然而这一优势并没有被有效利用。从工作方式来看,所有小城镇体育管理人员,全部是以兼职方式从事群众体育工作,他们在开展体育管理工作时显得力不从心。社会转型期需要基层政府设立农村全民健身工程的管理机构,从而确保具有专门的体育服务人力资源,进一步提高管理者的工作态度,小城镇居民的全民健身运动才有可能健康发展。
从管理者的专业出身来看,20名体育管理人员无一人是体育专业出身的。小城镇体育管理部门体育专业人才的缺乏,可能对相关农村体育法律法规存在认识的片面性。调查显示,对 《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知道并了解全部内容的人数仅占58%,对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了解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的只占53%,对 《安徽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了解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的只占49%。反映了基层政府体育管理者对全民健身以及农民健身工程的社会意义认识不够深刻全面。体育管理者认知不高,在制定和落实体育方针政策,领导、组织和协调体育领域内各系统、各单位的工作时,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对于缺少体育指导又没兴趣参加体育锻炼的农民来说,其影响是消极的。因此,体育管理者的专业化在体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中尤为重要,也是解决问题的出路。
调查显示,9个小城镇中,均设立文体综合服务站,但都不是独立的部门,附属于社会事务性的部门来兼管群众体育工作。调查发现,皖江城市带小城镇很少设有体育管理组织,其组织包括老年体协、农民体协、武协、各种球类协会等;基层体育组织种类多但机构不完善,没用形成有效的体育组织管理网络。表1显示,小城镇文体办在体育组织机构中所占比例达到了83.2%,体育组织机构数量严重失衡,说明其他体育组织机构没有受到小城镇政府的重视,在小城镇体育服务中不能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许多基层体育组织负责人的管理水平不高、专业化程度较低所致。
表1 小城镇体育组织机构概况
另外,相当一部分基层体育组织,由于受资金、管理者能力等多种因素限制,每年极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有些基层体育组织甚至常年不开展活动,远不能满足居民体育健身娱乐的需求,在体育服务的具体事务中,没能承担起应有的职能和责任,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如:对居民或体育工作人员进行体育指导的体育辅导站有名无实,没有任何工作内容,与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及 《安徽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规定和要求相违背。这与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实力单薄有一定的关系。当前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33 266人,根据建设体育强省、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的要求,《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的发展目标,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要达到56 000人,占我省总人口的万分之八以上[3]。显然我省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现状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群众健身需要,而且现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多分布在学校和机关,到体育场馆、健身广场、健身活动中心及公园进行指导服务的并不多,且大多数人是以附带形式进行指导,即在自己锻炼的同时顺便指导别人,没有把体育指导作为一项任务和责任来完成。这可能与政府给予的待遇有关,比如体育指导员的身份性质问题,是义务还是有偿,需要以制度来确定。
另外,小城镇政府没有充分利用已退休的体育爱好者和老年体育协会,这部分资源虽然不多,但是退休老人有丰富的体育锻炼经验,他们的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参与体育锻炼人群的比例,也契合了 《全民健身计划 (2011~2015)》 的目标任务。同时,因为他们已经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其它社会事务较少,对于从事体育指导工作能形成一定的稳定性。因而,如何组织这部分老年群体,通过何种形式来组织,小城镇政府应该制定一个长期的发展规划。
小城镇体育人力资源匮乏在短时间内是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在小城镇体育管理人员不多的情况下,潜在体育服务人力资源的利用是全民健身事业良性运作的有力保证,也是自治的有效方式。自治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有效沟通渠道,它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有效替代性机制,是促进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力量,它可以在全社会中培养起一种主体意识,从而逐渐化解民众对国家、政府的依赖心理。
表2 小城镇辖区高等院校及其体育人力资源状况
调查了解到,9个小城镇所在地区除宣城外,其他8个地区都有至少一所高校,并且高校每年基本上都开展 “三下乡”活动,小城镇政府体育管理部门并没有积极邀请大学生到本镇去服务,而高校在所派的 “三下乡”大学生中也没用安排一定数量的精通体育的大学生,这部分的潜在人力资源被忽视了。另外,表2显示,9个小城镇所在的地区除宣城、铜陵和马鞍山没有体育院系以外,其他6个地市都有体育院系,其毕业班的学生每年都要进行社会实践以及教育实习,每年毕业学生上千人,然而小城镇政府并没有充分发挥和施展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前文已述,小城镇缺乏专业的体育指导员,在执行上级任务时,只能临时启用在校学生的 “考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一族,并没用长期规划利用学生的专业化资源来提供体育服务。
不论是政府的体育管理人员、现有的体育组织机构中体育人力资源还是高校的潜在人力资源,在小城镇体育服务过程中主要服务对象是小城镇居民,而居民的人口结构中多数是农民,由于体育健身知识的匮乏和体育意识的淡薄,农民不知如何通过体育锻炼来提高身体素质,加之空闲时间主要的休闲运动是棋牌和麻将,这一根深蒂固的休闲习惯在短时间内很难改变;另外,在农村体育发展过程中,政府和体育组织给予农民的社会体育指导偏少,供给体育服务的内容单一,导致农民健身效果不理想,体育健身热情不高。因此,从小城镇精神文明建设与发展的需求来看,全民健身应该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中来,根据小城镇全民健身的现状,制定短期、中期与长期的体育人力资源的待遇、征集、使用、培训等计划。
3.1.1 皖江城市带小城镇体育服务管理人员对全民健身政策认知不高,体育工作机构缺少体育专业出身的体育管理人员,现有不多的从事体育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多以兼职的方式来进行全民健身事业的管理工作。
3.1.2 皖江城市带小城镇体育组织机构不健全,非营利性体育组织也处于有名无实的境地,均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3.1.3 第三方体育组织的人力资源和高校体育潜在的人力资源处于未利用或无序利用的状态,小城镇没有健全的体育服务人力资源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
3.2.1 积极提高小城镇体育管理工作人员对全民健身的认知能力,通过专题讲座或者集中培训的方式,提高工作者的体育服务的意识。要以绩效评价的方式提高体育服务的质量。同时要完善体育工作的评价机制:首先,要以小城镇居民对自身体育利益的了解程度作为评价标准。其次,以小城镇群众对体育需求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标准。最后,以小城镇群众体育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度作为评价标准。
3.2.2 小城镇体育管理部门要提高主动服务思想,不能被动等待安徽省体育局分派体育指导员,而要通过 “自治”来解决体育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积极发挥地方体育社团或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的力量,加强与本地区高等学府建立体育服务人力资源的使用机制,从而建立本镇的体育服务人力资源体系。
3.2.3 成立小城镇体育事业调查组,对小城镇的全民健身事业进行前期的调查取证,制定合理的具有战略性和策略性的体育服务人力资源规划,从而完善小城镇的精神文明建设。
[1]韩春利.体育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7
[2]虞重干,等.我国小城镇及小城镇体育之研究现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1,25(1):14
[3]平永忠,等.乡镇政府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中的功能缺失及对策探讨 [J].体育与科学,2010,31(6):49~52
[4]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印发 《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 的通知 [EB/OL].http://www.ahty.gov.cn/sm2111111200.asp page=13,2011-06-29